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比赛规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9:38:02

西城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比赛规程

默认分类 2008-07-02 15:19:14 阅读97 评论0   字号: 订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展示学校的艺术教育成果,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舞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区教委决定在2008年9月—12月举办西城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一、参赛范围:

凡属西城区中小学的在校学生,有文艺特长并达到了一定水平的均可自愿报名。

二、比赛项目及分组:

1、比赛分为:小型声乐、舞蹈、民乐、西乐、戏曲、朗诵、曲艺等项目。

2、比赛分为小学1—2年级组、小学3—4年级组、小学5—6年级组。

三、参赛要求:

小型声乐:

1、演唱形式分为独唱、二重唱;唱法分为童声、美声、民族、通俗(小学生只限报童声)

2、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不限,伴奏只限音带、CD。

舞蹈:

1、比赛分为独舞、双人舞。除交谊舞、体育舞蹈、韵律操、霹雳舞、迪斯科、街舞外,其它形式不限,但舞蹈必须完整、独立,体现少儿特点,反映校园生活。

2、参赛舞蹈必须要有伴奏带伴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

器乐:

1、器乐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管乐、弦乐、打击乐、民乐等。

2、器乐演奏只限于独奏、二重奏。

3、器乐比赛演奏一首乐曲,时间限定在5分钟,曲目不限。

戏曲:

1、戏曲包括京剧、昆曲、评剧、豫剧等。

2、演唱者需准备一段,行当不限,时间限定在7分钟。

3、要求必须有伴奏,伴奏形式、人员不限。

曲艺:

1、曲艺形式、曲种不限,人数限2人以内。

2、相声限定在8分钟以内,其他项目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朗诵:

1、体裁限诗歌或散文,内容要健康符合学生特点,可配乐。

2、表演人数限在2人以内,表演时间限定在3分钟。

经报区物价部门备案,参赛学生每人每项收费20元。

活动时间及安排:

学校动员放假前。

组织报名:开学初

参赛证发放:9月26日

区级比赛;个人项目10月中旬。

闭幕式:12月下旬。

开学后第一个周上交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