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亟待破困局填补空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20:2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的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的同时,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由于受到行政管理体制和监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等问题制约,却远远滞后于经济经济的步伐。在不断受到市场经济大潮巨大冲击的今天,各类职业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职业病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何开展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是摆在各级政府以及安全监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面前的一道坎,新的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相继启动,“九龙治水”的监管模式亟待改变。

随着河南新密张海超无奈“开胸验肺”所暴露出的职业病防治体制中让企业“自证其罪”、对职业病鉴定机构缺乏有效监督、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过低等诸多弊端引发了我们对当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现状的深刻思考。2004宪法修正案(四)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而作为代表广大劳动者基本生存权和根本利益的职业安全健康权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达到一定的接触阈值,势必会引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且这种威胁长期得不到解决,累积到一定程度和突发震动性事件时,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我国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一些列有关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但是往往由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绩工程、部门之间的多头监管、用人单位的隐讳不言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变得举步维艰,难以有效执行。2009年6月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公布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两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方面的部门规章。在寄予这部部门规章从一定程度解决当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困境的同时,也不乏谈几点自己的感想和建言:

一是加快职能调整。目前国家总局、省级安监局已经完成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的变革,部分市(地级)安监部门已设立专职科室具体从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但人员配备尚未到位。而处于基层监管一线的县级安监部门机构调整尚未进行。目前正值机构变革、体制待理顺的关键时期,最易导致监管不力、监管空档。因此建议加快机构调整步伐,缩短监管职能的空档期。

二是抓好监管接续。各级政府要在抓紧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的同时,广泛开展辖区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状况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认真开展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劳动防护管理用品措施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

三是强化监管监督。各级安监、卫生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精神的基础上,密切加强协调配合,变管理“真空区”为无缝覆盖,适时共同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培训评审工作,在广泛识别监管单位各类职业危害的基础上,监督指导好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好动防护用品的选型配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好各类监测工作;如适当时,可以授权由当地的卫生服务机构行使基本的职业健康查体服务,以便规范完善职工健康档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职业安全健康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级政府、媒体及社会组织要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工安全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把矿山、冶金、建材、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事件频发的行业企业作为宣传的侧重点,充分探索各种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调动出各种积极因素向广大劳动者普及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防护知识,使安全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变为广大职工、企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