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低为何买者众———需求法则及其反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27:02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商品都遵循需求法则,但某种情况下,会出现所谓的“反例”。
虽然“有些商品价格低时买的人少,价格升高时买的人反而多了起来”,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说“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因为生活中真正普遍的现象是———商品价格与其购买量的跷跷板效应———即商品价格高了,人们购买的量就少;而商品价格低了,人们购买的量就多。这是经济学中有名的“需求法则”。
需求法则的完整表述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价格成反方向变动关系。”需求法则的这种跷跷板效应源自两种更具体的效应———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当商品价格下降时,人们会用相对而言更便宜的商品去代替别的类似商品。举例来说,在馒头和面包价格都是1块钱时,一个人一个月吃30个馒头和30个面包,现在假定面包不变,馒头降为5角钱,那么,这个人一定多吃馒头和少吃面包,这是因为馒头比面包便宜,他用馒头代替面包的缘故。
当商品价格下降时,人们还会因为这种商品的降价而使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而有能力多购买这种商品。在商品是正常商品的情况下,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人们也会多买;而对于那些低档商品,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反而会减少消费和购买。这都是收入效应发挥了作用。还以上例来说,在馒头和面包价格都是1块钱时,一个人一个月吃30个馒头和30个面包,共需60元钱;现在假定面包不变,馒头降为5角钱,那么,这个人即使只维持原有的馒头和面包的消费量,也只需要45元钱即可,他多出来的15元钱还可以再多买一些馒头,这是因为他实际可支配的钱更多了,由于馒头和面包都是正常商品,那么他消费馒头和面包的数量也会更多些。
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的商品都遵循需求法则,但不等于说没有“反例”。其实需求法则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会出现所谓的“反例”。
第一种情况是“吉芬商品”。1845年,爱尔兰爆发了大饥荒,英国经济学家吉芬发现,虽然土豆的价格急剧上涨,但爱尔兰农民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对土豆的消费。后来,经济学家就把价格上涨反而带来需求量增加的商品称为“吉芬商品”。第二种情况是奢侈品。一般而言,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对奢侈品的购买增加更快。第三种情况是投机性商品。在投机性强的市场上(如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人们有一种“买涨不买落”的心理,即价格上涨时,人们认为还有上涨空间而抢购,价格下跌时认为还没有到底而抛出。
上述三种反例不但不能推翻需求法则,反而是以特殊的方式验证了需求法则。以“吉芬商品”来说,大饥荒使得几乎所有的商品价格都涨价了,这就与需求法则强调的“其他条件不变”这一前提不同。既然几乎所有的商品价格都涨价了,那么,替代效应就微不足道,而收入效应则非常明显。土豆又属于低档商品,那么,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穷人反而会增加消费和购买。
在奢侈品的情况下,人们也并不是单纯的“买贵”,而是讲究品牌和质量的。这从根本上并不违背需求法则。当我们把一辆名贵的汽车和一辆普通的汽车提供给一位富豪时,他虽然选择了前者,但不要认为他是“买贵”,因为这对他的实际需要来说,也许并不贵。他的需要不同于普通人对于普通汽车的代步需要,他更主要的需要可能在于体现实力和地位的炫耀性需要。
至于投机性商品的情况也是改变了需求法则强调的“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在正常情况下,人们对未来价格的预期是一个常量,但在投机性强的市场上,人们对商品未来价格的走势的预期是一个变量,这种预期因素影响到他的个人决策。由此形成“越买越涨,越卖越落”的反常现象。
作者:李仁君 | 海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