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专题(第一调研组) 粤东门户 潮汕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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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专题第一调研组调研报告(2004)

市政协第一调研组  

        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市政协常委会从4月中旬开始,组成3个调研组开展关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专题调研。赖益成主席主持了这次专题调研活动,并亲自参加第一调研组的调研。

        第一调研组在黄世忠常务副主席、余健明副主席的带领下,从4月中旬开始分别深入市经贸系统和市有关部门调研,先后听取了20多家企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汕头分行及其它四家商业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单位情况介绍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实地察看企业若干家。5月9日至14日,还带着调研课题前往广州、佛山、江门、惠州四市学习考察并走访了省国资委,了解省和各市的国企改革现状和经验。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局、汕头日报社等部门派员参加了此次学习考察活动。现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贸系统市直国有企业的现状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我市经贸系统未改制市直国有企业293家,职工总数42008人,其中在岗职工11688人,下岗职工13048人,离退休人员17272人。截至2003年6月底,经贸系统市直国有企业初步测算总资产856856万元、总负债1095935万元,净资产约-239079万元,资产负债率大约128%。

        2001年以前,市经贸系统共有113家企业实施各项改革。自从2001年市经贸局组建以来,截至2004年3月,经贸系统仅有15家企业完成改革工作,有5家企业的改革正在实施中,占全部企业比例相当低。就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缓慢,落后于全省,根据有关部门反映,1994年以来我市改制市直国有企业751家,已改制企业占原所有市直国有企业比例为53.7%。到目前为止,全省国有中小企改制面超过85%;70%的国有大中小型企业进行了规范化的公司改造;佛山市国有企业转制率已达到95.1%,其中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占已转制企业的85.3%;江门市的国有企业改革面达到92%;惠州市达到74%。因此,我市国企的改革已经到了下大决心的时候了。市委提出加快国企改革进程反映了我市发展的客观需要,但要在三年内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1.重视不够,措施不足

        近几年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市国企改革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足。加之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已经改制的企业大多资产质量较好,未改制的企业大多资产质量较差,包袱沉重,相当部份企业处置财产后仍需靠财政支持才能妥善安置职工,没有主要领导亲抓,碰到的困难是难以解决的。一些企业的负责人怕影响自己既得利益持观望态度,不急于改革。一些企业职工有依赖性,不愿放弃国企的大锅饭。致使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履艰难,远远落后于全省,甚至改革的步伐比周边的城市还慢。

        2.体制不顺,效率不高

        有关部门职责不明,没有一套科学的可操作程序。一家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要送多个职能部门审批,有的是自下而上,有的自上而下,程序不统一。企业改革方案的通过要花很多时间,影响了改革的进度,也影响企业积极性。而各部门之间有时意见不统一,容易造成扯皮,使一些企业改革计划上报好几年,但一直没有批下来,甚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多次也议而不决。据汕特瑞平渔网工业发展总公司反映,该公司于1999、2001和2003年分别上报改革方案,申请破产,但至今未果。

        3.改革资金缺口大,职工安置困难多

        由于大多数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处于停产状态,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医疗费、统发前退休金情况严重,加上改革时须付给职工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费,仅经贸系统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缺口就约2.7亿以上。如果这笔费用拿不出来,职工就无法安置,改革无法进行下去。市政府一年投入一千多万的财政资金,是杯水车薪,没有特殊措施,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市直国企改革的任务。

         4.困难企业多,债务包袱沉重

        经贸系统市直国有企业资产约-24亿。困难企业比例大,债务负担大,人员包袱沉重。困难企业资产总额初步测算约159007万元,负债额约239934万元。其中欠银行94269万元,欠其它款132821万元,欠集资款6645万元。并且大部分企业资产已抵押给银行。由于负债沉重,改革成本相当高。

二、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

        我市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搞好国企改革,领导是关键。务必高度重视,迎难而上,只能加紧加快,不能放松拖后。借鉴省内一些城市的经验,建议:
        ①重新成立市国企改革领导协调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正、副组长,作为国企改革的攻坚指挥部;
        ②尽快成立市国资局,代表国家履行我市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其中心任务是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力推进市直国企改革,按“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原则明确职能。国资局同时也是市国企改革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考虑到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市国企改革任务艰巨,建议国资局的主要领导由一位副市长兼任;
        ③按行业划分板块,组建若干个资产营运机构——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主体企业,实行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市场运作,把改革改制的企业归属到各资产经营公司,赋予统筹资金,安置职工一定的职权;
        ④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资局和各资产经营公司工作队伍的建设,配强有力的领导和干部,依法依规办事,下达指令性任务,限期完成,把资产经营公司的考核与年薪制结合起来,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同时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坚持先审计后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和妥善安置企业员工等三项原则,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中心在企业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中的作用,防止在产权交易中产生腐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各部门要为加快我市国企改革开绿灯。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如资产变现,办证、确权等等,如果一个环节迟缓,所有环节都受到影响,整个资产变现就拖延了。因此,统一认识,服从大局,同心协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加快国企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新形势下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开拓进取。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汕头实际,建章立法,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国企改革的决定》,从统一认识到加强领导、理顺体制、运营原则、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等方面作出决定。还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精神,制定配套政策和规定,如:《国资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市直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及审批制度的办法》、《市直产权交易规则》、《资产运营公司财务总监暂行办法》、《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及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办法》,以及监事会,社保有关规定等等,建立依法依规办事和公开、公平、规范操作程序。同时要借鉴省内一些市的成功经验,如,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实现产权多元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厂一策;对优势企业如何发挥优势,强强联合,做强做大,放开中小企业,处置劣势企业;建立交易平台等都是可取的。

        (三)下大力气筹措改革资金,重视职工安置

        市经贸系统除几家企业有较好优质资产外,大多数企业是劣势企业,故此改革的主要形式是退市,大批企业职工要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国企改革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没有一定的资金保证,改革就难以进行。市政府要下大决心解决资金问题,广开财路、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职工安置。借鉴外地的经验,建议赋予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以国有资产调剂权,多渠道筹集资金。
        一是通过转让部分优质国有资产,筹措现金。如可公开拍卖转让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等。
        二是部分困难企业可考虑留壳走人,资产变现,通过转让股权来套取现金,而原本的老企业暂且挂起来。
        三是可考虑把一些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取得增值。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行,原来在市中心区的一些国有老企业搬迁到郊区是必然的,市政府可利用这个过程中原来企业的土地改为商业用地所得到的增值资金来安置职工。
        四是政府适度举债,分期偿还,把利息列入财政预算。可考虑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作为押质。办法是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公司,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资产进行调查核实,授权经营,向银行抵押贷款。
        五是制订政策鼓励改革后承接该国有企业的新企业拿出安置原国有企业职工的资金。

        (四)利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即将上市的契机,政府出面谈判打包削债事宜,减轻债务包袱

        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看,我市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对打包削债有积极性,但他们反映,他们不可能和全市所有的欠债国有企业逐个谈判,因为这样成本太高,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而且由于每家企业欠债的数目不等,如果数目太小,他们的上级也不会重视和审批,所以,建议市政府要指定一个专门机构与银行对口谈判(建议由市国资局或资产运营公司担任)。市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出面协调。

        (五)争取时间,用活用足有关的优惠政策

                一是利用广东省还有2004年至2005年二年的国企政策性破产时间,争取把一些复产无望的企业列入其中。借鉴外地的做法,可把一些同类型的小企业捆绑起来,成立企业集团再上报申请破产,以争取达到国家规定的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条件。
                二是利用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置职工的优惠政策,企业和地方财政想方设法配套1/3的资金,力争更多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能享受到经济补偿金。

        (六)改革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1.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稳定,确保社会政治、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是国企改革的基本要求。改革必须以稳定大局为前提,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对遣散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努力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建议,先安置关停企业职工,成立关停企业管理中心,用少部份人把这些企业管起来,减少损失。如果改革的市直国有企业没有关闭解散,有关部门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让原来的职工尽量留在新的承接企业。职工如果推向社会再就业难度很大;一些优质企业允许提高安置费用,上限不突破省的规定,这样一方面提高职工的改革积极性,一方面也更公平。建议制定一个国企改革职工安置费用的基本数额,然后再视各家企业资产的净值情况按比例回拨职工安置费用。加强政策宣传,协助承接下岗职工的企业享受各种优惠。同时,要切实推进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可学习江门市的做法,在缺少资金职工进入社区管理还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由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关停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作为过渡机构,把已经关闭或破产的企业职工划归到中心管理,这样可减少费用。

        2.强化国企改革的纪律监督工作。国企改革中,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改革方案必须由出资人制定,资产评估公司一定要由出资人委派,防止企业管理层“自卖自买”,以致国有资产流失。

        3.要妥善解决好我市原行政性公司干部的待遇问题。我市原行政性公司的干部在改革前属于行政机关人员,因改革需要而改变了身份,现在在企业退休后的待遇只能按企业干部的标准,远低于行政机关干部,他们有怨气,要求给予适当提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