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并非“神探” 中国福尔摩斯如何诞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5:27:42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绪,任贞观朝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任夔州长史。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

  经历了惊悚片《深海寻人》和现代都市片《女人不坏》的不尽如人意后,徐克终于回归他的“武侠世界”,但当很多人猜想他会重拍《新龙门客栈》之时,徐克却把唐朝著名的断案高手狄仁杰的故事搬上银幕。“狄仁杰在我的感觉上是一个很完美的人,总是有这种人在世上,让我们感觉人间会很有趣,很多事情都还有希望。”看来,这位“新武侠掌门人”的兴趣和思路没变,狄仁杰成了徐克又一个“东方不败”。

  狄仁杰和“东方不败”最大也是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一位虚构的人物,影片的主创人员所面对的载体是小说,而前者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当我们以影视媒体呈现之时,不能绕开的是史实。

  可以确定,《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的狄仁杰绝非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故事情节系虚构或重构。这是出于影片视觉艺术和票房成绩的考量,同时也是徐克个人对狄仁杰的理解。事实上,颠覆历史的又何止徐克一人,近些年久播不衰的《神探狄仁杰》系列电视剧,以及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相继推出的两部《狄仁杰断案传奇》,莫不如此。

 

 

梦想 再造唐朝

      历史上的狄仁杰被“分割”成了两半,唐高宗时他是办事认真的能臣,武则天时是中枢决策的宰相。在小说和电视剧里,当上了丞相的狄仁杰还是每天忙着到处“微服私访”,没事就找案子来查。但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虽也是忙得到处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协助武则天处理政事。

  狄仁杰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兴复李唐皇室,要实现这一愿望,就必须设法对武则天施加影响,改变她对两个儿子的看法,使李显(唐中宗)与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够摆脱被囚禁的地位。有一次,武则天和近臣们谈起了她梦见一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可是两个翅膀全折断了。狄仁杰便说:“臣以为,那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就是陛下自己,因为陛下姓武。”这个解释是有根据的,因为武则天常将鹦鹉来比拟自己。“两翅,就是陛下的两个儿子。”狄仁杰指的是李显与李旦。“现在,他们都处于被囚禁的地位,这就是两翅折断的意思。没有翅膀的鹦鹉不能飞翔,陛下起用王子,鹦鹉就能飞翔了。”圣历元年(698年),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数次使人游说太后,请立其为太子。武则天犹豫不决。狄仁杰以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劝说武则天顺应民心,复立庐陵王李显。狄仁杰从母子亲情的角度劝说她:“儿子当了皇帝,母后千秋万岁后可配食太庙,享受后世的祭祀;若是侄儿当了皇帝,从没有听说将姑母附于庙堂的事情。”武则天说:“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掺和了。”狄仁杰沉着而郑重地回答:“四海之内,孰非皇土?而我位极人臣,又怎么不帮着陛下分担?”武则天听从了狄仁杰的意见,亲自迎接庐陵王李显回宫,立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则天大造佛像的那年九月,狄仁杰去世。武则天亲自为他主持丧礼,废朝三日,这是当时人臣的最高待遇。

 

 

中国福尔摩斯 怎么诞生的?

  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

  高罗佩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他1910年8月9日生于荷兰扎特芬,父亲是驻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殖民军队的一位军医。在莱顿大学学习期间,高罗佩选择汉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这注定他一辈子和中国文化结缘。高罗佩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经在中国的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大学专业和职业上的训练包括15种文字,除了母语外,最好的就是汉语;他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极富兴趣,棋琴书画样样在行。因此在工作之余,高罗佩并未停止自己的学术研究,也在这上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因为西方人特别喜欢侦探小说。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上世纪80年代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成为“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产品。

参考资料

环球历史
http://history.huanqiu.com/miwen/2010-09/1140606_4.html

文/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