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大纲 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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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7月19日,在刘少奇主持下,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当时西柏坡的条件非常简陋。会议是在一个露天的打麦场上召开的,只搭了一个棚子,摆了一张桌子,算是主席台。刘少奇、朱德、董必武、彭真等领导同志都是席地而坐,来自全国各个解放区的107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土地法大纲》诞生
全国土地会议从7月19日开始,一直到9月13日才结束,整整开了57天。足以证明这次会议是多么重要。会议诞生了对中国历史有着重大影响的成果,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此外,对若干特殊土地财产及分配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土地改革执行机关及保护工商业等,也作了具体规定。
《中国土地法大纲》深刻阐明了土地改革对中华民族发展的意义,成为一部在全国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公布和实行,有力地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使广大农民在经济上彻底翻了身,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稳固的基础,推动了革命政权的稳步建设。
土地法大纲的强烈震撼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和实施,动摇了国民党的统治基础,使几千年来中国大地上盘根错节的封建秩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连国民党也感受到了这种强烈震撼。
1948年4月8日,国民党中央常委张道藩在国民党召开的土地问题座谈会上痛陈:共产党“在积极倡导国父‘耕者有其田’和我们的‘二五减租’的制度。我们根本没有付诸实施,这真是可耻之极”。
美国人韩丁在他的《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中评论道:“新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1946年至1950年中国内战时期,恰如林肯的《黑奴解放宣言》在1861年至1865年南北战争时期的作用。”
土改确保战争走向胜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自古用兵的要诀。刘伯承元帅曾形象地比喻:“一颗炮弹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中农一年的收入。”“供应一个大兵团相当于供应一个流动城市。”可见,当时战争需要与经济条件之间的矛盾是多么不相称。
然而,《土地法大纲》的实施,土地改革的开展,最深入地发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调动了最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踊跃参军。仅晋冀鲁豫解放区参军农民有148万,东北解放区达150万。全面实行土地改革的广大解放区,成为了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所急需兵员和钱粮的主要来源。
广大民工用落后的运输工具将5.7亿公斤粮食、320万吨弹药,及时运到前线。单是粮食一项,用小车装运,每车装200斤,若把这些小车排列起来,可以排成从南京到北京那么长的距离5行。对此,陈毅元帅曾感慨道:“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用小车推出来的”。
共产党的兵差善法
“自古兵差无善法”这是古代战争给人民带来沉重负担的真实写照。然而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中,在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中,中国共产党依靠解放区土地改革实施所建立的经济基础,依靠翻身农民的高度政治觉悟,竟然找到了“兵差”的“善法”。
在人民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的财粮供给及其后勤保障,除了来自对国统区人民的征收,主要是依靠美国援助;而人民解放军,主要依靠广大农民的支援。然而战争的结局,依靠“农援”的人民解放军打败了依靠“美援”的国民党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