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真的“坑”了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30:04

摘自《颠覆历史:中国历史上的49个谜》 作者:张志君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公元前213年,嬴政为了控制思想,采纳李斯的建议,将秦国的历史、医药、卜筮和植树以外的书下令焚毁。第二年,方士卢生和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贪权专断,滥施刑罚。嬴政闻知后派人追缉,侯生、卢生逃跑。嬴政大怒,将有牵连的四百六十多位儒生全部活埋。这两件事,史称‘焚书坑儒’。”——这段引自《中国历代帝王录》的话,仿佛只是向人们陈述了发生在秦代的一些史实,实际上却因用词不当而将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引入了一个陈陈相因的误区——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帝,也是一个最有争议的皇帝。贬之者认为他“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长着马蜂鼻子、长眼睛、像挚鸟一样的胸,说起话来和豺狼差不多,对人少恩惠而有虎狼一样的心肠。也有人说他是吕不韦与其母赵氏的私生子。

赞之者则认为他“振长策以御宇内”,统一了天下、统一了文字、车轨、度量衡等等。

无论是贬之者、还是赞之者,大家似乎都在一件事上取得了共识,都认为他搞过“焚书坑儒”。

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据字面上的意思,望文生义,以讹传讹,认为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

其实,这是一种偏见,一种误解。误解和偏见往往比无知更可怕。

周青臣与淳于越论争李斯插了一杠子

公元前213年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这一年为了庆贺秦王朝筑长城及得南越地,嬴政“置酒咸阳宫”——在咸阳皇宫里摆下酒宴,大宴群臣。

有一个名叫周青臣的仆射借给皇帝敬酒的机会称颂始皇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意思无非是说,以往的时候,秦国很小,亏得陛下您(始皇)大展神威,平定天下,改诸侯分封为郡县制,使人民得以久享太平。

周青臣的话虽然不无阿谀奉承的成分,但基本上也都是事实。不料,却引起了一个名叫淳于越的人的不满。

这位官拜博士(按,此“博士”系指学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及汉初,博士所掌为古今史事待问及书籍典守,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作为学位之一种的“博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著者)之职的淳于越是个厚古薄今的专家,他与周青臣本没有什么矛盾,但当他听周赞美郡县制,贬低分封制,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奋然而起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意思是说,商周时代都因分封子弟而传国近千年,始皇您富有四海却不分封子弟以作呼应,倘若一旦有篡夺齐国政权的田常式的人物出现,那将何以应付?周青臣不向陛下您指出这一点,反倒当面奉承,不是忠臣!

这场争论,在后代的人看来,实在算不了什么,文人相轻嘛!

不料时任丞相之职的李斯却突然插了一杠子,使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

李斯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淳于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做,语皆道古而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李斯的话啰里啰嗦说了许多,中心内容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应当厚今薄古,而不能以古非今,为此,他建议烧书。

注意,李斯要烧的是《秦纪》以外的历史著作,有人根据“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这句话认为李斯建议秦始皇连儒家的诗经、书经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全部都烧掉,这是一种误解。

好在太史公在《史记》的另一篇文章“李斯传”中又提到了此事,我们不妨录之以供读者比较。司马迁在李斯传中转引李斯的话说:“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文中最重要的词语是“蠲除去之”。

何为“蠲除”?《辞海》:“蠲除,免除。”所引例句为《史记•太史公自序》“蠲除肉刑”。

将“蠲除”与上文“去之”合起来解释是“免除去之”,是个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就是肯定。

李斯当然不是肯定那些诗书百家语,但也仅用了一个“去”字,并没有肯定地要“烧”。紧接着这段话还有一句:“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这句话明显地透示出“去”诗书百家语,只为秦王朝中央政权和相应的政府官员收藏,目的是为“愚百姓”而不是为了愚天下。

联系到《史记•萧相国世家》中“何(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插过来的这一杠子,只不过是使秦始皇下令收缴民间图书藏在官府和学官之手,并没有使之皆遭火焚之灾。所以,到了汉代,才能“存亡继绝”,得百家言四百二十篇。

如果说“焚书”不是烧尽所有的书,那么,“坑儒”就更不能简单地理解成“坑杀儒生”了。

《史记》中并无“坑儒”字样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嬴政驾幸梁山宫。随行的人马车骑甚众。

把酒临风,驻足山顶时,秦始皇偶一抬头,突然发现“丞相车骑甚众”——丞相的随从很多,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这一细微的举动被随侍在侧的一个中贵人(宦官)发现了,这个中贵人与丞相是朋友,为了友谊,他把皇帝对丞相车骑过多似有不满这一情况泄露了出去。

几天以后,事为始皇所知,大起诏狱,把当时在身旁的中贵人全部处死。弄得人人自危。

当时,有两个方士,一个名叫侯生,一个名卢生,他们两个聚在一起议论说:“始皇帝这个人,天性乖戾,刚愎自用。自以为起于诸侯,而兼并天下,古往今来,概莫能过之,所以就专门任用狱吏,使狱吏受到重用,而掌通古今的博士官虽有七十人之多,但也只是摆摆样子而已!丞相与文武大臣都墨守成规,皇上又非常愿意用刑罚来施威于天下,使人不敢尽忠。秦国虽然有三百多位占星家,但这些人也都是贪生怕死之辈,畏忌阿谀,不敢直言皇上之过,事无大小,全都取决于皇上的裁决,皇上本人也恃才傲物,贪于权势,这样的人怎么能帮他求来仙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