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式“上访学习班”必须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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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式“上访学习班”必须取缔

2009-03-31 02:18: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京) 跟帖 3 条

  57岁的王信书是江苏响水县的一名残疾退伍军人,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流血流汗,没有一次流过泪。2007年底,王信书因为上访被当地法院抓进“学习班”学习。从“学习班”逃出来后,他开始了8个多月的流亡,每天过着惊弓之鸟、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不止一次地流泪,甚至想以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上个“学习班”为何还需要逃跑?因为这个学习班不同于人们印象中业务培训或者职务提升时的学习班,而是更接近于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特殊学习班。一进学习班,王信书首先失去了人身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虎视眈眈,每天只能吃到将将饿不死人的少量食物。好不容易见到了学习班负责人,却被告知:交一万元“押金”,才能恢复人身自由。经济拮据的王信书交不上钱,得到的答复是“那就只好继续蹲了”。鲁迅杂文中曾写道:“至于旧式的监狱,像是取法于佛教的地狱,所以不但禁锢人犯,而且有要给他吃苦的责任。”从学习班“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作风来看,从其负责人“阎王不嫌鬼瘦”的嘴脸来看,这个学习班跟鲁迅笔下的监狱大有相似之处。

  王信书遭到非人虐待,恰恰暴露了某些地方部门视上访者为寇仇的真相。在明显敌意的驱使下,他们不但开着车到处截访,而且“敢于”动用暴力手段。各地甚至形成了一种比拼效率的风气,整治上访者的办法时有“创新”。响水县的上访学习班还不是最恶的,有些地方甚至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灌药、打针,非法关押。在好莱坞电影《换子疑云》中,一个坚持说真话的母亲,曾经被警察关进精神病院饱受折磨。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电影里的故事成了活生生的案例。

  通常来说,上访者不是暴力的崇拜者,虽然很多人天性中不乏偏执的一面,但他们只是千方百计也要找个地方“讲理”。地方政府为什么对他们必欲去之而后快呢?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们害怕上访者抖出工作中的欠缺或错误。原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有一段被时评作者引用了无数次的排比句,说“群众信访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从中可见,多数上访者不是无理取闹。而为民伸冤则意味着戳政府部门的痛脚,他们自然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二个原因跟对政府部门的考核有关。客观地说,信访工作中不乏疑难杂症,有时当事人之间的是非很难论定,有时上访者虽然占理但解决起来有大困难,并非当地政府部门不尽力。这种情况下,正常的状态应该是:上访者有权继续寻找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渠道,而地方政府该干吗干吗,无需去干预上访者的行动。问题是:在有些地方,上级考核下级的一个指标就是:不允许有上访者或者不允许出现有影响的上访者。这虽然未必宣之于文,却是一条“高压线”。上级要河清海晏的景象,下级有“困难”也只能克服。掩耳盗铃成了上下级之间的一种默契,上手段在所难免。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上访学习班不但禁锢了公民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且粗暴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予以坚决取缔。同时,应该重新审视对政府部门的考核机制,别再做截住上访者就自以为天下太平的蠢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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