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平优先”理念 取缔退休“双轨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3:23:58

编号:E政案第442号
案由(提案主题):用“公平优先”理念 取缔退休“双轨制”
提案类别:民生类
主办(上报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协办:人力资源部、财政部
提案人:寓情寓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内容:用“公平优先”理念 取缔退休“双轨制”
摘自2009年07月24日08: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郑功成:几年前,学术界还在对发展社会保障应坚持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而争论不休,今天,社会保障发展应坚持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已在学术界达成共识,这堪称我国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本人认为《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保障的权利侵害及经济补偿》的观点与学术共识是一致的。
郑功成:理念研究属于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理念不明确,目标就不明确,学术研究成果再多也难以付诸实施、造福社会。所以,对社会保障发展理念的科学界定是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健康发展的基础。经过深入研究和严格论证,我们发现,只有用公平、正义、共享理念指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才能符合这一制度的本质规律,才能全面、充分地发挥这一制度的功能作用,也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整体以及制度自身效率的提高。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不是虚的,可以通过明确六大原则赋予其实实在在的内容:保障普遍性原则、制度统一性原则、互助共济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与弱者优先原则、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原则。
郑功成:几年前,我曾提出资金问题是个伪命题,因为社保资金是否充足取决于制度设计与筹资机制。------所以说,制约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问题主要是制度建设落后,而不是资金问题。
建议:本人认为:
1、 中央政府应立即停止“退休双轨制”对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和医疗等福利待遇平等保障权利的侵害。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机关事业与企业同属“退休人员”这一范畴;生活应同样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其享有保障的内涵具有完全的“同一性”,不存在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质意义的“区别”或“歧义”。更不存在同样条件下哪部分人群,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多少优劣。
“同等条件、同等待遇”的原则,下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现行同等条件的机关事业与企业人员养老金)标准差额的一半;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现行同等条件的机关事业与企业人员养老金)标准差额的一半。以免除长达十多年来对企业退休人应员社会保障权利的侵害。
2、中央政府应明确:有关五个城市事业社会保障改革试点及专家讨论公务员养老金问题进度表,或取缔在缺失监督、缺失道德、 缺失法律依据及所谓“效率优先”理念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旷日持久的所谓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改革试点。
3、中央政府应统一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住院、救助等费用报销实行的标准。
4、中央政府应将企业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福利,从1995年企业养老保险试点至今,进行“同等条件、同等待遇”差额的累计,给予企业退休人员经济上一次性损害补偿。
5、待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法》后,全国机关事业企业(含退休)人员可按新法规执行。
30589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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