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繁體字利弊辯議(最新增改全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24:20

恢復繁體字利弊辯議(最新增改全文)
  刘丰杰
  
  ★ 筆者前曾將此陋文分題散發在這裡,故閱時未能見其全貌。
  後此文一直在增改,現已五萬餘字。雖我已聲明無暇再専注這個話題,但仍見有許多朋友関注它,故把這篇陋文發在這裡似也必要。一則方便有可能关注者的閲讀,也可作存檔之意。
  謝謝來賜讀拙文、或支持或反對的朋友們!
  
  ★有朋友骂主张恢复繁体字的人“有病”、“吃饱了撑的”,如果您确是在认真看完拙文全文十题后也这样骂,我将甘愿拜受。
  又近闻某项什么调查显示,反对恢复繁体字的人占60%。笔者认为这还是低估了,全国一人一票,反对者应该不低于90%。但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因为人们多数没有机会了解到其中深层次的利弊关系。
  笔者或是狂妄之言:若确在认真读过拙文后,应该至少能有50%以上的反对者改变看法。
  
  拙文于1996年在强烈“反对繁体字回潮”的背景下冒风险写成,约三万两千余字,含九题(现增写一题,约五万二千余字)。1997年曾以原题《简化字利弊辩议》全文发表于《编辑之友》第二期,同年作为本人提案提交天津市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后又经组织递送国家语委主任许嘉璐先生,98年获秘书回复。至今十二年,本已作罢,但其间见海内外报刊对繁简议题时有辩争,或如后见王干先生、郁钧剑、黄宏、潘庆林先生等委员、代表每至“两会”提及。更见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于2009年2月4日在《扬子晚报》载文说:“将汉字简化及拼音化并不科学,可谓走上了一条‘歧途’”。遂感此事如同一个“病灶”,如不予根治,恐或时而发作一一总是借助我们难以摆脱的实际需要,出来“反攻倒算”。
  故妄以为,十二年前拙文“印繁寫簡”的呼吁和建议还是有必要性的,亦才再将拙文面世,以在这种背景中仍提供出这个看法,忝以为中华文化尽一份责任,也是请诸专家学者和朋友们教正。另因之前刊发时多有删简,现文又做了较大的修改,故今所呈者,也是拙文第一次原文面世。
  
  拙文主要认为,当时汉字简化的三个基本出发点:(一)易识易记利于扫盲、(二)可减少汉字总字数、(三)书写简便快捷等,除“书写简便快捷”具有部分实效外,基本都是没有实效的。“书写简便”虽有点儿实效,却也因为计算机的使用而大打折扣。
   “减少字数”的实效,除规范异体字外则恰恰相反。因为我们并不能因为有了简化字而彻底摆脱繁体字(也将永远无法摆脱或消灭它),反而是实际上又多出两三千个简化字。
  
  那么,我们为这么一点书写简便的益处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呢?那就是:打乱了汉字的造字原则、不少简化字因简害义、因字形简化造成误写误识、减损了汉字原有的形式美感、有损于古今文化的历史传承,严重创伤了汉字两千多年来基本稳定的历史链条,造成了世界范围的汉字二元并存的状态,也从而出现了自秦以来文字使用最混乱的局面。
  这里特别要说到,不少專家學者认为“汉字几千年一直在简化”的流行观念,并不符合文字史实,但不少人的观念却受此影响。汉字演化是从象形文字—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到汉、晋代才以楷书形式基本定型的。这显然是一个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由繁到便,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不能把汉字的书写“便化演变”过程,说成是“笔划减化演变”过程。
  我们目前面临着两种选择:
  一是维持现状,但我们为了一点书写简便竟付出上述那样大的代价,值吗?;
  二是恢复使用繁体字并保留简化字书写简便的成果,不仅可以消除上述诸多弊端,使汉字在世界范围重归统一。如果国家会做出决策,我们完全可以有条不紊、根本用不着太“折腾”地恢复使用繁体字。
  
  为写此文,笔者曾到图书馆大量查阅、复印1955年时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有关“文字改革”栏目争论的文章,以力求议论较有根据。但此文毕竟只是笔者的一孔之见,又兼笔者的确知识基础不足,尤其在诸多文字学问题方面实属乏知妄议,无知或可笑之处必将难免,故诚望得到专家学者和朋友们的教正。
  如果您对拙文具有赞成或反对的兴趣,即请劳神审阅以下拙文的具体内容。无论您对拙文赞成还是反对,都实际使我们成了朋友,因为在关心中华文化这一点上,我们是一致的。
   2009年3月
  本文提目
  一、说繁体字不利于扫盲-毫无根据
  二、争论实质~简化字究竟能省多少时间
  三、用简化减少汉字总字数-适得其反
  四、最流行的谬论:“汉字几千年不断在简化”
  五、简化字书写简便中的缺点
  六、简化字在造字原则方面存在问题
  七、简化字因简害义
  八、简化字损害了汉字的形式美
  九、别硬说简化字无损于文化的历史传承
  十、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可行性
   
  恢复繁体字利弊辩议
  (原题《简化字利弊辩议》)
  
  或许可以说,当前是我国自秦以来文字使用最混乱的时期。
  自1955年2月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首次发布《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人民日报》1955年6月5日首先试用第一批简化字,到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至今已有50多年时间。
  现在,简化字不仅在国内广为推行,并且还影响到港台及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同时也己被作为联合国的工作语言。1992年,新闻出版署和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又发布了《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其中还规定了对使用不规范汉字的处罚条款)。南方某省会城市,甚至用每天每字罚款百元强制纠正街头用字。虽然如此,在书刊报纸、影视作品、各种广告、产品说明书、宣传样册、街头牌匾、文稿书信、名片请柬、书法绘画及其他用字,甚至连国家领导人的诗词、题词、题签等中,繁体字的使用或繁简字混杂使用甚至在一个字中出现半繁半简的现象,却仍屡禁不止,其势态之顽强,发人深思!!
  人们为什么如此顽固地对繁体字难以割舍,甘舍其简而就其繁,舍其省力而取其费力呢?这似乎决不是仅以“赶时髦”就能简单解释得了的。这不仅是社会问题,也是学术问题,它不能不引发我们对繁简字利弊问题的反思和讨论。
  思虑及久并经多方考察有关资料,包括查阅1955年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字改革”拦目的大量争鸣文章,笔者拟就此发表一孔之见,以期就教于世人及专家学者,以其绵薄与大家共力于中华文化的继承与弘扬。
  毋庸讳言,本文主旨是对简化字提出探索性质疑,但同时也要先做如下说明:
  文字改革及汉字简化,是党领导的一项重要工作。
  笔者也并非不知道,自300多年前明末学者方以智(号密之)所著《通雅》中首先倡主文字改革始,清人卢戆章、王照、陆费逵和近现代学者钱玄同、蔡元培、鲁迅、瞿秋白、郭沫若、胡适直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也都是主张文字改革甚至走拼音化道路的。国学大师钱玄同还曾有文痛斥清时的“文字复古主义”。
  笔者虽自知卑微肤浅,然决非有意迂腐不化、抱残守缺,也不想殆笑于不识时务,更无意于作当代的戴季陶(他曾在1935年国民党教育部被迫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简化324字时,于西山会议上“为汉字请命”,最终使其停止推行)。然而,笔者出于匹夫之责的考虑,面对当前的文字混乱状况时而思辩不已,遂冒天下之大不韪,撰文对简化字利弊进行反思。
  文字史研究证明,汉字自象形文字一甲骨文一大篆一小篆一隶书一草书到楷书和行草,一直经历着一个向更适应社会和文化需要不断演化发展的过程,至今没有停止。汉字简化也是文字演化过程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我们的汉字简化工作,同样属于这个历史过程。汉字简化古已有之,今简化字相当大量采源自斯,故本文所及简化字的某些弊处也是泛指,决无意诘谤否定文字改革工作。并且认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汉字简化乃至确立拼音化的方向,都是出自国家文化发展以及文化的人民性和大众化的考虑。
  现今我们对简化字的反思和质疑,乃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的普及)情况下,向我们提出的新问题。在改革开放、百花齐放的环境中,大家共同研究讨论乃至争论,将有助于文字改革的健康发展,使文字改革工作做的更好。
  
  一、 説繁体字不利于扫盲-毫无根据
  
  资料说明,当初简化汉字的原因,乃是在于汉字“文字和语言分离,不能从字面上就自然读出音来”,并且“字数繁多,结构复杂,一字多音,同字异体”,“实际使用上”“极不方便”。“在打字、印刷、电报上都造成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无法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主要是指无法使用当时刚刚兴起的计算机技术)。所以,最终“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按当时的计划,推行简化字,只是最终废除汉字全部实行拼音化的第一步。
  1954年、1955年,报纸上绝大多数文章都是在将汉字与俄文和英文等拼音形式的文字相参照的情况下,热切拥护汉字简化和拼音化的。说“苏联小学一至四年级四册课本,译成中文共有92万,而我们年级相同的课本,只有16万字。……”(武占坤、马国凡主编《汉字•汉字改革史》第74一75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下同)
  然而,由于王永民先生发明了五笔字型输入法,现在更已开发出包括手写板在内的多种输入方法,无论繁简文字,其输入计算机的速度,已远远超过外国的拼音文字。也就是说,如果把一篇中文文章译成英文或写成拼音来输入,时间和内存的耗费都会大于汉字。有人说,在联合国尋找中文文件很容易,只要揀最薄的就是。所以,文字改革初期忧虑方块汉字“不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实际障碍已经解除。很显然,五笔字型输入法是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创造,因为它解决了世界上使用人数众多的一种语言文字与世界科技文明接轨的问题。有人因此赞扬王永民“功同许慎”,实不为过。由此,“汉字拼音化的方向”已经失去了必要性。文字改革工作的学者们也承认:“近一个世纪汉字拼音化运动的实践已使人们对汉字‘走世界共同的拼音化方向’的基本理论发生怀疑。”(《汉字•汉字改革史》前言)现在这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
  汉字简化第一个主要原因是它“难学”(“难认、难记、难写、难用”)。1955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上有一篇文章说:“汉字的缺点给扫除文盲带来极大的困难。”并说农民学文化“年年上冬学,年年从头学”。当时甚至曾经计划,凡十划以上的汉字都要简化。
  由此就需要思考:大量的文盲,难道全都是由于汉字结构繁难造成的吗?
  如果难学就学不会,那就应该什么人也学不会,都会是文盲,否则不等于说更广大的民众天生就愚笨吗?由此可见,笔划多少并不是文字识读难易的主要问题。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笼統说来,笔划少的字或许可能易学易记一些。
  但是,笔划多少并不一定与易学易记构成绝对的因果系。因为人类认知的意义,是确认一物与他物形、质、量的区别,而认字则主要是一个形态整体认知的过程。此种认知的关健是形态特征差别的状况,而不是在于量的差别。
  人们对文字的整体认读,往往比分解认读更重要。比如对英文单词,人们未必主要是一个个字母去识读的,人们也同样不会在心里一笔一划地写一遍才能识读一个汉字。比如我们对“一、二、三、藏、薄、灞”等字,识读的时间就是完全相等的。再如,有些文字印瞎了,或看电视因距离远、目力差看不清楚,但我们仍能判断它是个什么字,这就是整体认读记忆结果。这时侯,文字的笔划多少已不重要,人们关注的是其整体形态一一或者说,此时人们是把文字当作一个图形来看待的。
  所以,笔划多的字,在整体认读中,未必比笔划少的字识读起来更困难。一个满脸麻子的人,并不比一个普通人更难记住。一个满头长发且又长满胡须的人,同样不会比一秃头而又不蓄胡须的人记忆起来费力。一个穿素衣的人,不会因为第二天穿了花衣服就认不出来了。
  从记忆心理来看,人们学记的速度和牢度,也不与事物本身的繁简绝对成正比。有时候,事物越复杂,印象反而越深刻,记忆反而越牢固。相对简单的事物,有可能反倒容易被忽视或混淆,记忆思维也越容易犹豫或徘徊。经验证明,故事越曲折,事情越重大,印象就越深,相反则容易淡忘。同样,汉字中的“戊、戌、戍、戎”和“已、己、巳”要远比“朦、曝、艚、矗……”等笔划繁多的字更难记忆和区分。文字的笔划越少,特征就越不明显,就越难区别,书写和认读也未必更方便。在已被停废的“二简字”中,像“尸”下加一横念“展”、“家”的“豕”简化为“人”、 “道”简化为“辺”……等,就很容易和“尺”“穴”“边”等产生识读和书写的混乱,这也许正是“二简字”很快被停废的原因。
  一位在香港教法国儿童学汉语的欧阳女士说,教儿童认识简化字还得从繁体字教起,因为简化字孩子们总是分不清楚。比如“学”和“字”就总分不清楚。还要先告诉他们,繁体字的“學”是这样写的,比“字”复杂,所以简体字“学”也比“字”的上部多两点儿;另如“儿”、“几”、“九”等字,也要先让他们知道,繁体字的“兒”原来是这样写的——好像儿童身子小顶个大脑袋,还有两只大眼睛……。这也许并非唯一的例子。汉字形近结构的难以识记也许古已有之,而简化字无疑更增加了文字形近的几率。
  如果说认字难易与笔划多少有关系,那么像:键、槛、谫、骥、鲫、骢、辏、蕴、彟、鹭、橼、耰、谳、履、颡、翫……(怕要有千字之多)等这些简化字,不是比许多被简化的正體字如:東、見、風、車、専、詩、時、貝、頁、昇、兒、長、這、個、佇(伫)、貴、豈、嗎、事、許、貢、問、買、頡、來、為、馬、岡、鳥、魚、賓、賈、復、習、規、現……等,笔划还要多吗?为什么那些笔划多的简化字记得住,笔划少的正體字反倒记不住呢?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对于文字来说,是否容易记得牢,关健并不只在笔划多少,而是更在于是否常用字。像“藏、艚、曝、瀑、蔑、貌、癞……”等,很少有人不认识。而有许多字,如“犴、仵、尜、旰、刈、殳、孑、孓、奀、夼、亍、亓、弋、叻、冇、皁、甪、丱、畀、盱、柰、凼、氕、氙、氖、呒、氘、乜、厄、砬、兀、冗、乩、戽、爿、吽、氻……”等,虽然笔划很少,但认识的人却比较少。仅十划以内就有不少属于这类生僻字。而相反,五十多年前只学过几年繁体字的上,相隔如此之久,大多都仍能识读甚至书写出来,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现代信息通信理论也认为,信息编码越简单,抗噪能力就越弱。在电报编码中,往往会人为地增加“消息的多余性”,来“帮助减少接收消息的误差”。虽然人们明知道这种“多余性”“会影响到通讯效率”,但仍“要人为地”去“加大多余性,以求使通讯更可靠。”(陈力行:《概率与信息》第206页,山东科技出版社1984年版)繁体字多写几笔,正是相当于“消息的多余性”,目的是使其表义功能增加“抗噪能力”,在识读过程中“帮助减少接收消息的误差”。也可以这样去理解:电话号码升位不仅是为了扩容的需要,也是为了减少差错的机会。笔划多的字,多写一笔少写一笔都不会认错;而笔划少的字,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误读。所以并不是文字笔划越少越好,否则速记符号就该是最理想的文字了。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著名学者王力在主持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修订工作》中也曾说过:“不要以为笔划少越好。笔划越少,形近的字就越多。为了节省几笔,却增加了认字的困难,得不偿失。”并指出:“原定十划以上的字都要简化。现在看来,这个设想是不合理的。”(《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80页)
  即使假定简化字易识易记,它的扫盲意义也是很有限的。因为,從笔者对《千字文》《道德经.二》等25篇詩詞散文的查验証明,在日常用字中,简化字出現的頻率只約有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推行简化字的50多年里,繁体字(应叫正体字)仍是日常用字的主体。离开正体字,简化字根本无法形成句子,更不能有效构成语言的表达,它怎么能对掃盲具有多大的意义?並且,不管你把简化字有利于扫盲的功劳説到多大,它主要也應该归功於正體字、繁体字。
  埋怨中国文盲太多,也并不能证明是繁体字的過错。1988年版《汉字•汉字改革史》第72页说:“解放以后三十五年的今天,我国文盲、半文盲的人数仍将近是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此结论的时间是在1984年,按当时推断可知,从1955年、1956年发布“简化字草案”和《汉字简化方案》算起已是28年了,这差不多够两代人普及高中或上大学了。面对此种现实,怎么还能坚持认为之所以文盲多,“汉字的繁难,仍是直接因素”呢?有人称,现今的文盲比例已从当初的80%下降到8.7%,此言若是言之有据,岂不恰恰证明是后二三十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才使文盲比例迅速下降吗?这与文字繁简没有关系。
  实际上,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才是文盲多少的主要原因。温饱富足之馀,谁不希望学习文化,还能有多少人会“年年上冬学,年年从头学”呢?现在农民生活好了,文化普及率也相应提高,不少农民子弟以极好的成绩考入重点大学,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城市比农村文盲少,也能证明这一点。如果说繁体字是产生文盲的主要原因,那么,与我们实行简化字同期至今已五六十年沿用繁体字的台港澳地区,不是应该比我们文盲比率更高吗,而事实并非如此甚至相反。近又有报导说,农村有上万高中学生放弃报考大学,其原因不言自明。由此看来,扫盲应该先扫穷。
  还不难看到,现在的影视作品、歌曲光牒、各类广告、产品说明书、街头用字、书法绘画等,到处都是正體字(“繁体字”),相当多的人都能认识?即使小学生,不仅看影视作品或歌牒的正體字大部分都能认识,甚至有的看繁体长篇小说也没有太多的障碍。一些极力说正體字难学难记的人,他们自己也认识不少正體字甚至完全认识。据说,某政府官员曾自豪地说,我们这叫“无师自通”。连当年简化工作专家之一的王力先生也有文章说:調查表明在大量閱讀過程中自然就學會了繁體字,不須要專門學習繁體字。那么,一种不用人教就能认识的文字,怎么会成为“扫盲的障碍”呢?!所謂正體字“难学难记,不利扫盲”之说豈不是不攻自破了吗。
  一方面说繁体字不利扫盲,同时又说它不学就会,实在匪夷所思。
  由此可見,即使一夜之间突然全部恢复繁體字,也不會使任何人突然间变成文盲,因为至少还有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被认为是“简化字”的正體字,人们仍然认识。即使只用这些字,也照样可以组成大量语句去表达思想。而只用那些简化字,却几乎一句话也说不出來。那种说恢复繁体字“会使中国文盲几十倍增加”的说法,只不过是毫无根据不负责任的臆断,是耸人听闻的,也是滑稽可笑的。
  缘上所述,所谓“繁体字不利于掃盲”的说法,显然毫无根据。
  事实証明,從识讀障碍角度反對恢復繁體字,是—種不必要的顾慮。
  
  二、争论实质~简化字究竟能省多少时间
  
  繁簡之间虽有多方争论,但辩争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简化字书写简便、节约书写时間。
  自从有人提出恢復繁體字,就遭到了社會上許多人的反對甚至谩骂。本來嘛,简化字明明笔划少,写起來快捷方便,却偏要捨弃方便去找麻煩,豈不是“有病”“吃飽了撑的”,也有人駡“该进精神病院”!
  有朋友在拙文後留言説:“想恢复繁体字,你还是問问学校的老師和孩子们吧!…”也有留言说:“你自己喜欢繁体字,你尽情使用吧。但是,请你放过孩子们吧!他们的学习负担够重的了!别用书写起来烦死人的繁体字,来谋害孩子们的时间。”!!!
  在《小崔說事》的电视节目中,主张恢復繁体字的王干先生说:“我博客上面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我说要废除简化字,赞成我的基本上都是讲道理的,反对我的基本全是骂娘的,从祖宗八代骂起。”
  为什麽會这樣呢?因為简化字確是书写简便,已经成为人们多年的书写习惯。人们最直接的感觉是,书写简便的“现实利益”受到了侵害。如果想废掉简化字,必將遭遇强烈的反对或“顽强抵抗”,恢复繁體字的阻力就难以克服。
  所以,笔者虽然從1996年就撰文《简化字利弊辩议》(现名《恢復繁體字利弊辩议》)上书国家语委,呼吁恢复繁體字,妄用数万字的拙文“駡”简化字的缺点,但从未主张废除简化字。而是认为,简化字应该仍然保留在日常书写中――过去五十多年的书写习惯保持不变。
  笔者認為,简化字只有—个优点无法否定:书写简便。
  但這種简便的实效性究竟如何呢?在简化字推行50多年后,這应该是—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评估的问题。
  因为恨恶漢字的繁难,以前曾经算这样一笔账:“我国六年制小学的语文教学成绩,不及国外四年级的水平;我们的学生过文字关,要比使用拼音文字的国家多用两年以上的时间。”“我国十亿人口都来学习汉字,就要浪费二十多亿人年。二十亿人年,这是多大的精力和时间!”“二十亿人年,算得一代人。如果长期不改革,世世代代用下去,那么,我们子子孙孙还将浪费多少青春?”(《汉字•汉字改革史》第75页)
  我们且不说这笔账算得是否科学,但这毕竟是相对于拼音文字来说的。既已否定了漢字拼音化的道路,这笔账算不算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那么,在日常书写中,简化字究竟让人們省了多点時間呢?
  我们可以先看以下的教据:有文件說,“《简化字总表》中第一、第二兩表五百二十七个简化字的繁体平均每字十六画,简化后平均八画;第三表偏旁类推字一千七百五十四个字,繁体平均十九画,简化后平均十一画。”(郭锡良:《汉字知识》第108页,北京出版社1981年10月版——下同。注:本文中凡用“笔画”处均为保特原文)
  由此所得的估计,仅有527个字笔划减少了一倍。另外的1754个字,只平均减少不到三分之一的笔划。所以,简化字让我们提高的书写速度,实际上是很有限的。
  按《简化字总表》计,所有简化字加上偏旁类推的简化字,其总数仅为2238个(共简化2264个繁体字),这约可占通用的六七千个汉字的三分之一,占最常用三四千字的五分之三。简化字在常用字中出现的频率大约可在二分之一左右。(参见《汉字知识》第105页)
  但是,在笔者對《千字文》《道德經.二》等25篇詩词散文的查验中,并没有找到一篇“简化字在常用字中出现的频率大约可在二分之一左右”的实例証明。从中看到的郤是,简化字在实际日常用字的出现频率,只約在四分之—至三分之—。從实验样本的数量和文章种类的时空廣度,应该能確認其实驗价值。(請参見拙文《經典〈千字文〉等 驗証漢字千古奇冤》)
  由此可见,所有简化字减省的笔划在常用字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以前所做的“笔划精简的幅度如果降低一半,那么书写速度,也就提高一倍”(《汉字•汉字改革史》第26页)的估计是不科学的、不符合事实的。这大约是因为有大量很少用到的生僻字充入数据分析,造成了所佔比例的錯估。
  更为重要的是,无论你怎样诅咒繁体字书写费力,它也只占日常书写的不足三分之一,甚至只占四分之一。无論你把简化字书写简便的功劳說到多大,正體字或繁体字的功勞也要佔到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把书写费时的责难都归给正體字是不公平的!
  据称—份《…语言文字使用…调查》公布数据说,“平时写简化字的占被调查人数的95.25%,写繁体字的占0.92%,简体和繁体都写的占3.84%”。这個数据的概念基礎就是錯誤的,因为它把佔日常用字主体的“繁体字”也被当作了“简化字”。在推行简化字后的五十多年里,“平时只写简化字”的人,实际上一个都没有,因為那样連一句整话都写不出來。借用这个數据,应該説“简体和繁体都写的”人占99.09%。
  在笔者对《千字文》的分析中,这篇千字的文章,簡化字在其中只有298個,共节省1774划,平均每字节省不足6划(相关文件说平均节省八划,恐怕也是包含了许多生僻字的缘故)。★全文一千字,每字只平均节省1.8划。也就是说,如果汉字没有简化,在一篇1000字的文章中,平均每字只多写不到两划而已。
  由此可见,即使大、中、小学都恢复繁体字教育,给师生们带来的书写压力,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何况笔者并不主张在日常书写中废除简化字,那位朋友对我留言说“请你放过孩子们吧!他们的学习负担够重的了!别用书写起来烦死人的繁体字,来谋害孩子们的时间”,显然是对敝見和观点的误解。
  有朋友在拙文后留言說,反对繁体字的人,实际上是出于一种心理上的惰性。此说无论是否正确,也很值得思考。比如,我们能写“冗”难道就不能写“宂”吗;能写“见”就不能写“見”吗;能写“东”就不能写“東”吗;能写“错”就不能写“錯”吗;能写“阵”就不能写“陣”吗;能写“占”就不能写“佔”吗;能写“黄”和“广”就不能写“廣”……吗?难道只差三五筆就会把人累坏吗?!只差三五笔的简化字是为数不少的。从《简化字总表》看,在常用字中,不简化“不足以平民愤”的字,实在并不很多。
  我们不应该把繁体字书写的繁难妖魔化,否则,在两三千年里,我们中华民族的教育豈不是恶果累累,怎么會産生如此熣灿的中華文化?怎么会産生那樣多的文豪大雅?中华帝国怎麽會屡屢傲立於世界之颠?如果正體字的繁难真那么可怕,—直使用正体字的港澳台的民众和学校师生们,又是怎样度过的呢,其同期五十多年教育效果也并不比我们差,这应该是—个强有力的証明。假如從未推行簡化字,我们中华民族也决不会垮掉。
  现在不少人咒骂漢字笔划繁杂,但從不去想,我们的文化祖先創造了如此灿烂的中华文化,難道連笔划少了省事这樣的問题都想不到吗?難道是故意留下這樣簡单的问题让后代去“糾正”?还是故意让后代子孫学起來别那么容易…?如果不能得出这樣的结論,那就只能說明,笔划多自有笔划多的道理。
  这里仍然需要重復前述:现代信息通信理论証明,信息编码越简单,抗噪能力就越弱。在电报编码中,往往会人为地增加“消息的多余性”,来“帮助减少接收消息的误差”。虽然人们明知道这种“多余性”“会影响到通讯效率”,但仍“要人为地”去“加大多余性,以求使通讯更可靠。”(陈力行:《概率与信息》第206页,山东科技出版社1984年版)繁体字多写几笔,正是相当于“消息的多余性”,目的是使其表义功能增加“抗噪能力”,在识读过程中“帮助减少接收消息的误差”。笔划多的字,多写一笔少写一笔都不会认错;而笔划少的字,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误读。所以并不是文字笔划越少越好,否则速记符号就该是最理想的文字了。用电脑手写板的人肯定体会过,写“言”和“水”旁的字(如泽和译、语和活等),就往往可能出错。
  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著名学者王力先生在主持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修订工作》中也曾说过:“不要以为笔划少越好。笔划越少,形近的字就越多。为了节省几笔,却增加了认字的困难,得不偿失。”并指出:“原定十划以上的字都要简化。现在看来,这个设想是不合理的。”(《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80页)
  上述可見,稳定不变地运行了两三千年的“繁体字”汉字符号系統,是有堅实的科學合理性的。
  顺便也要说到, “现代汉字由字数到笔划几乎精减到表意明确性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出现更高的‘简明’水平,已无更多的余地。”(《汉字•汉字改革史》第49页)也就是说,今后再想减少汉字笔划,已无多大潜力可挖了。
  简化字虽然可以节省一些书写时间,但由于形近字增多,书写者总担心被误认,有时写完还要加笔强调字形,又会浪费时间和注意力,无形中也会抵销部分书写速度。如果因字迹混淆造成政治或经济损失,那就会更不划算了。
  现在,我们一方面强调推行简化字,而客观的国际国内环境及社会的实际需要,又使计算机不得不同时配备繁简字体两种软件,有些出版物也不得不出版繁简两种版本。据说,国外同一作品的著作权,竟可以向我国出卖两次版权一一即简体版卖给大陆,繁体版卖给港澳台,这难道不是我国的损失吗?汉字简化使原来的“单轨制”变成了“双轨制”,既是一种混乱,也使人力财力造成不小的浪费,这怕是节约一点书写时间所难抵偿的。
  问题还更在于,现在究竟有多少人成天在书写。学者、作家、编辑、记者、文秘、教师、学生等职业,占总人口的比例并不大,并且这些人也并非整天都在书写,相当多情况下是在使用计算机打字。那么,他们在减少笔划中所节约的分分秒秒加起来究竟有多少呢?我们有没有必要付出那么多文字混乱、以及重新在世界范围打乱“书同文”秩序的代价,去节约这么一点点时间呢?
  即使確认简化字在识读和书写方面的优点,也很难说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比如,在繁体字年代产生的孔子、老子、庄子、孟子、孙子、司马迁、李白、杜甫、苏轼、曹雪芹、蒲松龄、鲁迅、郭沫若、老舍、茅盾……等,并未见在五十多年的简化字时期有与其齐名者涌现出来。港澳台或东南亚等一直使用繁体字的地区,也末见阻碍其经济文化的发展。
  这些都在提示我们,还應该更為切实地估價简化字减少笔划的实際价值。
   
        三、用简化减少汉字总字数-适得其反
  
  当年的汉字简化,不仅因為其结构复杂,而且还因为它“字数太多”,“给文字的使用造成困难”。减少汉字总数,减輕人們的認字负担,也是当年汉字简化的三个主要出发点之—。
  必須首先承认,这個初衷或出发点绝对是好的,是為文化发展和民众方便考虑的。只是其结果卻恰恰相反,南辕导向了北辄。
  字数太多的原因,一是同音同义但形态不同的异体字太多(这在甲骨文、金文、籀文或篆文、隶书及楷书中都有);二是同音不同义字形也不同的表意性差别(比如“它和牠、舍和捨、里和裡、后和後”等)。这使得汉字总数多达五六万,最常用的汉字也有三千多。所以,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社论说:“汉字简化的主要目的,是使汉字的笔划简化,字数减少,逐步做到汉字有定形、有定数,以便利于汉字的学习和使用。”
  精简字数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废除异体字;二是采用了同音替代的方法。“1955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共八百十一组……共废除异体字一千零五十五个”。(《汉字知识》第109页)1956年10月,“印出了《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直到1965年,虽然两表“已合成了《异体字整理表》,但一直未能公布。”(《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66页)
  文字改革中的“异体字整理,使印刷用字变得纯洁了,清除了一批铜模和铅字,节省了财力物力,减轻了人们学习、掌握和使用汉字的负担”(《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65页),这无疑是功德无量的。再加之采用同音替代方法,字数的确减少了许多,识字量也应该是减少了。
  果真如此,那当然好,但问题并不这么单纯。一是因为大量的同音替代,埋下了当今繁简之间文字混乱的隐患,是当今文字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在国家法定推行简化字并通过各种法规文件、行政措施禁止不规范用字(包括异体字、繁体字、错别字、自造字等)的同时,却还有相当多的人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去识记或使用繁体字。对于这些人来说,推行简化字不仅沒有使他们减少识字量,反倒是识字量更增加了。这些人包括:
  一.古典语言文字工作者,包括训诂学或古籍研究人员等。
  二.考古工作者。
  三.书画艺术家或书画爱好者。
  四.中医研究人员。——我国古代医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如果中医人员根本不认识繁体字、异体字,就可能对进一步研究医药典籍造成一定障碍,影响其医术和理论的进一步提高。
  五.公安、刑侦、海关、户籍管理人员。——不认识繁体字对于查档、破案、检查出入境物品、历史档案都可能发生困难。
  六.文史馆、博物馆、各类展馆的编辑、研究人员乃至解说员。他们都可能在某种情况下不得不和繁体字打交道。
  七.古籍出版编辑人员甚至其它出版编辑人员。
  八.校对人员。——近些年繁体字出版物、宣传品等的大量出版,使得识读繁体字成了校对人员难以迴避的要求,甚至有可能作为考核条件。
  九.文史专业的师生。繁体字甚至异体字有时会部分成为他们授业或修业躲不掉的课目。
  十.计算机操作人员。——出版物及社会需要使计算机已基本普遍配有繁简两种软件,不认识繁体字甚至是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一.商业工作者。——许多国内外商品包装、说明书系繁体字,或有时还需要阅签繁体字合同。
  十二.企业家。——招商引资或商品贸易活动中有可能用到繁体字。
  十三.影视、戏剧等艺术工作者。——当涉及历史题材作品,回到某个既定的历史背景中时,繁体字就会在这个“历史”中重现,不认识繁体字就可能造成讹误或笑话(现在这种错误已经屡见不鲜)。
  其实,不列出上述诸项人们也已经看到,现今,我们已经处在一个程度越来越浓厚的繁体字环境中,几乎所有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都难以完全隔绝繁体字。举例说,人们所购买的国内外商品的产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某些书刊报纸、商业广告、街头用字、大人小孩天天看的影视光盘,包括许多儿童动画,就大量都是繁体字的。
  事实证明,繁体字就像一个无法摆脫的“魔影”,将永远不可能绝迹。而且国家也明文规定了繁体字存在的合法性(即使汉字拼音化了也是如此):“改成拼音文字,并不等于废除繁体字,不仅汉字要用,繁体字也要用”。(《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58页)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王铁昆也说:“国家从六十年代起一直在积极推广汉字规范化,国务院正式发布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繁体字,但这并不能说明繁体字已经废止了。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如书法、考古、中国医药研究等方面繁体字还应继续学习、推广。”(《人民政协报》1996年8月17日)1996年11月23日的“焦点访谈”节目中钱其琛外长也说:“面对港台市场,出点繁体字书还是有意义的。”
  上述可见,繁体字必将长期乃至永远地几乎在我们所有社会、文化生活中存在下去。我们一方面强调推行简化字,同时又不可能彻底摆脫繁体字,人们在简化前只需认—套“繁体字”,推行简化字后反倒要认两套字。那么我们实际的必须识字量和汉字的社会通行总数,是减少了还是增加了呢?回答显然是后者。
  另也因为,在《简化字总表》所列的2238个简化字中,有许多是历史上從未有過的新造字。既造了大量新字,又無法真正扔掉旧字,汉字总数难道不是增加了吗?
  我们所有字典和詞典上,在所谓的“規范字”之外,又不得不同時载录“废弃”了的“繁体字”,否則就会割断文字延续的歷史。之前的字典、詞典有這么多字吗?需要这樣做吗?
   由此來看,当初“减少总字数”的良好初衷岂不是事与愿违南轅北轍了吗!
  
  四、最流行的谬论:“汉字几千年不断在简化”
  
  在繁简字辩争中,最流行的谬论,就是所谓“汉字数千年来不断在简化”。一些反对恢復繁體字的学者或文字学专家,在他们的文章或談話中,大量陳列历朝歷代的“民间俗字”或谓其“简化字”,企圖以实例証明漢字简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当今的简化字則是其必然的结果。
  然而,這样的說法是既不符合文字史事,也是違背事理逻輯的。
  这个理论的权威性代表人物是中国语言文字学家钱玄同先生。他于“五四”时期参加新文化运动,1939年逝世前一直力倡文字改革。1920年他曾在《新青年》发表相关文章。1922年他在国语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其中说:“数千年来,汉字的字体是时时刻刻在那被简省的”。(《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28页)另据转见,说《中国全史•汉字史》中载有他另一段话:“从甲骨、彝器、《说文》以来,时时发现笔画多的字,时时有人将它的笔画减省。殷周之古体减为秦篆,秦篆减为汉隶,汉隶减为汉草(章草),汉草减为晋唐之草(今草);汉隶的体势变为楷书,楷书减为行书;宋元以来,又减省楷书,参取行草,变成一种简体(即所谓‘破体’、‘俗体’、‘小写’)。这都是显著的减省笔画。”
  钱先生这种说法,在几十年的繁简辩争中影响到不少人、甚至一些知名学者文字学专家的判断。使人们误認為,推行简化字是文字史序无条件的必然发展,甚至还抱憾推行的太晚了。所以很有必要把它分析一下。
  笔者以为,钱先生把汉字几千年的演变发展史,一言蔽之为“都是显著的减省笔画”,是很值得商榷的。首先,“减”义为从某种数或量中“去掉一部分”;而“简”则义为形式、形态、结构、过程等的简单,它包含着减少却末必都含有减少,所以两者含义很不相同。谑言推论之,如果汉字从甲骨文就一直在“减省笔画”,岂不早就枯陋不存了。这恐怕並非钱先生本意,但把几千年汉字的演变都说成“减省笔画”的历史,却并不符合汉字演变的史实:
  
  对汉字的发源,《六书源流歌》说:“伊昔古皇初,结绳致隆治,爻画既肇兴,……象天而法地,仓颉与沮诵,爰始造书契,……”。这说明,汉字始源于结绳纪事和八卦符号,或如今之所说的半坡符号。后黄帝史臣仓颉观鸟兽之迹而创制文字。及至从象形文字一甲骨文一钟鼎铭文一春秋战国时的大篆及秦之小篆,这个至少(从公元前1300年一221年)一千多年的演变过程,虽然夹有一字多形取其简的演化,但总趋势还主要是笔划不断丰富、字数不断增多的过程,否则怎能满足不断丰富的社会需要?如果从甲骨文就不断“减省笔画”,笔划繁多的大篆小篆是怎么产生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六国文字主要是大篆(也有包括甲骨和金文,狭义专指籀文),但各国字形杂乱不一。故秦统一六国后,由丞相李斯依大篆创制小篆,使文字规范统一。对照来看,小篆较之大篆只是形态结构离象形遗迹更远,更为端正匀称,更具条理和逻辑性质,使书写更为便利。其中减少笔划的情况虽有,但并非普遍,从整体看更并非颠覆性重制。所以,从大篆到小篆,只用“减省笔画”来概括它的演变主向,显然是以偏概全的。
  秦篆至汉隶的演进,据说自秦甚至六国即萌始(故而又有“秦隶”说),据称为徒隶所造所用。其特征主要是笔划进一步由曲变得较直,而减少笔划并不突出,个别还增加了笔划。所以它的演变主要是在“便化”,是形态简化而不主要是“减省笔画”。这是古文字向“今文(即隶书)”及楷书定型的根本性转折。或者说,隶书已使汉字基本定型,因为“楷书同隶书在字形结构上极少分别(汉隶草头与竹头不分),只是笔势方面有些不同。”(《汉字知识》第63页)这显然也是不能概之为“减省笔画”的。
  秦汉之间,从隶书逐渐演生出草书。东汉文学家、书法家蔡邕论其缘由说:“昔秦之时,诸侯争长,简檄相传,望风走驿,以篆隶之难,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书,盖今之草书是也。”(梁武帝《草书状》)有称草书萌于汉初,亦有称张芝或杜探所创。草书有的结构是将隶书简写,只求粗具形态,不求笔笔相符,连笔书写,轻快便捷。形态近于隶书的称“章草”;将其简去波势挑法、笔划相连而成“今草”(称王羲之所创)。
  草书虽可随意纵情,仍有法度作范。如《草书诀》就有“有点方为水,单挑却是言……”等说。对于草书,无论称其是对篆隶的“简化”还是“减省笔画”都是名副其实的,无可争议的。但是,草书乃是汉字演化中,因诸侯争战急速传递檄文的特殊需要所激,突变而生的一个独立的文字符号系统(清李云麟就曾说:“楷书至晋代始成,是与草各为一体,两不相涉。”),并非汉字主干(至今不是民众普及的字体),否则汉字岂不要沿其之简一直简下去,怎还会继而又有楷书的产生?
  一个值得深思的向题是:草书之后于汉、晋定型为“楷模”的楷书(有说汉末即有楷书,《晋书》称晋人王次仲始作楷),不近取草书之简,却上溯隶书之繁,且两者“字形结构上极少分别”,何也?汉时是在高祖文景之治和武帝兴汉的统治之下,且大儒、书法家、智者甚多,可如张良、司马迁、班固、司马相如、蔡邕、董仲舒、东方朔……等,难道会都那么傻,无人受草书启发想到笔划多了难写、字数多了难记吗?显然不是。
  这是因为,在此之前,直溯甲骨,我们的先贤早就经历了字数少、文字兼职过多及笔划少字形相近造成混乱的困扰。比如,“上古一个‘辟’字(就)兼有后代‘避、闢、僻、嬖、譬’等字的意义”。(《汉字知识》第25页)人们知道《周易》艰涩难懂,文字通假是个重要原因。如“孚”字兼有诚信、俘获、处罚三义,致使《周易》中的“有孚元吉”,被诸多易学家作出“有诚信所以大吉”、“有所俘获故吉”和“虽受到惩罚,但终归吉利”等三种不同的歧义解释。要克服这种弊病,就必须使文字由简到繁,加笔分职,增加字数,专字专义。比如“责”原有责、债二义,故加“亻”使“债”和“责”各字专义。其例甚多,可如:
  由责而债 由弟而悌 由孰而熟 由竟而境 由馮而憑 由賈而價 由属而嘱由舍而捨 由共而供 由自而鼻 由知而智 由昏而婚 由田而畋 由反而返由卷而捲 由其而箕 由云而雲 由鉏而鋤 由兒而貌 由孚而俘……略
  “假借字多,正是由于当时字少的缘故。古代字少,后来逐渐增多,这是很清楚的事实。”(引文同上)这诸多文字史例,说明当时汉字不是在简化,而是在繁化;笔划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这显然是用“减省笔画”和“几千年汉字不断在简化”难以说通的。
  楷书上溯至隶书、篆书直至甲骨文、象形文字,乃是历代文化祖先们历经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到繁,从泛到专,删简异赘,最终优化选择而定型的标准汉字或规范汉字(主要指揩书)。它就是当今所称的“繁体字”“正体字”,它(以及篆书和隶书)也是承继、发扬几千年中华文化的主要载体。
  从秦篆(甚至大篆)一一隶书一一楷书较而观之,虽然其外形差异很大,但其结构内核的承继性从末发生震荡性突变。从这个意义上说,汉字从小篆即已确立偏旁部首关系并基本对应至今,实应视为汉字定型化的始宗。这三种形态只不过是三种不同的字体,其演进虽或有少量减少笔划,但主流仍是从曲线型向直线型(日益远离象形)的“便化”演进,而不是“减化”。正因为这三种形态均各具存在的意义,才能一直并存沿行至今,隶、楷还成为计算机的字体之一。
  如果把篆书一隶书一楷书的演进,说成从劣向优的“简、减”进化,楷以前的篆书和隶书岂不早就淘汰无存了?然而直到我国1955年试用简化字的两千多年里,虽曾夹历了草书的出现,也曾相伴出现过一些民间“俗体字”“破体字”等简化形态(其从未进入文字长河的主流),但其结构系统从未发生过颠覆性动变。
  历经几千年演进而定型的中国文字符号系统一一楷体字或称“繁体字”,如果不具备优选性、科学性与合理性,怎能两千多年一直基本保特稳定。它超强的生命力,使其历经元、清两代由少数民族当政的三百多年,仍能岿然不动!反倒是在清代,汉字的规范性得到了空前绝后的维护,这就是所谓的“文字复古主义”。
  笔者还认为,春秋时期的大篆,即是中国文字初具系统化的滥觞。从大篆直至楷书,实际乃是一部文字演进的“便化”史(包括为化解通假之弊而增加笔划和增加字数),而不是一部“减化”史。即使称其为“简化”史,也有可能造成误解。其间夹经的草书,虽然大大减省了笔划,其核心目的,也同样是“便化”。
  还有人说,自甲骨以来至近现代,一直就有民间“简体字”“俗体字”“破体字”(比如古时的:礼无尘云众从;隋代的:营驴尽灯寿献敌坟继顾烛变娄壯烛齐渊;宋元明清之际的:尝将闾盖记荣劳绅谓诵乐险诗实党听宝办万归辞旧罗梦虽阳与虽怜怀声医凤台断辞义乱……多达几百个),说今天的简化字近八成是古已有之的。
  应该说,这些“俗体字”确是反映了人们追求简便的本能愿望。有些人对它们历经几千年一直未被采纳耿耿抱怨不平,但可曾从反面想想:其不被纳入正字,必然有其不被纳入的道理。我们中华民族古有尧舜,秦有始皇,汉有高祖文景武帝圣治,唐有贞观玄宗盛世,宋有徽宗善书,元有成吉思汗,明有永乐,清有康乾;又兼历代有孔孟老庄,汉诸大儒、赋人,唐诸诗人,宋诸词家,元诸曲家,明清小说家……,这诸多明君、先哲先贤们,如果不是考虑文字的科学性(不会造成形和义的混乱)、承继性与稳定性(合之而为民族性),谁会傻到偏要舍简求繁、非要把这点“聪明”留给两千多年后的我们呢?究竟是他们错了还是我们错了,真该想想了!
  今年二月四日《扬子晚报》载季羡林先生说“将汉字简化及拼音化并不科学,可谓走上了一条‘歧途’”,老人家决非信口之言。另外,说到太平天国曾正式使用一百多个简化字,但那也只是国土小部、瞬瞬十年稍余的时间。1935年国民政府也曾拟推行简化汉字方案,但未及推行便被戴季陶等“谏”止。故笔者以为,不应将这些作为汉字演进的主流来评判,从而将汉字史以“减省笔画”来描述。
  顺也赘言说到,有的朋友认为,当今的现实就是明天的历史,简化字毕竟已经成为“历史”。但要试想,以其五十多年去比较两千多年,究竟何者更是历史?
  还有的朋友说,恢复繁体字,文字要“寻根”,就该寻到甲骨文甚至象形文字!这有点抬杠而不是研究向题了——那干脆寻到结绳纪事吧,但这样说并不能说清问题。而且实际上,是简化字在向通借和假借的文字弊病倒退,而繁体字――正体字才是克服这些弊病演进性文字系統。照此推论,也该说文字的退行性简化会“寻根”回甲骨文去。
  还有说,从甲骨文到繁体字不算割断(笔者并不赞同“割断”)历史,为什么从繁体字到简化字就叫割断历史。愚以为,因为前者是汉字从产生到成熟、定型的渐变过程;而从繁体到当今的简化字,按正式推行为社会普及文字说,乃是中国文字史上唯一一次震荡性突变(草书是突变,但至今仍难普及)。所以黄宏等21人提案中说的从小学生就教导文字“寻根”,应该是指与历史上和当今简化字有更直接演生关系的篆书、隶书和楷书。能了解到更早也沒什么不好。
  至宋、元、明、清乃使汉字简化的呼声日盛,其诱因是民间文学日益兴盛且要刻版印刷。木版刻字繁难且耽延时日,自是刻印者和作者乃至读者疾而共愤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儒林外史》等名著都产生于明清之际,且又正是明代木版刻印最盛,故笔者寡知的最早倡主简化汉字的方以智为明末学者,也就似乎事出有因了。
  及至到近现代铅字印刷,铸刻字模麻烦不说,一套铅字就要占满几层楼(今日则小小电脑足矣)。再对照拼音形式的西文,加之后来计算机的出现、担心难以输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时那么多有识之士,如清人卢戆章、王照、陆费逵及再后的钱玄同、蔡元培、鲁迅、瞿秋白、郭沫若、胡适以及毛泽东、周恩来等,何以要奋而推动简化汉字甚至拼音化了。鲁迅甚至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其情可见。我们应该理解当时汉字简化的客观需要,否则怎么会得到那么多学者和民众的赞同?笔者如若时在成年,谅也会衷心热烈赞同的。
  但现在,计算机的普及和多种输入方法,已基本化解了当时的背景因素,社会上繁简混行的弊病和杂乱现实,不断启发人们做新的思考,繁简辩争因之再起。我想,如果鲁迅先生仍健在的话,以他的睿智和卓识,应该不会那样说了。
  由此可见,历史上一直不能纳入正体字的简体字、俗体字,之所以能在上世五十年代替代繁体成为正体字是有条件的,而不是历史的必然。假如计算机的产生和输入方式,能和我国宋、元、明、清民间文学的兴盛相同步,其从“在野字”取代繁体成为“在朝字”的事情,怕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汉字一一及一切文字的最高优选目的,既不是简,也不是繁,而是“便”。为了社会文化活动使用的便利,当简则简,当繁则繁。繁影响了便,就要去简;简影响了便,就要去繁。便一一乃是一切文字永世不变的最高目标。
  
  五、简化字书写简便中的缺点
  
  简化字书写简便、节省時間,这一点任何人都无法否认。但人们只是直接感受到了简化字书写简便,並不去考慮简化字导致的字形相近对书写和辨识造成的困扰。实际上,有些简化字的字形相近,容易造成书写的混淆,这对其书写简便的优点,会产生某种程度的抵銷。
  《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中说:“这个方案采用三种方法来简化汉字:第一是笔画的简化,第二是字数的简化,第三是写法的简化。”
  第二种方法主要是异体字整理,把一字多形者择确其一;再者是同音替代方法,即如用“后”兼代原来的“后”和“後”、用“云”兼代原来的“云”和“雲”等等。
  第一、三种方法则往往是“从俗从简相结合”的。其大体方法是:1、用原字的部分代替,如“務”简作“务”;2、更换偏旁,如“禮”作“礼”;3、更换形声字的声符或形符,如“癢”作“痒”;4、形声字改为非形声字,如“淚”作“泪”;5、非形声字改为形声字,如“態”作“态”;6、同音替代,如“鬥”作“斗”;7、借用古字,如“雲”作“云”;8、草书楷化,如“馬”作“马”;9、符号代替,如“義”作“义”、“頭”作“头”。(参见《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74一175页)
  有人可能说,形近字之闲产生的书写容易混淆的問题,在正体字中也是存在的,这确是事实(如“已”和“己”、“戌、戍、戎”等)。汉字的確存在此种形态结构方面的缺点,也包括有些字过于繁宂。我们要说的是,汉字简化的结果,大大加剧了这个缺点。
  简化字书写容易混淆的原因,主要是笔划减少使形近字增多,其中尤以草书楷化最容易出现书写混淆的问题。
  草书楷化作为印刷用字其弊尚不为甚,而日常书写却难以像印刷用字那般严格。在一定的书写速度下,很可能产生字迹混淆难辨的情况,甚至产生某种严重后果。如将“貝”简作“贝”,在快速书写中很容易混淆于“欠”字;同时,原“見”字简为“见”,有时也会与这两个字混淆难辨。另外,快速书写中,“风”和“凤”、“陈”和“阵”、“车”和“东”,甚至连看来字形甚不相近的“学”、“马”、“写”三字之间以及“数”和“教”、“项”和“次”、“项”和“顶”、“线”和“浅”、“经”和“径”、“极”和“板”、“矿”和“砂”、“如”和“为”、“广”和“厂”、“片”和“虫”“卡”和“长”、“千”和“干”、“几”和“儿”、“干”和“于”、“庄”和“压”、“处”和“外”、“仅”和“反”、“问”和“向”、“板”和“报”、“以”和“从”、“无”和“天”、“无”和“元”、“审”和“宙”、“县”和“具”、甚至“几”和“12”……等之间,都可能产生含混难辨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决不仅此,难以尽举。
  可以见证的是,如果计算机用手写板输入,这些字往往会同时显示,证明计算机对它们也有辨别困难,反复改写也耽误时间。笔者曾有画家评论拙文说到与该画家巧缘相识时,写有“或谓天缘”一句,画集出版后却误为“或谓无缘”,其涵义恰正相反。每本画册都要用笔改,使画家与笔者都顿足抱憾!
  偏旁部首的简化,还会使许多与其相关的字,在快速书写时混淆难辨。如将原“言”字旁参用行草简作“讠”,就很容易与“水”字旁部的许多字产生混淆,此可例如:(计汁)、(许汻)、(订汀)、(讦汗)、(讧江)、(讪汕)、(讴讴)、(讻汹)、(沂)、(设没)、(诂沽)、(诃河)、(词泀)、(译泽)、(详洋)、(诨浑)(诔洡)、(诖洼)、(诘洁)、(话活)、(诞涎)、(诮消)、(诰浩)、(诲海)、(诵涌)、(谆淳)、(谈淡)、(请清)、(诸渚)、(读渎)、(诼涿)、(谁淮)、(谌湛)、(谓渭)、(谤滂)、(谥溢)、(谟漠)、(谕渝)、(谪滴)、(谩漫)、(谭潭)……等多达几十个使用频率很高的常用字。
  在脱离了一定语言环境的情况下,这些字就有可能很难辨认。由于上述事例字数较多,出现差错的概率也就比较大。人们固然可以责怪书写者不认真,但如果“言”字偏旁不简化,即便书写很潦草,也很少会与“水”偏旁的字相混的。
  究竟有多少字会如上述产生混淆,详细考察可能还有许多,笔者难以尽述,只此也已很是问题了。
  现实中还确曾因形近字发生过一些笑话或“事故”。比如,某报载,由于某人姓名中“凤”和“风”字难以分辨,就曾发生过投递邮件的风波。因为“長”被简化为“长”,意大利未来主义兼形而上派画家卡腊的名字,就曾误印为“长腊”,实在令人喷饭!
  更有一个离奇的事例,是把“汉江工厂”误印为“121227”(见《校对手册》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48页),其原因是这些字被潦草地写成了“◆”。排校中出现这种错误是罕见的、典型的,但如果写繁体字的“漢江工廠”,即便书写有多么潦草,也决不可能出此错误。
  另外,某出版社也曾出现过把“毛泽东”误为“毛译东”、“谭震林”误为“潭震林”的事情,幸亏印前发现,否则就是严肃性的错误了。
  诸如此类的情况究竟有多少,很难全面去考察和统计,否则,相信会有更多事例或更严重事例的。假如真的像当初设想的,将汉字笔划都简到十划以内,其结果就真是不堪设想了。
  借用信息理论來看,繁简利弊说到底还是个信息编码原理問题。如果不影响通信质量(有足够的抗噪能力),信息编碼当然越简单越好,以利于通信容量和通信速度的提高。如果简化编碼影响到抗噪能力或通信质量,“加大消息的多餘性”就难以避免。如果选择了抗噪能力差的简化编碼,也就不可能不影响到通信质量。
  如果从上述情况看,笔划简化如果经常造成书写混淆,就不比繁体字多写几笔更划算了。如果再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比如书出错了再重印),显然更是得不偿失了。
   
        六、简化字在造字原则方面存在问题
  
  从形、声、义的角度说,汉字的造字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規范的。我们并不是说简化字完全没有规范,但却存在某些并不统一的问题。不少简化字是从繁体字演化而来的,但却并没有严格保持必然的逻辑性关连或对应关系。这起码会给末来的文字学、训诂学、历史学等增加研究的困难,对文字本身来说也是一种混乱。其中有的属形乱,有的属声乱,有的属义乱,亦或兼而有之。笔者无力类析,仅举例散列于后,可见一斑。如:
  “習”简作“习”,但“褶”字却未简化而是保留了原繁体字——笔划多者不简化,笔划少者却简化,何也!此类字例,绝非仅有。
  “金、食、言”等原字保留,作偏旁时却分别简作“钅、饣、讠”,既混乱不一,也使书写产生混淆难辨的问题。
  “干”原只于“干支”,简化时代替了“乾”“乾净”的字义而为“干净”,但用“乾坤”词时仍要用“乾”。“乾”和“干”都没有简化,却偏要改变它们的用法,岂非平白无故地造成文字混乱?
  以“余”兼并代替了“餘”,又因为“余”在繁体字中义为“我”,故又需特别注明:“在余和馀意义上可能混淆时,仍用馀”(《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7月修订第三版第1535页)。明知有可能混淆,偏要改变原本固有的秩序,而且凭空又多出一个“馀”字,令人匪夷所思! 此种情况还包括,原“於是”简为“于是”,但后来“於”字又成为规范字。
  原繁体字“審、嬸”等简化为“审、婶”等,而“瀋”却简化为“沈”,混乱于原繁体字“沈澱”之“沈”(音晨)。“沉”与“沈”具异体字关系。
  此外还有“單”简作“单”,但“戰”却简作“战”。原“咼”简作“呙”,但“過”却简作“过”。
  “陽”被简作“阳”,但“楊”却简作“杨”。“溝”简作“沟”,而“講”却简作“讲”。
  “霸”和“灞”均末简化,却唯将“壩”简作“坝”。原“備、鞴”等同旁,而唯“備”简作“备”。
  无论作为繁体还是简体,“登、噔、蹬、噔、澄、磴、镫、凳”,都保留了“登”的原字,但却将“鄧”简作“邓”、将“燈”简作“灯”。其他字笔划并不少,“鄧”和“燈”笔划并不比它们多,唯独要做简化,妄以为有背事理逻辑。
  还有“鐘”和“鍾”都被简作“钟”,“腫”被简作“肿”,但“踵”和“穜”却留繁不简。
  原“幹”簡化为“干”,但“擀”字却留繁不简。
  原“償”简作“偿”,但“賞”却简化为“赏”。
  原“盧”被简作“卢”,但原繁体统一用“盧”作偏旁的字,却有的用“卢”(泸、垆、栌、胪、颅、鲈等),有的用“户”(芦、庐)。
  原繁体字“皆、楷、喈、偕”等均末简化,但却将“稭”简作“秸”,将“階”简作“阶”。
  原“縣”被简作“县”,但“纛”(音到,上“毒”下“縣”组成)笔划如此繁多却末简化!
  现有“噗、璞、濮、蹼”等字留繁不简,但却将“撲、僕、樸”分别简作“扑、仆、朴”。
  “灌、罐、鸛”都保留了“雚”的偏旁,却单将并不唯独复杂的“觀”简化为“观”。
  原繁体字“澧、醴、鳢”均末简化(“魚”旁有简化),却唯将“禮”简作“礼”。
  原繁体“億”简作“亿”、“憶”简作“忆”,而原本有“肊”这个“臆”的异体字,而且又与“亿”“忆”的简化规则相统一,但是却舍简求繁,保留了“臆”这个繁体字,这其中看不出有什么道理。
  “祭”和“穄”均末简化,却偏偏把比“穄”并不复杂的“際”简作“际”。
  原“賈”和“檟”被分别简化为“贾”和“槚”,而“價”却简化为“价”。但这“价”原本是个繁体字,读音“介”,义为“善”,所以它既搅乱了简化字,也侵犯了繁体字。
  原“鐦”被简作“锎”,但“開”却简作“开”其理何在?
  保留了原来“疋”的部首及系列诸字,却又把“疋”改作“匹”,既不省笔划,又打乱了该字久存的历史稳定,使“一疋布”和“一匹马”混为一谈。……相关例证难以尽举。可見简化字並没有什么严格的規則和逻辑。
  还有一种情況,一个“又”字,竟然取代了原来的十多个偏旁。如“漢”简作“汉”、“轟”简作“轰”、“聶”简作“聂”、“雙”简作“双”、“對”简作“对”、“聖”简作“圣”、“鳳”简作“凤”、“戲”简作“戏”、“僅”简作“仅”、“鄧”简作“邓”、“疊”简作“叠”“鷄”简作“鸡”、“觀”简作“观”等,大致能想到的,就有十三种之多(或当还有)。从汉字原有的形意、形声关系来说,大概当属草率的、有失严肃性的。
  无论用何种理由来解释,比如说“戰”简作“战”是简而形声等,这些情况也是创伤了汉字演化传承的逻辑联系。未来历经越久,人们将越无法按照某种必然对应規律,推断和考证文字的历史轨迹和关系。由此留下的谜惑,年代愈久,害之愈甚。
  如果这些简化字是历史上早就有的,我们也就能由此理解到,几千年中它们一直不能被历朝历代纳作正字,打乱当時既定的造字原則,当是其重要的原因。
  
  七、简化字因简害义
  
  有人曾經反诘:“你们那些批評简化字的人,用简化字写起文章來不也是头头是道、滔滔不绝吗,也没有什么表達障礙呀!”此說不是对簡化字因簡害义情况的无知,就是闭眼不看事實。
  汉字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一大创造,其内涵的深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所不能及的。它在形、声、义方面的有机合理性,也包含了几千年来我们的文化祖先、先哲先贤的智慧精炼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古谓汉字有“形声义三要”,“文义与字体并重”(《说文大字典》例言),并以“六书”(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假借)为造字原则。然而,曾几何时,汉字表意性的独具优长之处,却被当作缺点来指摘,对“六书”也曾有人提出过质疑。
  讨论文字改革时就有文认为,由于“六书”只是“分析篆文——而且是汉代的小篆……的一个体系,它是有科学性的,但是它的法则同时就有局限性了。”所以“想从‘六书’来解释现在的文字上的问题”“是不能切合实际的”。(《跟一位朋友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文见《光明日报》1955年2月2日)
  当然,“六书”即使对繁体字也并非一个绝对的准绳,甚至它不能完全解释隶书和楷书,古时的文字也会有不合“六书”的地方。比如“日”和“月”不象形;“江河”二字不形声;“射”和“矮”、“重”和“出”从形声义看互相对调过来才更合理。……都是无须纠缠的。虽然许慎也有“其于所不知,盖阙如是也”之说,“但六书本身却不是甚么很要不得的东西,而是中国最早的字源学,是语言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李芳:《对“文字改革”的意见及其他》1954年11月10日《光明日报》)直至今日,“六书”仍是我国语言学一个重要内容。
  文字改革之初,在倡导拼音化道路的背景下,还曾有人从理论上眨低文字的表意功能。说文字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的发展趋势,是一个从表意到表意和表音兼顾再到表音的不断进步的过程。这或许不无道理,但认为“表音文字比表意文字优越得多”怕就失之偏颇了。也曾有文慨叹:“世界上多教国家、多数民族的文字,都是表音文字,而单一使用表意文字的,只有我们汉民族一家。”(《汉字•汉字改革史》第67页)
  其实,汉字表意方面的优长,是应该视作汉民族的骄傲的,它是世界上任何文字都无法比拟的。据说,16世纪时,曾有人因佩服中国文化而建议德国推行中国的汉字。(《天津日报》1996年11月22日文)在事实已经证明方块汉字并不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相抵触以后,其表意的特点不就成了世界文字中独有的优长之处了吗?“汉字使用意符和音符组合构成新字,可以创制出大量的汉字来,满足语言的需要。汉字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一无是处,而是有着拼音文字所没有的一些优点。”(华新:《汉字长寿的原因》,载《今晚报》1996年10月21日)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汉字是世界上字形最美、表意最深邃、使用人数众多的极其伟大的文字吗?
  指责简化字因简害義,有不人会凴直觉反驳說:“文字不就是个符号吗,英文都是字母,不照樣世界通行吗?不管繁简,能表达意思就行,何必较真兒去争繁簡。”
  然而,一篇署名 猪舅舅的文章《汉语有可能对未来世界产生重大影响》中说 :“英语灵活性不及汉语,汉语三千,通行无碍。汉语:电脑、电话、电视、电线,均可灵活组合,且在三千字以内;英语电脑Computer、电话telephone、电视television、电线wire,这些单词根本就是在不断增加知识性记忆,会给后人研究带来苦难。现代新生词语不断增加,如邮件E-mail、酒吧Bar 等等词语的增加使得英语受到了挑战,试问一本英语词典能装完?实际上说英语的农民也只会一两千词汇,他们看学术文章还须要字典;而汉语两千字便能大概看文章。”
   “汉语在意境表达上天生有优势。“池塘生春草”你能翻译?“红楼梦”你能翻译?有些词语隐晦含义非用汉语表达不可。如有人骂你“狗屁不通”,你可以说“猪尾(诸位)见笑了”。既挽回了面子,又耍了文采。”
   “语言是一种符号。根据符号学能指和所指的任意关系,英语中的Cup(杯子),也可以表示船。而汉语就不是简单的符号学中的能指和所指的任意关系。汉语以象形为准,参之其他五法,汉语不是一个任意的“纯粹符号”语言体系。”
   笔者如此赘言汉字的规则和伟大,是想强调因简害义是对汉字的机制性伤害。
  汉字自古即是“文义与字体并重”的。有识者也指出:“汉字的表音因素如果和表意因素分庭抗礼或取代表意因素的地位,就势必引起汉字的质变,或造成汉字表记功能的混乱。”(《汉字•汉字改革史》第48页)汉字简化采取同音替代的方法,其实正是表音因素的加强、表意因素的减弱,所谓其因简害义,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例如,原本古人为避文字混乱而将具有“说”义的“云”加“雨”为“雲”,以专司自然现象之义,笔划也不算多。今却又以“云”代“雲”,既因简害义,又欺藐祖先,难道祖先将“云”与“雲” 專职化是比我们愚蠢吗。
  简化字使汉字原有的细微准确的表意特性受到了伤害,有些还是无谓的伤害——因为有些字并未从简化中得到任何利益。
  简化字中的返古假借,如“云”代“雲”、“舍”代“捨”等等,就存在许多弊害的事实。如原“榖”代之以“谷”,使植物混同于山谷了;
  原“征”用于出征,“徵”用干徵集义,今皆用“征”使两义混同了。
  以“困”代“睏”是将困难与欲睡混为一谈了,而其“闭目”的生动內涵则荡然无存了。
  原“發佈”简为“发布”,可误以将布发给众人了;
  原“薑”简代为“姜”,是将植物混同于姓氏了;
  原“遊行”是走动,简代为“游行”是游水而行了,《西游记》成了往西边游水记;
  原“拜託” 是用语言,现“拜托” 是拜求托起來了;
  原“佈景”笔划并不多,简代为“布景”成了布做的景了;
  原“抖慄”关乎心理活动,简为“抖栗”疑为用手抖栗子了;
  “鬚髮”简为“须发”可误为“必须发”了;
  原“老闆”经营的主人,现“老板”成旧木头板儿了;
  原“煙”是烧火冒烟(煙),“菸”是種植的菸(烟)草。現在简化字合并了,种植的烟也是“火”的原“因”生长了!
  原“鐘錶”为金属制物,现“钟表”成钟的表面或外表了(比如“钟表钟内皆有污物”);
  原“一匹马”和“一疋布”作量词有动物和物品的分别,以“匹”代“疋”并不省笔划,且“疋”字还仍作为部首偏旁存在着。这不仅搞乱了字序,也把该字原有的义涵抹杀了;
  原“捨棄”是用手丢弃,现“舍弃”是把房舍弃之不要了;
  原“瞭解”“瞭望”被简化为“了解”和“瞭望”。既保留了“瞭”字,何必要简化“瞭解”,使其原目察含义尽失;
  原来“吃麵”是小麦(麥)做的麵,现在“吃面”是吃脸面了。而吃“刀削面”,也就成为“刀削脸”了;
  原来“揹東西”有手的参与,现在“背东西”是东西方相背反了。如为了省笔划,为什么“褙”字却保留着。并且,这样简化还会产生歧义,比如这样一句话:“他天天背着奶奶到饭馆吃馄饨”,究竟是背上奶奶去吃呢,还是自己偷偷去吃呢?后知果有某大报出现过“背着妻子去換肾,惹出麻烦一大片”的文章标题,其歧义可想而知。就只省了个“提手”,就造成了如此的歧义与麻煩,值吗?……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难以尽列。
  采用同音替代的方法,必然导致新的假借字大量产生,从而又向古人因深感不当而舍弃的假借字回归,使两三千年確认的错别字合法化,其不当显而易见。假借通借是文字错误的历史教训,不引前车之鉴,反倒认讹为正,怎不会造成对汉字符号系统的伤害?
  文字学专家也认为,“一批新的同音假借字和简体字,取代了一批形声结构的繁体字,如‘……’等,都意味着降低了现代汉字的表义率。”(《汉字•汉字改革史》第53一54页)
  采用假借、合并的方法来简化汉字,还基于一种片面的认识,即认为汉字的发展趋势是从表意性向表音性、从复杂向简单不断进化的。其谬误,前在拙文第四题已经做过分析——那是不符合文字史实的。而且,这也不是文字的进化,而是向文字的历史缺陷和错误倒退。
  一些并非通借合并的简化字,同样有因简害义的情况。比如:
  “穩”简作“稳”,“急”中怎能稳?
  原来从象形规则鸟双翅而“飛”,简化后则成单翅而“飞”了;
  原来“馬”是四条腿,现在“马”是一条腿了;
  原来“糞”是与“米”相“異(异)”,简化字则是与米相共(粪)、食物与粪便不分了;
  原有“門”才能“開”,而今是“开”而无“门”了;
  原来“買賣”是用钱币(貝),现在“买卖”都是用“头”脑动心眼儿或欺诈了;
  原“迴避”简为“回避”,使迂回而避成为回身而避了;
  原来“戀愛”由心生,简化后是“恋”时有心、无心“爱”了;
  原来“兒童”大脑袋上有两只大眼睛,头顶还有信门,简化的“儿童”就剩两条腿乱跑了;
  原来“産”则“生”,简化后“产”而不“生”了;
  原来“親”则相“見”,现在是“亲”而不“见”了,所以才有歌儿“常回家看看”;
  原来以手拿帚为“掃”,现在“扫”字是用手拿着“彐(曾为雪的简化字)”;
  原来“廟”为朝拜之所,现在“庙”是自由游览之地了;
  原来“粃子”是米粒本身不饱满,整理异体留下“秕”字则是禾株不饱满了;
  原“窮”是穴居饥寒交迫地躬着身子,现在“穷”字穴居但里面的人力气还挺大,穷急了不知要干什么;
  原两羊相“觝”是用“角”,现在两羊相“抵”却用手;
  原来“賬本”与钱(貝)相关,现在“帐本”却与揩布相关,用“帐”可以“揩油”了。而且“入帐”是入帐本还是进帐幔混搅不清了(后又不得不恢复“账”字);
  原“髮”从“髟”具有须发的表意性,现简为“发”使其表意性尽失,“头发”是首先发或第一次发了;
  原“進”字是往隹美方向前去,简化为“进”是走向井里;
  原“義”字是把羊(古字为吉祥的“祥”)送给“我”,简化字“义”是像“文革”一样打个叉子一一義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
  原“廠”字广大敞亮而又充实,上有烟囱冒烟,內有崇“尚文”明的生产经营。简化为“厂”变得空空荡荡没有了生机,上面也没有烟囱冒烟了,只是一间小草屋了,工人也都走光了。因为“厂”原是“庵”的异体字,其义是小草屋或尼姑庵;
  原“論”字是言而有条理(侖次),简作“论”是言之如人拿着匕首咄咄逼人。用以解释“人伦”则更可怕!;
  将“墳”简作“坟”,则有理葬文化之讳了。
  简化字用于姓名、地名时,也可能产生某种表意性弊害。
  四川“鬼城”“酆都”简作“丰都”,名虽变得吉庆,历史文化意味则大失矣。
  如“昇”有旭日东升之义,“上昇”简作“上升”(容器,十升为一斗),而宋时发明活字印刷的毕昇的名字却不得不仍用“昇”。既然“昇”未被简弃,为什么“昇旗”这个吉祥喜庆意味的词,偏要简为“升旗”呢,几乎毫无道理。
  原繁体字“髒”(不干净)和“臟”(脏腑义)均简化为“脏”,“内脏”既可说是脏腑,也可以说是里面很脏。
  像之前说过的一个“又”字取代了原来的十多个偏旁——“漢”简作“汉”、“轟”简作“轰”、“聶”简作“聂”、“雙”简作“双”、“對”简作“对”、“聖”简作“圣”、“鳳”简作“凤”、“戲”简作“戏”、“僅”简作“仅”、“鄧”简作“邓”、“疊”简作“叠”“鷄”简作“鸡”、“觀”简作“观”等十三种之多(或当还有)。从汉字的形意、形声关系来说,不仅是草率的,也是因简害义
  曾有文解释说,这样简化放在语言环境中不会引起误解,亦非没有道理,但事实却不尽如此。比如,
  马宗霍的《书林记事》记述“落水《兰亭》”的出处说:一次赵孟坚过霎水,船覆不幸落水,他高举《兰亭》说:“《兰亭》在此,余不计也。”此话的意思是说,先救《兰亭》,至于我,不必顾及。现在以“余”简代“餘”字,就有可能误解为:先救《兰亭》,其余的不用管它。若有老师这样教学生,你是说不出他错的;若是高考出了相关的试题,不知几多学生会倒霉。
  我国古代典籍丰厚,且多文简义繁、艰涩难懂。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同音替代的简化字,将会对古籍研究的辨义造成一定的困难。
  如《周易》中的《贲•六二》辞:“贲其须”、《归妹•六三》辞:“归妹以须”,究竟是“必须”、“胡须”还是“等待”呢?
  《渐•初六》辞:“鴻渐于干”、《蛊•初六》辞:“干父之蛊”,当按“干、幹、乾”三字何义去解呢?
  对这种情况,易学家们都不得不先做文字训解,才能做出解释。像这样的情况,不知会有多少。由此可见,用通借的方法简化汉字,会造成义解的许多麻烦。
  有人把表意性特点看作汉字的缺点,其实,即使西方的拼音文字也是具有表意组词规则的。比如英文“报纸”newspaper就是由news(消息)和paper(纸)组成的;“手册”handbook一词是由hand(手)和book(书)组成的;“篮球”basketball是由basket(篮)和ball(球)组成的。它们并没有用含混无个性的“纸”“书”和“球”去表达,我们为什么却要轻视汉字原本具有的表义方面的优点呢?
  对某些关乎国家、民族或民俗等别具内涵的字,也应该慎做简改。比如“国”字,古时作“或”,仓颉造字作“口”,后两字合并为“國”。汉时有民间俗字“国”,但正字一直为“國”。到唐代,武则天为象征武家天下,曾一度将“國”中的“或”改为“武”,但很快便因有谏一一言其征兆国内武乱不止,废而恢复用“國”。此后一直稳定沿用了唐、宋、元、明、清、民国等五六个朝代。不计唐之前就长达一千三百多年,到1956年才改用“国”字。像“國”字这样一个字形优美、笔划并不算繁琐、内涵着中国文字历史血脉并对华夏古国具有象征意义的汉字,更改是否必要,值得重新考虑。“国”中有“玉”义本不错,但“或”“口”合而统一却无存了。
  “華”字,与“國”字情况相近。其字形优美、丰满、均衡,笔划数量适中,具有民族象征意义,又是中华民族的代称(如称“華人”),从这样严肃的内涵考虑,为省几笔简为“华”字,是否得不偿失呢?
  还有“龍”字。它对中华民族具有神圣的象征意义,国人称作“龍的傳人”。将其简作“龙”,与义为多毛狗的“尨”,字形极为相近,难道这就不损伤我们的“民族感情”吗?
  “龍”和“壽”字都是民俗性很强的字,很少见有书法家写这两个字用简体的。从古至今,做寿庆典都不会在墙上掛简体的“寿”字,它很难达到“壽”字对人们的心理暗示作用。据说这个“寿”字源出于汉代,但一两千年都是作为俗字难豋大雅之堂的。“壽”字的写法,已经多达一百多种。不少人潜心研究它,并已形成专门的寿学体系。书法家袁槑就著有《寿学全书》,有人誉其为旷世奇书,在海内外有很大影响。“壽”字已经成为一件抽象的艺术品,它将永远绽发出艺术的光彩。
  可以看到,还有不少比“國、華、龍、壽”笔划不少的字(如囊、嚷、齉、馕、攇、攮蠡、赢等)末被简化,为什么不能对这几个独具含义的字手下留情呢?!
  說簡化字因简害义,还有其他文章举过其它例子。但就上述這樣多的实例,也已完全可以说明問题。
  
  八、简化字损害了汉字的形式美
  
  独特的结构形式美感,使汉字在世界各种文字中独树—帜,亦所以只有汉字形成了书法艺术。正因为如此,它也是当前繁簡辩争的一个重要命题。认为汉字只不过是个表意符号,美不美没关系,多少有点数典忘祖。
  汉字简化之初,就曾经有人对简化字在形式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过批评,并且成为当时主要思想阻力之一。
  有文曾说;“汉字是汉族人民一手创造出来,发展起来的。人们在长期使用汉字过程中,往往对它发生一定的感情,产生一定的偏爱。……第一批简化汉字已经推行二十余年之久,至今仍然有人喜欢写繁体字,他们总认为简化字‘造型不美’,失去汉字的特色,这是一种顽强的传统习惯势力。”(《汉字•汉字改革史》第79页)
  这里说的“习惯势力”究竟有多大,完全可以从推行简化字后,至今已愈演愈烈的、全国范围的繁体字越禁越“泛滥”,以及繁简辩争越来越激烈中说明问题。汉字简化工作具有很强的人民性,其初衷完全是为着普及文化和方便人民的。现在,五十多年的实践已经使越来越多的“人民”产生了新的思考和争论,这难道偶然的吗?其“情”其“理”都是值得关注的。
  简化字造型美不美,曾经牵动过不少人的心,它是文化感情,也是民族感情。据说,某位在国内甚为知名的书法家,曾因汉字简化大哭过一场。在1977年12月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时,由于“许多新简化字不夠合理”,“片面追求笔划简单等,都存在问题”(参见《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79页),其中也应该包括字形美不美的问题,所以很快就被废止了。
  不应忽视,汉字除合于“六书”原则,也包含着很强的形式美法则。在这个意义上,世界上所有的文字,都不如汉字更具艺术韵致,都不能和汉字相媲美,故独有汉字产生了书法艺术。汉字本身,既是一种文字抽象符号,也是一个个的视觉艺术品。在历代文字的沿革中,一个字的保留还是废弃,作正字还是作俗字,不仅要从形声义关系和“六书”原则出发,其形体结构美不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然而,有些简化字,虽然达到了简化的目的,但却损害或削弱了汉字的“形式美”品格。
  构成世间事物外在美最基本的抽象标准是形式美法则,属于重要的美学范畴。它既是文化艺术作品等一切物象,形式构成的审美标准,当然也是审视文字结构形态美不美的基本出发点。
  形式美最基本的法则是“对称”和“均衡”,与之违背的文字结构形态就会缺乏美感。有些简化字就是为了节省笔划而破坏了繁体原字本有的对称、均衡美感,其空旷失衡让人看了很不舒服。此可例如:厂(廠)、广(廣)、圹(壙)、气(氣)、忾(愾)、矿(礦)、旷(曠)、犷(獷)、邝(鄺)、扩(擴)、飞(飛)、尸(屍)、产(産)、浐(滻)、铲(鏟)、护(護)、沪(滬)、泸(瀘)、汇(彙、滙)卢(盧)、炉(爐)、严(嚴)、俨(儼)、礼(禮)等。
  一些偏旁或部首,原本勻称、饱满,经过简化却变得单调、生硬、失衡,减损了原有的美感。此可如:讠(言)、门(門)、饣(飠)、纟(糹)、马(馬)、东(東)、车(車)、韦(韋)、贝(貝)、见(見)、气(氣)、钅(釒)、页(頁)、专(專)、◆(昜)、长(長)、义(義)、乙(意)、了(尞)、仓(倉)、仑(侖)、……。它们以及由它们类推组成的简化字(如辽、亿、伦、论、认、闪、仪等),笔划少了,字形却单调乏味(请不要用“一、二、三、人、匕”之类来抬杠。因为在原繁体字中,这类字不像简化字占这样大比重。再说上述字也是相对于原繁体字而言的)。
  像“糸”简作“纟”,省不了几笔,也不好看,写起来还不顺手,破坏了书写时运笔起转顿挫的节奏感。尤其像“苎、贮、伫、纻”之类的字,又难看又不好写。与其原繁体字“苧、貯、佇、紵”相比,显然是美丑自现的。但这个繁体“宁”(原音“住”)字系列却又被调任他职,去充当其他繁体字的简化字了(如“宁”做了“寧”的简化字)。
  还有许多字,字形很美,笔划又不多,或因为受作偏旁的牵累,也被简化了。比如“東、見、貝、頁、風、車、貞、單、馬、鳥、烏”等,它们的简化字(东、见、贝、页、风、车、贞、单、马、鸟、乌),显然美感差多了。但与“饣”对应的“食”字却保留了!
  对简化字的利弊或可见仁见智,但如果说简化字不如繁体字好看,分歧可能会大大缩小。
  有人或许说,许多简化字都是以草书为依据的,草书不是一种別具美感的书法艺术吗,简化字的美感当然也应该不是问题。
  这样说好像很合逻辑,但并不然。这是因为,草书和楷书,既是两个近乎相互独立的文字符号系统,也是两个近乎相互独立的文字结构形式系统,行书乃是两者的中间融通形态。草书之所以具有书写的形式美感,一则因为它都是竖写,更在于它如走龙蛇般的行笔方式,且笔势又连绵回绕,布局疏密错杂。而一旦将其楷化为矩形字体,尤其作为印刷用字,则必须采用横平竖直的拘板结构,致使草书美,很难直接转化为简化字的字形结构美。
  皆知草书萌于汉初(汉末张芝始成“今草”;另说为杜探),而楷书则在其后(有称楷书始于晋,《晋书》谓“王次仲始作楷法”)。如果草书适于效做楷法——适于书写又不伤害美感,当时的人决不会舍简求繁、舍近求远,偏要上溯到秦汉篆、隶作为楷书的造字依据,而把汉字进一步改制性“优化”的机会,留给两千多年后的我们。
  形式美还有两条重要法则,即“对比”和“节奏”。从视觉艺术来讲,节奏美感主要是指线条的律动和色感对比所产生的间隔、交替、起伏或重复。在一定意义上,对比及对比的程度,乃是产生节奏美感的视觉基础。或者说,没有对比(疏密、深浅、大小、繁简、曲直等的对比)就没有节奏。
  简化字普遍减少笔划的结果,恰恰是削弱了原繁体字成行、成篇组合时所具有的疏密、深浅对比,及从而产生的节奏乃至律动关系。这种缺陷在书刊报纸等大块版面上似不甚明显(较之繁体字版面会整体降低色度),而在以较少的文字组成书名、标题、产品装潢上的商品名或牌匾等时,便尤其显得松散、平淡、缺乏疏密对比和视觉力度,当然也就缺乏美感。
  单独组合的文字越少,简化字“不好看”的缺点就越明显。这也许正是大街上商家店铺的牌匾或产品包装等繁体字禁而愈烈的原因。
  中国画论中有一句话:“疏可走马,密不容针”,这就是讲要加大对比。而简化字之间的笔划,实在是太“平均主义”了,应该让有些字“富裕”起来。不是说简化字之间没有对比,但打个比方说,假设繁体字是用“1234567123”的音阶跨度去组成“乐曲”的,那么简化字就像是只用了“12345”这样少的音阶差别。它当然也可以组成“曲子”,但却相对平淡而单调。现在,例举一些书名或牌匾作繁简对照,或许有助于说明问题:
  中华艺术之萃(中華藝術之萃) 启功论书札记(啓功論書札記) 电子学入门(電子學入門) 工业企业会计学(工業企業會計學) 气功入门(氣功入門) 三个火枪手(三個火槍手) 十万个为什么(十萬個為什麼) 文白对照《古文观止》(文白對照《古文觀止》) 辽宁风光一览(遼寧風光一覽) 中国农业史(中國農業史) 儿子与情人(兒子舆情人) 庄子今注今译(莊子今註今譯) 少儿艺术中心(少兒藝術中心) 干部文史百科(斡部文史百科) 万历十五年(萬歷十五年) 妇科手术学(婦科手術學) 人与人体之最(人與之體之最) 中国手工业(中國手工業) 马尔可夫过程(馬爾可夫過程) 东方书林之旅(東方書林之旅) 电大英语(電大英語) 长兴大厅(長興大廳) 后汉书(後漢書) 广告学导论(廣告學導論) 小学生同义词典(小學生同義詞典) 中华养生术(中華養生術) 兵圣两孙子(兵聖兩孫子) 应用人口论(應用人口論) 中国司法审判丛书(中國司法審判蕞書) 东方书店(東方書店) 当代中国人口发展(當代中國人口發展) 知识产权法(知識産權法) 天津劝业场(天津勸業場)……等。将以上标题对照一下,何者更美,答案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上述诸例可以看出,像标题这样用字越少,就越会突显简化字在形式美方面的缺点。不少书籍装帧、商品装潢、广告招贴等作品的整体艺术效果,往往会因此受到影响,让人遗憾不已!多年书籍装帧工作的体验,才促使笔者思考繁简问题。试想一下,如照原定设想所有文字都简到十划以下,真不知会是什么样子,所谓“二简字”大概可以作为拟证。
  书法艺术作品常要以较少的文字建构一件艺术作品,比如“澄神凝虑”、“悟艺”“观远”、“和畅”、“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精气神”、“松风”、“天地宽”,甚至有单字“神”、“寿”、“龙”、“涛”、“省”、“兰”、“竹”、“乐”、“道”等等。所以书法家们总是不厌其“繁”。试若禁用繁体字,书法艺术会怎样呢?
  或许有人说,写字好的人,繁简都能写好;写字不好的人,繁简都写不好。此说虽无可争议,但如果同一人分别写繁简两种字,孰好孰差也会是意料之中的。
  据说确有北京某书法家说过:“写字好坏主要在功力而不在于繁简。功力好,‘一’字也能写好,还有比‘一’字更简化的吗?”真没想到竟会有书法家这样说!
  是的,“一”字算是简到家了,但如果拿它和比它笔划多的“厂、广、圹、纩、飞、汇、忾、门、苎、贮、伫……”等字对照,为什么说简化字不容易写好,难道还用多说吗?对持这样观点的书法家无须与之争辩,只需看看他的书法作品就会是非昭昭了。如果其所有作品从不使用繁体字,那就真是让人敬服了!否则,豈不有点口是心非……!!。不信可以调查,怕没有任何—个书法家――尤其写正楷字的书法家,是所有作品完全写简化字的。这又让人想起那位当年因为不赞成汉字简化而大哭一场的著名书法家,两者相比,不知谁更令人可敬!
  亦或有人会说,繁体字中也有许多笔划很少的字(比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小人火山凶欠天工乙巳已己乜也刀刃力刁又了于干千午牛中巾了金全孑孓子宂兀上下七八九丸亢卞文勺心不宇兵丁寸王玉尺夬史幺生主仁占正丑壬立丘羊公云文元勺方歹弓石之”等),为什么唯独诘责简化字不好看呢?
  分析可见,上述一类字在繁体字中占的比重并不大,而且恰可以夾杂在笔划多的字中间,调节字行的疏密节奏起伏关系,使阅读过程像是沐浸在婉转跌荡的乐曲之中。在用于标题、牌匾之类字数少的场合时,也往往有机会与笔划多的字相互搭配。但放到简体字的环境中,便都是笔划少的字凑在一起,整体美感就会受到损伤。
  审视上面这些笔划少的“繁体字”我们还会看到,虽然它们笔划很少,但基本都中心充实、平衡稳定,不像“厂广严苎”之类失衡或空旷。
  现在,被简化的相当多都是常用字。汉字使用频率调查结果,一等常用字1010个,次等常用字490个,补充常用字500个。而我们又恰恰提出“优先简化常用字”的原则,这就使笔划少的字相遇的机会大大增加了,出现审美遗憾的概率也就会更高。
   
        九、别硬说简化字无损于文化的历史传承
  
  中国文化的历史系统就像一根链条,说简化字把这根链条割断了,当然不合事实;但如果说毫无伤损,也同样不是事实。所以,对其损伤到何种程度,需要通过诸多事实来评判。
  某位文字学专家说:“汉字简化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没有造成什么消极影响。认识繁体字的人也不一定就能读懂古书。因为大多数古书用的是文言文。”就算此説有理也无法否认,認识繁體字的人,肯定比只認识簡化字的人更容易理解和读懂文言文,这两者絶对不是毫无差别的。怎么能説简化字对文化傳承没有任何影响呢?
  1954年12月22日《光明日报》上有一篇文章说:历代就有的简体“俗字”之所以两千多年不能从“在野字”成为“在朝字”、从“山寨字”成为“正版字”(笔者的比喻),是“统治阶级企图垄断文字,把文字弄得复杂艰深,使得劳动人民更落后、更愚昧、更容易被欺骗和剥削”。但是,实行了几千年的“繁体字”难道就这么不光彩吗?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祖先难道就这样卑鄙吗?令人寒慄!
  笔者以为,之所以如此,乃是中华文化傳承史链一环扣一环的结果。虽然今天简化字已推行了五十多年,但“繁体字”的链条谁也无法割断。它“阴魂不散”,生命力极强,甚至一直没有丧失它固有的威严。简化字实行多年,但越想表示郑重,就越会用繁体字。书法家写繁体字,不仅是因为形态美感的艺术性,也是為文化内涵的郑重性。请柬、名片、广告、匾额等都願意用繁体不说,《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二十四史》等,也曾出过繁体版。有的人宁可自已的书不参加图书评奖,也希望自己的著作能出成繁体版。难道这都是为了愚弄人民吗?
  为了维系中国汉字的历史纽带,即使在清朝由满族(元代由蒙族)主政的时期,不但没有用滿文去消灭汉字,汉字反而受到了空前绝后的特别的维护。既出版了后无来者的《康熙字典》,还发生过科举考试强调一点一划的规范及严禁俗体字的所谓“文字复古主义”。这主要是功还是过呢?对此,钱玄同先生曾经骂道:“那亡清的什么政府,更大倡其文字的复古论调,雷厉风行地强制执行起来。什么《康熙字典》,什么《字学举隅》,对于字的一点一画,一挑一剔,这样是正体,那样是繁体,那样是俗体,狺狺(狗叫声)不休!”(转见《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28页)作为满清皇朝能强调汉字的严格规范,有什么错吗,今天不也要强调文字的规范吗?至于《康熙字典》,至今谁能否定它的文字学价值呢?钱先生之愤愤,实难理解。
  简化字对历史文化传承的损伤,首先是将加大后人文字训诂学的难度。
  文字学是研究文字起源、发展、性质、体系、形声义关系、正字法及文字演变方面的学科。
  汉字原本历史悠久,结构复杂,加进我们推行简化字这样一次大规模的简化、改造、再造、合并与废弃;偏旁部首又未必都与已推行几千年的繁体字形成有规律的对应;
  许多原来在繁体字中是独立的字,却又被拉过来改变读音去充当简化字,使汉字演化史更加曲曲弯弯,犹入进了迷宮。这对后人文字考证帶来的麻烦是可以想见的。
  例如“厂”字(古音喊,又音安),是“庵”的异体字。简化时又作“廠”的简化字;
  原“腊”读音希,义为干肉。后把它作为“臘”的简化字,使原“臘月”(农历十二月)成了“腊月”;
  原繁体“余”作为简化字替代了“餘”,但又另外造了个“馀”,致使“余”“馀”同义而并存,三个字的考证繁度显然是增加了;
  原“瞭”被简作“了”,后又悄然恢复“瞭”,同样无谓地增加一个考证命题;
  原繁体字“宁”读音住,并有同音的“佇、貯、苧”等文字系列。后将“宁”作为“寧”的简化字,却又反过来用“◆、伫、贮、苎”去替代这个系列。就差这一笔,却如此大动干戈,将来儿孙们考证起来有多麻烦!有这个必要嘛。此类字例,或当不少。
  简化字在具体使用中也会出现歧误。
  比如《周易•噬嗑•六三》爻辞:“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中的“腊”,原读音希,义为干肉。但“腊”却又被拿去作“臘”的简化字,这里就可能误解为“腊肉”(因为确有一种肉叫腊肉);
  西汉文学家扬雄的《蜀都赋》有“春机杨柳”句,但“机”原为木名(桤木树,见《辞海》)。以其作为“機”的简化字,有可能使人在读解该文时理解有误;
  《史记•司马相如传》有句:“无是公听然而笑”。其中“听”字原读音为银,古指张口而笑的样子(见《辞海》)。用它又作为“聽”的简化字,若干年后搞懂它就困难了;
  《诗•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苹”句中的“苹”字,古代系指蒿草(见《辞海》),以其作了“蘋(果)”的简化字,不经考证,也会误解;
  《诗•邺风•绿衣》“绿衣黄里”句和《诗•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句中的“里”,系指乡里或居住区,以其作为“裡或裹”的简化字,则可能让人以“里外”之义去理解;
  还有《史记•刺客列传》“高渐离(人名)击筑,荊轲和而歌之”句中的“筑”(音逐)为古代击弦乐器,以其作为“築”(建筑)的简化字,以及《诗•大雅•板》“价人维藩”句中的“价”,原读音介,其义为“善”(这里指品行好的人),后将其作为“價”的简化字……等。这些都是读古代典籍时加重了人们考证负担的事例。
  更有甚者,将原“猎”(音希)作了“獵”(音列)的简化字,而《山海经•大荒北经》中恰有熊状怪兽名为“猎獵”(音希列)。简化字版的《新绘神异全图山海经》(昆仑出版社1996年1月版348页)只好将其印成“猎猎”,将前一字注音为“希”,否则读者将不知该读“希希”还是读“列列”了!……像这种情况究竟有多少难以尽作查列。
  但我们不禁会想,推行简化字前,本就有不少人对古代典籍望而却步。经此简化,使原本容易明白的变得难以明白、使不是古汉语的也变成了古汉语、使原本不用训诂的也不得不去训诂,使原本的直路变成了弯曲之路,使许多原本不混乱的字大量产生混乱。
  再如下例:
  现在人们都已经知道,数年前在某家报纸上,曾经发生过一个可笑的错谬:某名为“皇后牌”的产品,用繁体字登广告竟写作“皇後牌”。岂知在繁体字中,这“后”字原本就是“皇后、太后、后妃”等的专用字;而繁体字的“後”,只是用于“後來、以後、之後、尔後”等词汇。这个笑话,正是因为简化时用“后”字并吞了“後”字造成的。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则广告连续刊登了许多天,报社的主编、编辑、记者、校对等,那么多人竟无一人看得出来。再过几代人,中国文字会乱到怎样,真不敢想!!那些认为简化字对中国文化历史传承无伤大雅的朋友,真的不由之有所担心吗?
  无独有偶,在电视剧《日落紫禁城》中,光绪皇帝写圣旨,竟也把“皇后”写成了“皇後”。还据说有一本写溥仪皇后婉容的书,也写作《皇後淚》。
  影视剧中这种情况太多了:
  在电影《鬼楼》中,抗日战争时期的哈尔滨街头,就曾见到“井上發屋”的霓虹灯。而这显然是个理发的场所,正确的繁体字写法应是“井上髮屋”;
  除以上简化字转繁体出现错误外,也有的是,非简化字历史时期出现简化字的笑话:清代故事的电视剧《傻儿师长》中,曾见有繁简混杂的“上佛圣賢”字牌,而“圣”的繁体应是“聖”字;
  在电视剧《隋唐演义》中,给皇帝的奏折上竟然出现了简体的“罗”字。
  影视作品中出现这种情况举不胜举,直到最近,仍在发生。
  电视剧《蓝色档案》中的招牌“萬裏車行”,显然应该是“萬里車行”;沈亚奇签名“沈亚奇”使简体提前进入了历史,应当签为“沈亞奇”。
  《血色迷雾》中文康见石掌柜老伴一幕,琴旁有曲谱“聽鬆”应为“聽松”;文康救哑女紫玉至山中,紫玉在地上写“恶人”误为简体,应为“惡人”;紫玉写字向马太一郎提条件“要亲眼看着文康离開”应为“離開”。
  电視剧《春桃的战争》中,酒店招牌的“九里香酒館”被误為“九裡香酒館”;……。
  电視剧《紙醉金迷》中田佩芝給“笵先生”写信,竟然写成“範(先生)”
  报刊上总会有人提出这类事例,如果把所有影视剧都查一下,此种讹误不知会有多少!
  还有一种情况,相当多的人误以为从1949年以后就已经进入简化字时期。其实,简化字是1956年才正式推行的。也就是说,这期间还有七年的繁体字时期,这在影视剧或历史题材绘画之类的作品中,怕是往往被忽略。以后的年轻人,谁还会去认真考证,年代越久,就会越是一笔糊涂账了!
  在现实生活中,笔者也曾亲见某人的名片印有“北京市海澱區”字样,其实“海淀”二字原本就是繁体字。
  还曾见美术学院学生饼干包装设计作业上“餅乾”误为“餅幹”;
   在商品包装盒上,也有把中国特产发菜(繁体为“髮菜”)写作“發菜”一一把菜发给别人。
  也见过某出版物中的“歷史”都误为“曆史”……。
  繁简错乱往往与作品特定的史期背景相关系,或者是某种原因必须把简化字返转为繁体字。其错乱主要可有四种情况:一是该用繁体时用了简体;二是该用简体时用了繁体;三是原本该“简化字”就是繁体,再将其转繁则必错无疑;四是繁简混杂使用(非指日常书写)等。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否则也不会使繁简辩争愈演愈烈。
  例如:“頭髮”误为“头發、頭發”、
  “宿舍”误为“宿捨”;“馬匹”误为“馬疋”;“匹夫”误为“疋夫”、
  “特征”误为“特徵”、“長征”误为“長徵”、“征途”误为“徵途”、
  “松樹”误为“鬆樹”、
  “神彩、神采”误为“神採”、“興高彩烈”误为“興高採烈”、
  “中文系”误为“中文係”(有名片印有“哲學係”,而“係”本义为“是”)、
  “范仲淹”误为“範仲淹”、
  “魏徵”误为“魏征”、“文徵明”误为“文征明”、
  “三元里”误为“三元裡、三元裏”、
  “鐘錶”误为“鍾錶、鐘表、鍾表(“鍾”当用于“鍾情”之类)、
  “制怒”误为“製怒”(用于“製造”)、
  “制度”误为“製度”、
  “輕鬆、肉鬆”误为“輕松、肉松”、
  “規範”误为“規范”、
  “古人云”误为“古人雲”、
  “牛肉乾”误为“牛肉幹”、
  “詞彙、總彙”误为“詞匯、總匯”(当用于“匯合”)、
  “内臟”误为“内髒”、
  “飯糰”误为“飯團”(用于“團結”)、
  “兇惡”误为“兇噁”(用于“噁心”)、
  “乾媽”误为“幹媽”、
  “天干”误为“天幹”、
  “簽名”误为“籤名”、
   “御駕親征”误为“禦駕親徵”(用于“防禦”)、
  “日曆”误为“日歷”、
  “收穫”误为“收獲”、“俘獲”误为“俘穫”、
  “恢復”误为“恢複”、“重複”误为“重復”、
  “公園”误为“公圓”、
  “聯繫”误为“聯系”……。
  曾有文说,一位导师让他的研究生到图书馆去找《后汉书》竟然找不到,因为《後漢書》三字都是繁体字。外国留学生来学中文,也因为无法回避繁体字而感到困难。
  曾参加当年简化工作的文字学家王力曾说:“如果十画以上的字一律简化,势必造成新字大量产生,将来大多数汉字都变了样,非但造成阅读古书的困难,连解放后的书也看不懂。”(《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80页)
  由于被简化的字大多都是常用字,几千个原本日常通行的文字一下子变了样,以致使它们将在不太久后的几代人(甚至是刚过五十多年后的现在人)成为生僻字和古字;使原本不是古汉语的也成了古汉语;原本用不着考证的也得去考证;原本不是训诂内容的也得去训诂;使原本平民百姓的字变成了“贵族字”“学问字”。在港台是“平民字”,而对我们来说却成了“贵族字”。这岂不与当年简化汉字时的人民性初衷相违背!!
  古代与当代的文字距离被拉大,文字链像猴皮筋一样被拉长、变细。或像原来十股粗的绳子,变成了八股或七股。这不是“割断”,但也不是正常延续。
  亦或有人想到,我们可否将古籍都翻译成白话来流传呢。如果我们看过外文原著,然后和翻译小说或影视作品相对照,就自然会想到其结果会是怎样。
  可巧的是,在1954年4月28日的《光明日报》上,还真有一位著名学者的文章这样说:屈原的《离骚》头四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我以降。”可以用“某种民间形式和北方语言直译为”:“高阳皇帝的后代呀,我的爸爸名叫伯庸。虎儿年碰上虎儿月呀,又正是虎儿日我就降生。”文章还说“这就逐词逐句表现了原作的语言、精神和现代大众都了解欣赏的‘风格’。”而且还说:“像这样活生生地、正确而真实地接受和‘继承’祖国文学遗产,用拼音文字来写是不成问题的。”一一真这样做会怎样,几十年几百年后会怎样,如此深奥的学术问题,笔者不敢妄议,只能请这方面的专家们来评论了。
  如果说简化字对古今文化的历史链接沒有任何损伤,为什么《百家讲坛》的那些学者们,常必须搬出繁体字来才能把一个问题说清楚。
  比如,说雍正是通过篡改遗诏——把“传位十四子”改为“传位于四子”来谋得皇位的(从简化字看,这个史说是顺理成章的)。如果阎崇年先生根本不认识繁体字,他怎么可能提出“傳位十四子”不可能改为“傳位於四子”的学术见解呢?
  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的《红楼梦》探佚讲座,说到第五回“賈宝玉神遊太虚境…”中,“金陵十二釵正册”有詩“凡鸟偏从末世來……”一句是暗示凤姐的。因為“凡、鳥”加在一起是繁体的“鳳”字,那么簡体版的《红楼梦》怎能让读者悟到诗中的隐意呢?曹雪芹先生若在世会气成什么样子呢?怎么能硬说简化字无损于文化的历史传承呢?
  还有一部戏剧《包公智斩鲁斋郎》,讲包公为斩皇亲鲁斋郎能获得皇帝御准,巧妙地在本章中把“魯齋郎”写作“魚齊即”,获御准后再加笔划改回原名字处斩。如果用简化字,这“鱼齐即”,怎么能改成“鲁斋郎”?因为简化字的原因,就让这个历史故事彻底消失吗?出版物讲到这个故事不得不注明繁体字,那唱戏怎么让人明白呢?
  刘宝瑞有相声諷刺念白字。其中有錯把“文廟”念作“文朝”和“丈廟”,如果从簡化字的“文庙”去聼,如何听得明白?其中還有把“打齋”誤讀作“打齊”,如果从簡化字的“打斋”去听,怎么能理解到“打齐”?有些古籍重版可以在书报中加注解,但这让人用耳朵听的传統艺术怎麼去“注解”呢?難道去改相声的录音吗?!
  有人或者说,这些都是偶然发生的、不普遍的、稀少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们可曾想过,这些“偶然”、“不普遍”和“稀少”发生下去,再过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中国文字会是怎样呢?哪个对,哪个错还说得清吗?
  无论你有千条理万条理来解释上述错乱的合理性、偶然性,说这种担心是钻牛角尖,是杞人忧天。但我们只问一句话:假如沒有推行简化字,这些错乱会发生吗?怕是想编这些事例也编不出来。我们还可以想,这种错乱在港台会有吗?
  笔者说的“简化字有损于文化的历史传承”,是言过其实还是杞人忧天,或说有几分道理,也是要由读者朋友尤其文字学专家们来评议的。
  但是,文字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意味着什么,却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比如,著名书法家吴玉如先生,当年对推行简化字颇有异议。他在自己的诗作《付馨山》中曾经叹道:“吾闻灭人国,先灭其文字,国灭仍可复,文字灭不继。文字国之魂,魂灭生何寄。……”(《迂叟自书诗稿》第58一59页)
  我们可以试想,假如清朝康乾二帝,不是空前绝后地维护汉字,而是效法秦始皇、焚书坑儒,查抄毁尽一切汉字书籍,强制统一推行满文,历经清朝二百余年后,我们用几千年打铸成的汉字还会有吗、所谓“汉族”还会有吗?!还可以试想,假如当年小日本真的全部占领了中国,其根源于中国的所谓日本文化最终也只能是滴水入海,融而化之。如若这样,那个日本国还会有吗(希望这样假设不会引起误解)。
  笔者只是担心,历史、文化一旦有所损毁,便很难挽回。比如,批了马寅初,多生了八亿人;批了梁思成,拆了北京古城墙,又说要“夺回古都风貌”一一太难了!让所有朋友和专家们,共同思考民族文化遗产继承和延续的问题吧!
  
  十、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可行性
  
  对于这个向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
  A、利弊与可行性的思考
  我想,面对这个题目,我们首先要做的是选择:我们要不要恢复使用繁体字?
  预料,会有比例更多的朋友会说:不!甚至会骂“有病”、“吃饱了撑的”!
  那么,“不”会是怎样的呢?一一那就是继续存在笔者如上所叨叨的那诸多弊病一一它创伤了汉字两千多年来一直基本恒定的历史链条、造成了世界范围的汉字二元并存状态、出现了自秦以来汉字使用最混乱的时期、为延续中华文化在两三千年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繁体字,会冤魂不散地让我们遭遇诸多混乱和麻烦。这种状况将无休止地继续,直到我们世世代代的子子孙孙!
  想说明这样的后果,必须要用如上九个节题冗长繁赘的篇幅,否则,真容易落个“有病” 、“吃饱了撑的”了。但如果我们探讨恢复繁体字的可行性,仅这一个节题就足夠了。因为,如果说恢复使用繁体字也有弊病,远比上面所说的少多了。
  恢复繁体字两千多年来固有的正统地位,不仅上述诸多弊病能夠基本全部化解,而且,古今中外汉字规范的链条也可以重新对接、恢复它的历史一贯性和延续性,从而确立全世界统一的汉字标准符号系统。汉字的演变震荡将重归平稳,汉字的稳定性将纳入历史的永久和绵长。
  有人或许说,简化字已经作为联合国的工作语言,岂不已经是“全世界统一的汉字标准符号系统”了吗?其实不然。因为,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工作语言已经几十年,但这并未能统辖住世界范围的繁简混行局面,甚至连国内繁简混行的乱局都难以辖制,简直是严禁难止、愈演愈烈(参见拙文“前序”部分)。即使有一天两岸统一了(其期难料!),在港澳台强制推行简化字,世界上繁体字全部绝迹,繁简史链的手术伤痕也难抚平。当然也就没有实现“历史对接”,上述诸多混乱就仍会存在,而这才更是其弊病的症结。
  同时也还想说到某些国人的一个心结,即认为恢复繁体字是向港台“屈从”。其实,汉字乃是中华民族的汉字,恢复繁体字只是在沿继祖宗文化遗产。并且也不能说明当年推行简化字是什么“错误”,因为那也同样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使然。
  反对恢复繁体字的朋友们,最直接的反应是,立刻就想象到繁体字的复杂、难认和难写(头疼啊!)。但其实,它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您可以注意一下繁体字的印刷品及影视作品上的繁体字幕,它真的是看起来那么陌生又冷冰冰的吗?应该不会。我们可以假设这样一个梦:人们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所有书刊报纸、街头牌匾、产品包装……全部都是繁体字,没有了任何简化字的踪迹。我想,绝大多数人虽可能有所不适,有的字不认识,但都会基本能读得懂。这是因为,近一些年各种影视作品及光牒、书刊报纸、产品包装及说明书、街头用字……等,已经打造成一个繁体字的氛围和环境,使相当多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认识了大量繁体字(即有人说的“无师自通”)。
  即使对于青少年来说,繁体字的识读也不太是个问题。他们看牒、上网、看动画片,会大量接触繁体字,所以可能比成年人还要熟悉。笔者曾把一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苏联小说,试着让一个九岁的三年级学生阅读,结果读不出的字相当少。这说明,借助一定的文字环境,人们识读繁体字的困难,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大,没有那么可怕!
  所以,潘庆林先生建议用十年时间恢复使用繁体字,我妄以为,假如国家真会有此决策,应该用不了那么长时间,甚或三两年足矣。
  许多朋友留恋简化字,主要是因为繁体字笔划多,太难写了!!
  但您可以像笔者一样,选一些文章去做实验:笔者曾对《千字文》等25篇古今诗词散文进行样本分析。事实证明,简化字的出现频率只在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在简化字中,繁简笔划接近者很多——多写不了几笔,字形却丰满好看多了。
  比如:争(爭)、车(車)、闪(閃)、來(来)、后(後)、们(們)、亲(親)、这(這)、问(問)、异(異)、虑(慮)、时(時)、准(準)、铭(銘)、样(樣)、红(紅)、镰(鐮)、现(現)、缩(縮)、里(裡)、亚(亞)、线(綫)、训(訓)、该(該)、进(進)、师(師)、饰(飾)、员(員)、远(遠)、紧(緊)、谈(談)、辅(輔)、谊(誼)、细(細)、锋(鋒)、领(領)、参(參)、级(級)、图(圖)、导(導)、练(練)、倾(傾)、维(維)、说(說)、条(條)、请(請)、报(報)积(積)、极(極)随(隨)、锤(鎚)等。
  这些繁体字,不少人日常书写可能早已经在用。可见恢复使用繁体字,即便书写它们,也不会帶来人们想象那么大烦恼。
  更何况,简化字不是有简便的优点吗,那我们就把它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即使恢复繁体字,我们也还可以照常写简体字(像英文书写用小写)。如果我们愿意,也可以繁简混杂来写(不少人早就这么做了)。笔者相信,假如这样执行,许多难看的简化字,很可能逐步被人们淘汰掉。
  其实,这样的想法早在1955年2月2日的《光明日报》上就有人提过了。文中说:“简化汉字(这里是指简化字)只是为手写方便而创造的,在阅读方面并没有采用简化汉字的必要,因此印刷体可以不改用简化汉字。”又说:“各国文字差不多都有印刷体和手写体的分别,这种分别与我们的楷书和行书的分别差不多,而简体字和行书同属于手写范畴,是可以结合起来的。因此我们只须把手写简体统一规定一下,让简体字在书写上合法就夠了。”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一种很好的意见,如果当时这样做的话,应该说是两全其美的。只可惜,当时却被看作是“反面教材”!!
  从经济方面说,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可能淡化国内外经济交往相关文本中的某些障碍。实用的价值也可能在于,电脑软件或需某些新的开发,以适应新形式的繁简混行状态。大量辞书包括字典需要重印。一些图书可能需要重新出版,大中小学的课本也要改制。街头牌匾、广告、产品说明书等也将陆续更改……。加之营销、造纸、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被拉动,经济意义或就业意义等方面,都会有一定实际价值。
  
  B、实施的设想
  当然,上述诸说只是笔者妄而揣议,也自知这国家大事决非身居草民者所能若何。但既已妄胆空谈到这种地步,也就索性再进一步空谈:
  假若国家真会决定全面恢复使用繁体字,笔者则妄而设想了一个“印繁写简” 或“印正书简”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何谓“印繁写简”或“印正书简”?
  概言之,就是在—切印刷领域和严肃的用字场合,全部使用正體字(繁体字);日常书写,照常仍写简化字。
  不少有识之士提出过“识繁写简”或“识正书简”的方法,我很赞成。但只這样提,很可能导致争而无果,难以落实,不了了之。因为这个“识”字,属于一种不太具体的要求。只有强调“印”才能將“识”落到实处,最终结束正體字被当作“錯字”的非法地位。
  通过“印繁写简”的实施,才能使繁简字体同等合法,和谐共处。
  
  进入实施阶段之初,可首先成立由行政领导和语言文字学界的专家组成的恢复繁体字实施领导机构。先期的工作,可能是对原繁体文字系统重新审核梳理,从而确立新的繁体字规范系统。针对群众的接受情况,对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具体步骤,进行论证及科学性的布署。
  为了规范汉字并减少字数,对异体字的整理删留势将难免。但这项工作,不应该像《光明日报》1955年3月16日一篇文章说的那样,仅以“存简去繁”为宗旨。而应该着眼于相关文字在历史上流行的广度及其公认的稳定程度,这对维持中华文字系统的历史传承性、一贯性和稳定性是有益处的。否则就有可能为简省笔划废掉正字而留了异体字,如废“淚”留“泪”、废“異”留“异”等即是。
  其实,整理异体字的工作,从1955年就开始做了。1955年2月2日《光明日报》上公布的《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案》和最终于1955年12月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除小有不当(如“辄”〔輒〕、或不夠合理(如“晰”〔皙〕)外(参见《汉字•汉字改革史》第165页),都是相当好的。如果照它推行至今,某些字未在后来被不适当简化,当是我国文字史上功存千秋的大事。
  笔者呼吁恢复使用繁体字,并不是主张完全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对一些笔划过分繁复的常用字,还是应该删繁就简的。此可如:鬱(郁)、龢(和)、釁(衅)、灋(法)、籲(吁)、攜(携)等等。少量简化这类笔划繁杂而又极为常用的字,既不太伤害文字史链的一贯性,也更贴近了文字的人民性。
  而对某些笔划适中的繁体字,尤其几千个常用字,应该尽可能保持历史原貌。
  还有些笔划虽多但并不常用的字,如:“纛、褦、襬、豅、齆、齃、翯、黼”等,无论笔划多少,都不应去改动它。因为它们很少有人认识,也很少用到,认不认识影响不大。偶尔用到,查阅字典就可以解决,所以没有必要为简化它给文字史学增加麻烦。可以让它们作为老古董或“博物馆字”永久保留;
  对仍用于日常书写的简化字,同样也需要做删留的抉择和整理,从字形字义着眼,删弃一些不合理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像“广、厂、气或“言”字旁之类)。
  笔者妄议的“印繁写简”方案试拟如下:
  
  确定正式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具体规范后,国家可以发布公告,同时宣布将其作为联合国的工作語言。由此,古今中(包括港澳台)外(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的汉字,可重新整合为一体,使整个世界形成统一的标准汉字符号系统。这对我国乃至世界的文化事业、外事交往、商品贸易、文化往来,都会是有益无害的。
  继而以国家确定的新的繁体字规范或字表为依据,重新编辑、修订出版各类辞书(如《辞海》、《大百科全书》等)和字典(如《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等。其中字头和词头用繁体,后面用()注上简体。字和词的注解文字一律用繁体。同时解决规范繁简转换及对应关系,以避免出现“皇後”之类的错误。这个步骤,是使繁体字的使用具备法定规范,为繁体字的正式推行打下基础。
  一切准备就序后,按照国家的布暑,分批公布及实施恢复使用的繁体字,逐步按计划完成实施。比如,可先于报纸、期刊和课本中,将部分文章印成繁体。在出版方面,可先将部分非普及书籍(如考古、文字学、医药、古籍、历史、古典文学之类)出成繁体然后慢慢推展。一方面试探和征求意见,逐步增加繁体字文章和书籍的比重,最终全面恢复繁体印刷。 日常书写,包括手机写字及电脑手写板等,仍用重新整理规范过的简体或繁简随意——若印刷可从电脑转成繁体。从而在全国逐渐形成“印繁写简”的新秩序。
  这样做,任何反对恢复繁体字的顾虑,应该都能得到化解。并妄认为,这是能谐调主繁主简两种意见的最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有人担心恢复繁体字代价太大,其实是过份担忧。因为我们并没有废除简体字,身份证、驾照、产权证之类的证件等等根本不必重制,除字典、辞典等工具性辞书必须先行重新修订外,一些既有书籍、文件都无须马上重印,某些街头标牌之获只需慢慢陆续更换……。在这个渐进过程中,一切文化生活状态基本可照常平稳进行,几乎不会产生太大震荡性的感觉。如果搞得好,两三年或三五年时间,应该可以完成转型。
  我妄以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文字最终永远稳定下来,而且是千秋功业。
  
  写到这里,笔者已经意识到了自已僭越本份的狂妄与可笑!!现在能夠做的只是,把心理准备留给来自读者朋友们的嘲笑。或者等着听朋友们说:“有病!”、“吃饱了撑的!”
  深表惭愧!谢谢阅读的朋友们!!
  (1996年7月16日初稿。1996年12月7日二稿定稿。2009年3月29日增改为珼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