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业税抑不住房价是为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21:21

香港物业税抑不住房价是为何

(2010-09-26 20:13:15)转载 标签:

财经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体制中,与房产相关的税收经常出现名同实不同、实同名不同的现象。为了避免张冠李戴,有必要作一个简单的正本清源。

 

名实之异的类型大致有三种。一是欧美模式。名称叫物业税,它由地方政府征收,定位于为治安、教育和环卫融资,它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是一种直接税。

 

第二种是香港模式。围绕房产征收的税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叫差饷税,另一部分叫物业税,两者均以租金为税基。差饷税因定位于为差人(广东话称警察为差人)提供薪俸而得名,对应着欧美模式中的物业税,也是一种直接税。物业税则根据物业出租的营业收入来征收,虽名为物业税,事实上是一种营业税,从性质上看属于间接税。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实行土地官有制,政府垄断全部土地所有权,拍卖土地只是出售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这点和中国内地是完全相同的。

 

第三种模式是中国内地。目前我们未在保有环节征税,只是针对经营性行为征收。其中又分住宅出租和商业地产出租,涉及的税种则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名目。从税收性质来看,包含了少量的直接税成分,但大多数是间接税。内地模式与前两种模式差异较大,既存在定位不明、性质不清问题,又有过于复杂、征收漏洞多的弊病。可以认为内地与房产相关的税制是非常落后的。

 

当前国内围绕物业税能否抑房价和打击投机问题,争论不休,充满了理论上的混乱,更夹杂着强烈的利益表达。令我们感兴趣的是:不同的税制与房价波动程度以及投机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联系?从直观上看,欧美国家房价波动不小,但和香港比,仍是小巫见大巫,而美欧国家的房地产个人投资和投机不能说没有,但与香港浓烈的投资投机气氛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税制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勿庸置疑的。

 

香港政府定期评估市场租金,然后在这一虚拟租金值打八折的基础上征收5%的差饷税,也就是说,不管你的房子是用来自住,还是用来出租都必须交纳差饷税,如果出租还需另按实际租金收入征收15%物业税。差饷税税率按房产市场价值折算成美欧的物业税税率,大约只有0.2-0.3%,有时候政府还会根据经济形势作出普遍的宽减。值得注意的是,在房价上涨而租金不涨或房价涨幅超过租金涨幅的情况下,折算后的税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微不足道的税率,与欧美模式下动辄0.8%、1%、甚至3%的税率相比明显偏低。持有房产的成本大大低于欧美且不与房价直接挂钩,是香港的差饷税对抑制房价和房地产投机效果不彰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合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回到当前国内的争论上来,我们可以发现,物业税的征收是否存在二次征税的法律障碍、效果如何,与土地是否国有、是否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关。因为征收物业税(欧美模式意义上的)的地区既有土地私有的欧美,也有土地官有的香港。而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效果,也与税种基本上无关,因为同样在物业保有环节征税,既有房价波动剧烈投资氛围浓重的香港,也有相对而言更健康一些的欧美。

 

比照境外的两种主要模式,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物业税的效果好坏,受税基确定及税率大小这类因素的影响更直接、更大。面对中国内地混乱而落后的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制度,我们应该跳出二次征税合法性、物业税有无用途这类笼统的伪命题,全面地梳理和重构相关税制,化繁为简,谨慎确立税种、税基和税率,方才有可能达到抑制房价过度波动和平抑投机气氛、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治久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