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老师先跑的机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44:52

别给老师先跑的机会

2010-09-18 06: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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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制订的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等十种行为被明文禁止。

 一如两年前汉中市勉县教育局的那条禁止老师先跑的规定,引起热议是意料之中的事儿。有网站专门对此进行了一次投票调查,持反对意见的网友大约占了总投票人数的98%。不过,如果做一认真分析,我们会发现,很多网友之所以投了反对票,其针对的倒不是教师到底可不可以先跑,而是带有行政色彩的该规定的合理合法性。

 本无意介入观点之争。对于这样的规定,我的看法是:以行政方式去规范和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东西是不靠谱的。老师有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义务,但没有牺牲自己去保护学生的义务,这一点很关键,跟警察没有义务牺牲自己去保护他人一个道理。他们所承担的义务,是体现在为保护对象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不应要求其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这就要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在突发事件中,如果老师有能力、有余地组织、带领学生脱险,那毫无疑问,他应该去做;但若他不跑就会直接挂掉,更不用说去救人了,也不许跑吗?别忘了,灾难面前,学生是弱者,老师又能强到哪儿去?学生需要保护,老师不需要吗?

 整个社会都应该反思一个问题:我们到底是应该提倡舍己救人,还是应该提倡在能自保的情况下去救人?

 这种规定最大的问题在于:保护在校学生是整个教育系统的职责,同很多“有关部门”的习惯性做法一样,这是将自己也本应承担的责任单方面前置给老师,并以行政方式加以强化。类似这样的做法还有很多,比如前些时候发生系列校园凶案后,很多教育主管部门都要求辖区内学校做好安保工作,却没有为其配备任何安保力量,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很滑稽的现象:老师上课之余,还要带着红袖章、拎着警棒在校园内巡逻。这实际上是在告诉人们,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儿,主管部门要做的就是下发文件和通知。

 老师跑不跑,说到底还是属于道德范畴。相比之下,教育系统面临的更重要的课题是:如何切实提高老师的职业道德而不让目前所谓的师德师风建设流于形式;如何有效而常态化地对学生进行避难、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将其提升到与主学科相同或更高的高度;如何把我们的学校建成这个国家最坚固的地方,从源头上根除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对学校造成较大的危害;如何加强对校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及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杜绝社会安全事件在学校发生;如何普及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对生命平等理念的理解等常识教育……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师该不该先跑,这样的争论根本就不应该出现。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最好别给老师先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