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凤凰跳楼案随遗体火化而结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8:19:32
[来论]警惕凤凰跳楼案随遗体火化而结束
  稿源:[南方都市报]  

    10月3日,在湖南凤凰受辱坠楼身亡少女邱阿红的家属说,凤凰县方面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此外,阿红的遗体于2日火化,其骨灰已经在湖北阳新安葬。对于提前垫付赔偿数额,律师与家属均表示不便透露。

    按照民间不成文的规矩,一般存在纠纷的案件,在遗体火化之后也就算基本终结了。如果不是因为强制行政手段的干预,被害人家属同意遗体火化,也就意味着当事双方已就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损害赔偿、受害家属安抚等方面基本达成谅解与共识。而随后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中,对犯罪分子的判刑、处罚,家属基本采取的都是默认的态度。

    综观最近几年被媒体和网友炒得比较热的几个典型新闻案件,无论是杭州七十码撞人事件中的胡斌、成都醉驾案的孙伟铭,还是重庆雇凶杀死钉子户的向世全,都因积极赔偿而免予死刑或者重刑。而赔偿一旦达成谅解,量刑基本也就趋于轻判。

    如果说上述几个案件还是因为个人的行为导致的悲剧,那么凤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犯罪主体是维护地方稳定、保护群众安危的国家公务人员。执法人员都成为侮辱少女的犯罪分子,这对公众内心的威慑作用不容小觑,极易剥夺公众的安全感。所以,人们亟须一份公正、严明的司法审判,和一份详细的调查结果,来重塑对执法人员、对社会治安的信心,而不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走过场——— 主要信息以涉及当事人隐私为理由严格保密、拒绝公开警方模拟现场、对公众的质疑置之不理,最终,对涉案警察采取无关痛痒的处理,判上几年刑作为对公众的一个交代。

    我们应该警惕凤凰跳楼少女案随遗体火化而结束的局面。如果就此打住,那么媒体、网民前期要求事实真相公开的努力会继续掩盖在“暗箱操作”的潜规则之下,最终不了了之。由政府垫付民事赔偿,看起来也像是当地政府一种息事宁人的处理策略。说到底,政府垫付的钱,主要来自纳税人的辛勤耕作,即使从这个方面来讲,纳税人对自己的钱是怎样花的也应有知情权。政府不应该为有关部门藏着掖着,拿纳税人的钱替相关部门当救火队员。

    家属的沉默或者原谅,并不应成为此案件终结的标志。相反,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问责都要全方位跟进,把一份公开、透明的调查报告呈现在公众面前,这才是一个法治国家治理下对待此类案件的正确态度。

    凤凰受辱少女死亡案,目前已经演化为一出公共事件,人们期待此类案件中,看到公权对权利的尊重,看到地方政府对个人生命权的尊重,以及希望借此案件刺激政府的制度趋向透明化、公开化。而如果处理不当,继续以往当地政府替公务人员捂着盖着的局面,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受害少女的利益,更是公众的安全感和对相关部门的信心。

    凤凰是作家沈从文的故乡,那里有血气方刚的汉子,有温柔善良的翠翠。在这样一片明净的世界,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当地政府也像奔腾不息的沅水般清澈澄明。□陈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