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南生:撞船风波后日本国内的舆论造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10:46


  扶桑聚焦


  中日之间的领土纷争,显然与1978年邓小平“留待下一代以更高智慧去解决”的期待背道而驰。中日两国的鸿沟看来已远非“坏不到哪里去”的论者所能想象。


  尽管中国总理温家宝和日本首相菅直人在亚欧高峰会议期间“巧遇”并“交谈”了25分钟,多少缓和了中日两国的紧张关系,两国要在领土纷争问题上达成哪怕是“相安无事”的协议恐怕并不容易。因为东京已经全面否定了邓小平1978年10月倡议的“搁置争议”的共识。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可以说是时任中国副总理邓小平应邀到日本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交换仪式时,为避开敏感的领土纠纷所提出的折衷方案。


  针对钓鱼岛(日本称之为“尖阁诸岛”)归属问题,邓小平表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


  他这一“搁置争议”的倡议,当时获得日本官民一片热烈的掌声。邓小平还同时表示:相信将来总会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


  悄然否定“搁置争议”


  对于邓小平上述“搁置争议”的建议,日本官方当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在后来的任何公开场合,发出不同的声音。“搁置争议”遂成为中日两国的“共识”。其大背景是:刚刚结束“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准备推行改革开放路线的北京,正在积极酿造和渴望一个有利于国家建设、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和谐国际环境。而一向抱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日本财界,盯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广大市场与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


  但是如此基于双方各有所求而达成的“共识”,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也就是在美日签署对安保“重新定义”的《美日安保宣言》、两国将假想敌从旧日的苏联转为今日的中国之后,出现了一些变化的征兆。


  1996年8月,时任日本外相池田行彦宣称:“不存在与中国的领土纷争问题。”同年9月,针对东京纵容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一再登上钓鱼岛建立灯塔、冀图加强日本的实际统治权时,北京向东京提出严重抗议,认为此举有违1978年双方同意“搁置争议”的共识。


  对此,时任日本外务次官林贞夫的回答是:“尖阁诸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从未同意将领土问题搁置处理。”


  日本官方以如此强硬和明确的态度公开否定两国之间存有“搁置争议”之“共识”,这还是第一次。


  不过,平心而论,尽管当时东京当局态度十分强硬,但不知是出自何种考虑,日本各大报都以极小之标题和版面报道这条新闻,而《朝日新闻》则仅传达官方称“尖阁诸岛为日本固有领土”的声音,只字不提外务省悄然撤回迄今为止的“共识”态度。


  进一步,退半步


  如此小心翼翼、悄然否定“共识”的态度,和上月间东京以“国内法”扣押中国渔船和拘留渔民(包括船长),并反复公开宣称中日之间并不存在领土问题纷争的姿态相比较,后者不能不说是日本对钓鱼岛问题表态的一大跃进。


  在试探北京对东京全面否定“搁置争议”之“共识”的底线之后,尽管东京知难而退,释放了船长而未将他绳之以“日本国内法”开庭审判,但比起1996年悄然否定“共识”的做法,毕竟还是进了半步。北京在船长释放之后要求日方赔偿和道歉,显然是要东京返回至承认或默认(至少是不以行动公开大声否定)“搁置争议”的“共识”之阶段。日本官方要求中方赔偿日本海上保安部巡逻艇受撞的修理费,以及接踵而来日本国内各式各样合法与非合法的对华抗议活动,目的无非是要为官方撑腰,希望当局坚守这得来不易之半步,乃至向前再跨进一步。这些抗议行动,有的是直接将矛头指向北京(例如秋田县议会、熊本县议会、冲绳县议会等各地方议会陆续通过的议决案),有的则通过批判菅直人政权“放人”的“软弱”应对措施,进而鼓吹“保卫国土”的爱国主义。参与这项运动的,不仅来自右翼团体、最大的反对党自民党和当政的民主党,也包括声称“对日本侵略史持反对态度”的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


  举国一致 维护“国益”


  日本共产党在领土问题上一向比任何政党都还要积极。就以日俄争议的北方领土问题来说,日本官方的基本态度是要收回“北方四岛”(即齿舞群岛、色丹岛、国后岛和择捉岛,总面积为4996平方公里),而日本共产党则主张“北方领土”的范围,应包括整个千岛群岛(总面积为1万零315平方公里)。


  有鉴于此,正如1972年日本国内对钓鱼岛归属问题展开论争时,日共率先站在维护“国益”最前线一般,日共这回也明确表态,要求菅直人政府对北京采取“毅然”的态度,并希望北京以“冷静”态度处理。


  在这场可以说举国一致、维护“国益”的舆论造势中,也许最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执政党民主党43名议员联名向菅直人内阁总理大臣提呈的一份主张“堂堂正正高举国益旗帜”掌舵“战略性外交”的“建白书”(即建议书)。


  据《读卖新闻》报道,这份由前外务政务官吉良州司和前防卫政务官长岛昭久牵头起草的“建议书”,将这回日本当局释放中国渔船船长的做法,形容为“相当于日清战争(指甲午战争)后日本面对三国干涉的国难,日本国民对此痛恨之极”。


  “三国干涉” 卧薪尝胆


  “三国干涉(全称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事件”指的是什么呢?原来在甲午战争之后,战败的清朝当局与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签署了《马关条约》,同意割让辽东半岛给日本。但在意图南进的俄罗斯联合德国和法国三国极力劝阻的压力下,日本不得不把辽东半岛归还给中国。为此,战胜国日本改以要求清廷付出3000万两白银作为赎回辽东半岛的赔偿。对于当年大日本帝国在前述三国的干涉下得而复失的事件,战前日本皇国史观者都将之视为奇耻大辱。令人惊讶的是,在二战后民主和平教育实施了超过半个多世纪的今天,执政党民主党少壮派议员居然还沿袭战前史观,将“三国干涉还辽事件”视为“国难”。而更令人忧虑的是,迄今为止尚未听到日本国内的史家对此提出异议。


  在这里,日本执政党43名议员痛心疾首指责的现代版“三国干涉”,当然不是真的指有三个国家迫使日本释放船长,而是泛指来自“外国”(中国)的压力(也不排除对美国施压的影射)。


  主张“远交近攻”政策


  不仅如此,该“建议书”还仿照当年“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后日本举国高举“卧薪尝胆”旗号,以便雪耻而提出的政策和方案。这些方案包括:


  一、在加深日美同盟关系的同时,加强日本自主防卫的体制。


  二、加强与俄罗斯、亚细安和中亚的战略关系,从而削弱对中国的过度依赖,并对中国予以牵制。换言之,即推行现代版的“远交近攻”政策。


  三、主张当局尽速买下现为日本民间人士所拥有的尖阁诸岛私有地,将之转为国有地,建立灯塔等,从而确定实效的统治。


  四、加强西南方面的防卫体制。具体内容包括重新检讨《防卫计划大纲》,进一步强化以冲绳半岛为中心的西南诸岛的防卫体制。此外,应尽早在尖阁诸岛的周边进行日美的共同军事演习。


  这些方案的可圈可点之处,不外是“加强自主防卫”、“进一步对尖阁诸岛实施有效的统治”和“采取远交近攻的战略”。


  从承认(或默认)“搁置争议”之“共识”到悄然否定“共识”,从悄然否定“共识”到公开主张以“国内法”进一步加强对尖阁诸岛(中国称之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有效统治,日本对东海领土问题态度的变化不能说不大。至于将释放船长事件喻为有如“三国干涉还辽”的“国难”乃至主张推行“远交近攻”的政策,中日之间的领土纷争,显然与1978年邓小平“留待下一代以更高智慧去解决”的期待背道而驰。中日两国的鸿沟看来已远非“坏不到哪里去”的论者所能想象。


  作者为新加坡旅华学者、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日本龙谷大学名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