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计划生育 检察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30:04

河南:五万“扳倒”反渎局长 权大于法催生冤假错案

      核心提示:河南林州市原计生委法规信访科长吕剑林,秉公执法遭打击报复。当事人五万元“扳倒”时原任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处(后改为局)局长吴新生,利用职权指使亲信,刑讯逼供。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对吕剑林立案调查。

蒙冤科长吕剑林无奈被原任安阳市检察院反渎职处(后改为局)局长吴新生采取刑讯逼供和作伪证的非法手段,吕剑林入林州市人民医院,诊断体检报告明确写着患上了严重的脑神经衰弱和冠心病。

      ——好科长蒙冤受屈整五载 反渎局长权大于法自逍遥

      依法行政  遭打击报复

      中国正义反腐网【河南安阳 9月21日】(记者 王法 程敏  冯华哲  通讯员 张志强)2010年8月,《中国正义反腐网》接到林州市原计生委法规信访科长吕剑林投诉信,特派记者赴林州市采访了受害人吕剑林。

      提及五年来的非议与屈辱,吕剑林满脸无奈地向《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倾诉:“2005年4月,为落实国家计生政策,彻底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人工中止妊娠’(简称两非)。林州市由市计生委牵头多部门联合,组建‘两非’办公室,治理林州市‘两非’混乱现状。我作为一般职员临时抽调到‘两非’办参与整顿‘两非’工作。不曾想,这竟是人生噩梦的开始。”

      当年7月,接知情者举报,经“两非”办副主任杨建松签字立案,“两非”办对林州市五龙镇个体医生石相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进行调查。最终确认并对石相杰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石相杰不服。于同年10月17日向林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林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石相杰败诉。

     在此期间,石相杰通过关系,贿赂时原任安阳市检察院反渎职处(后改为局)局长吴新生(注:吴新生现已退休。以“非法拘禁罪”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提起行政诉讼。

      吴新生滥用职权  吕剑林蒙冤受辱

      2005年10月18日,原安阳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局长吴新生(曾任内黄县检察长),利用职权暗派在内黄县检察院培植的亲信内黄检察院反渎科长张风彩等4人,对吕剑林以“非法拘禁罪”立案调查。四次审讯中石相杰始终在坐,并与张风彩等谈笑风生。张风彩等采取刑讯逼供和作伪证的非法手段,将吕剑林非法拘禁。2005年10月21日,在领导协调下才办理了取保候审。

      《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问:“反渎局确定你‘非法拘禁罪’成立的依据是什么?你只是执行公务依法行政,其间并无个人行为。调查石相杰案件还有其他人员参与,为何仅认定你非法拘禁?”

      吕剑林回答《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当时我曾提出质问,可张风彩说:‘两非工作以计生委为主,你来自计生委。虽是一般成员,领导指挥错了你为什么不抵制,你是有思维会说话的工具。’ 所谓的‘非法拘禁罪’,其实是强加于我的罪名。是吴新生收受石相杰贿赂,充当打击报复的工具,指派亲信蓄意制造的冤假错案。”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吴新生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使吕剑林背负上莫须有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

林州市法院(2005)林行初字第24号、判告石相杰诉,安阳市中级法院(2006)安行终字第30号,判人石相杰审。

      鸣冤路四面楚歌 

      吕剑林出示大量的证据,证实“非法拘禁罪”是蓄意制造的冤假错案。

      一、林州市法院、安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证实石相杰违法成立。

      二、受害人吕剑林出示证明: 2006年10月,林州市有关领导做石相杰工作让他到安阳市检察院撤案。石说:“撤案可以,政府先赔付我8万元。为摆平这事,吃喝招待花去3万,给吴新生5万元。”这充分证明吴新生贪赃枉法,催生冤假错案。

蒙冤科长吕剑林原任安阳市检察院反渎职处(后改为局)局长吴新生贪赃证明

      三、2006年6月12日林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吕剑林“非法拘禁”石相杰的情况汇报中这样写道:石相杰纯属诬告,是打击报复行为,是对法律的肆意玩弄与亵渎。安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后改为局)处长吴新生从内黄抽调干警张风彩到林州办案,调查与事实有明显出入,对吕剑林“非法拘禁罪”的立案不恰当。

      谈到五年来上访历程,吕剑林情绪显得很激动:2005年至今,我投信1279封、28次赴省、5次进京告状申冤。我的遭遇先后引起时任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时任副省长王菊梅等领导的高度重视。但,安阳市部分领导为保乌纱帽,惧于检察院、吴新生的淫威,一改常态。大凡领导过问,采取搪塞糊弄欺上瞒下。对我动辄以“关押收监、公职”相威胁,要求停访息诉。

      诉说,几次因吕剑林的哽咽而中断。

林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吕剑林“非法拘禁”石相杰的情况汇报

      玩弄法律自逍遥  谁来问责

      国家计生委政法司司长于学军曾气愤地说:这是全国第一起打击报复性别比治理工作人员的典型案件!

      《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随后采访了曾参与吕剑林案,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他说:吕剑林案实属典型的冤假错案。看他蒙冤受辱,为正义东奔西走我们也心痛啊!案件曾轰动一时,尤其在计生系统反映最为强烈。这起冤假错案后来严重影响到整个安阳市的计生工作,“两非”案件从此再没查处过第二起。检察院缺乏监管机制,我们也敢怒不敢言。吕剑林就是例子,莫须有的罪名一扣,你找谁申冤?关键在于,吴新生是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呼风唤雨重权在握。直接威胁着地方领导头上的乌纱,谁敢替吕剑林说话?

      当权力凌驾于法律,法律被玩弄于掌。吕剑林的冤案就显得微不足道!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决定书》安检反渎[2006]1号《复查决定书》安检反渎复查[2009]1号

      值得欣慰的是,2006年11月25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决定书》安检反渎[2006]1号,2009年12月11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复查决定书》安检反渎复查[2009]1号,认定吕剑林“非法拘禁罪”不成立。同时也证实了吕剑林的“非法拘禁罪”,完全是吴新生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催生的冤假错案。 
    
      五年,稍纵即逝,但吕剑林却举步维艰。这是屈辱的五年,更是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五年。五年里,饱受非议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吕剑林患上了严重的脑神经衰弱和冠心病。这五年,他虽是孤独的行者,但却是为正义和良知呐与喊。悲矣!壮矣!

      吴新生,身居高官不自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图一己之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天理难容!其所作所为不仅纵容了犯罪,更是对国家法律和政府工作的公然践踏与对抗。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送别《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吕剑林说:病痛与蜚语我可以忍着。但对腐败一刻也忍让不得,它会让人心涣散,是会亡国的啊!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

      1、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

      2、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3、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4、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先停职,再处理;

编辑:蔡小美 张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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