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央企不会大幅抛售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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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期:2007年12月19日 07:31 http://www.china-cbn.com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8日明确表示,作为负责任的公司,中央企业的使命是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因此不会大幅度抛售上市公司股票。
李荣融是在北京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作出以上表态的。据了解,在最近两年的牛市行情中,凭借良好的业绩,央企上市公司的股价纷纷创出历史新高。目前,很多央企上市公司的股价与制订股改方案时相比,已经上涨了数倍。
因此引发了市场对中央企业母公司逢高抛售的担忧。
为此,国资委曾在7月发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可由企业自主决定;超过5%或者虽然不超过5%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须报经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施。
但是该措施依然不能完全消除市场的疑虑。对此,李荣融回应说,中央企业的任务是做大做强主业,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央企的任务不是炒股,更不以赚取差价为导向。
但是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中央企业对下属上市公司的股价可以漠不关心。他说,作为负责任的机构,中央企业了解自己的价值,也能够清楚地看到股价泡沫。在股价过高的时候,中央企业会适当地卖出股票,目的是为了提醒投资者当心风险;同样,在股价过低的时候,中央企业也可以买入股票,目的是为了提醒投资人注意价值。
他还说,对投资者而言,中央企业最大的责任在于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将在2008年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混合产权管理的有效模式,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管理,确保中央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同时,国资委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流转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