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捉奸门”掀另类娱乐狂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17:33

微博“捉奸门”掀另类娱乐狂潮?

花随月转阴晴收录于 朱方清博客

 

人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在女画家“赵庭景美”眼里,家丑一定要外扬。丈夫外遇出轨,公然把小三带到家里来过夜,即使被捉奸在床,丈夫与小三仍然潇洒,毫无惧色。“赵庭景美”也不示弱,将自己捉奸过程直播到微博上,造成轰轰烈烈的“捉奸门”。有人评价说,这是中国首例“微博直播婚外情”事件。

 

8日上午网友“赵庭景美”发微博称:“早上我回家,看到床上@北京陈青蓝和@爱伺机摸人裸在我的床上。”(“@北京陈青蓝”和“@爱伺机摸人”皆为微博用户名,分别是她的丈夫和第三者。)这条微博不仅直播捉奸过程,道出自己遭遇的家庭情感纠纷,而且其他两位当事人也在微博上,立刻引起了微博网友的关注。三位当事人分别用自己的微博发表对这桩纠纷的看法,并与网友“激情”互动。整个事件一出,立刻成了各个微博和论坛的热门话题,评论、转发者数以万计。因为有当事人的常用ID,“人肉”也变成了轻而易举的事情。网友们很快就找到了三人的照片和真实姓名。

捉奸本非好事,也并不稀奇,但由当事人在微博的公开平台上直播,还是头一遭,迅速吸引众多的微博用户参与围观。网友“妖中之妖”称,“我每天除了八卦就是等下班了!今天真有收获!”网友“杉杉在此”认为,“微博捉奸”将成为web2.0时代的典型案例了,是典型的利用人们猎奇围观心理的高度病毒式营销方式。网友“kentzhu”感慨,有了微博,真是想不八卦都难。在信息时代,就算你不去八卦,网友们也会八卦好了送给你看。

微博“捉奸门”上演后,更有某网站的房产频道跟风起哄,其撰文《微博捉奸续:最合适的小三房》称,“因与小三在家中偷情,男主角被网友留言讽刺‘买不起房连开房的钱都没有’”,又称“三个人的婚床太拥挤,三个人的婚姻是个杯具。”并随后推出5套楼盘。网友质疑,难道微博“捉奸门”是该网站一手策划的,还是某房产公司为推出小三房造势?同时,“捉奸”事件进入互动百科的词条,名为“微博客‘正室’与‘小三’掐架事件必知”,词条对事件和三位当事人一一进行介绍。

此次“捉奸门”从传播学上讲具有开创性意义。微博的特征是,任何一个用户说了任何一句话,都会立即显示在微博的首页。理论上,在微博的世界里,个人可以向全世界喊话。而由于此次事件充斥着私宅、小三、奸情等太多挑动网友神经的元素,更因为它完全以即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呈现,使得具有窥私欲的人们堂而皇之地加入围观,并产生亲临其境的感觉。这带给我们的,无疑是一个真正全民狂欢时代的来临。

如果说早期“芙蓉姐姐”、“木子美”的走红,以及后来各种“艳照门”事件,代表着博客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流工具,走进了普通民众的生活,个人的言论自由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那么微博直播此类“捉奸门”方式的兴起,无疑大大缩短了个人隐私与公共视野的距离,将一种另类全民娱乐形式推向了极致。

微博作为一个新兴事物,2009年底在国内诞生并迅速雨后春笋般崛起,几家大型门户网站相继开设微博,注册参与的人数也呈几何级暴增。而微博首次大露锋芒是今年南非世界杯期间,每进一球,在十几秒内,微博上就会有大量用户发布相关微博内容,表明自己的新闻立场、观点,参与话题讨论。有专家形容“这可以称为‘秒互动’,网站在几秒钟内将新闻第一时间传递给用户,用户通过微博在几十秒内完成反馈,整个互动过程不超过1分钟,这大大超越了传统的互联网新闻报道模式。”

然而微博带给人们方便愉悦的同时,潜在的麻烦也日益显现。以“捉奸门”为例,有律师指出,夫妻是相互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各自享有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追求幸福权利,当然第三者也同样享有以上权利。法律还规定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伤害他人权利,公民合法权利遭受侵害时可以正当防卫,私力救济。本案中,妻子公布捉奸直播涉嫌侵权,但其初衷却是为了维护自己更大的权益,即配偶权。因此,该行为从法理上说,并不一定不受支持,而从其公序良俗角度来看,也是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的无奈自救行为。 

这说明,微博直播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要冒着相当的风险。由于微博的巨大优势和种种拘限,难免也会出现真假难辨鱼龙混杂,即使“真人真事”,借助曝光隐私吸引眼球以达其他目的也成为可能。据媒体披露微博注册资料里现有335个“马云”82个“赵本山”,怎一个乱象了得!而近年涉及微博乌龙、炒作、辟谣、诽谤等现象明显抬头,种种迹象表明这场娱乐狂潮将来究竟怎样一个走向,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