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淫成性的禽兽戴笠 对女特务先奸后用再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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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个小册子叫《戴笠轶事》,把戴笠生前的一些特别的事例象写小说那样写了出来。比如他的嫖是突出的,只要他看中了,他就要睡觉。军统局职员的老婆,军统局的女特务,他朋友的老婆,以及舞女、电影明星,太太呀、小姐呀,他见过面就找来,找来就过夜。他的嫖也赶上军阀张宗昌了。我把知道的事情列举了几件:
军统局人事处一个科长叫李修凯,他老婆是家庭妇女,长得有点姿色,住在戴笠公馆的附近。有一天戴笠坐轿子从李修凯门前经过,一眼就看见了李太太,于是就派副官把李太太强制请来,不用说在那过了夜。
李修凯还有两个小孩,妈妈走了,乱闹。李修凯下班,听说自己的太太被戴笠找去,知道被强奸无讹。他就坐家等着,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李太太才回来。她一进屋,李修凯就拿把剪刀把她的头发给剪光了。由这儿两口子的感情破裂了。李太太被强奸了,丈夫不理她了。她整日闭门不出,羞愧难当。同时李修凯也气病了。戴笠听说李修凯病了,便派人送去药品。李修凯憋着一肚子气,无法发泄。在抗日战争胜利前,李修凯把太太送回原籍,又娶了一个老婆。无形中把前妻抛弃了。
再有,汪精卫在南京组织傀儡政府,军统局处长丁默村投伪,给汪精卫当特务头子,在上海成立特务机关。这样一来丁默村对军统在上海的活动构成了威胁,于是戴笠计划把丁默村杀死。他物色了一个叫朱小姐的,此人在上海有许多社会关系,人长得也漂亮。戴笠把她吸收进来,给了许多物质,并且和她发生了关系。过了一个时期,朱小姐出现在上海市的高级交际场所,并且认识了一些名贵的夫人、小姐,因此,也就被丁默村所认识。丁默村本是酒色之徒,一见朱小姐以一个没有伴侣的小姐出现,丁默村就与她接触、追逐。朱小姐没有马上答应丁默村。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朱小姐把自己带的行动组布置好了,才与丁默村同居,成了丁的太太。又过了一段时间,戴笠命令朱小姐杀死丁默村,朱小姐没有遵照命令行动。最后戴笠来了一个电报,大意是,如果不立即执行,即按团体纪律制裁。这使朱小姐没有法子不行动了。
行动前一天,朱小姐指示她的行动组:明天12时零分,由大新公司正门出来一男一女,女的穿红色半截大衣,左首有一个男人,把这个男人击毙。
第二天上午,朱小姐要求丁默村到街上买东西,丁默村答应了。他俩先到别的地方逛了逛,十一点钟的时候到了大新公司。朱小姐这时也有些紧张。她要买一个很贵重的钻石戒指,需要很多的钱,丁默村没有犹豫就给她买了。这样一来,她认为丁默村对待她很好,决定不行动他。于是她在大新公司又买了一件蓝色呢上衣穿在身上,把脱下来的红上衣包起来,走出大新公司。
他的行动组没有等到穿红上衣的女人,知道事情有了变化,于是马上撤离了现场。丁默村与朱小姐回到公馆之后,丁默村马上派人把朱小姐关了起来。丁默村对朱小姐说:“你和我来这一套?老子干了一辈子工作,你的这点东西还能瞒得过我吗?你不说实话,我就让你活不了,也死不了,叫你活受罪!”
朱小姐无奈把戴笠派她的任务具实告诉了丁默村。最后,朱小姐竟耍起娇来,说:“如果我真想打死你,我就不换上衣了,我不想打死你,你反而要打死我,你打死我好了……”
丁默村没有把她打死,但把她这个行动组给破获了。无奈,戴笠又派人到上海把朱小姐杀死。
这就是戴笠对女特务的先奸后用,再处死的例子。他把女人当玩物,他是个禽兽,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有的女人认为“戴先生爱上了某某小姐”。那是对戴笠没有看透。
1942 年3月我在军统局主办的“西安查缉干部训练班”第一期受训。一共二百多人。戴笠专程从重庆到西安主持我们的毕业典礼,并且亲自分配工作。他在人事上,对训练班很重视,非常相信他的学生。训练班毕业他尽可能到班讲话及分派工作。没到西安之前,他听第八战区政治部主任曾扩情说,西安开源寺妓馆有个叫妹妹的妓女,长得很漂亮。到西安之后,戴笠办了一些公事,晚上,他自己到了开源寺。
开源寺是一座古庙,后来改成妓馆。里边都是江苏扬州的名妓。进了开源寺,给他做警卫的西安警察局侦缉队队长马德皋马上跟了进去。各妓馆对马德皋很熟悉。戴笠一找就找到十七号院。他进院把帽子往下拉,大衣领子立起来。一进门就叫妹妹,伙计把他引进妹妹的屋子。妹妹不认识他,戴笠自我介绍说:“我姓王,商人,跑单帮的。从上海到西安,来这玩一玩。”
戴笠既不喝茶,也不吸烟,这是他的生活习惯。他在那与妹妹对话,他问一句,妹妹答一句。戴笠说:“你这套家具颜色不好看,明天我给你买一套。”“谢谢吧,用不着。”妹妹认为他吹牛,很讨厌。这时马德皋在门口的一个屋子坐着。妹妹过去,马德皋问妹妹:“屋里有客人没有?”
“有一个,他说是商人。唉哟,那样子凶得很呀,讨厌死了。他不走,说要在这儿过夜。天哪,我不留他!”
“这个人很有钱,我知道他是河南的一个大经理,在上海开绸缎店。他认识宪兵队的一个班长,你如果不留他,他打你们,我可不管。留下吧,他有钱,多给你钱那有什么关系?他住一夜又不与你结婚,管他凶不凶。”
妹妹被说服了。吃完晚饭,院中的伙计发现门前有许多人在来往的转悠,伙计赶忙报告了妹妹,怕出事。妹妹这时正在洗脸,准备睡觉,她自言自语地说:“不晓得干什么的?有几个人老在门前转悠,要打架的样子。”
“那好办,你到门口,叫他们回去!”
“唉哟,我可不敢。”
“去吧,你到门口一喊,他们就散了。”
妹妹到了门口喊了一声:“你们回去吧!”不一会儿门口的人都不见了。马德皋自己带着几个喽啰在十七号的院外警卫了一夜。第二天清早戴笠回到自己的住处。这一夜戴笠给妹妹6000元钱,等于二两黄金。第二天晚上又去了一趟,给妹妹买了四件衣料。妹妹始终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物,只知道是个大官。戴笠走后我们到十七号去玩,大家问她:“那个河南商人最近还来不来?”
“弗晓得!”
再如,1945年 “九?三”之后,戴笠到了北京,亲自主持“肃奸”。既抓共产党,也抓汉奸。戴笠在北京住他朋友吴泰勋家,吴泰勋的老婆陪他过夜。这种卑鄙的勾当特务们都知道。有一次开晚会,找言慧珠唱戏。当时我是“肃委会”的总务科长。先唱了一段《凤还巢》,后来宋子文又点了一段《金玉奴》。唱完戏,戴笠不叫走了。那夜就把她带到他的临时公馆过了夜。这样的事,我们办总务的特务都要预备汽车,预备饭,所以知道得比较详细。
这样的材料我在小册子写了几段,多写没有必要。
戴笠用人的原则,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先给你们官做,如果做不好,我就要把‘官’的上面加一个竹字头,变成‘管’;如果管也不行,那就不客气,把竹字头拿下来,旁边加一个木字变成‘棺’!”所以戴笠好押人,为一件小事也能押起来,这就是他所说的管。必要时他还杀人,就是所谓“棺”了。
他有一个副官对他这种嫖的生活很反感。有一夜时间很晚了,他叫副官坐车去接女人。把女人接上汽车,这个副官就当着女人面骂起来,意思是骂戴笠半夜三更叫我们到处找“破鞋”。这个女人见了戴笠把这件事说了。戴笠给蒋介石上了一个报告,说他的副官勾通宋子文的副官贩卖鸦片,应予以处死。就这样这个副官被杀了。
在用人方面,还有一个鱼鹰政策,他说:“饱了的鱼鹰不干活,吃不饱也不能干活,只有饱与不饱之间才能干活——对待我们的部下,不能叫他们太有钱,也不能没有钱。”
小册子里,我知道的,加上大家知道的,写了30段,都是短篇的东西。
每天写材料,每天写工作日记。记录当天写了多少材料,谁提供的,有什么特殊问题。然后一一呈报。我在呈报时从来不汇报某人的缺点,何必那样呢,他们不好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坚持隐恶扬善。我们每天谈的许多事情也从不反映,因为我就是好谈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