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地主”是中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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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地主”是中国首富?
2007/10/13
刚刚公布的胡润中国富豪榜和《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昭示世人中国的亿万富翁人数已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这两个富豪榜上,令人震惊之处,除了26岁的杨惠妍名列榜首,就是中国最富的10个人当中有6人主营或兼营房地产。
上个月,本版刊发了六篇向房地产暴利开刀的文章。现在公布的两大富豪榜,可以说是为房地产暴利做了最好的注脚。事实胜于雄辩,任何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暴利加以粉饰的企图,都将是苍白无力的。
如果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那么,我们必须关注什么样的人登上了中国富豪榜。假如是柳传志、杨元庆、袁隆平等人位居榜首,说明是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推动的结果。现在,荣登中国富豪榜首的人,只不过是一个资本游戏中的“大地主”而已,出自技术含量相当低的房地产业,这就让人们不能不问一个为什么?
杨惠妍是当今中国除国家之外最大的“地主”。新华社10月1日报道,杨惠妍持有70%股份的“碧桂园”土地储备已达4500万平方米,若以目前全年销售20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进度计算,足够开发20多年。
一位开发商昨天告诉我,现在一块土地“招拍挂”,你要想拿到,原本准备出10个亿,结果拍到30个亿,还有人敢出35个亿。今年出现的“地王”,几乎全被上市公司包揽,鲜有非上市公司的身影。今年上半年,A股和港股市场38家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增发等手段,从股市圈钱超过1100亿元。现在的局面是,上市公司获得股市廉价资本,用圈来的钱圈地,再用圈来的地到股市圈钱。什么时候盖好房子无关紧要,只要土地快速升值就OK。地价炒得越高,股票的价格也越高,这就是为什么频频出现“地王”的原因。地价高企,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也水涨船高,自然乐享其成。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的结果是购房者买单,一切都体现在越涨越高的房价。
某些地方政府似乎有一个问题没有想明白,究竟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还是代表少数“地主”的利益?代表谁不代表谁,不是嘴上说了或写在纸上就被人民群众接受了,“听其言而观其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行动则是检验言论的惟一标准。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当“大地主”成为中国富豪榜上的首富,当房地产商成为中国的大富豪,说明房地产政策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代提出的这一论断,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改变“大地主”成为中国首富的现实,当务之急就是规定不许囤积土地,严厉打击囤积土地的行为,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圈地和土地兼并。在制度安排上,“招拍挂”土地时,凡是有两年以上土地储备的开发商一律不准参与买地。这个道理很简单,一大堆人等着吃馒头,又有一堆人等着面粉蒸馒头,我们拿出面粉来,谁出价最高就把面粉卖给谁。买面粉的人拿着从股市或银行弄来的钱,故意把面粉价格抬到不能从股市或银行弄钱买面粉的人买不起的价位,他们把面粉统统买走囤积起来,留着自己二十年都蒸不完,一锅一锅慢慢地蒸还不说,而且馒头还是那个馒头,价格却一锅比一锅贵,翻着番地涨价。这不是以民为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大鱼吃小鱼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下的市场经济。既然“面粉”在政府手里,政府就要让所有能够“蒸馒头”的人都能买到“面粉”,让所有需要吃“馒头”的消费者都能买到物美价廉的“馒头”。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再有钱的人也不允许他们把“面粉”统统买走,让他们先买几袋“面粉”蒸“馒头”去,等他们手上“面粉”差不多用完了再卖他们几袋。“面粉”怎么卖,不需要大智慧,却需要大决心。下定决心,和广大要吃“馒头”的、广大想买“面粉”的人们站在一起,就能够选择较为合理的政策。不管怎么说,不能让少数人成为中国的“大地主”,大多数人成为给“地主”“扛长活”的。工作大半辈子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和“扛长活”有什么区别?(苏文洋)
呼唤“阳光财富”比炒作“首富”更重要
财富的话题永远吸引人的眼球。这两天,“胡润百富榜”就再次赚足了点击率。而值得深思的是,在谈论财富的时候,有关“慈善”的话题却总是那么不温不火。
刚说到财富,为什么又提起慈善的话题?因为,在现代社会,富人和慈善应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最近有报道说,由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夫妇发起创立、全球“第二富”沃伦·巴菲特慷慨捐助300多亿美元的梅琳达·盖茨基金,如今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规模甚至超过了全球170多个国家的GDP。
全球首富、二富的慈善之举令人尊敬。相比之下,中国一些企业家和企业缺少“慈善观”,似乎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2006胡润百富榜上名列前茅的企业家,在慈善榜上的排名却很靠后,有的甚至榜上无名。
但我们不能一味谴责这些富人,因为一种观念的建立是需要时间的。在我们的传统里,慈善毕竟还是一个冷门词汇。而且,很多客观因素影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的慈善事业还很不规范,慈善事业法律法规层次不高,不利于维护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富人不愿慈善、不敢慈善的现状。
今天有报道说,我国慈善法有望于2009年前通过。这对于慈善事业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制定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有助于发挥法律的指引功能,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富裕阶层的人士改变观念,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当中。比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慈善事业制度,使慈善机构运行更加规范,捐赠款物的流向更加透明。再比如,通过开征遗产税、所得税、赠与税乃至特别消费税,制定使慈善事业捐款者更能得到社会尊重、扬名的规定,让富人更多地投身慈善事业。
在呼唤完善立法的同时,我们应意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况且慈善立法与其他的立法也是有区别的,慈善法律法规的主要价值追求应该是鼓励、扶植,而不应是强制。因为,说到底,慈善事业是一个当事人自愿的事业,富人不自愿,国家也不能用强制力迫使其愿意。
我们还应明确,慈善不只是富人的事情,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事情,因此,提高包括富人在内的全社会的公益之心,是慈善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2006年10月,由检察日报社和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全国工商联宣教委、新浪网等共同发起的“首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倡导新型创富观,即企业财富应来得阳光、长得阳光、去得阳光。倡导“去得阳光”,就是倡导创富者积极投身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承担更多的道义责任、慈善责任。这次论坛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阳光财富”成为热门话题。相信在一年一度的阳光财富论坛的影响下,阳光财富将更加深入人心。
由此可见,在培养公益之心方面,新闻媒体应该也能够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而且有时候,这种力量还不小。媒体如何尽力?一句话,炒作首富当休,呼唤慈善、呼唤阳光财富更重要。(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