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宪法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25:50
家庭宪法
V1.0
结合第一家庭实际,本家庭宪法为第一家庭最高行为准则,除了具有家庭范围内宪法的作用,同时是对家庭内一般法,程序法,民法,刑法等各种法规之总汇。
第一条:家庭组成,本家庭由丈夫,(以下简称男方),妻子(以下简称女方)组成。全称:“第一家庭”,以下简称“家庭”。
第二条:家庭的完整性受宪法保护,每一个家庭成员有责任,有义务维护第一家庭的完整性和促进家庭和谐,富强。
第三条:家庭政府由家庭成员组成,由男方、女方轮流执政任政府首脑,在家庭宪法范围内依法行政。每月5号进行换届选举。
第四条:家庭人民代表大会是第一家庭立法机构,立法权不受包括双方父母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每月25号举行一次家庭大会,遇有特殊事情可由家庭人民代表大会的任何成员在任何时间内提起召开,若例行召开时无需要讨论事由也可由会长宣布快速散会,以节约宝贵的时间。
第五条:家庭范围内要多沟通,多讨论,尤其对于涉及双方的事情和对家庭整体形象有影响的地方,更应该如此。为了保证讨论时候的冷静和讨论的效果,规定每人拥有3张选票,在所讨论之事件所能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分3次投票,每次投票1张,可以弃权。以下情况例外:在立法过程中,提议立法者只拥有2张选票。在非立法过程的决策中,政府首脑只拥有2张选票。
第六条:任何人如果在未进行充分沟通之前,出现歇斯底里、发炸、唠叨不休等行为,处以干一周家务。
第七条:任何人如果未进行沟通交流而私自行动,不论有没有影响对方,不论有没有对家庭整体造成什么影响,均处以一周家务劳动的惩罚。如果在涉及工作,生育等家庭重大问题不和对方商量私自作出决定,处以承担家庭一切开支一年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给对方造成重大影响者,处以承担家庭一切开支2至3年或以上的处罚。
第八条:男方做饭,女方对除了做饭和买菜以外所有和饮食有关的家务负责(主要是洗碗刷锅),男方原则上要负责买菜,如果确实时间不允许,一定要提前通知女方去做。打扫房间,洗衣晒被,摆放物品等其他家务由男女双方共同负责进行,如有偷懒等行为,每偷一次懒罚干三天所有家务。
第九条:男女双方均有尊重对方人格的义务,如果出现言语或行为上的攻击、侮辱、轻蔑、嘲笑、打击等伤及对方自重的情况,处以承担三天(言语上不尊重)或一周(行为上不尊重,如打人)全部家务的惩罚。
第十条:男女双方均有开导,帮助对方化解仇恨,抱怨的义务,如有一方出现怨天尤人,心胸狭隘,对社会怀有敌意等情况,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开导和劝解。
第十一条:男女双方均有拒绝对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权利,如在对方疲劳的情况下要求他/她出去办不重要的事情,在对方疲劳的情况下提出性需求等。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均是独立成熟的个体,有独立的人格,要注意尊重对方的独立性,不能随便过多依赖和打扰对方,女方在此问题上尤其要注意,如果过多侵扰对方,对方有不予理睬的权利。
第十三条:男女双方均应有自己独立的人生目标和双方共同的生活目标(如买房,教育子女,挣得家庭财富,经营家庭生活方式等),双方均应按照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原则挣得家庭财富,拟定自己的生活目标并尊重对方的生活目标。
第十五条:男女双方均有维护自己和家庭干净整洁的义务,每周洗澡洗头发一次,禁止出现不刷牙洗脸洗脚就上床睡觉,禁止出现乱扔小纸条,乱放东西,不打扫灰尘污物等情况,如出现此种情况,罚干所有家务一天。
第十六条:男女双方均有健康生活、锻炼身体的义务,禁止出现吸烟,吃肥肉,发炸,冲动,情绪化,过量吃东西,睡在床上看书,乱抠伤疤,懒惰等情况,每出现一次罚跑步(每天半小时),做仰卧起坐(每天半小时)一周。
第十七条:男女双方均应把家庭看作神圣的归宿,做一个成熟的成年人,承担家庭责任,履行家庭义务,而不应把家庭当作旅馆,玩世不恭,愤事疾俗,欺骗对方。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均应尊重对方父母亲友,禁止出现谩骂对方父母亲友的情况,原则上对双方父母报喜不报忧,但在极度想不开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可以商量的对象和双方父母谈心。子女有和父母谈心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粗暴制止干涉对方,违者一次罚干所有家务劳动一周。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出现说话不算数的情况,罚所有家务劳动一周。
第十四条:男女双方违规情况的处罚可累加。
第十五条:男方在买洗衣机前,兼任全自动洗衣机,但是,女方必须在头天晚上把要洗的衣服泡好,否则,视为没有衣服需要洗。
第十六条:本家庭宪法从拟定之日(2006-6-18)即刻执行,既往不咎。在生活过程中发现有不完善之处可进行修改,每次人代会讨论修改一次,不能对历史问题唠叨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