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公选”与“票决”的结合点--观点--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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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公选”与“票决”的结合点
谢金志
 
2010年06月01日15:4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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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各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如火如荼,并成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代名词”。然而有些“公选”却遭遇“票决”的尴尬,存在综合成绩第一,考核测评均得到较好评价,却在上级党委全委会把“过五关斩六将”的在公选程序考核均居第一的群众“公认”的候选人给“票”掉了的现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从“伯乐相马”走向了“赛场选马”,打破了过去“由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封闭用人模式,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初步形成了“由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的开放用人模式,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票决”制将“议”、“决”分离,在“议”的基础上进行“决”,有助于解决表决者“不敢说”和“不愿说”的两大难题。通过“议”可以了解每个拟任用人选的基本情况,为最后表决提供依据,避免了票决的随意性与盲目性。而一人一票的“决”,还可以形成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提高干部任用的民主化水平,防止个别人独揽权力,从根本上杜绝少数人说了算。
公选、票决制是干部任用方式的进步,但要是“公选”和“票决”相遇会怎样呢?其实上面所说的公选是有票决的,只不过是该同志所在单位和基层党委的民主测评和考核,群众参与可谓是“一线“选举。上面票决是指上级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进行的“票决”,作为公开选拔,常委会或全委会实行票决制,从优中选优本无可争议,但要是没有会前充分酝酿,人数合理与否、公心选人用人等环节,就会遭遇公选与票决的尴尬,迫使“程序空转”,反而会影响公选的正常进行。
实践中,人事安排方案及票决人选的信息囿于保密需要,除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外,其他委员对票决干部人选毫不知情或知之不多,大多在会议召开时才向常委或委员公开,加上很少或基本没有竞职演讲等形式,具有投票的委员们囿于临时告知,信息的不对称,易填写“感情票”、“人缘票”、“印象票”、“空白票”,甚至还会遇到一些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个性鲜明的干部票数往往不高,那些“活络型”、“交际型”干部反而可能获得高票的情况,这势必影响表决的准确性。
其实,切实把工作做在常委会或全委会前,针对具体职位的干部情况预告制,把票决人选基本情况、工作实绩、主要特点等在参会人员范围内提前预告,保证每位委员都有充分时间思考酝酿。会上,说明任免理由等有关情况,设置竞职演讲环节,让候选人进行自我展示,回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使投票者对候选人信息充分知情。“一把手”要发扬民主,末位陈述,先让全体委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议深议透,使票决有坚实的基础。当然也需要具有“选举权”的老爷们有颗公正、高素质的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找准“公选”与“票决”的“结合点”,或许“尴尬”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