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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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克明,赖德胜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资助项目(BFA010072)
原载《高等教育研究》2004年第2期
「内容提要」自愿性失业是一种不满足于已有的工作机会而继续寻找工作的失业现象。从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职业搜寻理论和保留工资理论的角度分析,大学生自愿性失业其实是一种理性选择。解决自愿性失业问题,应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从而使大学生自觉主动地调整就业期望值。
「作者简介」吴克明(1974-),男,湖北麻城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杭州师范学院教育系讲师,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5赖德胜(1966-),男,江西安远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5
一、自愿性失业的界定
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其实质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根据这一定义,失业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劳动能力;(2)愿意就业;(3)没有工作。从失业者的第二个条件来看,似乎不存在自愿性失业,其实不然。因为在失业者中存在这样一部分人,他们愿意工作,具备劳动能力,并且拥有工作机会,但是对于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于是宁愿暂时选择失业。从他们主动选择失业的角度看,可以将他们界定为自愿性失业者。为此,本文把自愿性失业界定为一种不满足于已有的工作机会而继续寻找工作的失业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自愿性失业者不同于自愿性不就业者。前者愿意工作并且有工作机会,只是对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而暂时不工作;后者则不论是否有工作机会也不愿意工作,这一部分人不称为失业者,不计入劳动力人口范围。(注:实际上,劳动年龄人口可以分为劳动力人口和不在劳动力人口,其中,劳动力人口可以分为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不在劳动力人口是指没有工作并且也不寻找工作的人。可见,自愿性失业者和自愿性不就业者分别属于不同的部分(参见尹兰伯格、史密斯著《现代劳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按照自愿性失业的定义,我们进行了“2002年大学毕业生就业意向与就业行为”
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2002年大学生自愿性失业占失业总人数的比例大约为20%.这说明,当前大学生自愿性失业不仅存在,而且程度不低。一般而言,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会努力实现其行为的预期收益最大化。大学生自愿选择失业的背后也一定隐藏着某种潜在的收益。那么,这些潜在的收益是什么呢?或者说,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分别用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职业搜寻理论和保留工资理论进行阐释。
二、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与大学生自愿性失业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最先是由皮奥里(M.J.Piore )在1970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整个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第一市场的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工作岗位较有保障,职业前景较好;第二市场的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一般来说,第一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不愿意光顾第二劳动力市场,而第二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根本无法进入第一劳动力市场。[1]可见,两种劳动力市场存在较强的分割性。当第一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供给过剩时,如果第一市场的失业者愿意进入第二市场,他们较容易找到工作。但是,如果他们不愿意接受第二劳动力市场的低工资和较差的劳动条件,他们只有处于失业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自愿性失业者。
根据这一理论,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存在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不能完全自由流动。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地域上看,我国劳动力市场可以分为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小城镇及广大的农村劳动力市场。由于我国仍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我国不同地域之间经济及文化发展不平衡,所以,两种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许多差别。比如,生活在大中城市不仅收入高,而且各种信息资源丰富,公共服务设施齐备,人们能便捷地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生活质量高。相反,生活在小城镇和农村,不仅收入低,而且难以充分享受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在对“大学生最愿意去哪个城市工作”的调查中,32.37%的学生将上海作为第一就业目标,北京为27.67%,深圳为12.13%,紧跟其后,广州、大连等沿海发达城市也是大学生向往的城市,而选择去农村工作的毕业生不到总数的5%.[2]如果两种劳动力市场之间不存在分割,大学生们能够很方便地从大中城市市场流入小城镇及农村市场,那么他们毕业时如果难以在大中城市就业,他们愿意暂时选择到小城镇及农村市场就业,等到将来有机会时再进入大中城市,这其实是一种理性选择。但是,现实的情况是,诸如户籍制度等一些比较严格的体制性障碍限制了大学生的自由流动,使得他们一旦选择小城镇及农村市场,以后要进入大中城市市场需要付出很高的工作转换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工作接受成本、工作离开成本以及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等。[3]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从小城镇、农村到大中城市迁移的心理成本,即离开熟悉的朋友、失去社区联系以及放弃因熟悉周围环境而享有的收益等所造成的损失。随着迁移距离的增加和在迁出地工作时间的延长,心理成本也会增加。[4]所以,他们毕业时即使难以在大中城市就业,也宁愿暂时失业而不到小城镇和农村。
第二,从职业等级上看,存在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和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注:马丁·卡诺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具有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市场、有工会组织的劳动力市场和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我认为分类标准不同一。本文的分类是在此基础上的一种改进(参见曾满超等译《西方教育经济学流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3页)。)高等教育水平的市场包括那些就业前提至少为大学毕业的职位,如教师、医生、律师、软件开发师、会计师等等。能够进入这一市场的人享有较高的工资待遇和相当大的自主权,并拥有更大的就业保障。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市场包括不具备高级专门技能或专业教育要求的职位,如一般技术修理工、公司秘书、推销员等等。在这一市场上,劳动力之间的竞争更激烈,工人的工资低,工作环境不稳定并且缺少职业升迁。由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上的工作岗位对求职者有着较强的专用性人力资本要求,而大学生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并不会自然保值,如果他就业时选择了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其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就长时期处于闲置状态,最终将逐渐贬值。当将来市场需求形势变化,对其原有的专业需求旺盛时,他却已丧失原本拥有的专用性人力资本,这样他的新一轮求职就不具备核心竞争力,依然难以进入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这意味着大学生一旦进入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就很可能被长期锁定在这一市场中,无法实现将来进入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的预期。于是,大学生毕业时宁愿处于高等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上的失业状态,也不愿意进入中初等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自愿性失业由此产生。
三、职业搜寻理论与大学生自愿性失业
职业搜寻理论是1970年由费尔浦斯(E.S.Phelps)等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理论流派。该理论认为:(1)劳动力市场信息是不完全的,同时每个企业给劳动者的报酬不同,劳动者为了获得报酬满意的工作,必须在劳动力市场搜寻。(2)为寻找工作而采取的失业时间越长,劳动者就越能找到满意的工作,获得的工作报酬就越高,但是随着他在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时间的延长,未来寻找到的工作岗位报酬的提高幅度递减。
(3)劳动者为获取有关报酬和工作岗位的信息需要花费成本。随着搜寻时间的延长,职业搜寻成本也随之增加,并且,职业搜寻时间的边际成本递增。(4)根据成本—收益分析法,当职业搜寻收益大于搜寻成本时,进行职业搜寻就是有利的,而最优的职业搜寻时间为多久,则取决于职业搜寻时间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时间成本。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时,劳动者应该继续搜寻,直到二者相等时才应该停止搜寻。在职业搜寻时间到达最优点之前的这一段时期,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就是理性的选择。[5]根据这一理论,现在我们假定一个大学生毕业时并不完全了解市场的就业信息,但是他知道不同企业的待遇不一样,于是,为了找到待遇最佳的工作,他必须花费时间不断地搜寻,在搜寻时间达到最佳点之前,他继续搜寻就是理性行为,这一最佳搜寻时间长度也就是他的失业时间长度。在搜寻时期,他并非没有工作机会,只是他预期继续搜寻会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拒绝已有的工作机会,因而这一时期的失业就成为一种自愿性失业。可见,一部分大学生选择自愿性失业,实质上是一种必要的投资。
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大学生完全可以选择“先就业,再择业”的方式,这样就不存在自愿性失业了。的确,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并且这样的选择也被许多大学生所实践,但并非所有的大学生都如此决策。其实到底“先就业,再择业”合理还是搜寻到理想工作才就业合理,在根本上取决于在职搜寻和失业搜寻的利弊。许多研究表明,两种搜寻方式都有优点和缺点,究竟哪一种方式更有效率,目前还存在很大争议。比如,失业搜寻的优点之一是及时性,因为有效的搜寻需要搜寻者随时在场。而在职搜寻就会受到限制,影响搜寻效果。这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大学生来说往往难以承受,于是他们缩短搜寻时间,或者选择“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方式。但是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大学生,他们就较少地受到搜寻成本的约束,于是倾向于失业搜寻。
可见,不同的大学生由于所学专业和家庭经济状况不同,每个人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采取的择业方式也不一样。“先就业,再择业”的方式只是一部分大学生的最优选择,另一部分的最优选择则是失业搜寻。
四、保留工资理论与大学生自愿性失业
保留工资理论是对职业搜寻理论的一种改进。该理论认为一个在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的人,他并不期待工资水平随着搜寻时间的延长而不断上升,更多的情况是他从搜寻职业开始就对工资水平有一个起码的心理价位,同样地,对于搜寻职业所花费的时间,他也有一个心理准备。因此,当他在市场上寻找工作时,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条件超过他预定的价位,他就接受这个工作,否则就拒绝接受。因此,这个心理价位的工资水平被称为保留工资。保留工资概念能使我们建立以下均衡:在保留工资水平,就业者接受工作所得到的满意程度与其处于失业状况而得到的满足程度是等价的。
因此,当劳动力市场上雇主提供的工资低于保留工资时,他宁愿失业,继续寻找工作;而当雇主提供的工资高于保留工资时,他才愿意接受这个工作,退出失业队伍,成为就业者。而决定保留工资的主要因素有三方面:(1)搜寻者所观察到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分布的情况;(2)寻找到超过保留工资水平的职业所需花费的时间;(3)搜寻职业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显然,当这些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保留工资水平也会随之变化。[6]按照保留工资理论,我们认为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原因在于其预期的保留工资偏高,高于实际的市场均衡工资。根据“首届大学生就业首选企业调查”的结果,大学生们对薪水的要求并不低,在回答“您求职要求的工资底线”时,56%的被调查者的选择集中在每月1000元到3000元之间,工资底线平均值为每月2244.6元。19.59%的人可以接受自己的月工资在1500-2000元,认为2000-3000元比较合理的占20.94%,希望自己的月薪在3000元到4000元的占17.22%,希望在每月4000元以上高收入的人数和希望在1000-1500元的大学生数量相当,各约占15%,只有9.4%的人满意每月1000元以下的工资。可见,大学生对自己薪金的期望是偏高的。关于大学生就业期望值偏高的问题已有许多论述,但这些论述要么简单地批评大学生抱着偏高就业预期是不理性的,却并不分析其原因,要么仅仅从社会学的角度,认为是我国诸如“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等传统文化影响的结果,往往失之表面化。其实,大学生保持偏高的期望值并非不理性,相反,他们保持偏高的保留工资仍然符合预期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假设。
经济学关于理性人假设是指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实现预期利益最大化,但预期利益最大化不等于并且也不一定必然导致结果利益最大化,预期最优导致结果最优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信息必须是完全的。所以,尽管大学生保持偏高的保留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生的选择不理性,而是市场信息不充分造成的。事实上,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专业需求信息以及工资分布信息不完全,他们往往较乐观地估计自己的工资前景,从而提出偏高的工资要求。另外,从自愿性失业作为一种投资的角度看,任何投资行为的收益都是在未来一定时期才能实现,但是由于信息不完全等因素,未来不可避免地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所以,大学生选择自愿性失业未必能实现收益最大化,这是投资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并不能说明大学生的选择不理性。
五、结论
首先,我们认为,在当前大学生失业者中主要存在着择业难的问题,而不是就业难问题。对于自愿性失业者而言,他们选择自愿失业有合理的理由,例如从职业搜寻理论的角度分析,这其实是一种投资行为,他们愿意也能够承受失业的代价,否则就不会自愿失业。所以,存在一定程度的大学生失业是合理和必然的现象,我们应该正确看待,不必过分渲染大学生失业的后果。
其次,大学生在职业选择过程中,保持较高的期望值或保留工资其实也是一种理性行为,并不是盲目行为。他们保持较高的期望值是在对人才供求比例、市场需求状况等信息掌握不完全的情况下的必然反应。所以,解决大学生就业期望值偏高的问题,除了宣传教育外,重要的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发展健全的职业中介机构,让自愿失业者获得全面的市场信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大学生自觉主动地调整就业期望值。
第三,要解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问题,就应该打破二元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尤其是由于制度性原因造成的市场分割。比如,放宽户籍制度,改革僵化的企事业用人制度,以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样就会有更多的大学生选择“先就业,再择业”的方式,从而减少自愿性失业。
「参考文献」
[1]曾满超。等。西方教育经济学流派[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287.
[2]首届大学生就业首选企业调查报告[N].北京青年报,2002-03-18.
[3]赖德胜。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大学毕业生失业[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4)。
[4]尹兰伯格,史密斯。现代劳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13-314.
[5][6]袁志刚。失业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9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