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式慈善: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5:14:26
导语: 9月29日,巴菲特和比尔盖茨的慈善中国行晚宴在北京举行,晚宴上将会号召中国富人加入其慈善计划,捐出一半财富。巴比组合的行为值得肯定,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却并不合适。“巴比组合”实际上挑错了时间,选错了地点,也找错了对象。或许二十年后再聚首,会更加合适。
 
中国现阶段首先应该创造更多的社会总财富
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与巴菲特、比尔盖茨所处的阶段不尽相同。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体,增长已达极限,已经过了资本积累的阶段,社会总财富已经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富人捐赠进行重新的分配正当其时。而中国目前仍然处在财富积累的阶段,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还是得靠财富的自由积累。
事实上,慈善指向消费,而积累有赖于扩大生产,两者仍存在矛盾。慈善与积累的关系,在捐大钱的时候显得尤为突出。以中国现阶段的发展阶段,积累潜力巨大,财富必须变成要素,积累并投入再生产。中国财富积累的时间不过30年,还远没有到千金散尽的时候。(据中国青年报)
中国目前仍然处在财富积累的阶段。
中国富人现阶段应先做企业家,再做慈善家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称,对于社会对富豪们集体慷慨解囊的普遍预期,首先应该厘清一个基础性的问题:这些富人首先要做的是企业家还是慈善家?
在他看来,这些富豪,首先是企业家,他们要做的事情,“第一是生产合格的产品,第二是对员工的仁慈,第三是考虑投资人的利益,第四是对环境有利,第五是合法纳税。在目前的社会阶段,做到这几条才是富人首先要考虑的事。只要尽到一个企业家的本分,不捐钱,不做慈善,也是一个让人尊重的企业家。
尽到一个企业家的本分也让人尊重。
1元投入能创造16元的财富,被更广泛的人分享
对于一个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仍然不完善的经济体来说,处于其中的企业首先应该努力成为一个好的企业公民,不断为企业带来利润,为用户带来新的产品,为现代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提供财富保证。
据微软亚太研发集团首席技术官张宏江举例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之一,微软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其“生态系统”中还包括上下游的所有“利益共生体”,包括60多万家合作企业,加起来创造的财富约占全球GDP的1%。类似“生态系统”的放大效应也很明显:微软在美国每投入1块钱,就能带动整个“生态系统”在世界范围内创造10块钱财富,并且能以一种更健康持久的方式被广泛分享;在中国,这个数字高达1:16。这样的绩效比和覆盖面积,是简单的施舍所难以达到的。(据财经网)
 
在中国,散财后没有聚财的制度保证
中国这个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才发展了不到30年,创造财富的渠道并不通畅,并且时刻依附于政治。然而当企业家捐光财富后不再富有,对政治的依附也就自然解体。在中国,得不到政治的“关怀”,民营企业家和他的下一代是很难重新积累财富的。
如果片面强调裸捐的时候,没有一个充分保护私有财产、充分保护竞争的市场经济,创造财富的动力就会枯竭,财富就会消失。这样只会坐吃山空,千金散尽回不来。另外一方面,一味强调裸捐,在目前的体制下财富就越发集中于政府而不是民间,必然扼杀整个社会的创造性。
裸捐后重新积累的难度很大。
在中国,投资社会事业的渠道仍不畅通
任何一个国家的慈善捐款,主要投入方向都是社会事业。在有制度保障的国家,改善社会事业的渠道是向民间、企业以及政府开放的。但在中国不是,这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一个现实,单纯靠企业家的捐款,甚至裸捐对解决社会事业只能是杯水车薪,甚至吃力不讨好。
可见,解决社会事业的主力军依旧是国家财政,2010年国家财政总收入将达到8万亿元,但用于社会事业的建设比重并不大。并且国家财政还源源不断的向企业收税,所以其应该首先承担起这个责任。即使退一步说,企业主应该做的,首先也应是企业家,而不是慈善家。
盖茨的慈善方式只适合美国。
在中国,捐款难以实现财富的民间分配
在官办慈善的体制下,善款大多进入了官办慈善组织,甚至直接进入了地方财政。例如在7月份国务院五部委联合下发《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要求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这意味着政府加入了对善款的竞争之中,善款实际上成了地方财政的一部分,变成财政转移支付。慈善捐款被收归国有,这不单替财政承担了本该承担的责任,也与善款的初衷背道而驰。也就是说,在现有制度下,捐赠人不仅无法实现自己的捐赠意图,更要遭受巨大的成本。本应是民间财富的再次分配,也就无法发挥其应有之功能。
 
中国慈善症结在体制不在善心
现代慈善实质是公民慈善。在民间诸如此类的捐赠行为或善举面前,如何从公益组织管理、基金治理结构、捐赠规则、税务优惠、监管等层面建立起可操作的执行规范“引善如流”,比急于让企业家捐钱更为重要。
中国社科院学者杨团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表示,现代慈善的主角是公民以及由公民自组织起来自治独立的各类社会组织,其实质是民间社会自发从事的公益事业。现代慈善若要健康发展,必须依托大量成熟的现代民间慈善组织来进行。而在中国,慈善组织的培育发展却极为落后,集中表现为制度上的重重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富人对自己所捐的钱并没有安全感,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前所长资中筠强调,要让中国富人在如此现状下承诺巨额捐赠,“是很天真的想法”。
建立一个良好的制度,比急于让企业家捐钱更为重要。
召集富人吃饭,不如找政府吃饭
中国企业家时刻面临着上述体制掣肘:2009年,“玻璃大王”曹德旺宣布捐出自己所持福耀集团70%的股份,成立河仁基金会。按当时市值估算,其捐赠额度超过40亿元。然而按照2003年颁发的国税45号文件规定,企业以资产对外捐赠,应先将捐赠股票视为销售行为,全部计算所得税,这样算下来,交税就等于去掉了捐赠金额的30%。
不仅如此,大额捐赠设立的基金会还面临制度性缩水的问题。如一富豪捐1亿元,基金会需要进行投资以保值增值。若进行投资一年能获得1000万元的收益,这1000万元要像企业一样交25%的所得税。而非公募基金每年的公益支出需占全部资金的8%以上,也就是至少要支出800万元。在当前的制度下,这个基金会一年就会制度性亏损50万,不仅没有做大,反而在进一步萎缩。
实际上,慈善困局的主因不是富人,而是制度。如此制度之下,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召集富人吃饭号召捐款,还不如劝政府改良制度,让制度能真正“引善如流”。(据新世纪周刊)
北京拉斐特城堡酒店显然不是中国慈善的起点。
巴比组合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并没有考虑到中国慈善困局的特殊性,他们的慈善方式只适合成熟的慈善体制。事实上,在如富兰克林所说:“慷慨并不是意味着多多的捐赠,而是明智的捐赠”。摆在巴菲特和比尔盖茨面前最明智的做法,显然不是先来劝说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