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为什么要抢尸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27:20
    抬尸示众,死不瞑目,都是极端愤怒的表达。既有悲愤心,又有戏剧性,为什么不加以利用呢?而官方去抢尸体,显然也认同了这种逻辑。这就更加让当事者相信,只有保住了尸体,才有讨回公道的机会。 ( http://www.aisixiang.com )
    
    随着死者涂远高的尸体被火化,“617”石首事件彻底平息下来。之后,官方发布了两个调查结果,都针对引发骚乱的两个原因。一个是死者的死因,再次认定为自杀;一个是官商勾结,确认涉事酒店永隆大酒店的合伙人的“直系亲属均没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没有发现公安干警入股和参与该酒店经营”。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对后一个结论中的两个词比较好奇,一个是“直系亲属”,为什么不是“亲属”呢?另一个是“公安干警”,为什么不是“公职人员”呢?这个结论并没有完全否认“官商勾结”的猜测,留有较大的余地。此外,就算完全否认了,人们还是需要知道,为什么死者家属找酒店讨说法的时候,作为第三方仲裁者的政府,不是去帮助找来酒店人员,而是摇身变成当事方和家属及其支持群众发生冲突?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知道自己这个质疑是安全的,不会导致骚乱再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死者尸体已经于6月25日火化并安葬了。假如尸体还在,而且被家属及其支持群众死死地守护着,政府发布这样不严谨的调查结论,恐怕有相当大的风险。 ( http://www.aisixiang.com )
    在类似的事件中,尸体总是起着标志性的作用。人们捆绑在尸体上的东西太多了,所以尸体就成为矛盾的焦点,也成为谈判的筹码。如果死者入土为安,那就表示双方达成了共识,一般来说不会再有麻烦了。比较极端的例子中,尸体会被保存很多年都不火化或安葬。 ( http://www.aisixiang.com )
    如果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去看,尸体的安葬的确是生死之间的大事,古今中外差不多都是如此。遗体告别,至今仍是人们对死者表达哀悼的重要环节。也许中国人尤其是汉人,在这件事情上相比于世界上其他民族来说,更加讲究一些。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但是,在这些案件中,当发生抢尸体这样的事件时,尸体并不是寄托哀思的载体,而是被死者家属当做讨回公道的工具,而当事的另一方,很奇怪常常是地方政府,则千方百计胁迫家属处理尸体。除了武力争夺,还会把赔偿金和尸体的处理捆绑协商。正义为什么建立在一具尸体之上?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西方类似的事件中,比如十多年前在美国闹得轰轰烈烈的辛普森案,尽管尸检同样很重要,但没听说有抢尸体的事情发生。 ( http://www.aisixiang.com )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建立在法律之上。法律可能需要附着在尸体之上的证据,但是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完成取证工作。一旦取证完成,尸体和法律并不发生紧密的关系。一个人被安葬了,凶杀案件仍然可以继续审理;尸体没有安葬,该得到的赔偿一分也不会少。家属不应该担心因为死者的入葬,公正就随之远去了。在这方面的法律精神乃至法律条文和程序上,中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 http://www.aisixiang.com )
    显然,抢尸体就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信任。抢尸体事实上依托的是上访文化。虽然从字面上说,上访也是依据事实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但是,从解决问题的程序上看,上访的最佳效果是引起上级领导关注。上级领导很难从上访材料中去关注,往往也不是依据法律精神去关注,而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通道,比如闹事。在很多时候,上访被视为一种闹事。闹事的确也被上访者当做一种有效的策略。比如此次石首事件中,如果家属不闹事,恐怕就得不到那些赔偿。 ( http://www.aisixiang.com )
    再回到传统文化,尸体在闹事中的作用可想而知。抬尸示众,死不瞑目,都是极端愤怒的表达。既有悲愤心,又有戏剧性,为什么不加以利用呢?而官方去抢尸体,显然也认同了这种逻辑。这就更加让当事者相信,只有保住了尸体,才有讨回公道的机会。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是一种相当扭曲的现象。惟有建立法律的公信力,才能让尸体得到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