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少做一点官员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的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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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贵:少做一点官员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的无用功2010年09月24日 11:30红网 】 【打印共有评论7

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昆明市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出省学习考察纪律规定》十条禁令,其中就因公出国(境)、因公出省均进行了明确限制,规定凡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者,须于回国20天内向市外国专家局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办提交内容丰富、详实并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9月23日《成都日报》)。

官员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乍看似有道理。报告者,报告情况阐述体悟也,好的考察报告的确堪具“真经”效用。比如毛泽东那篇举世闻名影响中国革命进程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就当属典范。

问题是,如今的官员考察报告早已“文是义非”异化变味为应付检查敷衍监督的“黄马夹”。其实,稍知官场公款考察行情和潜规则的人都知道,遑论出国考察,即便国内考察现今大抵也是“凡考必报”,至于报告内容是网上下载抑或秘书代劳“得来全不费工夫”,反正动辄数千上万的文字垃圾,报告人不看主送机关也不看。也就是说,现下官员考察报告这“劳什子”早已有之,不过乏有明文规定罢了。

官员公费出国考察,本意是让官员开阔眼界转变思维学习先进汲取经验。换言之,只要真正达到学习考察目的,有无考察报告文字多少并不重要;反之,设若未达目的,甭说3千字就算3万字报告又有何用?如果当地政府意欲藉此强化考察纪律规范官员行为,我以为更是有点风马牛不相及,须知,对于屡试不爽见怪不怪的报告内容与考察实际“两张皮”“两回事”,相关监管部门能奈几何,难道要到国外去调查核实?

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是,目前有些官员公费出国考察早已经变异为公款旅游购物安排子女留学等怪胎,甚至畸变为部分贪官敛财外逃途径。有媒体曾透露:中国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一年9000亿。惊诧于这一“天文数字”,有网友不无激愤地说:“9000亿是什么概念,就是每年建设90个上海磁悬浮。”“也就是说,每年我国每个人都要花700元左右供公务员公款吃喝出国考察?”王岐山在任北京市市长时,曾在该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海淀团团会上说过,我们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渠道非常多,所以不一定非要花时间、花精力到国外去考察。他说:“以前,听说南斯拉夫的奶牛养得好,中国人就经常去学习参观。当地的官员就对我们讲,‘中国人就是爱学习,连我们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我也不知道这是表扬还是批评,可能是我们去参观的人太多了吧。”连外国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这恐怕不能不说是一大绝妙讽刺!

应当说,现下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在一些地方或单位被异化为一种惯例或职级福利待遇,不能不说是这一制度的最大悲哀和危险。官员出国考察并非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按级别安排公配,以致出现有些级别高者虽无工作需要一年也能出几次国,有些真有工作须要的官员或专业人员却因为级别不够或未有领导内定,需出去也没机会。更为荒唐的是,目下有些地方政府居然对官员出国考察实行指标化管理,比如明文规定“省部级官员每年可以两次出国考察,局处级官员每年可以一次出国考察”、“一年出国考察一次的,可以考察两个国家,时间不超过12天”等等,堪称具有“中国特色”的旷世奇闻!畸形制度导致有些官员“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畸形心态,有人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出国不惜造假,把“出国考察”制造成“国际丑闻”丑闻时有发生。如2006年某省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某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查出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以及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等违规违纪事实,成为被外媒报道享“丑”中外的奇闻。

回到官员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上说事,在我看来,当地如果真要对官员因公出国学习考察动手术,不妨将“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规定改为立制规定:事前割除考察指标与官员职级必然联系,将考察指标向必须部门岗位倾斜;事中架构信息化实时跟踪监控机制,掌控官员国外考察全程行踪;事后向社会公开考察人员费用行程效果,接受公众监督。

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不想知道当地政府初始动机,就算我不怀疑其良善初衷,但我仍坚持认为此招不过还是太简单了一些的雕虫小技,本质上仍性归“做秀”范畴。恐怕对内非但达不到整肃纪律彰化效果目的,反而有可能异化为公款出国考察者一件名正言顺应付监督的新“马夹”,对外怕是只会招致公众贻笑大方进而折损政府公信力。因此,我奉劝相关地方政府,还是少做一点官员出国须写3千字报告之类的无用功,做点正事真事实事为好。即便做不了做不好正事真事实事,稍安勿躁亦罢;起码,不要捣鼓那些让公众感到俗不可耐哭笑不得的“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