汪天:深港合作应从小事实事做起(南方都市报 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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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应从小事实事做起
2007-12-21 10:21:5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来信
深港合作是个老话题,最近因许宗衡市长率深圳市政府代表团访港签署了七项合作协议又显热闹。笔者在深圳工作生活了25年,最近几年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在香港逗留,对深港两地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差距有深刻体验,故认为深港两地最需要合作,也是最有可能见成效的合作应该是在城市管理方面。遗憾的是,这个领域的合作却一直未能得到足够重视。
应当承认,经过近30年的快速发展,深圳在城市建设的硬件方面与香港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在软件方面的差距仍然十分巨大。这些差距不仅体现在依法治市,执法公正严谨等大的方面,更表现在诸如社区管理、道路规划、交通管理等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上。这方面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试举一两例说明之。
例一,香港在维修城市道路时,会在远离维修处的一两公里处就开始隔离变道,逐步将三四条车道过渡到一两条车道,形成漏斗效应,这样,即使在维修处前后通过的车辆车速有所减慢,但仍能做到畅通无阻。反观我们内地(不仅在深圳),大凡遇到道路维修,有关单位多是在维修处前几百米甚至几十米将道路横腰拦断,三四条车道突然变成一两条,致使原车道行驶的车辆必须骤然强行变道,加上互不相让,自然就横七竖八挤成一团并常常引发碰撞造成交通堵塞。这一细节不仅体现了香港管理当局对道路使用者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也隐含了香港管理当局的法制意识,因为如果维修道路时隔离带设置不当造成交通事故,有关部门是要受到责任追究甚至引发法律诉讼的。
例二,香港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大都市之一,车多路少,但香港的交通能够做到基本畅顺,这不能不与它们的道路设计、交通标志安排以及驾驶文化的培育有直接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在香港驾车,道路上的白色实线就是法律,极少有人会随意越过白线变道的,这在隧道里的行车中尤为明显,有时隧道里的一条车道会因为前面一辆车的车速缓慢出现拥堵(这种情况也很少见,绝大多数车都会保持自己的车速不影响他人),而旁边两条道却没有车,因为交通标志标明在隧道里行车不能变线,就没有一辆车敢违规变线,而在深圳,违规越线行驶的车辆比比皆是,无论是在十字路口还是在隧道里,抑或是在普通的道路上,白色实线都形同虚设。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我们的驾驶文化不好外,更多也与我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很大关系,当然也与我们的道路设计以及交通标志不合理、不人性化有直接关系。
要推动这一合作,恐怕首先也要解决观念问题。我们应该承认现代城市管理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科学,王岐山在担任北京市市长期间都能带队就解决北京交通堵塞问题专门到香港请教,近在咫尺的深圳难道不能就同样的问题放下身价拜师于香港同行吗?
我们的官员们习惯于也乐于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做这样的“大事”可以彰显政绩,历史留名,而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小事”却不屑一顾。其实,“小事”才是最应该为之也是最可为的,这在中央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中国各大中城市日益面临交通堵塞等城市管理困境的当下,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最应该着力去做。
□汪天
http://www.nanfangdaily.cn/southnews/spqy/zy/20071221049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