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晖:一喜一忧一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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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理学年会在哈尔滨召开

发布时间:2010-08-30 13:32:55.387
2010年8月12至14日,由黑龙江大学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法治之路”学术研讨会,在哈尔滨市友谊宫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机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近200余人出席了会议。
8月12日举行的开幕式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教授主持,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分别致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做主旨报告。周本顺秘书长就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了深入全面的阐释,并对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大会主题发言中,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教授和吉林省高院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分别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及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司法”的演讲。
8月13日分别开展了主题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的中国特色”、“法治创新与权利保障”、“实践法理学与法律方法”的分组讨论。下午的讨论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主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核心命题,郭道晖教授、李步云教授和葛洪义教授分别进行了演讲。闭幕式由孙笑侠教授主持,各讨论小组代表汇报了小组讨论情况,此后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将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
2010年8月12日在全国法理学年会上,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周本顺作了长篇讲话,提出了六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三权统一,不搞三权分立;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不搞司法至上;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不搞法律万能;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不搞西方的形式平等;始终坚持三个效果(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统一,不只坚持法律效果;始终坚持实践标准,不坚持西方的双重标准。
谢晖:一喜一忧一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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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ffy.com 2010-8-21 19:54:32 作者:谢晖 来源:东方法眼
(作者按:这是我在本月13号召开的“2010年中国法理学年会”上的即席发言。主持人要求我在一分钟之内发言完毕,实际上用了三分钟左右。发言时没有录音,仅根据记忆整理,并对发言内容稍加扩充。发言时的题目是“一喜一忧一乐观”,整理时改为现名。请各位批评指正。)
本来这次会议,我不想做什么发言的。但刚才旭东博士的发言,勾起了我进一步发言的欲望。我想大家听了昨天那位要人(姓甚名何来者?对不起,我都想不起来了)的报告,心中可能都很不舒服,就像旭东博士那样。但我认真地听罢,却有这样三点收获和感受,即一是喜、二是忧,三是憧憬。
一喜是指虽然昨天那位报告人通过两个半小时的讲演,借种种名堂,以西方在民主问题上推行的双重标准为名来否定民主、以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为名来否定人权、以法治不能仅仅根据法条办事为名来否定法治、以法学和法律技巧是“小技”为名来否定法学教育。但在这种兴师动众、又荒诞不经的说辞中,我们不难看到执政当局对法学、特别是法理学在另一个层面的“重视”。在事后我向延平秘书长的询问中得知,这是中央政法委的特意安排。在这之前,我已经听说在大兴举办的一个法理学研讨班上,这位先生的来势汹汹的讲演,昨天,不过是他重复了往日的故事而已。
在我看来,法学界、特别是法理学界应当为此而欣喜,这足以说明,法学界、特别是法理学界这么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探索,引起了执政当局的高度关注,甚至忌惮和惧怕。为什么没听说高官们去控制一场哲学学会的会议?也没听说他们去控制一场社会学学会的会议?反之,为什么他们会兴师动众地在一场法理学的学术会议上如此大放厥词、颐指气使?我想,这不是没有缘由的。我们完全可以说法学界的探讨让高层的一些个人有所顾虑、忌惮、甚至惧怕了。事实上,这就是法学和法理学的影响,这本身是对我们探索的鼓励和肯定。虽然法学、特别是法理学探索的目的不是为了引起当局的忌惮、更不是给当局制造恐惧。但法理学的反思精神和批判精神,如果能够引起当局的反思和关注,哪怕是异样的关注,这本身是值得法学家所欣喜和自豪的。所以,我不太赞同旭东博士的第一句话:“黑云压城城欲摧”,还有下句“甲光向日金鳞开”呢!当然,我赞同他在后面的乐观估计。
一忧是我觉得在这样的会议上,青年人、特别是二十多岁、三十来岁的青年后生们都保持了一种沉默的态度。这好像与网络世界中喜欢辩论、喜欢愤青、喜欢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新青年们的作为和形象是相去甚远的。是不是我们的教育过早地让初出茅庐的青年学者们变得过于理性、过于沉着、过于冷静了?是不是法学教育本来就追求磨平学者们的棱角?我想,不全是如此吧。好在刚才旭东博士的一番发言,让我在忧中又见喜!没有年轻人的朝气和必要的批判精神、反驳精神,指望法学有更大的进步,指望法学能对这个国家的发展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是困难的。
我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中国法学的希望在下一代、再下一代人身上。我曾多次讲过,包括我们这一代在内的法学者,基本上是过气的学者,虽然他们手中握有更多的学术资源和学术关系。我这样说容易得罪人,有一次在某地与贺卫方等三人共同讲演时,我也提到这一点,贺卫方就直言不讳地说:“谢晖你过气了,我还没过气呢”。哈哈。即使这样,我还要说,我们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外语交际能力、学术视野等等,都不能很好探索法治的未知世界,所以,我自己尽管还不算太大,但却把希望寄托在在座的下一代人身上。面对昨天那位要人的讲演,说老实话,我很期望有人起来反问、甚至反驳,我自己也很想冲动一把,但想到自己已经这么一把年纪(当然,孙老、郭老、李老、严老等老一辈学者在这里,我说“这一把年纪”太有点老气横秋,对不起,请大家原谅,我是在相对意义上讲的),也就作罢了。我真的特别期望我们的年轻学者有一股冲劲,哪怕别人说你幼稚。
三憧憬是我对中国迈向民主、走向法治的前途充满信心,也憧憬着这一目标的早日来到。昨天我看到一篇报道,说是著名的将军作家刘亚洲先生强调中国在未来十年间,必然有一次重大的变革。他所指的主要是政治和社会变革。他作为一位将军,也作为一位有影响、有背景的军人,我想不会讲过于不靠谱的话的吧?
且不管他说什么,我本人虽然没有刘将军这么乐观,但根据东亚国家和地区社会—政治转型的经验,对小国和地区而言,一般要经过30—50年的转型路线,对大国如日本而言,转型的时间表更长一些,要经过百余年。我国是一个世所公认的国情极其复杂的国度。但即使如此,转型正在进程中。如果从1840年算起,转型之路已经有160年了;如果从戊戌变法算起,转型之路也经历了一百一十多年了;如果从清末立法(“新政”)算起,转型之路已超过百年了;如果从辛亥革命算起,转型之路明年就到百年了;如果从共和国成立算起,转型之路已经走过六十年了;如果从最短的一个时间表——改革开放算起,转型之路也经历了三十二年了。在这一艰难的、同时也是艰苦卓绝的探索、奋斗过程中,已经取得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多说。这个回顾,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再坚持二十到三十年,并且只要内外局势不要出现出离的变化,中国社会和政治的转型,是任何潮流都不可阻挡的。中国以一个民主的、文明的、法治的大国形象屹立在东方,也是完全可以期待的。而这一过程,我愿借用黄仁宇先生的观点这样说,是我国法学者的黄金时代。
好,我就见缝插针,讲这么几点意见,也算我对会议的小小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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