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劳伦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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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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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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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
  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
  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这个时间生意向来清淡。午餐时间的人潮已退去,对下班的顾客来说又太早。再过十五分钟,一对教师将会来这儿喝一杯,之后,罗斯福医院一些四点下班的护士也会来。但此刻,吧台那儿只有三、四个人,还有两个人坐在前头的桌边,刚喝完一瓶葡萄酒。仅此而已。当然,还有我,坐在后面我常坐的桌子边。
  她马上认出了我,我也越过整个房间捕捉到她眼睛的蓝色。她在吧台前停了一下,确认后,便一路绕过桌子向我走来。
  她说:“斯卡德先生吗?我是金·达基嫩,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
  她在我对面落座,将手提包放在桌子上,取出一盒香烟和一次性打火机。没点烟之前她停了一下,夹着烟卷问我介不介意。我让她放心,尽管吸。
  她的声音与我想的不一样,十分柔和,标准的中西部口音。刚才看到她的靴子、皮草、棱角分明的脸形,再加上那个异国情调的名字,我猜会听到受虐狂幻想中才有的那种声音:粗糙刺耳,严厉冷酷,带着欧洲口音。她也比我第一眼看到时显得年轻。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她点燃香烟,将打火机放在烟盒上面。女招待伊芙琳在过去的两周中一直上白班,因为她在外好莱坞的某个表演场所得到了一个小角色。她看上去总像是要打哈欠。她来到桌旁时,金·达基嫩正在摆弄打火机。金点了一杯白酒。伊芙琳问我是否再要点咖啡,听到我说好的,金说道:“哦,你在喝咖啡?我不要白酒了,也喝咖啡。行吗?”
  咖啡端来后,她往里面加了奶精和糖,然后搅拌了一下,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她告诉我,她不太喝酒,尤其现在时候还早。但她喝咖啡不像我那样不加糖、奶,她向来不喝黑咖啡,只能喝香甜醇厚的咖啡,几乎就像甜点,她认为十分幸运的是,从未因此增加一盎司体重,她可以吃任何东西,却从不会增加一盎司,那不是很幸运吗?
  我同意,确实很幸运。
  我认识伊莱恩很久了吗?几年吧,我说。哦,她自己倒没认识她那么久,实际上,她来纽约时间也不很长,她跟她也没那么熟,但她觉得伊莱恩人非常好。我同意这一点吗?我同意。伊莱恩的头脑极其冷静,非常通情达理,而那很重要,是不是?我同意那很重要。
  我让她慢慢来。她聊了很多,笑着,说话时望着你的眼睛。若参加选美比赛,她即使不拔头筹,也能拿走“最具人气”奖,如果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谈到正题,我并不介意。我没别的地方可去,也没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说:“你曾是警察?”
  “几年前的事儿了。”
  “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不全是。”她的眼睛瞪大了。那是一种鲜亮的蓝色,一种罕见的色泽,我怀疑她是否戴了隐形眼镜。那种柔软的镜片有时会对眼睛的颜色做出稀奇古怪的事情,改变某些色彩,又使另一些颜色加深。
  “我没有执照,”我解释,“当我决定不再戴警徽时,我也不想要执照了。”或是填表,留记录,到收税员那儿登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官方行为。”
  “这就是你干的活儿?你的谋生方式?”
  “是的。”
  “你管它叫什么?你做的事。”
  你可以称之为捞钱,只是我捞得不多。是工作来找我。我推掉的比接手的多,我只接受那些找不出借口推掉的工作。此刻,我在想,这个女人想要我干什么,我会找到什么借口来回绝她。
  “我不知道把它称作什么,”我对她说,“你可以说,我在帮朋友的忙。”
  她脸上顿时焕发出神采。自打进门之后,她一直在笑,但这回笑意头一次漾至她的眼中。“哦,哇,太棒了,”她说,“我也能享受点好处了。就目前这事儿来说,我需要朋友帮忙。”
  “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她又点了一支烟,以换取一些思考的时间。她把打火机摆到烟盒正中央,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好,长而不俗,染成了茶红波特酒的颜色。在她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嵌着一颗大大的方型绿宝石的金戒指。她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和伊莱恩一样。”
  “我猜到了。”
  “我是妓女。”
  我点了点头。她在椅子上坐直,舒展开双肩,整理了一下毛皮上衣,解开颈部的扣钩。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这种香味我以前闻到过,但想不起在哪儿了。我举起杯子,把咖啡喝完。
  “我想退出。”
  “从目前这种生活里?”
  她点了点头。“这一行我已干了四年。我是四年前的七月来这儿的。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零四个月。我二十三岁了。还很年轻,是不是?”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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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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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上却没那么年轻。”她再次整理上衣,重新系上了扣钩。她的戒指闪闪发光。“四年前,当我走下公交车时,手里拎着箱子,胳膊上搭着牛仔夹克。现在,我有了这一件,是貂皮的。”
  “它很适合你。”
  “我宁愿拿它换那件旧牛仔夹克,”她说,“如果我能再活一次。不,我不会。因为,如果重新来过,我会做同样的事,是不是?噢,要是重回十九岁,又知道我现在所知道的一切就好了,要是那样的话,我只能十五岁就开始卖身,那现在我早就死掉了。我只是在胡说八道。对不起。”
  “没必要道歉。”
  “我想退出这种生活。”
  “然后做什么?回明尼苏达州?”
  “是威斯康星州。不,我不会回去的。那儿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退出并不意味着我要回去。”
  “好吧。”
  “那样的话我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我把事情简化为两个选项,如果A不好,我就选B。但那不对。字母表里还有很多其他字母呢。”
  她完全可以去教哲学。我说:“你需要我做什么,金?”
  “哦,对了。”
  我等着。
  “我有个皮条客。”
  “他不让你走?”
  “我还没跟他说。他也许知道,但我什么都没说,他也什么都没说,而且——”
  她的整个上身抖了一会儿,细细的汗珠在她上唇闪烁。
  “你怕他。”
  “你怎么猜到的?”
  “他威胁过你?”
  “没真威胁。”
  “什么意思?”
  “他从没威胁过我。但我感到了威胁。”
  “别的女孩试着退出过吗?”
  “我不知道。我不太了解别的女孩。他跟其他的皮条客很不一样。至少和我认识的不一样。”
  他们都不一样。不信去问他们的女孩。“怎么不一样?”我问她。
  “他更优雅,比较温和。”
  当然。“他叫什么名字?”
  “钱斯。”①
  “姓还是名?”
  “大家都这么叫他。我不知道那是姓还是名。也许都不是,没准是个绰号。人生在世,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名字。”
  “金是你的真名吗?”
  她点点头。“但我还有一个艺名。在钱斯之前,我还有一个皮条客,他叫达菲。达菲·格林,他这么称呼自己的,但他也叫尤金·达菲。他还有一个名字,有时候用,但我想不起来了。”想起过去的事,她笑了。“他收编我时,我还很嫩。他虽然不是直接把我从公交车上捡回去的,但也差不多。”
  “他是黑人?”
  “达菲?当然。钱斯也是。达菲安排我上街。在莱克星顿大街拉客。有时那里太热,我们就到河对岸的长岛去。”她闭了一会眼睛。然后她睁开眼说:“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在街上的感受。我的艺名是班比。在长岛,我和嫖客在他们的车里干。他们来自长岛的各个角落。在莱克星顿,我们有一个旅馆可用。我无法相信我曾那么做过,我曾那样生活过。上帝,那时我太嫩了!我没那么纯洁无辜。我知道自己来纽约的目的,但我确实太嫩了。”
  “你在街上拉客有多久?”
  “肯定有五六个月。我不太在行。我长得不错,你知道,我会表演,但在街上我不够机灵。有几次我焦虑症发作,根本没法工作。达菲给我白面儿,但那只能让我更难受。”
  “白面儿?”
  “你知道,就是毒品。”
  “对。”
  “然后,他就把我安排在室内,那样好一些。但他不喜欢,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太好控制我了。在哥伦布圆环附近,有一个大公寓,我在那儿工作,就像你去办公室上班一样。我在室内——我不肯定——大概又干了六个月。就那样。然后,我跟着钱斯干了。”
  “怎么会这样?”
  “那时我和达菲在一起。我们在一个酒吧。不是皮条客酒吧,是一个爵士俱乐部,钱斯进来跟我们坐一桌。我们三人一起聊天,然后,他们把我扔在那儿出去了。谈了一会儿,达菲一个人回来,说我以后跟着钱斯。我以为他是要我干他。你知道,就像卖淫。我很生气,因为我本以为是三个人一起出来玩的,为什么让我工作。瞧,我没把钱斯当成嫖客。然后,他解释说,从此以后,我将成为钱斯的女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他刚刚卖掉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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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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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么干的吗?把你卖给钱斯?”
  “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但我跟钱斯走了。还不错,比跟着达菲强。他把我带出那个房子,把我安置在一部电话机边上,到现在,呃,有三年了。”
  “你想让我帮你脱身?”
  “你能帮我吗?”
  “我不知道。也许你可以自己干。你跟他什么都没说过?暗示过,或谈论过,诸如此类?”
  “我害怕。”
  “怕什么?”
  “怕他杀了我,或给我毁容,或其他什么的。或者,他会说服我放弃这个念头。”她身子前倾,把染着波特酒色指甲油的手指放在我手腕上。这个姿势显然是蓄意而为,但很有效。我吸入她的香水气息,感受她的性感魅力。我没欲火焚身,也没想上她,但我无法对她的性力量无动于衷。她说:“你能帮我吗,马修?”然后,马上补充道,“你不介意我叫你马修吧?”
  我只好笑笑。“不,”我说,“我不介意。”
  “我赚钱,但留不住。实际上,我挣的并不比在街上多。但我有点钱。”
  “哦?”
  “我有一千美元。”
  我没说什么。她打开钱包,拿出一个普通的白信封,把一根手指头伸到口盖下,扯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一叠钞票,放在桌子上。
  “你替我去见他,”她说。
  我拿起钱,握在手里。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当金发娼妓和黑人皮条客之间的调解人。那可不是我曾渴望过的角色。
  我想把钱塞回去。但我从罗斯福医院出来刚九或十天,我欠那儿的钱,月初我的房租该到期了,有多久没给安尼塔和孩子们寄东西了我都懒得去记。我钱包里有钱,银行里更多,但加起来却没多少,而金·达基嫩的钱同别人的一样好,也更容易赚,至于她的挣钱方式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点着钞票。它们都是用过的百元大钞,一共十张。我留下五张放回桌上,把其余五张还给她。她瞪大了眼睛,我认为,她肯定戴了隐形眼镜。没人会长那种颜色的眼睛。
  我说:“先收五百,那五百事后再收。如果我能让你脱身的话。”
  “成交,”她说,突然咧嘴一笑,“你本来可以把这一千元全收下的。”
  “也许有动力我会干得更好。你再来点咖啡吗?”
  “如果你要,我就要。我想,我更喜欢甜的东西。这儿有甜点吗?”
  “这儿的核桃派不错。奶酪饼也挺好。”
  “我喜欢核桃派,”她说,“我非常喜欢甜食,但从不会增加一盎司体重。很幸运吧?”
  2
  有个问题。要想跟钱斯谈,我得先找到他才行,但她没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我不知道他的住处,”她说,“没人知道。”
  “没人?”
  “他的女孩都不知道。当我们中间有两个碰巧在一起,而他又不在屋里时,那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猜谜游戏。努力猜猜钱斯住在哪里。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和那个叫桑妮的女孩在一起,我们打发时间,就想出一个又一个怪异的答案。如他和他的残废妈妈住在哈勒姆区①的一个廉价公寓里,或他在‘糖山’②有座大宅子,或他在郊区有所平房,每天往来于城郊之间。或者,他在他的车里放几个箱子,靠它们生活,每晚到我们中某个人的公寓里睡上几个小时。”她想了一会儿,“只是他和我在一起时从不睡觉。如果我们真的上了床,事后他只躺一小会儿就起来,穿上衣服出去。他曾说过,如果房里有别人,他就睡不着。”
  “要是你必须跟他联系呢?”
  “有一个电话号码。但那是代接电话服务站。你可以随时打那个电话,一天二十四小时,老有一个电话员在那儿接电话。他总是去查他的电话记录。如果我们外出,或是干什么别的,他就每隔半小时或一小时查一次。”
  她给了我电话号码,我记在笔记本上。然后,我问她他把车停放在哪里。她不知道。记得那辆车的车牌号吗?
  她摇摇头:“我从不注意这类事情。他的车是一辆卡迪拉克。”
  “这倒出乎意料。他常在哪儿出没?”
  “我不知道。如果想找他,我就留个口讯。我不出去找他。你是指他是否常去某个酒吧?他有时会去很多地方,但没固定的。”
  “他常做些什么?”
  “你指什么?”
  “他看球赛吗?去赌博吗?他一个人时干些什么?”
  她考虑着这个问题。“他做不同的事,”她说。
  “你指什么?”
  “看他跟谁在一起。我喜欢爵士俱乐部,所以,跟我在一起时,我们就去那里。如果他想要度过这样的一个夜晚,就会打电话给我。还有一个女孩,我甚至都不认识她,但他们去听音乐会。你知道,古典音乐。卡内基音乐厅①什么的。还有一个女孩,桑妮,她喜欢运动,他会带她去看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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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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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多少女孩?”
  “我不知道。有桑妮,楠,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女孩。也许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不大谈私事,你知道?他总把事情闷在肚里。”
  “据你所知,他的名字就只是钱斯吗?”
  “没错。”
  “你和他在一起,嗯,三年了?而你所知道就只有半个名字,没有住址,还有一个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怎么收钱?”
  “你是指从我这儿?有时他来我这儿拿钱。”
  “他先打电话吗?”
  “不一定。有时打。或者,他打电话让我把钱带给他。在某个咖啡店,或酒吧,或其他地方,或在某个街角,然后他把我接走。”
  “你把赚的钱都给他?”
  她点头。“他给我找公寓,他付房租,电话费,所有的费用。我们去买衣服,他付钱。他喜欢帮我挑选衣服。我把赚到的钱给他,他还给我一些,你知道,当作零用钱。”
  “你不留些私房钱?”
  “我当然留了。你以为我怎么得到这一千美元的?不过也挺滑稽的,我留的并不多。”
  她走时,这个地方已经挤满了上班族。走前,她已喝够了咖啡,开始喝起白酒了。她要了一杯酒,剩下了半杯。我一直在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上记着她的住址,电话号码,还有钱斯的代接电话服务站号码。仅此而已,实在不多。
  她走后,我把咖啡喝完,从那叠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付帐。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大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而我住的旅馆就在五十七大街拐角附近。我走进旅馆,到前台查看是否有我的信件和留言,然后用门厅的付费电话给代接电话服务站打了电话。一个女人在响到第三下时接起电话,她重复了号码的后四位数,然后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想跟钱斯先生通话,”我说。
  “我会尽快同他联系,”她说。她听上去人到中年,一副烟酒嗓。“需要给他捎话吗?”
  我留了我的名字和旅馆电话。她问我为何打电话。我告诉她是私事。
  挂断电话时,我浑身发抖,或许是因为那些咖啡,我已喝了一整天。我想喝杯酒。我考虑是到街对面的波莉酒吧来一杯,还是到波莉酒吧隔两个门脸的酒铺买一品脱波本①威士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酒:占边波本威士忌或丹特酒,平底酒瓶里那货真价实的棕色威士忌。
  算了,我想,外面正在下雨,你不想冒雨出门吧。我离开电话间,转向了电梯(而不是大门),然后回房间。我把门锁上,把椅子拉到窗边,望着外面的雨。几分钟后,喝酒的冲动消失了。然后又袭来,然后又退去。这冲动来来去去又一个小时,就像霓虹灯般忽现忽灭。我待在那里没动,望着外面的雨。
  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给伊莱恩·马德尔打过去。她的答录机做了应答。指示音响后,我说:“我是马修。我见了你的朋友,谢谢你的推荐。也许这几天我就能报答你。”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怎么饿,但还是勉强下楼去吃点东西。雨已经停了。我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和炸薯条。隔两个桌子远,有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啤酒吃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来汉堡包时也要一杯啤酒,但后来改了主意。我吃了大半个汉堡包,半份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当饭后甜点,吃掉了一大半。
  离开时快八点半了。我在旅馆停了一下——没有留言——然后一路向第九大道走去。街拐角处本来有一家希腊酒吧,安泰尔斯与斯匹洛酒吧,但现在那儿变成水果蔬菜市场。我转向城北,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五十八大街,等交通灯变绿,我继续向北,经过医院直奔圣保罗教堂。我绕过教堂侧面,走下一段通往地下室的窄梯。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当作标志,但不特意找你是不会看到它的。
  上面写着“匿名戒酒互助会”。
  我进去时,他们刚刚开始。三张桌子摆成U字形,人们坐桌子两边,后面有大约十几把椅子。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饮料。我拿了一个泡沫塑料杯,从咖啡机里倒了些咖啡,然后在后面坐下。有几个人冲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礼。
  发言的人年龄与我相仿。他穿着格子法兰绒衬衫,人字斜纹呢短外套。他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从十几岁喝第一口酒,到四年前加入戒酒协会改掉恶习。他离过几次婚,撞坏过好几辆车,失去过工作,进过几家医院。然后,他不再喝酒,开始参加聚会,情况开始好转。“‘情况’并未好转,”他更正自己的话,“好转的是‘我’。”
  他们总是那么说。他们总是说很多,你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话。然而,这些故事相当有趣。人们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对你讲最该死的事情。
  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休息十分钟,传递收费篮。我往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燕麦饼干。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他问我一切可好,我告诉他,一切都好。
  “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
  我没告诉他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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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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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钟后,大家接着开会,轮流发言。人们说出自己的名字,说自己是酒鬼,并感谢演讲者的叙述,就是他讲的那些,他们称之为人生故事。然后,他们说他们有多理解那个演讲者,或回顾他们酗酒岁月的一些记忆片断,或讲述在努力过上一种清醒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一个比金·达基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讲起她与恋人之间的问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同性恋描述了某天在他的旅行社同一个顾客发生的冲突。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引来不少笑声。
  一个女人说道,“保持清醒最容易不过了。你只需不喝酒,参加聚会,并愿意改变你他妈的一生。”
  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结束。回家路上,我拐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了下来。他们对你说,要想戒酒,就远离酒吧,但我在那儿很舒服,咖啡也不错。如果我想喝酒,在哪儿都一样。
  我离开那儿时,早版的《新闻》报已出来了。我买了一份,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是没有金·达基嫩那个皮条客的留言。我再次给他的联络处打电话,确认他已接到我的口信。我还留了一个口信,说有要事,请尽快跟我联络。
  我冲了澡,穿上浴袍,开始读报。看了国内和国际新闻,但我向来无法真的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上面。只有规模小点、离家近点的新闻才能吸引我。
  有不少吸引我的新闻。两个孩子在布朗克斯区将一个年轻女人猛地推到D线火车前。她卧倒在地,尽管司机把火车停下时已有六节车厢驶过,她却毫发无损,逃过一劫。
  在西街的哈得逊码头附近,一个妓女被杀了。新闻上说她是被刺死的。
  科罗纳一个房管局警察仍生命垂危。两天前我曾读到他是如何遭到两个男人袭击的,他们用几节管子打他,还偷了他的枪。他有妻子和四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电话铃还没响。我并不认为它真的会响。我想不出钱斯有何理由回我电话,出于好奇吗,或许他还记得猫的下场。①我本可以自称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或斯卡德侦探来,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视——但我不喜欢玩那种游戏,除非不得已。我希望人们早作决定,但不愿勉强他们。
  所以,我必须去找他。倒也无妨,那会让我有事可做。同时,我留的口信会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个让人难以捉摸的钱斯先生。你会认为他那拉皮条专用豪华轿车里有一部移动电话,还有吧台,真皮内饰,粉红色天鹅绒遮阳板。都是些高档次的东西。
  看完体育版后,我回到格林威治村被刺妓女的新闻上。故事很不完整。除了认定被害者大约25岁之外,他们没登她的名字和任何相关信息。我打电话给《新闻》报,看他们是否知道死者的名字,但他们拒绝透露。我想,可能是家属要求的。我打电话给第六警察分局,但埃迪·凯勒没当班,我想不出第六警察分局还会有什么人能认识我。我掏出笔记本,觉得现在给她打电话或许太晚了,城里有一半女人是妓女,没理由认为她就是在西区公路下被切成一片片的那个女人。我收起笔记本,十分钟后,我又把它拿出来,拨了她的电话号码。
  我说:“金,我是马修·斯卡德。我在想,我们见面之后,你是否碰巧跟你的朋友谈过了。”
  “没有,我没谈。怎么了?”
  “我原以为可以通过他的联络站和他取得联系。我想他不会来找我,所以,明天我只能出去找他。你没对他说过任何关于退出的话吧?”
  “一个字都没提。”
  “很好。如果你比我先见到他,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如果他打电话让你到某处见他,你就马上给我打电话。”
  “就是你给我的那个号码吗?”
  “对。如果你联络到我,我就到你那儿如约行事。如果没联络到,你就尽管去,一切照常。”
  由于这个电话可能让她不安,所以我多讲了一会儿,安抚她,让她平静下来。至少我知道了她没死在西街。至少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当然。我关灯上床,躺了许久,之后放弃努力,爬起来重看那份报纸。我有了一个想法,几杯酒可以稳定情绪,让我入睡。我无法赶走这个念头,但我能够让自己待在原地不动。凌晨四点时,我告诉自己算了吧,因为现在酒吧已经打烊了。第十一大道有一个通宵营业的酒吧,但好在我没想起来。
  我再次关灯上床,想着死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那个地铁列车在她上面驶过的女人,纳闷为何会有人认为在这个城市保持清醒是个好主意,我带着这个想法进入梦乡。
  3
  我醒来时大约十点半,奇怪的是,六个小时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气爽。冲完澡,刮完脸,作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面包卷,然后直奔圣保罗教堂。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我在长凳上坐了十分钟左右,然后点燃了几根蜡烛,往济贫募捐箱里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邮局,我买了两百元汇票和一个印有邮票的信封。我把汇票寄给住在赛奥斯特的前妻。我试图写个便条附上,结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罢。钱寄得太少太晚,无需我告诉她这一点,她也知道。我把汇票叠在白纸里,就那样寄给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阴冷,像是还要下雨。一阵寒风刮过,刺得脸上生疼。体育馆前一个男人一边诅咒着,一边追被风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檐。
  我已快走到银行了,才想到金的预付金所剩无几,没必要去开财务往来帐户。于是,我回到旅馆,预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时,我只有一张百元大钞未动了,索性换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钞。
  我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说的关于动力的话。好吧,我有一个动力。
  我的信件如常——几份广告,一封国会议员的拉票信。没什么可看的。
  没有钱斯的回话。我想也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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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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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他的联络处又留了一个口信,只是兴之所至而已。
  从那儿出来后,我整个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两三次地铁,但主要是走路。天总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没下,寒风越发凛冽,不过还没刮掉我的帽子。我闯进两家警察分局,几个咖啡店,六个低级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乐,跟几个人谈过话,记了两三条笔记。我给我的旅馆前台挂了几次电话。我没期待钱斯会回话,但如果金打电话过来,我就能随时知道。没人给我打过电话。我试着拨了两次金的电话,都是她的答录机应答。所有人都弄了一台答录机。总有一天所有的答录机都开始相互拨号,聊天。我没留言。
  快到傍晚时,我躲进时代广场的一家电影院。他们双片连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两部影片中他都演一个无赖警察,通过把坏蛋毙掉来解决一切。观众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枪扫射的那种人。他每干掉一个人,他们就疯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国餐厅吃了猪肉蔬菜炒饭,又查询了我的旅馆前台,然后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台和人闲聊。本想在那儿多待一会儿,但八点半,我还是勉强自己出门,穿过街道,拾级而下,去参加戒酒互助会。
  演讲者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曾经喝得晕了过去,当时他丈夫正在办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学。她讲到她的孩子如何发现她在厨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却使他相信,那是在练习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今晚我只听就好。”
  凯尔文·斯莫尔酒吧位于莱诺克斯大道与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处。房间窄长,贴墙有一溜儿吧台,对面是一排桌子。酒吧尽头有一个小小的乐池,两个皮肤黝黑,短发,戴着角质架墨镜,身穿布卢克斯兄弟牌套装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静的爵士乐。他们一个弹奏小型立式钢琴,另一个用击钹刷。他们的形象和演奏就像过去的“现代爵士四人组”,只是人数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听到他们的演奏,因为当我清了清喉咙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所有人都停下来仔细打量着我。有两个白种女人,她们跟黑人一起坐在软长椅上;另一张桌子边坐着两个黑人妇女;此外肯定还有两打男人,他们肤色各异,只是没有我这样的。
  我往里走,进到男洗手间。一个身高足以当职业篮球运动员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烫直了的头发。他头油的味道与大麻刺鼻的臭气交相辉映。我洗了手,然后在一个热风烘干机下搓了搓。我离开时,那个大个子仍在梳头。
  当我从男洗手间出来时,聊天声再次停下来。我又向房间前部走去,脚步缓慢,晃着肩膀。我不太确定那两个乐手,但我肯定,除了他们,房间里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过不止一次。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卖保险的。自然界的贵族。
  从前往后数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点时间才想起他是谁,因为几年前我认识他时,他是直发,而现在却变成改良版的“埃弗罗”头。①他的西装是柠檬绿色,皮鞋用爬行动物的皮做的,或许是某个快灭绝的物种。
  我把头转向门口,从他身边走过,出去了。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向南走过两个门脸,然后在一个路灯旁站住。两三分钟过后,他出来了,吊儿郎当,轻松愉快。“嘿,马修,”他说,伸出手来要跟我击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没理他。他低头看了看手,又抬头看我,转了转眼珠,脑袋夸张地一晃,拍拍两手,在裤腿上蹭干净,然后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好久不见了,”他说,“是城里卖光了你常喝的酒?还是想来哈勒姆区逛逛小人的地盘?”
  “看来你发了,罗亚尔。”
  他有点得意洋洋。他叫罗亚尔·沃尔登,我曾认识一个脑瓜不太灵光的黑人警察,他错把罗亚尔·沃尔登(Royal Waldron)当成了“同花顺”(Royal Flush),又把“同花顺”变成“抽水马桶”(Flush Toilet),最后,索性就叫罗亚尔“厕所”。罗亚尔说:“咳,做买卖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诚实经营,买卖兴隆。我妈教的。你怎么来城北了,马修?”
  “我在找一个家伙。”
  “也许你已经找到他了。你现在退休了?”
  “已经好几年了。”
  “你想买东西吗?想要什么,能出什么价?”
  “你卖什么?”
  “差不多应有尽有。”
  “跟这些哥伦比亚人做生意一向还好?”
  “操,”他说,一只手拂拭着裤子前头。我猜他柠檬绿裤子的腰带上别着一把枪。在凯尔文·斯莫尔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枪。“他们这帮哥伦比亚人还行吧,”他说,“只是你永远甭想蒙他们。你不是来这儿买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老兄?”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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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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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你刚才经过的就有二十个。还有六、七个妓女呢。”
  “我正在找的皮条客叫钱斯。”
  “钱斯。”
  “你认识他?”
  “我可能知道他是谁。”
  我等着。一个穿长衫的男人沿街走来,每到一个门脸前,他都停下来。他或许在看橱窗,但不可能啊,打烊以后,每个店铺都拉下了像车库那样的钢制百叶窗。这个男人在每个关了的店铺前停留,研究着百叶窗,似乎那东西对他而言具有某种意义。
  “橱窗购物。”①
  一辆篮白相间的巡逻车经过,慢了下来。里面有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望着我们。罗亚尔向他们道了晚安。我没说什么,他们也是。车开走后,他说:“钱斯不常来这儿。”
  “我在哪儿能找到他?”
  “很难说。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出现,但都是你想不到的地方。他在哪儿都待不久。”
  “他们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你去哪儿找过?”
  我去过第六大道和第四十五大街交界处的一家咖啡。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钢琴酒吧,西四十道街的两个酒吧。罗亚尔仔细听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不会在‘松饼汉堡’店,”他说,“因为他的女孩不在街上拉客。我‘了解’这一点。不过,他总会在那儿,你知道?就‘在’那儿。我说什么来着,他会在任何地方露面,但都待不久。”
  “我该到哪儿找他,罗亚尔?”
  “哦,操,”他说,“他是一个皮条客,老兄。”
  “你不喜欢他。”
  “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的朋友都是生意上的朋友,马修,钱斯和我之间没有生意往来。我们的买卖不同。他不买毒品,我不买女人。”他龇牙露出了猥亵的笑,“只要男人有钱,就有女人免费上门。”
  罗亚尔提到了哈勒姆区圣尼古拉斯大道上的一个地方。我走到了第一百二十五大街。那里宽敞明亮,灯火通明,但我开始领略到一个白人走在黑人的街道上那种并非毫无道理的恐慌。
  我沿着圣尼古拉斯大道上向北走,途经两个街区,到了卡梅朗俱乐部。它看上去很像凯尔文·斯莫尔酒吧,只是租金更低,只有投币式自动点唱机,没有现场演奏。男洗手间污秽不堪,厕所的隔断间里,有人在兴致勃勃地吸着什么东西。是可卡因,我想。
  酒吧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我站在那儿喝了一杯汽水,看着吧台后面镜子里映出的十五或二十个黑面孔。我突然觉得,我看到了钱斯,但自己并不知道,这种想法在那个晚上已经不止一次地出现。我得到的对他外貌的描述与在场三分之一的人相符,宽泛点的话,还能涵盖余下的二分之一。我没见过他的照片。我的警察朋友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如果那是他的姓,档案里也没有他的记录。
  两侧的男人都背对着我。我看了一眼镜中的我,一个面色苍白的男人,穿着毫无色彩的套装,外罩灰色大衣。我的套装应该烫了,我的帽子看上去不比被风吹走好多少,而我站在这里,孤零零地夹在两边这些穿着入时的家伙中间,他们肩膀宽阔,穿的衣服有夸张的大翻领和包布纽扣。皮条客们过去常常在菲尔·克朗费尔德的博览会店排队购买这个款式的衣服,但克朗费尔德店关门了,我想不出他们现在会到哪儿去买。也许我该查清楚,也许钱斯有赊购帐号,我可以通过它来顺藤摸瓜。
  只是操这种职业的人不会赊帐,因为他们用现金。他们连买车都用现金,他们会从容地走进一家波坦金汽车经销店,数出一叠百元大钞,然后把一辆卡迪拉克开回家。
  我右边的一个人冲酒保勾勾手指。“还倒在这个杯子里,”他说,“让它有点味道。”酒保往他的杯子里倒了一小杯轩尼诗,然后又加了四或五盎司冰牛奶。他们过去把这种混合酒称为“白色卡迪拉克”。也许现在他们还这么叫。
  也许我该先去波坦金试试。
  或者,我也许该待在家里。我的出现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我能感觉到这个小房间里的空气变得凝重起来。迟早有个人会过来问我,我他妈的以为自己在这儿干吗,而我很难给出答案。
  防患于未然,我离开了。一辆找活儿的出租车正在等着红灯变绿。我这一侧的车门凹陷,挡泥板破裂,我不确定它们是不是想告诉我这司机手到底潮不潮。不管怎样,我还是上了出租车。
  罗亚尔提到的另一个地方在西九十六道街,我让出租车把我送到那里。此时已过两点,我开始感到疲倦。然而,我还是进了一家有一个黑人在弹钢琴的酒吧。这架特别的钢琴听上去有些走调,但也许是我的听力有问题。里面的顾客黑白参半。有很多对儿是黑白搭配,不过那些陪伴黑人的白种女人看上去不像妓女,倒更像是女友。几个男人穿着光鲜,只是没人像我在北边一英里半处见到的穿着全套行头的皮条客。房间里有种纸醉金迷的氛围,不过跟哈勒姆区或时代广场那儿的酒吧比起来,这儿更含蓄微妙一些。
  我往电话里投了一角硬币,给旅馆打电话。没有留言。那天晚上旅馆前的招待是个黑白混血儿,他总是在喝止咳糖浆,但似乎并未影响他的工作。他还能用圆珠笔做《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我说:“雅各布,帮我一个忙。打这个电话号码,就说要跟钱斯通话。”
  “要是他接电话怎么办?”
  “那就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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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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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号码给他。他重复了一遍,然后问我对方是“钱斯先生”吗,我说是“钱斯”。
  我走向吧台,差点儿点了一杯啤酒,但还是要了可乐。一分钟后,电话铃响了,一个孩子接了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的人。没人回答。我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我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了。
  我本该在我去过的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我花了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我是个侦探。我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的之前,喝了那么多甜东西,我的牙都要掉光了。
  酒吧里有一台自动点唱机,一张唱片刚结束,另一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①的歌,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些什么。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的哥伦比亚大道。我在第七十二大街的拐角下车,往西走了半个街区,到了普根酒吧。这儿的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我不找钱斯。我找“男孩”丹尼·贝尔。
  他不在。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
  “男孩”丹尼的双亲都是黑皮肤的黑人,他的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一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一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我总是觉得他谎报了大约一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的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一件长久以来难得一见的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我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会碰见的。”
  “一向可好,丹尼?”
  “老了。岁月不饶人哪。你住的离这儿还不到一英里远,但我们多久没见了?别怪我话糙,比乌龟王八的一辈子都久。”
  “你变化不大。”
  他端详我一会儿。“你也一样,”他说,但听上去言不由衷。这么一个怪人发出的声音竟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中音,且没有任何口音。你本以为他会发出菲利普·莫里斯旧商业广告里约翰尼那样的声音。
  他问:“你一直在这一带?还是特意来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们告诉我你或许在这儿。”
  “我很荣幸。当然,你来纯粹是为了看看老朋友。”
  “不全是。”
  “我们干嘛不找个桌子坐下?我们可以聊聊过去的时光和死去的朋友们。你来这儿有什么事?”
  “男孩”丹尼偏爱的这些酒吧都在冰柜里备了一瓶俄罗斯伏特加酒。他就喝这种酒,并喜欢冰的,但他的酒杯里不放叮当作响会稀释酒的冰块。我们在酒吧后面的一个隔间里坐下,一位矮个女招待迅速送来他的最爱和我的可乐。“男孩”丹尼低头看看我的杯子,然后抬头望着我的脸。
  “我正在戒酒。”我说。
  “很有道理。”
  “我猜是吧。”
  “节制,”他说,“我跟你说,马修,那些古老的希腊人还真什么都知道。节制。”
  他把酒喝掉了一半。他一天喝掉八杯那样的酒都会安然无恙。就算一天一夸脱酒全灌进那个不足一百磅的躯体里,我也没见他露出任何醉态。他从不蹒跚摇晃,从不吐字不清,只是喝个没完。
  那又怎样?跟我有何相干?
  我呷着可乐。
  我们坐在那儿,讲着故事。如果说“男孩”丹尼有职业的话,那就是搜集信息。你告诉他的一切都会在他的脑子里归档,通过把琐碎的资料拼凑起来后再四处流传,他就能赚到足够的钱让他的鞋子锃亮,杯子满溢。他会安排人们会面,从中收点劳务费。他在很多短期企业都有有限的投资,尽管其中大部分企业都多少有些违法,但他总是能做到不惹祸上身。在我还当警察时,他就是我最好的消息来源之一,他这个线人不收费,只是要点信息当作报酬。
  他说:“你记得卢·鲁登科吗?他们叫他‘帽子卢’,”我说我记得。“听说过他妈的事吗?”
  “她怎么了?”
  “一个很好的乌克兰老太太,还住在东第九大街或第十大街,我记不清了。守寡多年。她肯定有七十岁了,或许将近八十了。卢多大了,五十?”
  “可能吧。”
  “无所谓。关键是这个和蔼的小老太太有一个男朋友,一个跟她同岁的鳏夫。他每星期去她那儿两三次,她给他做乌克兰菜,如果能找到一部不是充满做爱镜头的电影,他们就会一起去看。总之,一天下午,他来了,兴奋异常,因为他在街上捡了一台电视机。有人把它当作垃圾扔掉了。他说人们都疯了,把这么好的东西扔掉,他擅长修理东西,刚好她的电视坏了,这台电视还是彩色的,而且比她那台大一倍,或许他能帮她修好。”
  “然后呢?”
  “然后他把插头插上,打开开关看看情况如何。结果,它爆炸了。他失去了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而鲁登科太太呢,电视机爆炸时,她就站在它前面,当场毙命。”
  “那是什么,炸弹吗?”
  “你猜对了。你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故事了?”
  “我肯定是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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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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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那是五、六个月前的事儿了。据警方判断,有人在那台电视机里装了炸弹,然后把它送给别人。也许是帮派干的,也许不是,因为那个老头只记得在哪个街区捡的电视机,那能说明什么?总之,无论谁收到那台电视机,都会产生怀疑,把它同垃圾一起扔掉。结果,它炸死了鲁登科太太。我见到过卢,有趣的是,他不知该冲谁发火。‘错在这个他妈的城市,’他对我说,‘就是这个他妈的该死的城市’。但那有什么意义?你在堪萨斯腹地住得好好的,突然,龙卷风来了,把你的房子卷到阿拉斯加州去了。那是天意,是吧?”
  “大家都这么说。”
  “在堪萨斯,上帝用龙卷风。在纽约,它用做过手脚的电视机。无论是谁,上帝还是其他人,都会就地取材。再要一杯可乐吗?”
  “现在不要。”
  “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第欧根尼①寻找诚实的人。你则有更大的寻找余地。”
  “我在找一个特殊的皮条客。”
  “他们都很特殊。有的简直就是变态。他有名字吗?”
  “钱斯。”
  “哦,当然。”“男孩”丹尼说,“我知道钱斯。”
  “你知道我怎么才能找到他吗?”
  他皱起眉,拿起自己的空杯子,然后又放下。“他在哪儿都待不长,”他说。
  “他们都是这么说的。”
  “事实如此。我想一个人总该有个窝吧。我不是在这儿,就在普根酒吧。你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至少我上次听说是这样的。”
  “现在还是。”
  “怎么样?尽管我没见到你,我还是在关注着你。钱斯,让我想想看。今天是星期几,星期四?”
  “对。哦,是星期五凌晨了。”
  “别那么精确。介意我问个问题吗,你找他干什么?”
  “我想跟他谈谈。”
  “我不知道他现在哪儿,但我或许知道十八或二十个小时之后他会在哪儿。如果那个女孩过来,帮我再要一杯酒,行吗?你也再来一杯吧。”
  我努力引起那个女招待的注意,让她给“男孩”丹尼再拿一杯伏特加酒。她说:“好的。再给你倒一杯可乐吗?”
  每次坐下来,我的小酒瘾就断断续续发作,现在,我喝酒的愿望就十分强烈。一想到还喝可乐,我就反胃。我告诉她这回要姜汁汽水。她把饮料端来时,“男孩”丹尼还在打电话。她把姜汁汽水放在我面前,又将伏特加放在他那边。我坐在那儿,努力不去看那杯酒,但我又无处可瞧。我希望他回到桌子这儿来,把那杯该死的东西喝掉。
  我深深地吸气,又呼出去,呷着我的姜汁汽水,努力不去碰他的伏特加。最后,他终于回来了。“我说对了,”他说,“明天晚上,他会去麦迪逊广场花园。”
  “尼克斯队①回来了,我以为他们还在巡回比赛呢。”
  “不在主赛场。实际上,我想那儿要开个摇滚音乐会。钱斯会去菲尔特拳击场看周五晚上的比赛。”
  “他常去?”
  “不常去,有一个叫基德·巴斯科姆的次中量级拳击手在预赛中名列前茅,钱斯对年轻人挺有兴趣。”
  “他在他身上下注了?”
  “可能吧,也许只是职业兴趣。你笑什么?”
  “想想看,一个皮条客竟会对一个次中量级拳击手产生职业兴趣。”
  “你从没见过钱斯?”
  “没见过。”
  “他可不是一般的皮条客。”
  “我也开始这么觉得了。”
  “问题是,基德·巴斯科姆肯定会去比赛,但并不意味着昌斯肯定会去看,不过我看可能性很大。你想跟他谈谈,花钱买张票就可以了。”
  “我怎么知道谁是他呢?”
  “你从没见过他?对,你刚才说过的。你即使见到他也认不出来?”
  “在看拳击比赛的观众堆里当然认不出他来。里面一半是皮条客,一半是拳击手,我根本认不出。”
  他考虑着这个问题。“你要跟钱斯谈的这个事儿,”他说,“会惹火他吗?”
  “我希望不会。”
  “我指的是,如果有人把他指给你看,他会恨这个人吗?”
  “我看他没理由这样。”
  “那么,马修,你要付的就不是一张票的价钱,而是两张。庆幸吧,这不是主赛场的拳王争霸赛,而是晚上拳击场的一场小比赛。拳击台旁的位置才不过十或十二美元,就算远处的位置是十五美元,那我们的票钱最多不过三十元。”
  “你跟我一起去?”
  “为什么不呢?三十元买票,五十元买我的时间。我想你的预算承受得起吧?”
  “如果非得这样的话,那就得承受。”
  “跟你要钱我很是抱歉。如果是看田径运动会,我不会收你一分钱的。但我向来不喜欢拳击。要是曲棍球比赛的话,我至少要收一百元,或许这能让你感到安慰。”
  “那我该谢天谢地了。你在那儿等我吗?”
  “就在门口。九点——那样的话,我们的时间会很充裕。怎么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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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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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看看能否穿点与众不同的衣服,”他说,“好让你一眼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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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不难认,穿着灰色法兰绒西装,外套一件亮红色马甲,白色礼服衬衫上打着一条黑色针织领带。他带着墨镜,暗色镜片镶嵌在金属框架中。每当太阳出来时,“男孩”丹尼就尽力睡觉——他的眼睛和皮肤都无法承受日光——除非在像普根酒吧或顶尖酒吧这样昏暗的地方,他连夜晚也戴着墨镜。几年前他曾对我说过,他希望这个世界有调光器开关,按一两下就可以把一切关掉。我记得当时我想,威士忌可以做到这一点。它使灯变暗,音量降低,棱角变圆。
  我夸了他的打扮。他说:“你喜欢马甲?我好多年没穿它了。我想显眼一些。”
  我已经买了票。前排的票十五美元一张。我买了两张四点五美元的票,这个票的位置使我们离拳击台比离上帝还远。进大门后,我把票出示给前面的领位员,并将一张折起来的钞票塞到他手。他把我们领到前面第三排的两个位子上。
  “也许过会儿我还得请两位挪挪,”他说,“但也许不用,不过保证你们能坐在拳击台边。”
  他走开后,“男孩”丹尼说:“总有后门可走,对吧?你给他多少?”
  “五美元。”
  “这样你只花了十四美元,而不是三十。你猜他一晚上能赚多少?”
  “这样的晚上赚不多。要是尼克斯队或游骑兵队比赛,他捞的小费或许是薪水的五倍。当然,还得花点钱打点某人。”
  “人人都有利可图。”
  “看来是这样。”
  “我是说每个人。也包括我。”
  他在暗示我。我给了他两张二十元和一张十元的。他把钱放好,然后才开始认真地环顾观众席。“呃,没看到他,”他说,“但他可能只在巴斯科姆比赛时才露面。我去转转。”
  “好。”
  他离开座位,在场中四处走动。我环顾四周,倒不是为了认出钱斯,而是看看观众都是些什么人。有很多男人昨天晚上就在哈勒姆区的酒吧,都是些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以及城里其他行当的混混,他们大部分都有女人陪着。还有一些白种流氓,穿着休闲服,珠光宝气,不带女伴。在票价便宜一些的位置上坐的观众是任何类型的赛事都能见到的那种大杂烩,有黑人、白人、西班牙人,有孑然一身,有成双成对,也有结队而来,他们吃着热狗,喝着纸杯里的啤酒,聊着,开着玩笑,偶尔瞧瞧拳击台上的动静。时不时能看到那种从场外赛马下注店里直接移植过来的面孔,这种扭曲的、表情变幻不定的百老汇式面孔只有赌徒才有。但并不很多,现在谁还在拳击上下注呢?
  我转回身,去看拳击台。上面是两个西班牙裔男孩,肤色一浅一深,两人小心翼翼,惟恐受重伤。他们看上去像是轻量级选手,肤色较浅的孩子步伐灵活,频繁出拳。我开始有了兴趣,在最后一个回合,肤色较深的那个找出了如何避开对方快拳,顺势进攻的办法。铃声响时他赢得了胜利,看台某处传来阵阵嘘声,我猜是落败选手的亲友。
  “男孩”丹尼在最后那个回合时回到座位上来。裁判宣布结果后两三分钟,基德·巴斯科姆翻过围绳,打了一通空拳。
  过了片刻,他的对手进入场内。巴斯科姆皮肤很黑,肌肉发达,肩膀下削,胸肌健硕。灯光照射下,他的身体闪闪发亮,像是涂了一层油。同他对打的男孩是来自南布鲁克林的意大利人,叫维托·卡内利。他腰上有些赘肉,看上去像面团一样软绵绵的,但我看过他的比赛,知道他是一个以智取胜的选手。
  “男孩”丹尼说:“他来了,中间过道。”
  我扭头看去。拿我五美元的那个领位员正领着一男一女入座。她大约五英尺半,赤褐色垂肩长发,皮肤就像细瓷。他六尺一、二,重约一百九十磅,宽肩细腰窄臀,头发较短,非洲发型,亮棕色皮肤,身穿驼毛运动夹克,法兰绒休闲裤。他看上去像是职业运动员,或炙手可热的律师,或前途无量的黑人实业家。
  我说:“你确定?”
  “男孩”丹尼笑道:“跟一般的皮条客不同,对吧?我确定。那就是钱斯。希望你的朋友没把我们安排在他的位子上。”
  他没有。钱斯和他的女孩的位置在第一排,靠近中央。他们坐下后,他给领位员一些小费,几个观众跟他打招呼,他回礼示意,然后走到基德·巴斯科姆所在的拳击台角,跟那个拳击手及其助手说了些什么。他们协商了一会儿。然后,钱斯回到他的座位坐好。
  “我想我得走了,”“男孩”丹尼说,“我真的不想看这两个傻瓜打个你死我活。你不用我引荐吧?”我摇摇头。“那我在伤害罪开始实施之前最好溜走——我是指台上。他不必知道是谁指出他的吧,马修?”
  “我不会告诉他的。”
  “很好。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服务——”
  他走到过道,看上去想喝去上一杯,但麦迪逊广场花园的酒吧没有冰镇伏特加。
  广播员正在介绍选手,报出他们的年龄,体重和家乡。巴斯科姆二十二岁,从未失过手。看来卡内利今晚不会改变这一记录。
  钱斯旁边的两个位子空着。我本想坐过去,但一直没动。警告铃响起,然后第一回合开始的铃敲响了。这个回合两个选手动作缓慢,若有所思,谁都不急于亮出实力。巴斯科姆出拳强劲,但卡内利总是成功地避开。谁都没有实实在在地打到对方。
  这个回合快结束时,钱斯边上的那两个座位仍空着。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他专心地看着拳击台。他肯定意识到我的存在,只是不露声色。
  我说:“钱斯?我叫斯卡德。”
  他扭过头,看着我。他棕色的眼睛闪着金光。我想起了我委托人的眼睛,那虚幻的蓝色。当我昨晚在酒吧打探消息时,他没事先通知便去她的公寓收钱。今天中午,她打电话到我的旅馆,告诉我这件事。“我很害怕,”她说,“我想,要是他问起你,问我一些问题,那怎么办。但还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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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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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马修·斯卡德。你在我的联络处留话。”
  “你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认识你,我不给不认识的人回电话。你一直到处打听我。”他的声音低沉浑厚。听上去像是受过训练、上过播音学校。“我想看这场比赛。”他说。
  “我只想跟你谈几分钟。”
  “比赛时和中间休息时都不行。”他眉头皱起,然后又舒展开。“我想集中注意力。你现在坐的这个座位我也付了钱,你知道,所以,我该有点私人空间。”
  预备铃响起。钱斯扭过头去,将目光集中在台上。基德·巴斯科姆站了起来,他的助手正将他的凳子拖出场外。“回你的座位去,”钱斯说,“比赛结束后我会跟你谈的。”
  “打十个回合吗?”
  “不会那么多。”
  没错。在第三个或第四个回合时,基德·巴斯科姆开始修理卡内利,他用快拳痛击对方,并夹杂两三种其他拳法。卡内利很精明,但基德年轻力壮,动作快捷。他的步伐让我想起了苏拉·雷,是拳击家苏拉·雷·鲁宾逊,不是苏拉·雷·伦纳德。第五回合时,基德右手一记短拳打在对方心脏部位,让他脚步踉跄,如果我把赌注押在这个意大利人身上,看到这里就知道输定了。
  这一回合结束时,卡内利看上去还很强壮,但他被击中时,我看到了他的那种表情。所以,又一个回合之后,当基德·巴斯科姆用左钩拳将他击倒时,我毫不惊讶。数到三时,他开始起身,数到八时才站起来。之后,基德完全占了上风,用各种方式打他,就差没拿拳击场的立柱了。卡内利再次倒下,但马上又站了起来。裁判跳到他们两人中间,直视卡内利的眼睛,然后终止了比赛。
  有几个不愿比赛结束的顽固分子发出了一些不太强烈的嘘声,卡内利的一个助手坚持他的选手还能继续,但卡内利本人似乎很高兴表演结束。基德·巴斯科姆跳了会儿战舞,鞠了几个躬,然后敏捷地翻过围绳离开赛场。
  出去的途中,他停下来跟钱斯说话。赤褐色头发的女孩上身前倾,一只手搭在拳击手黑亮的胳膊上。钱斯和基德聊了一、两分钟,然后,基德向他的更衣室走去。
  我离开座位,向钱斯和那个女孩走去。我到那儿时,他们已站了起来。他说:“我们不看重头戏了。如果你打算看的话——”
  节目单最上端印着一对中量级选手——一个来自巴拿马,一个来自费城南区,号称“破坏者”。那也许是一场精彩的较量,但不是我来这儿的目的。我告诉他,我也准备离开。
  “那就跟我们一起走吧,”他建议,“我的车停在附近。”他带着身边的女孩一起走上过道。几个人跟他打招呼,还有一些人对他说,那个基德在场上表现不错。钱斯没怎么理会。我紧随其后。当我们来到外面,呼吸到新鲜空气时,我才意识到体育馆里的空气有多浑浊。
  来到街上,他说:“索尼娅,这位是马修·斯卡德。斯卡德先生,这是索尼娅·亨德里克斯。”
  “很高兴认识你,”她说,但我并不相信。她的眼神告诉我,除非钱斯以某种方式暗示她,她是不会对我做出任何判断的。我怀疑她就是金提到过的那个桑妮①,那个钱斯带着去看球赛的体育迷。我还怀疑,如果在其他场合遇到她,我是否会将她归到妓女一类。我看不出她具有任何妓女特征,但也不觉得她挽着皮条客的胳膊看上去有何不妥。
  我们向南走了一个街区,又向西半个街区,来到一个停车场,钱斯接了他的车,给管理员一笔可观的小费,那个管理员带着异乎寻常的热情连连致谢。这辆车让我惊异,就像之前他的穿着和举止让我惊讶一样。我本以为会是一辆典型的皮条客专用车,普通的烤漆和内饰,常见的多余饰品,但看到的却是一辆小型卡迪拉克赛威,银色外观,黑色内饰。女孩钻进后座,钱斯坐在方向盘后面,我坐在他的身边。
  车开得很平稳。车的内饰有种抛光实木和皮革的味道。钱斯说:“有一个为基德·巴斯科姆举行的庆功晚会。我先把她送到那儿,解决我们的事情之后,我再去找她。你觉得这场比赛怎么样?”
  “我想很难断定。”
  “噢?”
  “看上去像是作了弊,但最后一击像是真的。”
  他看了我一眼,我头一次见到他那闪着金光的眼睛里流露出兴趣来。“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卡内利在第四个回合有两个好机会,但他都放弃了。他是一个精明的拳击手,不该这样的。但他试图打完第六个回合,却没成功。至少从我的那个位置看是这样的。”
  “你打过拳,斯卡德?”
  “我十二、三岁时在青年组打过两场。戴充气手套,头盔,两分钟一场。我太慢太笨了,一拳都没打中。”
  “你有体育眼光。”
  “呃,我想是因为我看了很多场比赛。”
  他沉默了片刻。一辆出租车突然拐到我们前面,他平稳地踩下刹车,避免了一场车祸。他没有破口大骂或猛按喇叭。他说:“卡内利本该在第八个回合下场。在那之前,他应该全力以赴,但不要太占上风、过早落败或被击晕,否则最后一击看上去不真实。那就是他在第四个回合放弃机会的原因。”
  “但基德并不知道这是安排好的。”
  “当然不知道。今晚之前,他的比赛大多是诚实的,但像卡内利这样的拳击手会对他造成威胁,何必在这个阶段给他的不败记录抹黑呢?与卡内利对决,他能积累经验,击败卡内利,他能获得自信。”此时,我们已到了中央公园西边,正向北驶去。“最后一击是货真价实的。卡内利本该在第八回合时败下阵来,但我们希望基德能让我们早点回家,你瞧,他做到了。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前途无量。”
  “我同意。”
  “有时他的右边会露出破绽。在第四个回合——”
  “没错,”他说,“他们也跟他强调了这一点。问题是他总能对付过去。”
  “呃,如果卡内利打算取胜的话,他今天就混不过去了。”
  “没错。哦,幸好他没打算取胜。”
  我们一直在谈拳击,直到到了第一百零四大街,钱斯小心翼翼地掉了一个头,然后在一个消防栓旁停下。他熄了马达,但没拔钥匙。“我送索尼娅上楼,”他说,“很快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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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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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我说幸会之后,她一言未发。他绕过车身,为她打开车门,然后他们慢悠悠地走向一座公寓的门口,这座公寓是小区正门前两座大公寓之一。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地址。不到五分钟,他回到驾驶座上,我们再次向北驶去。
  过了六个街区,我们都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说:“你要找我谈话,跟基德·巴斯科姆没关系吧?”
  “没关系。”
  “我也觉得是。那是什么事?”
  “金·达基嫩。”
  他直视前方的路,我没看出他有任何表情变化。他说:“哦?她怎么了?”
  “她要退出。”
  “退出?退出什么?”
  “这种生活,”我说,“她同你的这种关系。她想让你同意她……终止你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停下等红灯。他什么都没说。绿灯亮了,我们又过了一两个街区,他说:“她跟你什么关系?”
  “朋友。”
  “那是什么意思?你跟她睡觉了?你想娶她?朋友是广义词,涵盖范围很大。”
  “这回它是狭义词。她是我的一个朋友,求我帮她一个忙。”
  “让你跟我谈?”
  “没错。”
  “她为什么不亲自跟我谈?我跟她经常碰面,你知道。她没必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来问我。咳,昨晚我还见到她了。”
  “我知道。”
  “你知道?那她见到我时怎么什么都没说?”
  “她害怕。”
  “怕我?”
  “怕你不让她离开。”
  “而且我会打她?毁她的容?用烟头烫她的乳房?”
  “诸如此类吧。”
  他又陷入沉默。车行平稳,具有催眠效果。他说:“她可以走。”
  “就这样?”
  “还能怎样?你知道,我不是白人奴隶主。”他说这个词时带有嘲讽意味。“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都是出于自愿,她们没受到任何胁迫。你知道尼采吧?他曾经说过,‘女人就像狗,越打她们,她们越爱你’。但我不打她们,斯卡德。从来没这个必要。金是怎么认识你这个朋友的?”
  “我们认识同一个人。”
  他看了我一眼。“你曾是警察,是个侦探。几年前离职。你杀了一个小孩,然后引咎辞职。”
  那差不多是事实。我的一颗流弹打死了一个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知道迫使我离开警察局的是对这一事件的负罪感还是别的。但这确实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所以,我不想当警察了。也不想当丈夫、父亲或继续在长岛生活。不久之后,我辞了工作,离了婚,搬到第五十七大街居住,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发日子。那颗流弹无疑促成了这些变化,但我认为不管怎样我都会走上这条路的,迟早的事。
  “现在你成了个半吊子侦探,”他继续说,“她雇了你?”
  “差不多。”
  “那是什么意思?”他并没等我解释,“没冒犯你的意思,但她的钱白花了。或‘我的’钱,这要看你怎么看了。如果她要终止我们的合作,跟我说就是了。她没必要找人替她说道。她打算干什么?我希望她不是要回家。”
  我没说什么。
  “我猜她还会留在纽约。她还干这行吗?恐怕那是她唯一会干的行当。她还能干什么?她打算住哪儿?我给她们提供公寓,你知道,给她们付房租,给她们买衣服。我想,没人问过易卜生,娜拉出走后到哪儿找公寓吧。如果没弄错的话,我想你就住这儿。”
  我望向车窗外。就在我的旅馆前。我根本没注意到。
  “我猜你会跟金联系,”他说,“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告诉她你威胁我,把我吓得落荒而逃。”
  “我干吗那样?”
  “这样她会认为她没在你身上白花钱。”
  “她是没白花钱,”我说,“我不介意她是否知道这一点。我会实话实说的。”
  “真的?那么在你说的时候,顺便告诉她,我会去见她,只是为了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她的主意。”
  “我会提到的。”
  “你再告诉她,她没理由怕我。”他叹了口气,“她们自以为无可替代。如果她知道找人替她有多容易,她肯定会上吊的。一辆又一辆公交车把她们运来,斯卡德。每天每小时,她们都在往港务局里拥,准备出卖自己。每天都有很多其他女孩认为肯定还有比端盘子或收银更好的生活方式。我可以开家公司,斯卡德,专门接受申请,肯定门庭若市。”
  我打开车门。他说:“很高兴跟你聊天。特别是刚才。你对拳击很有眼光。请告诉那个愚蠢的金发婊子,没人要杀她。”
  “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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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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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找我,给我的联络处打电话。既然认识你了,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我下了车,关上车门。他等到一个机会,掉了一个头,重新拐回第八大道,朝北驶去。这个掉头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向左拐上第八大道时又闯了红灯,但我认为他才不在乎呢。我想不起来最后一次见警察因为某人在纽约违章开车开罚单是什么时候了。有时你会看到一连五辆车闯红灯。近来连公交车也这么干。
  他走后,我取出笔记本,记了一笔。街道对面,波莉酒吧旁边,一男一女正在大声争执。“你还算男人吗?”她叫着。他给了她一耳光。她骂他,他又打了她一耳光。
  也许他把她打懵了。也许这是他们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如果去干涉,他们很可能会一起冲你来。刚当警察时,我第一个搭档无论如何都不插手家庭争端。一次,当他和一个酒鬼丈夫对峙时,那个老婆竟从后面袭击他。她丈夫打掉了她的四颗牙,但她还扑上去保护他,用酒瓶砸她救星的头。他的伤口缝了十五针,得了脑震荡,当他给我讲这个故事时,还用手指去摸伤疤。你看不到那个伤疤,被头发遮住了,但他的食指准确无误地放在了那个位置。
  “让他们自相残杀吧,”他曾说,“就算是她报的警,她还是会来对付你。让他们他妈的互相残杀吧。”
  街道对面,那个女人说了什么我没听清,只见那个男人一拳打在她的肚子上。她惨叫起来,好像很疼。我收起笔记本,走进旅馆。
  我在大厅给金打电话。她的答录机响了,我开始留言,但这时她拿起了听筒,打断了我的话。“有时我在家也开着答录机,”她解释,“可以在接电话之前知道是谁。给你打电话之后,我没再听到钱斯的消息。”
  “就在几分钟前我们才分手。”
  “你见他了?”
  “我坐他的车兜风。”
  “你觉得怎样?”
  “我觉得他车开得不错。”
  “我是指——”
  “我知道你指什么。听说你要离开他,他好像没太在意。他向我保证,你没必要怕他。照他的话说,你没必要找我来当保护者。你只要跟他说一声就行了。”
  “没错,呃,他会那么说的。”
  “你觉得他在说谎?”
  “可能吧。”
  “他说他想听你怎么说,我想你要离开公寓他也得做些安排。我不知道你是否害怕单独跟他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
  “你可以锁上门,隔着门跟他谈。”
  “他有钥匙。”
  “你没有链锁吗?”
  “有。”
  “你可以用它。”
  “我想是吧。”
  “需要我过去吗?”
  “不用,你不必来。噢,我猜你想来拿其余的钱,是吧?”
  “等你跟他谈完,一切妥当后再说。但如果你在他出现时需要有人在身边,我可以过去。”
  “他今晚来吗?”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或许他会通过电话解决这件事。”
  “他可能明天才来。”
  “嗯,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躲在沙发后面。”
  “你觉得有必要吗?”
  “嗯,金,这取决于你怎么想。如果你不愿——”
  “你觉得我有什么好怕的吗?”
  我思忖片刻,把同钱斯在一起的过程回想了一遍,评估一下他给我的感觉。“不,”我说,“我不觉得你有什么好怕的。但我并不了解这个人。”
  “我也不了解。”
  “如果你感到紧张——”
  “不,这很傻。再说这么晚了。我正在看有线电视里的一部电影,看完我就睡觉。我打算挂上链锁。那是个好主意。”
  “你有我的电话号码吧?”
  “没错。”
  “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没事也可以打。好吗?”
  “好。”
  “安下心来,我想你花了本来不用花的钱,但这是你的私房钱,所以可能无所谓。”
  “当然。”
  “关键是你脱身了。他不会伤害你的。”
  “你说得对。我明天可能给你打电话。还有,马修,多谢。”
  “睡个好觉。”我说。
  我回到楼上,也尽力睡个好觉,但因为过于兴奋只好放弃。我穿上衣服,拐过街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本想吃点什么,但厨房关了。特里娜对我说,如果我想要的话,她可以给我弄块馅饼来。
  我想要两盎司波本酒,纯的,然后再往我的咖啡里加两盎司酒,我他妈的想不出半个不这么做的理由。反正不会喝醉,也不会因此进医院。那都是毫无节制地、没白天没黑夜地喝才造成的,而我已经得到教训了。我再也不会那么喝了,绝对不会了,我也不想那样。但睡前小饮和出去狂饮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是吗?
  他们对你说,九十天之内不要喝酒。你得在九十天内参加九十次戒酒聚会,每天都远离第一杯酒,九十天后,你就可以决定你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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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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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后一次喝酒是在星期天晚上。此后我去过四次戒酒聚会,如果我今天滴酒不沾就睡觉,那就五天没喝酒了。
  那又如何?
  我喝了一杯咖啡,回旅馆的路上,我在希腊熟食店买了丹麦奶酪酥皮饼和半品脱牛奶。回房间后,我吃了酥皮饼,喝了点牛奶。
  我关了灯,上床睡觉。现在,我五天没喝酒了。可是,那又如何?
  5
  我边吃早餐边看报。科罗纳区那个房管局警察仍不见好转,不过医生说他有望活下来。他们说他可能会局部瘫痪,并可能落下终生残疾,但现在下定论为时过早。
  有人在中央车站抢劫一位拿着购物袋的妇女,三个购物袋被抢走了两个。在布鲁克林的格雷森区,一对因从事色情行业而有过前科的父子(据媒体报道,他们涉嫌有组织的犯罪)从一辆车中冲出,跑到离他们最近的一座房子里躲避。追杀他们的人用手枪和霰弹枪向他们扫射。父亲受伤,儿子中弹身亡,新搬进这座房子的年轻妈妈正在前厅挂衣服,流弹穿过房门轰掉了她的半个脑袋。
  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每星期有六天的午间聚会。演讲人说:“告诉你们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一天早晨我醒来对自己说:‘嘿,多好的天啊,我这辈子精神从没这么好过。健康状况绝佳,婚姻美满,事业顺利,并且从未如此清醒过。我想我应该加入匿名戒酒互助会’。”
  屋里爆发出笑声。他讲完后,大家没有轮流发言,而是看谁举手,由演讲人点名发言。一个年轻人羞涩地说他戒酒刚刚满了九十天,于是赢得了一阵掌声。我想举手并暗自思忖着该说些什么。我能说的就只有格雷森区的那个妇女,或卢·鲁登科的妈妈——惨死在做过手脚的电视机下。但这两桩命案与我何干?正当我还在想应该说些什么时,时间到了,大家都站了起来念主祷文。这样也好。反正我也想不出举手说什么。
  会后,我在中央公园闲逛。终于出太阳了,这是一周来的第一个晴天。我长久地散步,看着小孩、骑车的人和溜冰的人,尽力把这健康、纯真、朝气蓬勃的景象同每天早晨出现在报纸上的那个黑暗的城市面目调和起来。
  这两个世界重叠起来。某些骑车人的自行车或许会被抢走;某些正在散步的情侣会回到遭窃的家中;某些正在嬉闹的孩子或许会抢劫、枪杀或刺伤别人,而有些会被抢、被射杀或被刺伤。要想理清这团乱麻,人们准会头疼的。
  从公园出来,走到哥伦布圆环广场时,我遇到一个穿着篮球衣、有一只玻璃假眼的无赖,他涎着脸跟我讨一角钱买酒喝。左边几码远,他的两个同伙一边分享一瓶“夜班火车”酒,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我本想让他滚开,但让自己吃惊的是,我反而给了他一美元。也许是不想让他在同伴面前丢丑吧。他开始谢个不停,让我无法忍受,也许是看到我冷冰冰的脸色,他才作罢,退了回去,我穿过街道,朝旅馆走去。
  没有邮件,只有金让我回电的口信。前台服务员本应在留言条上注明来电时间,但这儿可不是什么高级宾馆。我问他是否记得来电的时间,他说不记得了。
  我打电话给她,她说:“哦,我正等你来电话呢。过来拿我欠你的钱如何?”
  “你有钱斯的消息了?”
  “一个小时前他来这儿了。一切顺利。你能过来吗?”
  我让她给我一个小时时间。我上楼,冲澡,刮脸。我穿戴整齐,然后觉得不太喜欢身上这套装束,就换了一身。当我手忙脚乱地打着领带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我如此精心打扮像是要赴女友的约会。
  我不禁哑然失笑。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衣,走出旅馆。她住在默里希尔区,位于第三十八大街、第三大道和莱克斯大道之间。我走到第五大道,先乘公交车,下车后散步走过一段往东的路。她那栋建筑是战前的公寓大楼,红砖墙面,十四层高,大厅铺着地砖,点缀着棕榈盆景。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门房,他用对讲机打到楼上。确认金在等我之后,他才把电梯的方向指给我。他刻意表现得不带任何成见,但我觉得他知道金是做什么的,所以把我当成嫖客,并小心翼翼地忍着不傻笑出来。
  我乘电梯到十二楼,然后走向她的房间。快到时,房门开了。她站在门口,就像镶嵌在镜框中一样。她那金黄的发辫,湛蓝的眼睛,还有那颧骨,有一刻我简直可以把她当成北欧海盗船头的雕像。“哦,马修,”她说着,过来拥抱我。她和我身高相仿,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我感觉到她坚实的乳房和大腿的压力,闻到她散发出来的浓郁香水味。“马修,”她把我拉进房间,关上房门。“上帝,我真感激伊莱恩让我找你帮忙。你知道你是什么吗?你是我的英雄。”
  “我不过是跟那个人谈了谈。”
  “不管你做了什么,反正奏效了。那才是我所关心的。请坐,休息一会儿。你喝点什么吗?”
  “不,谢谢。”
  “喝点咖啡?”
  “好,如果不麻烦的话。”
  “请坐。是速溶的,你不介意吧。我实在懒得煮真正的咖啡。”
  我告诉她速溶咖啡也很好。她冲咖啡时,我坐在沙发上等着。房间很舒适,家俱虽然不多,但还算漂亮。音响里放着轻柔的爵士钢琴独奏曲,一只黑猫从墙角探出头来谨慎地看着我,然后又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咖啡桌上放了几本新近的杂志——《人物》、《电视指南》、《大都会》和《自然史》。音响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镶框海报,是几年前惠特尼博物馆为霍珀举行画展时设计的。另一面墙上有一对非洲面具。橡木地板的正中央铺了块斯堪的纳维亚地毯,是蓝、绿相间的抽象图案。
  她端着咖啡回来时,我夸赞了这个房间。她说她希望能把这个公寓留下。“但从某种角度考虑,”她说,“最好还是不能,你知道?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继续住在这里,有人还会来找我。男人们。”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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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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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这儿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我是说,房里只有那张海报是我挑选的。我去看那个画展,想留点什么作为纪念。那个人画出了寂寞。人们聚在一起,但相互隔膜,望着不同的方向。它打动了我,真的。”
  “你以后打算住哪儿?”
  “找个好地方,”她信心十足地说。她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一条长腿垫在臀部下面,她的咖啡杯放在另一个膝盖上。她穿着上次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的紫红色牛仔裤,配了件柠檬黄毛衣。毛衣下面似乎什么都没穿。她光着脚,脚趾甲和手指甲涂着同样的茶红波特酒色。她原本穿着卧室拖鞋,但坐下来时踢掉了。
  我留意到她眼睛的蓝色,和方型宝石戒指的绿色,然后,我的视线被地毯吸引过去。看上去像是有人把那上面的颜色拿去用搅拌器搅在一起了一样。
  她轻轻吹了吹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身子前倾,将咖啡杯放在咖啡桌上。她点起一根香烟,说:“我不知道你跟钱斯说了什么,但他对你印象很深。”
  “这我也不知道。”
  “他今天早上打电话来,说要过来。他到这儿的时候,我上着链锁,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并不可怕。你知道,人有时会有这种直觉。”
  我当然知道。波士顿连环杀手从来不用破门而入。所有的被害者都是开门请他进去的。
  她噘起嘴巴,喷出一口烟。“他非常好。他说没想到我不快乐,还说从没想过要违背我的意愿强留我。我那样误会他,他似乎感到伤心。你知道吗?他让我觉得内疚。他使我觉得像是犯了大错,就像我丢掉了什么东西,永远无法挽回,我会为之后悔的。他说:‘你知道,我从不收留回头的女孩’,我想,天哪,我是在自断退路。你能想像这有多荒谬吗?”
  “我想也是。”
  “他真是一个高明的骗子。好像我辞掉大好的工作不做,还放弃了将来可以拿到养老金的机会。算了吧!”
  “你什么时候必须搬出公寓?”
  “他说可以到月底。我可能在那之前离开。收拾行李很容易。这里的家俱都不是我的。只有衣服,唱片和霍珀的海报,但你知道吗?那些东西可以留在这儿。我不想带走任何让我想起这儿的东西。”
  我喝了几口咖啡。它比我偏爱的口味淡些。钢琴独奏结束了,接下来是一首钢琴三重奏。她再次对我说钱斯对我印象深刻。“他想知道我怎么会找你,”她说,“我含糊其辞,说你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他说我没必要雇你,我只要跟他说一声就行了。”
  “可能是真的。”
  “也许吧。但我不这样想。就算我真的先找他谈,假设我鼓起勇气试着跟他谈,慢慢地我可能会回心转意,这个话题可能会被放在一边。你知道,我也会把它放在一边,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会想办法暗示我离开他是不可能的事。他也许不会说‘瞧,婊子,你老实待在这儿,否则我毁你的容’。他也许不会这么说,但我会听出他的这个意思。”
  “你今天听出这个意思了吗?”
  “没有。关键就在这儿,我没听出来。”她的手抓紧了我放在扶手上的胳膊。“哦,趁我没忘,”她按着我的胳膊从沙发上站起来,穿过房间去翻钱包,然后回到沙发这儿来,递给我五张百元大钞,估计是我三天前还给她的那些。
  她说:“好像应该有点奖励才对。”
  “你给我的报酬已经很丰厚了。”
  “但你干得太出色了。”
  她一支胳膊搭在沙发背上,整个人向我靠过来。我看着她金色的发辫盘在头上,不禁想起我认识的一个女人——一个在里贝卡区有一个阁楼的雕刻家,她雕刻过一个蛇发女妖梅杜莎的头像。同简·基恩的那座雕像一样,金也有同样宽阔的前额,高耸的颧骨。
  不过表情不同。简的梅杜莎看上去极度失望,金的表情却很难捉摸。
  我问:“那是隐形眼镜吗?”
  “什么?哦,我的眼睛。是天生的。有些怪,是吧?”
  “不同寻常。”
  此时,我能看懂她的表情了。我看见了期待。
  “很美的眼睛。”
  她宽宽的嘴唇泛出柔和的笑意。我略微向她靠近,她便马上投入我的怀抱,新鲜,温暖,热切。我亲吻她的嘴唇、喉咙和闭起的双眼。
  她的卧室宽敞,洒满阳光,地板铺了厚厚的地毯,特大号的床还没整理,那只黑猫在一个罩着印花棉布的梳妆椅上打盹。金拉上窗帘,羞涩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开始脱衣服。
  我们的交合有些奇异。她曲线玲珑,带有梦幻色彩,且表现得激情洋溢。我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诧异,但那完全是自然肉欲。我的心智似乎极为古怪地脱离我们的身体,一直在远处遥望我们的举动。
  最后的一刻舒展、放松,最可贵的是它带来了短暂的快感。我从她身上移开,感觉像是躺在布满黄沙和枯木丛的荒漠中心。一阵令人惊奇的悲哀袭来,喉咙深处隐隐作痛,我差点流下泪来。
  很快,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又归于何处。
  “嗯,”她微笑着,翻身过来,看着我的脸,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感觉真好,马修。”她说。
  我穿上衣服,拒绝了她让我再喝一杯咖啡的提议。她在门边握着我的手,再次向我道谢,然后说找到新住处后会告诉我地址和电话。我对她说欢迎她给我打电话,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可以。我们没有接吻。
  在电梯里,我想起她说过的话:“好像应该有点奖励才对。”嗯,奖励这个词很贴切。
  我一路走回旅馆。途中停下两次。一次是买咖啡和三明治,一次是到麦迪逊大道的教堂,本想往募捐箱里投五十美元,但后来意识到不行。金给我的是百元整钞,我没有足够的小额钞票。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捐献十分之一的收入,以及何时养成的这个习惯。那是我离开安妮塔和孩子们搬到曼哈顿后开始做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教堂如何使用这些钱,我敢肯定,他们并不比我更需要钱,而且,以后我会尽可能改掉这个习惯。但每当我赚到一些钱,我都会感到一种无法承受的不安,直到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这个或那个教堂为止。我想这是迷信。也许我认为,一旦开始这样做就必须坚持下去,否则就会有灾祸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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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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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知道这毫无道理可言。不管我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教堂,还是一分不交,灾难依然会降临,并且会不断地降临。
  这次的捐献只能延期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坐了一会儿,感谢这座空旷的教堂给我带来的宁静感。我任由自己的思绪随处游荡。几分钟后,一个老人在过道另一边独自坐下。他合上双眼,看上去十分专注。
  我暗忖他是否在祈祷。我想知道祈祷是怎么回事,人们从祈祷中得到了什么。有时,在某个教堂里,我会突然很想祈祷,但我不知道如何祈祷。
  如果有蜡烛可点,我就会点燃一根蜡烛,但这是圣公会教堂,没有蜡烛。
  那天晚上我到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但总是无法专心听讲。我的思绪总是游离。在讨论时,午间聚会时发过言的那个男孩讲述了他如何坚持戒酒九十天的,他再次得到了一轮掌声。演讲人说:“知道九十天后你会得到什么吗?你的第九十一天。”
  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我很早上床。虽然入睡很快,但我总是从梦中惊醒。我越想记起那些梦境,它们就越是从我的头脑中褪去。
  最后我起床出去吃早餐,然后买了报纸带回房间。离这儿几步远就有一个星期日午间聚会,我从没去过,但从聚会安排本上看到了它。当我决定要去时,它已经进行了一半。我留在房间里,把报纸看完。
  以前,喝酒就可以打发时光。我过去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上几个小时,咖啡里加点波本酒,不会喝醉,只是一点一点地喝,一杯接着一杯,时光就这样流逝掉。现在想不加酒如法炮制,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三点左右,我想到了金。我把手伸向电话,想打给金,但还是放弃了。我们上床是因为那是她擅长给予、而我又无法拒绝的奖赏,我们不会因此成为情侣。那不会让我们之间产生任何特别的关系,况且,我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了。
  我想起了她的头发和简·基恩的梅杜莎,于是想给简打电话。但谈些什么呢?
  我可以告诉她,我戒酒已经快七天了。自从她自己也开始去戒酒互助会后,我们一直没再联系过。他们让她远离能让她想到酒的人、物和地点,对她而言,我正在禁区之内。我今天滴酒未沾,我可以告诉她这一点,但那又怎么样?那并不代表她想要见我。况且,那也不表示我想见她。
  我们曾有几个晚上在一起开怀畅饮。也许我们还可以同样愉快地在一起戒酒。但那可能会像一连五个小时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不加波本的咖啡一样了然无趣。
  我甚至都查了她的电话号码,但最后还是没拨电话。
  圣保罗教堂的演讲人讲了一个非常悲惨的故事。他吸了几年海洛因,后来戒掉了,然后又染上了酒瘾,喝得昏天黑地。他看起来像是去过地狱,而且记忆犹新。
  休息期间,吉姆在咖啡机旁遇到我,问我现在怎样。我告诉他一切还好。他问我多久没喝酒了。
  “今天是第七天。”我说。
  “天哪,好极了,”他说,“真的好极了,马修。”
  在讨论时,我想轮到我时或许应该说点什么。我不会说自己是酒鬼,因为我已经不是了,但我可以谈到这是我戒酒的第七天,或者说我来这儿感到很高兴之类的话,但轮到我时,我还是那句老话。
  会后当我把折叠椅送回它们堆放的地方时,吉姆走了过来。他说:“你知道,我们有伙人每次散会后都会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为了逛逛,聊聊。一起来怎么样?”
  “呃,我很愿意去,”我说,“但今晚不行。”
  “那就改日吧。”
  “好,”我说,“听上去不错,吉姆。”
  我其实可以去的。我并没别的事可做。结果,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汉堡包和一片奶酪面包,喝了一杯咖啡。我本可以在科布角吃这些东西的。
  嗯,星期天晚上我总是喜欢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那里人不多,只有一些常客。吃完后,我拿着自己的咖啡杯走到吧台前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一个叫曼尼的技师以及一个叫戈登的音乐家聊了一会儿。我甚至都没想到要喝酒。
  我回家上床。早晨醒来满心惶恐,或许是某个已想不起的恶梦造成的。我尽量不去想它。我洗完澡刮完脸,不祥的感觉仍在。我穿上衣服下楼,把一包脏衣服留在了洗衣房,并把一件西服和一条裤子送到干洗店。吃完早餐后,我开始读《每日新闻》。他们的一个专栏记者访问了格雷森区被乱枪射死的那个少妇的丈夫。他们刚搬进那座房子不久,那儿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房子,他们可以在那个体面的社区过上体面的生活。然而,那两个亡命之徒偏偏选中这座房子避难。“就好像上帝的手指正好指向了克莱尔·里兹克。”那个专栏记者写道。
  在“都会简讯”专栏,我看到鲍厄里区有两个流浪汉在阿斯特广场地铁站大打出手,为的只是他们中一人在垃圾桶里找到的一件衬衫。其中一个用八英寸长的折叠刀将另一个刺死。死者五十二岁,凶手三十三岁。我想,要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地铁站,那报纸是否还会报道。他们在鲍厄里区的廉价旅馆里互相残杀已不足为奇了。
  我继续翻阅报纸,仿佛在找什么,那种朦胧的预感仍萦绕不去。我微微觉得有些宿醉未醒,但又提醒自己昨晚并未喝酒。这是我戒酒的第八天。
  我走到银行,把五百元报酬中的一些存进户头,剩下的换成十元和二十元的小额钞票。我来到圣保罗教堂,想赶紧捐掉那五十元。但那儿正在做弥撒。我又来到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结果听到最沉闷的演讲。我觉得这位演讲者把他自十一岁起喝的每一杯酒都提到了。他以一种单调的声音足足嗡嗡了四十分钟。
  会后,我在公园坐下,在路边摊上买了一个热狗吃掉。三点左右,我回到旅馆,打了一个盹,四点半左右再次出门。我买了一份《邮报》,拿着它拐过街角走进阿姆斯特朗酒吧。买报纸时我肯定瞟见了大字标题,只是没有在意。我坐下来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第一版,那条新闻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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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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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标题写着。
  我知道有可能是她,但也知道可能性不大。
  我闭上双眼,静坐了一会儿,两手紧握报纸,试图完全通过意志的力量来改变这个故事。颜色,她北欧式眼睛的湛蓝色在我紧闭的双眼中闪过。我的心紧缩,喉咙深处再次隐隐作痛。
  我翻开那该死的一页,果然第三页上就有我预感到的内容。她死了。那个杂种杀了她。
  6
  金·达基嫩死在银河旅馆第十七层楼的一个房间里,这是五十年代在第六大道上建起的少数几个摩天大楼中的一座。房间租给了一位来自印第安纳州韦恩堡的叫查尔斯·欧文斯·琼斯的先生。他先付清了现金,在星期天晚上九点一刻登记入住一个晚上,此前半个小时他曾打过电话预约房间。根据初步调查,韦恩堡没有查尔斯·欧文斯·琼斯这个人,他在住宿卡上登记的街道地址似乎也不存在,可以断定他登记的名字是假的。
  琼斯先生进房后没打过电话,旅馆的账上也没有他点过任何东西的记录。说不清是几个小时之后,他离开了,也没费神去把旅馆的钥匙留在前台。实际上,他在房间门口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一直到上午十一点过后,旅馆的清洁人员都谨慎地遵照那个牌子的指示行事。后来,一个清洁女工打电话到那个房间,当电话无人接听时,她就去敲门。没听到任何反应,她用总钥匙打开了房门。
  她走进去,见到了《邮报》记者所说的“无法形容的恐怖现场”。一个裸体女子躺在床脚的地毯上,床上凌乱不堪。床和地毯浸满了她的鲜血。女人身上伤口重重,不知被刺了多少刀。据法医判断,凶器可能是刺刀或砍刀。凶手把她的脸砍得“血肉模糊”,但一个娱乐记者从达基嫩小姐“位于默里希尔区的豪华公寓”拿到一张死者生前的照片。与平时不同,在照片中金的金发披在肩头,只编了一条发辫盘在头上,像花冠一样。照片中,金明眸善睐,容光焕发,天真无邪。
  死者身份是根据现场发现的钱包确定的。钱包里的一些现金使警方办案人员排除了为钱杀人的动机。
  还像模像样的。
  我放下报纸。发现自己的手在抖,这并不奇怪。我的心抖得更加厉害。我捕捉到伊芙琳的目光,她过来时,我点了两杯波本酒。
  她说:“你确定吗,马修?”
  “不可以吗?”
  “嗯,你好久不喝酒了。真的要开戒吗?”
  我暗想,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做了个深呼吸,说:“也许你是对的。”
  “喝点咖啡怎么样?”
  “好。”
  我重看那条新闻。根据初步检查,死亡时间确定在午夜时分。我努力回忆当她被害时我在做什么。聚会结束后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但何时离开的呢?我记得那天晚上回去得很早,不过即便如此等我上床时也将近午夜了。当然,死亡时间只是大概估计的,所以,在他砍死她时我可能已经睡着了。
  我坐在那儿,不停地喝着咖啡,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条新闻。
  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出来,我来到圣保罗教堂。在后排长椅上坐下后,我尽力思考着。我与金两次见面的景象与同钱斯谈话的景象交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闪来闪去。
  我把那于事无补的五十美元投进募捐箱。然后点起一根蜡烛,凝视着它,似乎期待蜡烛的火焰中会跳出什么影像来。
  我再次坐下。一个年轻的神父走过来,告诉我晚上关门时间已到,他声音和缓,略带歉意。我点点头,站了起来。
  “看上去你好像有烦恼,”他主动说,“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想不能。”
  “我看你常来这儿。有时同别人谈谈会有所帮助的。”
  “是吗?”我说,“我根本不是天主教徒,神父。”
  “那无所谓。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感到烦恼——”
  “不过是些坏消息,神父。朋友意外死亡。”
  “那总会让人感到难受。”
  我怕他给我灌输关于上帝的神秘旨意之类的东西,但他似乎在等我讲下去。我好不容易才离开那儿,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会儿,不知道接下来该到哪儿去。
  大约六点半。聚会两个小时后才开始。可以早到一小时,坐下喝点咖啡,跟大家聊聊,但我从来没那么做过。我有两个小时需要打发,只是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他们对我说不要让自己太饿。自从在公园吃了热狗之后,我什么都没吃。一想到食物,我的肠胃便开始翻腾起来。
  我走回旅馆。似乎我经过的地方到处都是酒吧或酒铺。我上楼回到房间,一直待在那里。
  我提前几分钟到达会场。有五、六个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我倒了一些咖啡,坐了下来。
  演讲者简单讲述了自己的酗酒史,然后就把剩下的时间都用来讲四年前戒酒后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婚姻破裂,最小的儿子被车撞死,肇事司机逃逸,他长期失业,并有几次忧郁症发作,以至于入院治疗。
  “但我没再喝酒,”他说,“当我第一次来这儿时,你们这些人对我说,喝酒只会令事情更糟。你们告诉我,要想戒酒成功,就是死也不能喝酒。我告诉你们,有时我想,我能滴酒不沾,靠的完全是他妈的固执。没关系,让我干什么都行,我不在乎。”
  休息时,我本想一走了之。结果,我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巧克力饼干。我似乎听到金在告诉我,她非常喜欢甜食。“但我从未增加一盎司体重。我幸运吧?”
  我吃着饼干。感觉像在嚼稻草,但我咀嚼着,然后就着咖啡吞下。
  自由讨论时,一个女人没完没了地讲她的人际关系。她真讨厌,每晚重复同样的话。我不再听了。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认识的一个女人昨晚被杀了。她雇我保护她,我信心十足地向她保证她很安全,她相信我。杀她的人骗了我,而我相信他。她现在死了,我却无能为力。这件事困扰着我,我却不知如何是好,每个角落都有酒吧,每个街区都有酒铺,喝酒不会让她起死回生,但可以不必清醒,我他妈的为什么要遭这份罪?为什么?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们坐在这个该死的房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同样该死的话,与此同时,外面的那些野兽正在互相残杀。我们说不要喝酒,参加聚会,我们说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们说做起来很容易,我们说一天一次慢慢来,当我们像洗过脑的僵尸一样叨咕个没完时,世界正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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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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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需要帮助。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谢谢你们的经验。我很喜欢听。我想我今晚听听就好了。”
  祈祷之后,我离开那里。我既没去科布角,也没去阿姆斯特朗酒吧。而是朝旅馆方向走去,经过旅馆,再绕了半个街区,来到第五十八大街的法雷尔酒吧。
  这儿人不多。自动电唱机里放着歌星托尼·贝内特的唱片。酒保我不认识。
  我看看吧台后方,第一眼便看到了名为“早年时光”的波本酒。我点了一杯,不加冰块。酒保给我倒了一杯,放在我面前的吧台上。
  我拿起酒杯,端详着它。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
  我一饮而尽。
  7
  没什么大不了的。开始时我甚至都没感到在喝酒,然后觉得有些头晕,像是要呕吐。
  唔,我的身体系统不再适应酒精。一个星期没喝酒了。上次整整一个星期不喝酒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记不起来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许是二十年,或更久。
  我站在那儿,前臂搭在吧台上,一只脚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横档上,努力判断自己的感觉。我认为,同几分钟前相比,现在不那么痛心了,而是有种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么呢?
  “还要一杯?”
  我本想点头,但还是控制住自己,摇摇头。“现在不要,”我说,“可以给我换些一角硬币吗?我得打几个电话。”
  他帮我把一元钱换成零钱,然后把公用电话的位置指给我。我把自己关在电话亭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开始打电话。我花了几个硬币来了解谁在负责达基嫩的案子,又花了两三个硬币找这个人。最后,我终于被转接到城北分局的办公室。我说想跟德金警探讲话,一个声音说道:“稍等,”然后,“乔,找你的。”片刻之后,另外一个声音说:“我就是约瑟夫·德金①。”
  我说:“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达基嫩凶杀案的凶手了?”
  “我没听清你的名字,”他说。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从你那儿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还没抓到那个皮条客的话,我可以给你些线索。”
  片刻停顿之后,他说:“我们还没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个皮条客。”
  “我们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瞧,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条客叫钱斯。那也许是名,也许是姓,或只是一个绰号。犯罪记录里没有他,至少没有这个名字。”
  “你是怎么知道犯罪记录的?”
  “我从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给你。我们谈一会儿如何,你可以随便提问。”
  “好吧。”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钱斯的一切都告诉了他。我向他详细描述钱斯的体貌特征和他的汽车,外加驾驶执照的号码。我说他至少控制了四个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娅·亨德里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长相。“星期五晚上他把汉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园西街四百四十四号。她或许住在那儿,但也有可能是去参加为一个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职业拳击手举行的庆功宴。钱斯对巴斯科姆很感兴趣,也许那栋大楼里有人为他举行庆祝会。”
  他想要插话,但我不停地讲下去。我说:“星期五晚上钱斯得知那个叫达基嫩的女孩想要终止他们的关系。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东三十八道街的住处找她,告诉她他没有异议。他让她月底搬出这个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这里的。”
  “等一下,”德金说,我听到沙沙的翻纸声。“登记的承租人是戴维·戈德曼。达基嫩的电话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维·戈德曼这个人了吗?”
  “还没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许戈德曼是钱斯雇来为他做掩护的律师或会计师。我只能告诉你这些,钱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会叫戴维·戈德曼这个名字的人。”
  “你说他是黑人?”
  “对。”
  “你见过他。”
  “没错。虽然他没有固定的出入场所,但有几个地方他常去。”我把几个地点开列给他。“我查不到他住在哪里。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没问题,”德金说,“我们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了我们,记得吗?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号码去查他的住址。”
  “据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好,他们会有他的电话。”
  “也许吧。”
  “你听上去似乎挺怀疑?”
  “我想他不愿让别人轻易找到他,”我说。
  “你是怎么发现他的?你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斯卡德?”
  我想挂断电话。我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他们,但不想回答问题。但我比钱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挂断德金的电话,他很快就会把我找去问话的。
  我说:“我星期五晚上见过他。达基嫩小姐让我给她当调停人。”
  “调停什么?”
  “告诉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亲自跟他讲。”
  “所以你就替她说了。”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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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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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你也是皮条客吗,斯卡德?她从他那里跳槽到你那儿?”
  我握着话筒的手一紧。我说:“不,我不干那种勾当,怎么,德金?你妈想换个皮条客吗?”
  “到底怎么——”
  “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内幕消息都告诉你了,我本来不必给你打电话。”
  他一声没吭。
  我说:“金·达基嫩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情况,过去有一个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认识我。他还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们互不欣赏,但他可以告诉你我为人诚实。我告诉钱斯她想退出,他说他并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见她,跟她说了同样的话。结果,昨天晚上有人杀了她。你们仍旧认定死亡时间是午夜?”
  “对,但只是估算。他们发现她时已是十二个小时之后了。你知道,尸体的状况几乎让验尸官考虑改行了。”
  “唉。”
  “我看最可怜的是那个旅馆服务员。她来自厄瓜多尔,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几乎不会讲英语,结果偏偏让她撞上那种惨状。”他哼着鼻子说,“你要不要看看尸体,好帮我们确认一下?保证让你看了终生难忘。”
  “你们确认是她吗?”
  “哦,对,”他说,“我们有她的指纹。几年前她在长岛被捕过。当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后没再被捕过。”
  “后来她在室内接客,”我说。钱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里面。
  “真正的纽约冒险之旅。你还知道些什么,斯卡德?如果我们需要你时怎么才能找到你?”
  我没有别的信息了。我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他。彼此之间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后,我挂断了电话,接着,电话铃响了起来。我的一角钱只够打三分钟电话的,我现在欠了四十五美分。我在吧台又破开一美元,将零钱放进投币口中,然后回到吧台又要了一杯酒。还是“早年时光”,直接喝,不加冰。
  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体内的什么东西化开了。
  聚会时,他们告诉你让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中,你会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喝醉为止。好吧,或许我不是酒鬼,因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两杯,心情比没喝之前大为好转,因此,我当然没必要再喝。
  然而,我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考虑是否要喝第三杯。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这样很好。
  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将其余的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我没想进去。我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一杯的欲望。
  此时,较早一期的《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了。我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玩填字游戏。
  我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的忙。帮我打那个电话。”
  “哦,没什么,”他说。
  “不,是帮了大忙,”我说,“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楼准备就寝。我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一会儿,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体验到那种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么?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了它们。它们没有了。
  8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肉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日,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
  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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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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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性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
  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洞察力。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干了。
  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干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9
  我突然醒来,意识骤然恢复轰鸣而至。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那是第一个打击。第二个随后便到,我发现此时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举起第三杯酒后,我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几年来我偶尔会失去记忆。有时忘掉的是入睡前的半小时,有时是好几个小时。
  但我从未忘掉整整两天发生的一切。
  他们不让我走。我是前一天夜里被送来的,他们想把我彻底隔离五天戒酒。
  一位实习医生说:“酒力在你体内还没散去。你出院不到五分钟,就会绕过街角去喝酒。”
  “不,我不会。”
  “两周前你才在这儿接受完戒酒治疗。医院有你的记录。我们才帮你清除酒精,结果你坚持了多久?”
  我没吭声。
  “你知道昨晚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吗?你浑身痉挛,抽搐个不停。过去发作过吗?”
  “没有。”
  “嗯,你还会发作的。如果继续喝下去,你肯定会再发作的。不是每次都会这样,但早晚会的。你早晚会死在这上头。除非你先死于别的原因。”
  “闭嘴。”
  他抓住我的肩膀。“不,我才不闭嘴呢,”他说,“我他妈为什么要闭嘴?我不能既礼貌周全、顾及你的感受,同时又阻止你胡说八道。看着我,听我说。你是一个酒鬼。如果你再喝,就会死路一条。”
  我沉默不语。
  他已经规划好了。我得隔离戒酒十天。然后去史密瑟康复中心进行二十八天的治疗。当他得知我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接受康复治疗所需的两千美元时,他就放弃了后面的那个计划。但他仍旧坚持让我在戒酒病房住上五天。
  “我不用留下,”我说,“我不喝酒了。”
  “每个人都会这么说。”
  “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不同意留下,你就不能强迫我。你必须让我出院。”
  “如果你这样出院的话,你就违反了‘美国医学学会’的规定,违背医嘱。”
  “那我也要出院。”
  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生气。之后,他耸耸肩。“随便你,”他轻松地说,“下一次你就会听医生的话了。”
  “不会有下一次了。”
  “哦,肯定会有下一次的,好吧,”他说,“除非你栽倒在地的时候离另一家医院更近,或在被送到这儿之前就死了。”
  他们还给我的衣服脏得一塌糊涂,因为我在街上滚过,衬衫和外套上还有斑斑血迹。他们把我送来时我头上的伤口在流血,他们给我缝了几针。我显然是在抽搐时伤到了头部,要不就是在此前的奇遇中挂了彩。
  我身上有足够的现金付医疗费。这倒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早晨下过雨,街道仍旧很湿。我站在人行道上,信心开始慢慢流失。街道对面就有一个酒吧。我口袋里的钱足够买一杯酒,我知道,它会使我感觉好一些。
  相反,我回到旅馆。我鼓足勇气才走到前台去接收我的邮件和留言,就像我做了什么可耻的事,应该向前台服务员致以深切歉意似的。最糟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在我失忆期间都做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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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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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员的表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也许在我失忆的那段时间里主要待在房中孤独地喝酒。也许从星期天晚上起我就没回旅馆。
  上楼后,我排除了第二个可能性。显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个时间我回来过,因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橱上还有半瓶占边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边。瓶上的标签显示它是从第八大道的一个酒铺买来的。
  我暗想,好吧,这是第一个考验。你是喝,还是不喝。
  我把剩下的酒倒进水槽,冲净两个酒瓶,然后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邮件全是垃圾邮件。我把它们统统扔掉,然后查看我的留言。安妮塔星期一早晨来过电话。某个叫吉姆·费伯的人星期二晚上来过电话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还有钱斯分别在昨晚和今早来过电话。
  我冲了很长时间的澡,仔细地刮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把从医院穿回的衬衫、袜子和内衣裤扔掉,把西服放在一边。或许干洗店能把它洗干净。我拿起留言,重新检查一遍。
  我的前妻安妮塔。钱斯,那个杀死金·达基嫩的皮条客。还有个叫费伯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名叫费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后乱逛时遇到的酒鬼。
  我把写着他的电话的纸条撕掉,考虑是下楼去打电话,还是拨给旅馆总机转接外线。如果没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现在可以喝上一杯。结果,我下楼到电话间给安妮塔打电话。
  这场谈话有些怪。同平时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礼貌。等我们像职业拳击手那样打完第一个回合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给她。“我只是回你的电话而已,”我说,“很抱歉耽搁了一段时间。”
  “回我的电话?”
  “有一个留言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沉寂片刻后,她说,“马修,我们星期一晚上通过电话。你给我回的电话。你不记得了?”
  我感到一阵寒意,就像有人用粉笔划过黑板一样。“我当然记得,”我说,“但不知怎么这个纸条又放到了我的信箱里。我以为你又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有。”
  “肯定是留言条掉在地上,然后某个好心的傻瓜把它放回到我的信箱,现在我又收到它,以为这是又一次电话呢。”
  “肯定是这么回事。”
  “当然,”我说,“安妮塔,那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时喝了几杯。我的记忆有点模糊。你可以提醒我我们都谈过什么吗,以免我漏掉了什么。”
  我们谈了给米基矫正牙齿的事,我告诉她采取另外一个方法。我向她保证,记得这部分谈话。还有别的吗?我说我很快会再寄些钱过去,会比不久前寄的钱多一些,给孩子买牙箍的费用不成问题。我对她说那部分我也记得,她说就这些了。当然,我还跟孩子通了话。哦,没错,我对她说。我记得同孩子们说过话。就这些?嗯,这么说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坏,是吧?
  挂断电话后,我抖得厉害。我坐在那儿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对话,但徒劳无功。从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医院摆脱宿醉之间的一切都成了空白。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把纸条撕了又撕,将碎片放进衣袋。我看着另一条留言。钱斯留的电话是他联络站的号码。我把电话打到了城北分局。德金不在,但他们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我。
  他接电话时听上去有些迷糊。“等我一分钟,我点支烟,”他说。等他再拿起话筒时,声音又恢复正常了。“我在看电视,”他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想到什么了,斯卡德?”
  “那个皮条客在找我。钱斯。”
  “怎么找你?”
  “通过电话。他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给他。是他的电话联络站。所以他可能就在城里,如果你想让我引他出来——”
  “我们没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跟德金通过话,而谁打给谁我已不记得了。但当他说下去时,我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把他找到警察局问话,”他解释道,“我们发出逮捕令,但他主动上门,还带了一个滑头律师,他本人就很滑头。”
  “你把他放走了?”
  “我们他妈的根本没有理由扣留他。他从估计的死亡时间前六小时,到那之后的七、八个小时都有不在场证明。这证明看上去无懈可击,我们还找不出破绽。帮查尔斯·琼斯登记入住旅馆的服务员说不出他的相貌。我是指他都无法肯定那个人是黑是白。他隐约觉得那是个白人。你怎能把这些材料交给地方法院检查官呢?”
  “他可以雇人帮他租那个房间。那些大旅馆根本不注意进出的都是什么人。”
  “你说得对。他可以雇人帮他租房间。他也可以雇人杀她。”
  “你想他是这么干的?”
  “我可不是雇来想的。我知道我们治不了那个婊子养的。”
  我想了一下,“他为什么打电话给我?”
  “我怎么知道?”
  “他知道是我把你们引向他的吗?”
  “我可没露口风。”
  “那他想找我干什么?”
  “你干嘛不问他?”
  电话亭里很热,我把门打开一条缝通点风。
  “也许我会这么做。”
  “当然。斯卡德,不要在黑巷子跟他见面,知道吗?如果他想对你不利,那你就得小心点。”
  “好的。”
  “如果他真的要对付你,就给我留一个暗号,好吗?电视上都是这么做的。”
  “我会尽力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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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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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机智一些的暗号,”他说,“但也别太机智了,知道吗?得让我能明白含义。”
  我投了一角硬币,打电话给他的联络站。声音嘶哑得像个烟鬼的女人说:“8092,请问找谁?”
  我说:“我是斯卡德。钱斯给我打过电话,我是在回电。”
  她说应该很快能联络到他,并问我的电话号码。我告诉了她,然后上楼四肢摊开地躺倒在床上。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电话铃响了。“我是钱斯,”他说,“谢谢你回我的电话。”
  “我大约一个小时前才看到你的留言。两个留言。”
  “我想跟你谈谈,”他说,“面对面地谈。”
  “好吧。”
  “我在楼下,在你们的大厅。我想我们可以在附近喝杯酒或咖啡。你能下来吗?”
  “好。”
  10
  他说:“你还认为是我杀了她,是不是?”
  “我怎么想重要吗?”
  “对我很重要。”
  我借用了德金的台词:“没人雇我来想。”
  我们是在离第八大道几个店面远的一家咖啡店,坐在靠里的雅座。我的咖啡什么都没加。他的只比他的肤色浅一点。我还要了一个英式烤松饼,因为我想该吃点什么,但根本没去碰它。
  他说:“不是我干的。”
  “好吧。”
  “我有你们所谓的‘有力的不在场证据’。整整一屋子人能够为我那晚的时间作证。我根本不在那家旅馆附近。”
  “那很方便。”
  “你是什么意思?”
  “你想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
  “你是说我买凶杀人?”
  我耸耸肩。隔着桌子坐在他的对面,我感到有些焦躁,但我更觉得疲惫。我不怕他。
  “也许我可以这样做。但我没有。”
  “随你怎么说吧。”
  “真该死,”他说,喝了一口咖啡。“你和她的关系比你那天晚上透露的要深吧?”
  “不。”
  “只是朋友的朋友而已?”
  “没错。”
  他看着我,目光如炬,射入我的眼睛。“你跟她上床了,”他说。没等我回答,他又说:“当然,就是这样。她还能怎么谢你?这女人只说一种语言。希望那不是你得到的唯一报酬,斯卡德。我希望她不是只用卖肉谢你。”
  “我的酬劳是我自己的事,”我说,“我们之间的交易是我自己的事。”
  他点点头,“我只想弄清楚你的来路,仅此而已。”
  “我既无来路,也无去向。我完成了一项工作,我得到了全额报酬。现在顾客死了,我与这件事无关,这件事也与我不相干。你说你跟她的死无关,那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我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那是你与警察之间的事。我不是警察。”
  “你曾经是。”
  “但不再是了。我不是警察,不是死去女孩的兄弟,也不是手举火剑的复仇天使。你以为谁杀了金·达基嫩对我很重要?你以为我他妈的会在乎?”
  “对。”
  我盯着他。
  他说:“是的,我认为这对你很重要。我认为你在乎谁杀了她。那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他温和地笑着。“瞧,”他说,“我想要雇你,马修·斯卡德先生。我想让你查出杀她的凶手。”
  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相信他是认真的,然后竭尽全力劝他放弃这个念头。如果真有能够追查到杀金凶手的线索的话,我对他说,那警察办到的机会更大。他们拥有所需的权力,人力,才干,人脉和技术。而我一无所有。
  “你忘了一件事,”他说。
  “噢?”
  “他们不会去查。他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是谁杀了她。但他们找不到证据,所以无能为力,那只是他们不全力以赴去查的借口。他们会说:‘嗯,我们知道是钱斯杀了她,但没有证据,我们还是去办别的案子吧。’天知道他们是否有那么多别的案子可办。如果他们确实在办这个案子,他们也不过是想方设法把它栽到我的头上。他们甚至不去想想是否还有人有理由想让她死。”
  “比如谁?”
  “这就要靠你去查了。”
  “为什么?”
  “为钱,”他又笑了起来,“我不会让你白干的。我财源滚滚,都是现金。我会付个好价钱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为什么要我办这个案子?你为什么要找到那个凶手呢——假设我能找到他的话?那不会让你脱难的,因为你没落难。警察找不到于你不利的证据,也不可能找到。如果这个案子一直悬在那儿,对你又有何不利?”
  他的目光平静而坚定。“也许我关心的是自己的名声,”他说。
  “为什么?在我看来,你的名声还有所提升呢。如果外头传闻说你杀了她却逍遥法外,那其他想摆脱你的女孩就得好好想想了。即便你跟她的死没关系,我认为你也会心甘情愿被人误会。”
  他用食指轻轻弹了两下空空的咖啡杯,说:“有人杀了我的女孩。没有人可以干了这件事却逍遥法外。”
  “她被杀时已不是你的人了。”
  “有谁知道?你知,她知,还有我知。我其他的女孩,她们知道吗?酒吧和大街上的人知道吗?外面那些人只知道,我的一个女孩被杀,凶手却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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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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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损害了你的名声?”
  “我看不出对我名声有什么好处。还有,我的女孩会害怕。金被杀了,而凶手仍逍遥法外。如果他故伎重演呢?”
  “再杀一个妓女?”
  “再杀我的一个,”他声音平稳地说,“斯卡德,那个凶手荷枪实弹,而我却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也许杀死金是某人要栽赃我呢。也许我的另一个女孩是他的下一个目标呢。我所知道的是,我的生意已经受损了。我告诉我的女孩不要应召去任何旅馆,这只是第一步,如果有什么蹊跷的新嫖客,就不要接。这等于让她们歇业。”
  服务员端着一壶咖啡转过来,帮我们添满杯子。我还没碰我的英式松饼,上面溶化的奶油开始凝结起来。我让他把松饼拿走。钱斯往他的咖啡里加奶精。我想起跟金坐在一起时,她往自己的咖啡里加大量奶和糖。
  我问:“钱斯,为什么找我?”
  “我告诉过你。警察不想全力以赴。要想让谁卖命,就得付钱给他。”
  “还有其他私人侦探。你可以包下整家侦探所,让他们不分昼夜为你效力。”
  “我从来不喜欢团体运动,宁愿看单打独斗。再说,你了解内情。你认识金。”
  “这有用吗?”
  “而且我认识你。”
  “因为我们见过一次?”
  “并且我喜欢你的风格。那也很重要。”
  “是吗?关于我,你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对拳击在行。那并不很多。”
  “那很重要。但我知道的不止于此。我知道你做事的方式。你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很多人认识你,他们很多人对你评价不错。”
  我沉吟了一两分钟,然后说:“杀她的没准是个疯子。所以才把现场弄成那样,也许事实就是这样。”
  “星期五我知道她要退出,星期六我告诉她没问题。星期天有个从印第安纳来的疯子把她剁碎。这只是巧合吗?你觉得呢?”
  “巧合无时不有。”我说,“但是不,我不认为那是巧合。”上帝,我真累。我说:“我不太想接这个案子。”
  “为什么?”
  我想了想,因为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想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他妈的,我想喝酒。
  “你总需要钱吧。”他说。
  这倒是真的。我上回赚到的酬金撑不了多久。我的儿子米基还得买牙托,之后还有其他用钱的地方。
  我说:“我得好好想想。”
  “好吧。”
  “我现在无法集中精神。我需要一点时间,理理头绪。”
  “要多久?”
  几个月,我暗想。“两三个小时吧。我今晚给你打电话。我能直接联络到你,还是就打那个联络站的电话?”
  “定个时间,”他说,“我在你的旅馆前和你碰头。”
  “你没必要那么做。”
  “在电话里拒绝要容易得多。我想面谈的把握大些。此外,如果你答应了,我们还得多谈谈。而且你也需要我先给你一些钱。”
  我耸耸肩。
  “选个时间。”
  “十点?”
  “在你旅馆前面。”
  “好吧,”我说,“如果我必须现在回答,那准是拒绝。”
  “那就最好等到十点。”
  他付了咖啡钱。我没争着付帐。
  我回到旅馆房间,努力静心思考,但做不到。我连静静坐一会儿都办不到。我不停地从床走到椅子,再从椅子那儿走回来,奇怪自己为什么不马上一口回绝他。现在我得苦熬到十点,然后下决心拒绝他的请求。
  我未及细想就戴上帽子,穿上衣服,绕过街角来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走进门,却不知道要些什么。来到吧台,比利一看到我,就开始摇头。他说:“我不能卖酒给你,马修。我很抱歉。”
  我感到脸涨红起来,既尴尬又气愤。我说:“你说什么?在你看来,我像在发酒疯吗?”
  “不像。”
  “那我他妈的为什么在这儿不受欢迎?”
  他回避我的目光。“规矩不是我定的,”他说,“我也没说这儿不欢迎你。咖啡、可乐、正餐都行,见鬼,你是尊贵的老顾客。但我不能卖酒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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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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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的?”
  “老板。那天晚上你在这儿的时候——”
  噢,上帝。我说:“很抱歉,比利。跟你说实话,这几个晚上我过得很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来过这儿。”
  “别放在心上。”
  耶稣基督啊,我想挖个地洞钻进去。“那天晚上我的表现很糟糕吗?我惹麻烦了吗?”
  “啊,见鬼,”他说,“你醉了,你知道吗?这事难免,对吧?以前我有个爱尔兰女房东,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向她道歉,她会说:‘上帝保佑,孩子,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你没惹什么麻烦,马修。”
  “那——”
  “瞧,”他说着,身子前倾,“我只是重复老板的话。他对我说,如果那个家伙自己想醉死,我不管。如果他想来这儿,我们欢迎,但我不卖酒给他。这不是我说的,马修。我只是重复他的话。”
  “我理解。”
  “要是我的话——”
  “不管怎样,我不是来喝酒的,”我说,“我来喝咖啡。”
  “既然这样——”
  “去它的既然这样,”我说,“既然这样,我想我要的还是酒,想找个愿意把酒卖给我的人难不到哪儿去。”
  “马修,别那样。”
  “别告诉我该怎样,”我说,“少跟我说废话。”
  我的愤怒有种净化作用,令我满足。我昂首阔步地离开那里,怒气冲冲,站在人行道上考虑到哪儿去喝酒。
  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转过身。一个穿着旧军夹克的人正温和地对我笑着。开始时我想不起他是谁。他说见到我很高兴,问我一向可好,我这才想起他来。
  我说:“哦,嗨,吉姆。我很好。”
  “去参加聚会?我跟你一块儿去。”
  “哦,”我说,“今晚恐怕不行。我得去见一个人。”
  他还在笑。我灵机一动,问他是否姓费伯。
  “没错,”他说。
  “你给我的旅馆打过电话。”
  “只想问声好。没什么要紧事。”
  “我没认出那个名字。否则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当然。你真的不一起去参加聚会,马修?”
  “我希望我能去。哦,上帝。”
  他等待着。
  “我遇到点麻烦,吉姆。”
  “你知道,那很正常。”
  我不敢看他,说:“我又喝酒了。我坚持了,我说不准,七八天吧。然后又开始喝酒了,而且我做得还好,你知道,控制饮酒量。然后,一天晚上,我遇到了麻烦。”
  “你喝第一杯时就遇到了麻烦。”
  “我不知道,也许吧。”
  “那就是我打电话的原因,”他温和地说,“我想你或许需要点帮助。”
  “你知道?”
  “嗯,星期一晚上参加聚会时,你看上去情绪很不稳定。”
  “在聚会上?”
  “你不记得了,是不是?我觉得你好像因醉酒而失去意识了。”
  “哦,天哪。”
  “怎么了?”
  “我醉醺醺地去那儿了?我醉醺醺地出现在戒酒互助会上?”
  他笑了,“你把那说得像是死罪一样。你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吗?”
  我真想去死。“那太糟了,”我说。
  “什么太糟了?”
  “我再也不去了。我无法再迈进那个房间了。”
  “你觉得很丢脸,是吗?”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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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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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点点头:“我总是为自己的醉酒失忆感到丢脸。我不想、也不敢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不过总的来说,你的表现不是很糟。你没惹麻烦。你没乱说话,只是打翻了一杯咖啡——”
  “哦,上帝。”
  “你没有洒在别人身上。你只是喝醉了,仅此而已。你那天晚上好像很不开心。实际上,你看上去很痛苦。”
  我鼓起勇气说:“我被送进医院。”
  “你已经出院了?”
  “我今天下午办了出院手续。我被送进医院是因为全身痉挛。”
  “好在你好了。”
  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我说:“我不能等到会开完就得走。我十点要见一个人。”
  “你可以提前一点走。”
  “也好。”
  我觉得每个人都在盯着我。有些人跟我打招呼,我觉得他们话中有话。其他人什么都没说,我就想他们是有意避开我,因为我在醉酒时冒犯了他们。我极端神经过敏,以致于想逃出自己的躯壳。
  自由发言时,我实在坐不住了。我不停地到咖啡机那儿倒咖啡。我敢肯定,我不断往咖啡机那儿跑已招致不满,但咖啡机似乎有强烈的吸引力,让我无法抗拒。
  我总是走神。讲话者是布鲁克林的消防员,讲的故事生动有趣,但我就是无法集中注意力。他说他们消防队的队员都是海量,那些不酗酒的人都被调走了。“队长是个酒鬼,他希望周围都是酒鬼,”他解释道,“他常说:‘给我足够的酒鬼消防员,我就会扑灭所有火灾。’他说的没错。各位,我们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险都敢冒。因为我们都醉得不知死活了。”
  真是一个该死的谜团。我一直控制自己的饮酒量,而且卓有成效。只是后来不灵了。
  休息时,我往收费篮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到咖啡机那儿又倒了一杯咖啡。这一次我勉强自己吃了一块燕麦饼干。讨论开始时,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我总是跟不上思路,但这似乎无关紧要。我尽可能仔细听,尽可能待在那儿不动。十点差一刻时,我起身溜出门,尽量不引人注意。我觉得所有人都在盯着我,我想让他们相信,我不是去喝酒,我必须见一个人,是去谈生意。
  我后来才想到,我本可以待到聚会结束。圣保罗教堂离我的旅馆只有几分钟路程。钱斯会等我的。
  也许我是想找个借口在轮到我发言之前离开。
  十点时,我已到旅馆大厅。我看见他的车停了下来,我出门穿过人行道来到路边。我打开车门,坐进去,又砰地关上车门。
  他看着我。
  “那个工作机会还在吗?”
  他点点头:“如果你接受的话。”
  “我接受。”
  他再次点点头,挂上档,将车驶离路边。
  11
  中央公园的环形车道一圈差不多有六英里。我们已沿逆时针方向转到了第四圈,卡迪拉克一路平稳前行。讲话的主要是钱斯。我拿出笔记本,时不时地记些东西。
  开始时他谈论的是金。她的父母是芬兰移民,在威斯康星州西部的一个农场定居下来。离那儿最近的城市是奥克莱尔。金原名姬拉,从小就得挤牛奶,给菜园除草。九岁时,他哥哥开始对她性骚扰,每晚进她的房间动手动脚。
  “只是有时她讲到这个故事时,哥哥变成了舅舅,还有一次变成了爸爸,所以这一切可能只是她编出来的。或者确有其事,她变来变去只是为了使它变得不再真实。”
  中学三年级时,她同一个中年房地产经纪人发生了关系。他对她说他要离开妻子,跟她在一起。她收拾行李跟他去了芝加哥,在帕尔默酒店住了三天,三餐都让客房服务部送进房间享用。第二天那个房地产经纪人喝醉后涕泪横流,不停地对她说他毁了她的生活。第三天他精神很好,但次日早晨她醒来时,发现他不见了。有一张纸条解释说他回到了妻子身边,还多付了四天房费,并说他永远忘不了金。纸条旁放了一个旅馆专用信封,里面有六百美元。
  她住满了一周,在芝加哥观光,和几个男人睡了觉。其中两个主动给她钱,她本想让其他几个也付钱,可说不出口。她想过要回农场。然而,就在帕尔默酒店住的最后一晚,她认识了那里的一个客人,是尼日利亚派去参加某个商业会议的代表。
  “那断了她的后路,”钱斯说,“跟黑人睡觉就表示她不能再回农场了。第二天一早,她就乘公交车到了纽约。”
  直到他把她从达菲手里买过来,安置在公寓里,她的生活才有了转机。她的容貌举止都适合室内接客,因为她一直不习惯在街上拉客。
  “她很懒。”他想了一会儿,说,“妓女都懒。”
  有六个女人为他工作。现在,金死了,还有五个。他概括性地谈了一会儿她们,然后切入正题,把她们的名字、地址、电话和个人资料告诉我。我记了很多笔记。我们在公园绕完第四圈,他向右一拐,从西七十二道街出去,经过两个街区,停在路边。
  “马上回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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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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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待在那儿没动,他到街角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引擎还在空转。我看看才做的笔记,想从记录的零散信息中归纳出一个模式来。
  钱斯回到车里,看着后视镜,利落但违法地掉了一个头。“给我的电话联络站打电话,”他说,“保持联络。”
  “你应该装一个车载电话。”
  “太麻烦了。”
  他开到市中心后向东行驶,在一栋白砖公寓前的消防栓旁停下,这儿是十七道街,介于第二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间。“该收钱了,”他对我说。他再次让引擎空转,但这次过了十五分钟他才出现,愉快地大步走过穿制服的门房,敏捷地坐到方向盘后。
  “唐娜住这儿,”他说,“我跟你提到过唐娜。”
  “那个诗人。”
  “她兴奋极了。旧金山一家杂志社要刊登她写的两首诗。她可以免费拿到六本刊出她诗的那期杂志。那就是她的稿酬——只有杂志。”
  红灯亮了,他踩了煞车,左右看看,然后闯了过去。
  “有几次,”他说,“刊登她诗作的杂志社付钱给她。有一回她拿到二十五美元,那是她拿到的最高稿酬。”
  “听上去很难靠此谋生。”
  “诗人赚不了多少钱。妓女都懒,但这一位写起诗来倒很勤快。她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推敲词句,并且总是往信封里塞一打一打的诗。这边退稿,就寄那边。她寄诗的邮费比她得到的稿酬都多。”沉默片刻后,他轻声笑了起来。“你知道我从唐娜那儿拿到多少钱?八百美元,而且只是前两天的收入。当然,她也有电话铃一连几天都不响的时候。”
  “但平均起来还是不少。”
  “比写诗赚得多。”他看看我,“想去兜兜风吗?”
  “我们不是正在兜吗?”
  “我们是在绕圈子,”他说,“我现在带你去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们顺着第二大道行驶,穿过下东城,经过威廉斯堡大桥,进入布鲁克林。从桥上下来,我们拐了好几个弯,这使我晕头转向,看路牌也于事无补。那些街道名很陌生。但我看到沿途从犹太区换成意大利区,又从意大利区换成了波兰区,便大概知道我们到了哪里。
  我们开到一条黑暗沉寂的街上,这里每座房子都居住着两户人家。钱斯在一栋中间有车库的三层砖楼前放慢速度。他用遥控器升起车库门,驶进后又将车库门落下。跟着他上了几段楼梯后,我们来到一间天花板很高的宽敞房间。
  他问我是否知道我们到了哪里。我猜是绿点区。“很好,”他说,“我想你对布鲁克林并不陌生。”
  “我对这一带不很熟悉。不过肉类市场那块波兰熏肠广告提示了我。”
  “我猜也是。知道这是谁的房子吗?听说过卡齐米尔·利万道斯基博士吗?”
  “没有。”
  “你是不会听说过。他是一个老家伙。退休在家,坐在轮椅上。是个怪人。不和别人接触。这个地方过去是消防站。”
  “我觉得肯定是这类地方。”
  “几年前两个建筑师买下这里,加以改造。他们把房间全部打通,重新装修。他们肯定有不少钱,因为他们毫不节省。瞧瞧这地板。再看看那窗框。”他指出细节,加以品评。“后来,他们厌倦了这个地方,或他们彼此感到厌烦,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把这儿卖给了利万道斯基博士。”
  “他住在这儿?”
  “他根本不存在。”他说。他说话的方式不断变换,一会儿像草根阶层,一会儿像知识分子,一会儿又变了回来。“邻居们从没见过这位老博士。他们只见过他忠心耿耿的黑仆,只见他开车进进出出。这是我的房子,马修。我带你参观一下如何,只收一角导游费?”
  这个地方真不错。顶楼有健身房,举重和健身器材样样俱全,还有桑拿和按摩浴缸。他的卧室也在这层楼上,铺着毛皮床罩的床位于房屋中央,正对着上面的天窗。二楼书房有一面墙放满了书,还有一个八英尺的台球桌。
  房里到处都是非洲面具,间或散放着一组组非洲雕塑。钱斯偶尔会指着其中一座,告诉我是哪个部落的手艺。我提起在金的公寓里也见过非洲面具。
  “博罗社会的面具,”他说,“是丹人①的。我在我所有女孩的公寓里都放一、两样非洲的玩意。当然,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不过也不是垃圾。我不收集垃圾。”
  他从墙上取下一个样式颇为粗犷的面具递给我,让我好好看看。眼洞是方形的,面部轮廓都是精确的几何形状,具有浓重的原始气息。“这是多贡人①的,”他说,“拿着它。欣赏雕塑只用眼睛还不够,必须加上手。来吧,摸摸它。”
  我从他手中接过雕塑。比我料想的重得多。雕刻用的木头质地一定很细密。
  他从柚木底座上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他说:“嘿,亲爱的,有留言吗?”他听了一会儿,放下电话。“平安无事,”他说,“喝点咖啡吗?”
  “如果不麻烦的话就喝点。”
  他向我保证一点都不麻烦。煮咖啡的时候,他跟我谈起非洲,说他们的工匠并未把自己的作品当成艺术。“他们做的每样东西都有特定用途,”他解释道,“或是保护房子,或是抵挡恶鬼,或是用于特定的部落仪式。如果面具失去效力的话,他们就把它扔了,再做新的。旧的成了垃圾,他们或是把它扔掉,或是烧掉,因为它们毫无用处了。”
  他笑起来:“然后欧洲人大驾光临,发现了非洲艺术。那些法国画家从部落面具中获得了灵感。结果,现在非洲出现了这种现象,有人终生制作面具和雕像,出口欧洲和美国。他们按照传统样式雕刻,以满足顾客的需要,但那很可笑。他们的作品毫无用处,里面没有任何情感,毫不真实。你看着它,拿着它,你再感受一下真品,如果你有点艺术鉴赏力的话,马上就能辨出不同。很有趣,是不是?”
  “是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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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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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手头有这种垃圾的话,我会给你看,但我没有。我开始时买过一些。你只能在错误中学会鉴别。但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了,扔到那边的壁炉里烧掉了。”他笑道,“我买的第一个真货还保留着,就挂在卧室的墙上。是丹人的,博罗社会的。那时我对非洲艺术一窍不通,但在一个古董店见到它时,我马上被那个面具的艺术性吸引住了。”他停下来,摇摇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实际上,看到那块平滑的黑木头时,我觉得见到的是一面镜子。我看到自己,看到我的父亲,我看到了那遥远的年代。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不好说。”
  “妈的。也许我也不知道。”他晃了一下头,“那些老雕刻工中的一位做了这个,你猜他会怎么说?他会说:‘见鬼,这个疯狂的黑鬼要这些古老面具干什么?他为什么要把这些都挂在该死的墙上?’咖啡好了,你还是喝不加糖、不加奶的,对吧?”
  他说:“侦探到底怎么办案的?你从哪儿开始?”
  “先到处转转,跟大家聊聊。除非金碰巧被一个疯子杀死,否则她的死因一定源自她的生活。”我敲着笔记本,“关于她的生活,你所知甚少。”
  “我猜也是。”
  “我会跟人们谈谈,看他们会告诉我些什么。也许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会有所指向。也许不会。”
  “我的女孩会对你畅所欲言的。”
  “那很有帮助。”
  “倒不是说她们肯定知道些什么,但如果她们知道的话——”
  “有时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知道。”
  “有时候我们说出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说了。”
  “没错。”
  他站了起来,手支在臀部上。“你知道吗,”他说,“我本来没打算带你过来。我不认为你有必要知道这座房子。结果你没要求过来,我就把你带来了。”
  “这座房子很棒。”
  “谢谢。”
  “金很欣赏它吧?”
  “她从没见过它。她们都没见过。有一个德国老太太每周来打扫一次,把这儿打扫得干干净净。她是唯一进过这房子的女人。因为这座房子是我的,先前住这儿的建筑师也很少需要女人。这是剩下的咖啡。”
  咖啡的味道好极了。我已经喝了很多,但它太好喝了,我禁不住还想喝。我之前夸赞它时,他告诉过我,说这是牙买加蓝山和烘焙过的哥伦比亚咖啡豆的混合物。他说要送我一磅,我告诉他我住在旅馆房间,拿了也没法煮。
  我在品尝咖啡时,他又给他的联络站打了一通电话。挂上电话后,我说:“你要把这里的电话号码给我吗?这个号码该不会保密吧?”
  他笑起来:“我不常来这儿。打到联络站更容易找到我。”
  “好吧。”
  “再说这儿的电话号码我也不太记得,还得查以前的帐单,看我是否记得号码。而且就算你拨了这个号码,也没有用。”
  “为什么?”
  “因为电话铃不响,这儿的电话只能打出去。当初买下这个地方时,我装了电话,还有分机,这样手边总有个电话。不过我从没把这个电话号码告诉别人,连我的电话联络站都没有,谁都没有。”
  “然后呢?”
  “然后一天晚上我在这儿,好像在打台球,那个该死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有人想问我是否要订《纽约时报》。两天以后,我又接到一个电话,打错号码了。我意识到,我所能接到的电话不是打错号码,就是推销东西,于是,我拿起螺丝刀,把所有的电话机都撬开,里头可以看到一个小铃铛,当电流通过某根铁丝时,就会发出铃声,我把所有电话机的小铃铛统统拆掉。我从其他电话拨这个号码,听上去已经打通了,但因为没有了那些小铃铛,房里的电话就不会响了。”
  “真聪明。”
  “也没有门铃。门边有个按钮,但没接任何东西。自我搬进来之后,那扇门根本没开过,而且从窗户望进来,什么都看不见。另外我还装了很多警铃,倒不是因为绿点区有很多抢劫案,这儿是居家环境不错的波兰社区,是因为利万道斯基博士,他需要安全感,需要隐私。”
  “我猜他需要。”
  “我不常来这儿,马修。不过我车一开进这儿,那扇车门就可以把整个世界关在外面。在这儿我什么都碰不到,什么都碰不到。”
  “想不到你会把我带来。”
  “我也没想到。”
  最后,我们才谈到钱的问题。他问我需要多少,我说要两千五百美元。
  他问我作何用途。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按小时收费,也不记录花销。要是最后我花钱太多,或是案子拖得太久,我可能还会跟你要钱。但我不会给你寄帐单,如果你不给我钱,我也不会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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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隔绝把世界关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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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正规。”
  “没错。”
  “我喜欢这样。现金交易,没有收据。我不在乎花钱。我的女人赚很多钱,但挣得多花得也多。房租,营业费,贿赂款。你把妓女安置在一座楼里,就得给楼里人钱。对门房可不能像对其他客人那样,在圣诞节给二十美元了事。而是每月二十美元,圣诞节得给一百美元,对于大楼的其他职员也得如此。加起来可不少。”
  “肯定是这样。”
  “不过纯利润也不少,而且我也不会把钱浪费在吸毒和赌博上。你说多少?两千五?我刚才让你拿起来看的多贡人面具花了我两倍的价钱还不止。六千八百二十美元,外加销售税。”
  我没吭声。他说:“见鬼,我不知道自己想证明什么。我猜是想说我是一个富有的黑鬼。在这儿等一会儿。”他回来时拿了一大叠钞票,数了二十五张给我。旧钞,全都不连号。我奇怪他在房里放了多少现金,他平常身上又带多少。几年前我认识一个放高利贷的,每次出门身上都不少于一万元现金。对此他并不保密,每个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随身携有巨款。
  然而,也从没有人试图抢他的钱。
  他开车送我回家。我们回去时走了另外一条路线,从珀拉斯凯桥进入皇后区,然后穿过隧道回到曼哈顿。我们两人一路话都不多。路上,我睡着了,他不得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唤醒我。
  我眨眨眼,坐直身子。已到了我旅馆前的路边。
  “门对门运送服务。”他说。
  我下车,站在路边。他等几辆出租车驶过后开始掉头。我目送他的卡迪拉克,直到它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思绪像精疲力竭的游泳选手那样在我的头脑里挣扎。我累得无法思考,只好上床睡觉了。
  12
  “我跟她不是很熟。大约一年前,我们在美容院认识的,一起喝了咖啡。聊天时我感觉她不是淑女。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偶尔通通电话,但我们从未密切来往过。两三周前,她打电话来说要聚聚。我很惊奇,我们已经几个月没联系过了。”
  我们是在伊莱恩·马德尔的公寓里,位于第一大道与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五十一大街上。地板上铺着白色绒毛地毯,墙上挂着醒目的抽象派油画,音响里放着轻柔的音乐。我喝着咖啡,伊莱恩在喝健怡可乐。
  “她想要什么?”
  “她对我说她想离开她的皮条客。她想跟他一刀两断,又不受到伤害。所以才去找你的,记得吧?”
  我点点头:“她为什么要找你?”
  “我不知道。我觉得她似乎没有太多朋友。那种事她不会去跟钱斯的其他女孩说,可能她也不想跟不是这个行当的人讨论这件事。你知道,跟我比起来,她很年轻。她或许把我当作那种充满智慧的老大妈。”
  “你是这种人,没错。”
  “可不是吗?她呢,二十五岁?”
  “她说二十三岁。我记得报纸上说是二十四岁。”
  “上帝,真年轻。”
  “是啊。”
  “再喝点咖啡,马修?”
  “够了。”
  “你知道为什么她会跟我聊这件事?我想是因为我没有皮条客。”
  她在椅子里坐好,二郎腿放下又翘起来。我想起从前在这个公寓里度过的时光,我们一个坐在沙发上,一个坐在椅子上,轻柔的音乐使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柔和。
  我说:“你从来没有皮条客,对吧?”
  “对。”
  “大部分的女孩都是如此?”
  “她认识的女孩都有。我想在街上拉客最好有一个。总得有人保护她们的地盘,被捕以后也得有人保她们出来。不过,如果你在这样的一个公寓里工作,那情况就不同了。但即便如此,我认识的大部分女孩都有男朋友。”
  “那跟皮条客一样吗?”
  “哦,不一样。男朋友不会掌管一批女孩。他碰巧是你的男朋友。你也不必把钱全都交给他。但你会给他买很多东西,那是因为你想这样做,而且,如果他遇到麻烦时,你会用钱帮他一把,或者如果有个工作机会他想试试,或他需要一小笔贷款。嗨,那跟你把钱直接给他不一样。那就是男朋友。”
  “像是只经营一个女人的皮条客。”
  “差不多吧,只不过每个女孩都发誓说她的男朋友与众不同,她们的关系非同寻常,但一成不变的是女的赚,男的花。”
  “你从来没有皮条客,对吧?或是男朋友?”
  “从来没有。我曾经看过手相,看手相的女人对我印象深刻。‘你有两条智慧线,亲爱的,’她对我说,‘你的理智控制着情感。’”她走过来,给我看她的手:“智慧线就在这儿,看见了吗?”
  “看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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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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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没错。”她过去拿起汽水,然后回来坐在我身边。她说:“当我得知金出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打电话。但你不在。”
  “我没收到留言。”
  “我没留。我挂断电话,给我认识的一个旅游经纪人打电话。两个小时后,我乘飞机去了巴巴多斯岛。”
  “你害怕自己也在某人的黑名单上?”
  “那倒不是。我以为钱斯杀了她。我并不认为他要把她所有的亲戚朋友一并铲除。不,我只是觉得该歇歇了。我在海滨旅馆待了一个星期。下午晒晒太阳,晚上玩玩轮盘赌,听听打鼓看看土著舞能让我消遣大半天。”
  “听上去不错。”
  “第二天晚上出去时,我在游泳池旁开的鸡尾酒会上遇到一个男的。他住在隔壁旅馆。一个不错的家伙,是税务律师,一年半之前离了婚,然后和一个对他来说过于年轻的女孩谈了一场辛苦的恋爱,此时已经结束了,之后就遇到了我。”
  “然后呢?”
  “然后,那周余下的几天我们发展出一场小小的浪漫史。在海滩长时间散步,潜水,打网球,浪漫的晚餐。在我的阳台喝酒。我有一个正对着大海的阳台。”
  “你在这儿也有一个正对着东河的阳台。”
  “那可不一样。我们过得很愉快,马修。性生活也很棒。我觉得我表现不错,你知道,扮演一个害羞的女孩。但我没必要扮演。我确实害羞,然后,我克服了自己的羞涩。”
  “你没告诉他——”
  “开什么玩笑?当然没有。我告诉他我在一个画廊工作。修复旧画。我是一个自由工作者,是艺术品修复专家。他觉得那很神奇,还问了很多问题。如果我够聪明的话,我会选择普通一点的工作,但是,瞧,我想要引起他的兴趣。”
  “当然。”
  她把手放在膝盖上,望着它们。她的脸部平滑,没有皱纹,但岁月的痕迹开始在她的手背上显现出来。我在想,她有多大。三十六岁?三十八岁?
  “马修,他想在城里见我。我们相互之间没提爱情,没提这类事,但我们有种感觉,我们会有所发展,而他想继续下去,看能走到哪一步。他住在梅里克。你知道在哪儿吗?”
  “当然知道,就在长岛。离我原来住的地方不远。”
  “那儿好吗?”
  “有一部分挺不错的。”
  “我给他一个假电话号码。他知道我的名字,但这儿的电话没登记。我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也没在等。我只想要晒一周太阳,还有一段小小的浪漫史,我得到了。但有时我想我可以给他打电话,假电话号码的事编个理由敷衍过去,这一点要骗过他很容易。”
  “可能吧。”
  “何苦呢?我甚至可以耍手段当上他的老婆,或女友,或别的什么。我也可以放弃这间公寓,把嫖客的电话本扔进炉子烧掉。可何苦呢?”她看着我,“我过得很好。我有存款。我总能把钱存下来。”
  “然后投资?”我想起来了,“房地产,对吧?皇后区的公寓房?”
  “不仅是皇后区。如果需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退休,我要男朋友干什么?”
  “金·达基嫩为什么要退休?”
  “她想退休吗?”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钱斯?”
  她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从没问过。”
  “我也没问。”
  “首先,我从来都不理解女孩为什么需要皮条客,所以当有人告诉我说她想离开某个皮条客时,我从不问为什么。”
  “她爱上什么人了吗?”
  “金?有可能。但即便如此,她并未提过。”
  “她打算离开这个城市吗?”
  “我没有这个印象。但即使她有这个打算,也不会告诉我,是不是?”
  “妈的,”我说,把空杯子放在茶几上。“她不知怎么和什么人发生了感情。我真希望能知道是谁。”
  “为什么?”
  “因为那是找出凶手的唯一途径。”
  “你认为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往往如此。”
  “如果有一天我被杀了,你会做什么?”
  “我想我会送花。”
  “我是说真的。”
  “说真的?我会去查梅里克的税务律师。”
  “可能会有很多,你不觉得吗?”
  “可能。但我认为这个月在巴巴多斯岛度了一周假的不会太多。你说他住的旅馆在你海滨旅馆的隔壁?我想找他不难,把他同你的命案联系在一起也不难。”
  “你真的会做所有这些事吗?”
  “为什么不呢?”
  “没人付你钱。”
  我笑了:“嗯,我和你,我们已是多年的老交情了,伊莱恩。”
  确实如此。在我还在警察局当差时,我们有一个约定。如果她需要只有警察才能给予的帮助时,我会帮她一把,无论是在法律方面,还是对付难缠的嫖客。反过来,当我需要她时,她也会奉陪。我突然想到,我成什么了?既不是皮条客,也不是男朋友,但又是什么呢?
  “马修?钱斯为什么雇你?”
  “找出杀她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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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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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我考虑着他对我说的理由。“我不知道,”我说。
  “你为什么接受这份工作?”
  “为了赚钱,伊莱恩。”
  “你不是那么在乎钱的。”
  “我当然在乎。我该准备养老金了。我也看上了皇后区的公寓房。”
  “真有趣。”
  “我敢打赌你是个风流好房东,你去收房租时,房客肯定很高兴。”
  “有专门负责这些事的管理公司。我不会去见房客的。”
  “我希望你没告诉我这些。你刚毁了一个美好想象。”
  “是呀。”
  我说:“我给金办完事后,她跟我上床。我到她那儿,她付我钱,之后我们上床了。”
  “然后呢?”
  “那几乎就像给小费。一种很友好的感谢方式。”
  “比圣诞节给十美元强。”
  “但她会那么做吗?我是说,如果她和某人产生感情的话。她会一时兴起就跟我上床吗?”
  “马修,你忘了一件事。”
  这一刻,她看上去像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老大妈。我问她我忘了什么。
  “马修,她是妓女。”
  “你在巴巴多斯岛也是妓女吗?”
  “我不知道,”她说,“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当我们结束交配之舞时我真他妈的高兴,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因为头一次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跟男人上床是我的职业。”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之前我跟你打电话时,你说给你一个小时,不要马上过来。”
  “怎么了?”
  “因为你约了一个嫖客?”
  “哦,那不是计时器。”
  “你需要钱?”
  “我需要钱?那算什么问题?我赚钱。”
  “但不挣这份钱,你也可以靠房租过日子呀。”
  “而且我还不会饿肚子,还不会穿脱线的连裤袜。那又怎样?”
  “所以你今天见那个家伙只是因为那是你的职业。”
  “我想是吧。”
  “嗯,你刚才问我为什么要接手这个案子。”
  “那是你的职业?”她说道。
  “差不多吧。”
  她想到什么,笑了起来。她说:“亨利希·海涅临终时——知道那个德国诗人吧?”
  “怎么?”
  “他临终时说:‘上帝会原谅我的。’那是他的职业。”
  “听上去不错。”
  “用德语说可能更好。我接客,你探案,上帝原谅世人。”她垂下眼帘。“我只希望他确实如此,”她说,“轮到我进棺材时,我希望他没去巴巴多斯岛度周末。”
  13
  离开伊莱恩家时,天已变暗,街上因下班时间而拥挤不堪。又下雨了,恼人的雨丝拖慢了人们回家的脚步。我看着拥挤的车流,暗想其中一辆里是否正坐着伊莱恩的税务律师。我想着他,尽力猜测当发现她给的电话号码是假的,他会有什么反应。
  如果他真想找她的话,那也不难。他知道她的名字。电话公司虽然不会透露她没登记的电话,但他如果有点关系的话,应该可以找人帮忙打听。即便不行,他可以通过她入住的那家旅馆查出她的行踪,这并不太难。他们可以把她的旅游经纪人告诉他,如此下去,他就会查出她的住址。我当过警察,自然会想到这些方法,但别人就不会这样调查吗?对我而言,这并不麻烦。
  或者,当他发现电话号码是假的,会觉得受伤害了。也许知道她不想见他后,他也不想见她了。但他不会想到那只是一个意外错误吗?打到查号台问不出她的电话后,应该猜到她给的号码或许只是无意中颠倒了两个数字,那他为什么不继续查下去呢?
  也许他从未给她打过电话,根本就不知道号码是假的。也许在回到妻儿身边的路上,他已经把她的号码扔进飞机上的马桶里。
  也许想到那个艺术品修复家在电话旁痴痴苦等,他偶尔会有内疚感。也许他会因自己的草率决定而后悔。毕竟,没必要把她的电话号码扔掉。他本可以时不时跟她约会。她不会知道他有妻儿。见鬼,她或许因有人能带远她离油彩和松节油而感激涕零呢。
  回家途中,我到一家熟食店买了一份三明治,外加汤和咖啡。《邮报》上登了一个荒唐的故事。皇后区两家邻居数月来争执不休,只是为了其中一人的狗在主人外出时叫个不停。前一天晚上,主人遛狗时,这只动物在邻居房前一棵树旁撒尿。邻居碰巧看到,他从楼上窗户用弓箭射狗。狗的主人跑回家,拿出一把沃瑟点三八手枪,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纪念品。那位邻居也拿着弓箭跑了出来,狗的主人当场将其射死。邻居八十二岁,狗的主人六十二岁,这两个男人比邻而居已逾二十载。狗的年龄不详,但报上登了它的照片,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官牵着它,它却拼命想挣脱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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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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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分局离我的旅馆只有几个街区。晚上,我到达那里时刚过九点,雨时断时续地下着。我在前台停下,一个留着小胡子、头发吹过的年轻人把楼梯指给我。上到二楼,我找到了警探办公室。办公桌旁坐了四名便衣警察,里头还有两个在看电视。禁闭室里的三个年轻黑人在我走近时看了我一眼,发现我不是他们的律师时便失去了兴趣。
  我向近处的一个桌子走去。一个秃顶的警察放下正在打的报告,抬起头来。我告诉他我同德金警探有约。
  另一张桌上的警察抬头迎上我的视线。“你就是斯卡德吧,”他说,“我是乔·德金。”
  他的握手过于用力,几乎是在比试腕力。他挥手示意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然后跟着坐下,在一个已经堆满烟蒂的烟灰缸里捻熄手中的烟头,然后又点起一根,往后一靠,看着我。他的眼睛是那种看不出任何讯息的浅灰色。
  他说:“外面还在下雨?”
  “下下停停。”
  “糟糕的天气。喝点咖啡吗?”
  “不,谢谢。”
  “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告诉他我想看他手头关于金·达基嫩谋杀案的所有资料。
  “为什么?”
  “我答应一个人要调查这个案子。”
  “你答应一个人要调查这个案子?你是说你有了一个委托人?”
  “可以这么说吧。”
  “是谁?”
  “我不能告诉你。”
  他脸颊下侧的肌肉抽动了一下。他大约三十五岁,有点超重,这让他比实际年龄显老。他还没歇顶,头发呈深棕色,几乎像黑色,梳得贴在脑袋上。他应该跟楼下的那个小伙子借吹风机用用。
  他说:“你不能隐瞒。你没有营业执照,即便有,你也无权隐瞒信息。”
  “我不知道我们是在法庭上。”
  “那倒不是。但你跑来要我帮忙——”
  我耸耸肩:“我不能告诉你委托人的姓名。他想看到杀死她的凶手伏法。仅此而已。”
  “他认为雇你会使进程快些?”
  “显然如此。”
  “你也这么认为?”
  “我认为我得挣钱糊口。”
  “上帝,”他说,“谁不是呢?”
  我说对话了。对他而言我现在不是一个威胁,只是走走过场赚点银两的家伙。他叹口气,拍拍桌面,站起身来,穿过房间走向一排排的档案柜。他身材粗壮,罗圈腿,挽着袖子,领口敞开,走起路来像水手一样左右摇摆。他拿来一个淡黄褐色折叠档案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从档案里找出一张照片扔到桌上。
  “在这儿,”他说,“饱饱眼福吧。”
  那是金的一张五乘七寸黑白照片,但如果不知道是她的话,很难认得出来。我看着照片,强忍阵阵恶心,迫使自己看下去。
  “对她真够狠的。”我说。
  “法医说可能是用大砍刀或类似的东西砍了六十六刀。你愿意数吗?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数得下去。我敢说这个工作比我的还糟。”
  “流了那么多血。”
  “让你看黑白照片算你走运。彩色的更糟。”
  “可以想象。”
  “他砍到了动脉。那么一砍,鲜血四溅,房间到处是血。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
  “他本人肯定也浑身是血。”
  “绝对避免不了。”
  “那他怎么能没引起任何注意地离开那里呢?”
  “那天晚上很冷。他可能穿了外衣,往身上一罩,就全遮住了。”他吸了一口烟,“也许他在砍她时什么都没穿。妈的,她一丝不挂,也许他也不想穿得太多。那么,他事后只需冲个澡就可以了。那儿有一个很漂亮的浴室,他又有的是时间,为何不用?”
  “毛巾用过吗?”
  他看着我。灰色的眼睛仍高深莫测,但从他的态度上我感受到了多一些的敬意。“我不记得有脏毛巾,”他说。
  “房中现场如此血腥,不注意也是情有可原。”
  “但他们应该核实存档的。”他翻阅着档案,“你知道他们的常规程序,把所有的东西都拍下来,任何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都得装进袋子,贴上标签,存进档案。然后就把这些送进仓库,但要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反倒找不着了。”他将档案袋合上,探过身子,“想听个故事吗?两、三个星期之前,我接到我姐姐的电话。她和丈夫住在布鲁克林米德伍德区。你对那个地方熟悉吗?”
  “以前很熟。”
  “嗯,以前情况可能好些,现在倒也没那么差。我是说,整个城市就是一个污水坑,所以比较起来就不那么糟了。她打电话是因为他们回家时发现家里被盗。有人破门而入,偷走了便携式电视机,打字机和一些珠宝首饰。她给我打电话是想知道如何报案,向谁报案。我先问她是否上了保险。她说没有,他们觉得这些不值得保险。我告诉她就这样算了,告诉她不要报案了,否则只是浪费时间。她说如果不报案,他们怎么会抓到那些家伙呢?于是,我解释说现在没人还去调查入室偷盗案了。你写一个报告,它被存档。你不会跑去看谁在办这个案子。现场抓贼是一回事,但调查盗窃案就他妈的不大可能了,没人有时间调查它。她说好吧,我可以理解,但假如他们碰巧找到失窃物品呢?如果她根本没报案,这些东西怎么会物归原主呢?然后我还得告诉她整个机制有多么糟糕。我们的库房装满查收的失窃物品,我们有一堆人们填写报案报告,记录窃贼偷走的物品,但我们无法把这些该死的东西还给失主。我不想说这些来烦你,但我觉得她不太相信我的话,因为不愿相信事情有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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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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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档案袋里发现一页纸,皱着眉头看着,念道:“一条浴巾,白色。一条手巾,白色。两条抹布,白色。没说是否用过。”他抽出一叠光面照片,迅速翻看。我从他身后越过他的肩头看到金·达基嫩遇害的现场照片。只有几张照片里有她,摄影师把谋杀现场完全拍了下来,旅馆房间的每一寸都记录在照片上。
  一张浴室照片中可以看到毛巾架上挂着没用过的毛巾。
  “没有脏毛巾,”他说。
  “他带走了。”
  “哦?”
  “就算只需把外套罩在血衣外面,那他也得洗个澡。而且那儿的毛巾也不够。每种毛巾至少该有两条。在高级旅馆的双人房里,他们不会只给一条浴巾和一条手巾的。”
  “他为什么要把它们带走?”
  “也许是包砍刀吧。”
  “他首先应该有个箱子或某种袋子才能把它带进旅馆。他为什么不用相同方法把它带出去呢?”
  我同意有这可能。
  “而且为什么要用脏毛巾包呢?假设你洗了澡,把身子擦干后想用毛巾包起砍刀放进箱子里。那儿还有干净毛巾呀。你难道不用干净毛巾包,反而用湿毛巾包起它放进袋子里?”
  “你说得对。”
  “不必浪费时间操心这些,”他说,用照片敲着桌面,“但我是该注意到那些少了的毛巾。我本该想到这些的。”
  我们一起翻阅档案。死亡检查报告没什么特别的,多重伤口造成出血过多,导致死亡。我想这么说也没错。
  我看了目击者询问笔录,还有其他在凶杀案被害人的档案里可能出现的各种表格、文件。我的注意力开始涣散,头隐隐作痛,思维紊乱。后来,德金让我自己看其余的档案材料,自己点起一根烟,继续打他之前在打的报告。
  当我再也支撑不住时,便合上档案交还给他。他把它放回档案柜,回座时绕到咖啡机那儿。
  “我加了糖和奶,”他说,把给我倒的咖啡放在我面前,“也许你不喜欢。”
  “很好啊,”我说。
  “现在我们知道的你也都知道了,”他说。我对他说感激不尽。他说:“听着,你关于皮条客的信息给我省去了不少时间和麻烦。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如果能帮你赚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你接下来怎么做?”
  他耸耸肩:“我们按常规调查。追查线索,收集证据,直到有足够证据可以提交地方检察官为止。”
  “听上去像在放录音。”
  “是吗?”
  “下一步呢,乔?”
  “噢,天哪,”他说,“这咖啡可真难喝,是不是?”
  “很好啊。”
  “我过去以为是杯子的问题。有一天我自己买了一个杯子,你知道,我不用塑料杯子了,改用瓷杯。不是什么特别的瓷杯,你知道,只是普通的瓷杯,就像咖啡店给你用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吧。”
  “当然。”
  “用真杯子喝起来味道还是一样差。买杯子的第二天,我正在写逮捕一个地痞的报告,无意中把那个该死的杯子打翻到地上摔碎了。你还要去什么地方吗?”
  “不要。”
  “那咱们一起下楼,”他说,“去拐角的小店坐坐。”
  14
  他带我绕过街角,往南走过一个街区,来到第十大道一家让人很难描述的酒馆。我记不住它的名字,也无法肯定它确实有个名字。人们可以称之为“通往戒酒所的最后一站”。吧台前两个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对饮。一个四十多岁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另一头一边看报,一边呷着八盎司酒杯里的红酒。酒保瘦骨嶙峋,身着T恤和牛仔裤,正盯着一台小黑白电视看,音量开得极小。
  德金和我找了张桌子,我去吧台拿我们的饮料。他的是双份伏特加酒,我的是姜汁汽水。我把它们端回我们的桌子,他瞅瞅我的姜汁汽水没作声。
  这汽水看起来很像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颜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说:“哇,上帝,真管用。它确实管用。”
  我没吭声。
  “你之前问什么来着。我们下一步做什么?你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吗?”
  “也许能。”
  “我让我姐新买一台电视机和打字机,再在门上多加几把锁,不必费事去报警。达基嫩的案子我们下一步做什么?我们什么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们知道是谁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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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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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斯吗?”他点点头,“我觉得他的不在场证据看上去无懈可击。”
  “哦,就像金边证券一样可靠,跟被海关扣存的酒一样稳妥。那又怎样?他仍有可能作案。给他提供不在场证明的那些人都能为他撒谎。”
  “你认为他们在说谎?”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证他们没说谎。不管怎样,他还可以买凶杀人。我们谈过这一点。”
  “没错。”
  “如果是他干的,他已经脱罪了。因为我们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场证据的漏洞。如果他买凶杀人,我们也找不出他雇的那个人。除非我们走运。你知道,有时事情真会如此。运气从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风,某个跟他结怨的人把话传了出去,忽然之间,我们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况。可即便如此,离把案子整合起来去起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况且,我们也不打算在这个案子上花太多精力。”
  听他这么说我并不惊奇,但不免心里一沉。我拿起姜汁汽水,呆望着它。
  他说:“我这一行一半是要看成功概率。只办有机会成功的案子,其余的放到一边凉快去。你知道这座城里谋杀率有多高吗?”
  “我知道越来越高。”
  “这还用说吗。逐年增长。各类案件都在逐年攀升,除非我们把一些不那么严重的案件忽略不计,因为人们懒得报案。就像我姐的入室盗窃案。有个无赖跑进你家,结果你只丢失一些钱财。哦,妈的,何必大惊小怪呢,是不是?你还活着就万幸了。回家祈祷感恩去吧。”
  “那金·达基嫩——”
  “去他的金·达基嫩吧,”他说,“这么个愚蠢的小婊子大老远地跑一千五百英里来卖身,把钱交给黑鬼皮条客,谁在乎是否有人把她大卸八块?我是说,她为什么不待在该死的明尼苏达州?”
  “是威斯康星州。”
  “我是说威斯康星。但她们大部分都来自明尼苏达州。”
  “我知道。”
  “谋杀案过去大约是一年一千起,每个区每天三起。那似乎已经很高了。”
  “够高的了。”
  “可现在是那时的两倍。”他身子前倾,“但那没什么,马修。大部分谋杀案是夫妻间出了问题,或是两个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个把另一个射死,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这种案子的比例一直没变,跟以前一样。有所改变的是谋杀陌生人的案件,凶手和被害者互不相识。那种案件的比率表明你的家居环境是否危险。如果只看谋杀陌生人的案件,把其他案件撇到一边,把谋杀陌生人的案件画出一个表格,那比例像火箭一样往上直冲。”
  “皇后区有一个拿弓箭的人,”我说,“隔壁的邻居用点三八手枪把他射死。”
  “我看到那条新闻了。跟一条选错草坪屙屎的狗有关?”
  “差不多是这样。”
  “哦,图表上不会有它的。那两个家伙相互认识。”
  “没错。”
  “但都是一回事。人们总是相互残杀。他们甚至都不停下来考虑考虑,就贸然动手。你离开警界多久了,两三年?我跟你说,现在比那时要糟得多。”
  “我相信。”
  “我是说真的。外面简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兽都全副武装。人人有枪。你知道外面走路的人里有多少人带枪吗?那些诚实居民,他们现在必须带枪防身,所以他们都买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杀,或杀死老婆、邻居。”
  “还有个家伙用弓箭。”
  “什么都一样。但谁会告诉他不要买枪呢?”他拍拍肚子上插了一把左轮手枪的武装带。“我必须带这个,”他说,“这是规定。但我告诉你,我不会不带枪就到处走动的,我会觉得像没穿衣服。”
  “我过去也跟你一样。你慢慢会习惯的。”
  “你什么武器都不带?”
  “对。”
  “一点都不害怕?”
  我走到吧台拿饮料,伏特加给他,姜汁汽水给自己。我端着饮料回座位后,德金把酒一饮而尽,然后就像漏气的轮胎一样叹气。他拢起双手,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又像急于摆脱它似的喷了出去。
  “这个该死的城市,”他说。
  它无可救药,他说,然后开始告诉我到底有多无可救药。他历数整个司法系统的变化,从警察到法庭再到监狱,说它们如何一无是处,如何日渐衰退。你无法逮捕犯人,无法给他定罪,最后也无法把那个狗娘养的关在牢里。
  “监狱满员了,”他说,“所以法官不愿判刑太久,假释部门又提前放人。地区检察官拿减刑作为交换条件让犯人认罪,然后辩护律师又把这些罪行辩成无罪。因为法庭日程表排得过满,而法律又小心翼翼地保护被告权益,就连你拿犯案者的照片让人辨认都会被反咬一口,因为你没得到他的许可便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公民权。与此同时,警察也日渐减少。警界比十二年前少了一万人。街上少了一万名警察!”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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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小的浪漫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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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多了一倍,警力少了三分之一,你还会奇怪上街为什么这么不安全吗。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崩溃了。没钱付给警察,没钱让地铁继续运营,没钱做任何事。整个国家正在漏钱,钱都落在那些该死的阿拉伯人手里。那些可恶的家伙用石油换走了卡迪拉克,我们这个国家全毁了。”他站了起来,“轮到我买了。”
  “不,我来买。我可以报帐。”
  “对了,你有了一个客户。”他坐下来。我端着同样的饮料回来,他问:“你到底喝的什么东西?”
  “姜汁汽水。”
  “啊,我看也像。怎么不来点真的?”
  “最近我在戒酒。”
  “哦,真的?”听到这句话,他的灰眼睛盯着我。他拿起杯子,喝掉了一半,砰地一声把杯子放回到破旧的木桌上。“你的主意不错,”他说,我以为他指的是姜汁汽水,哪知他的话题已转。“辞职。退出。你知道我想怎样?我只想再干六年。”
  “然后就干满二十年了?”
  “然后就满二十年了,”他说,“我就能拿到养老金了,然后我就他妈的一走了之。离开这个工作,离开这座该死的城市。佛罗里达,得克萨斯,新墨西哥,找个温暖、干燥、清洁的地方。噢,佛罗里达不行,我听说那儿到处是该死的古巴人,那儿的犯罪率跟这儿不相上下。再说那儿又是毒品转运站。还有那些疯狂的哥伦比亚人。你知道他们吧?”
  我想起了罗亚尔·沃尔登。“我认识的一个家伙说他们还好,”我说,“他说你不骗他们就行。”
  “你肯定不敢骗他们。你看到长岛那两个女孩的新闻了吗?应该是六个月、或八个月之前的事了。姐妹俩,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四岁,人们在一家废弃加油站的储藏室里发现了她们,双手反绑,头部各中两枪,用的是小口径手枪,我想是点二二口径的,但谁在乎呢?”他把余下的酒喝光,“嗯,案子很离奇。没有强暴,什么都没有。像是私刑,但谁会处决两个十来岁的姐妹呢?嗯,结果案子不查自明,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有人闯进她们家杀死她俩的妈妈。我们在厨房发现她,晚餐还在炉子上呢。知道吗,这一家是哥伦比亚人,父亲从事毒品买卖,那是当地除走私翡翠以外最主要的营生了——”
  “我还以为他们种了很多咖啡呢。”
  “那也许只是幌子而已。我说到哪儿了?关键是,一个月之后,那个父亲死在哥伦比亚的首都。他骗了某人后逃之夭夭,最后他们在哥伦比亚逮到他,但他们先杀了他的老婆孩子。瞧,哥伦比亚人,他们另有一套规则。你耍他们,他们杀的不只是你。他们灭你满门。孩子,无论几岁,都难逃一死。就连你养的小猫、小狗,热带鱼也不放过。”
  “上帝。”
  “黑手党一向顾及家人。杀掉你时,他们甚至精心安排以确保不让你的家人看到惨状。现在,我们的这些罪犯专杀全家。不错吧?”
  “上帝呀。”
  他双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这一轮我付钱,”他宣布,“我不用皮条客的钱给我买酒。”
  回来后,他说:“他是你的客户,对吧?钱斯?”我没答话,他说:“嗯,妈的,你昨晚见了他。他想要见你,而你现在有了一个客户,你不想说出他的名字。二加二等于四,对不对?”
  “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去加。”
  “假设我是对的,他就是你的客户。这只是为了便于讨论。你也不算透露内情。”
  “好吧。”
  他探着身子。“他杀了她,”他说,“那他为什么还要雇你调查呢?”
  “也许他没杀她。”
  “噢,肯定是他干的。”他摆摆手,挥掉了钱斯无辜的可能性。“她说她要离开他,他说可以,第二天她就死了。算了吧,马修。那是确定无疑的。”
  “那我们回到你的问题上来。他为什么雇我?”
  “也许是靠这个脱罪。”
  “怎么脱罪?”
  “也许他认为如果雇了你,我们就会认为他肯定是无辜的。”
  “但你根本没那么认为。”
  “没错。”
  “你认为他真会那么想?”
  “我怎么知道某个吸毒的黑鬼皮条客想些什么?”
  “你认为他吸毒?”
  “他总得把钱花在什么上吧,是不是?他不会用来去付乡村俱乐部的会费,或是在慈善舞会上买个专席吧。我来问你点问题。”
  “问吧。”
  “你真以为他有可能没杀她?没陷害她或雇人杀她?”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为什么?”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会让他脱罪,因为我们又能给他定什么罪呢?你已经说过,根本无法给他定罪。你正准备把这个案子搁置起来,去办别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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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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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我暂且不谈。“从另一个角度看,”我提议,“假设我从没给你打电话呢。”
  “什么时候的电话?”
  “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假设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
  “如果没从你那儿获得这个消息,我们也会从别处得到。”
  “从哪儿?金死了,钱斯不会主动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没有其他人知道。”除了伊莱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牵扯进来。“我认为你不会知道这个信息的。不管怎样,不会马上知道。”
  “那又怎样?”
  “那样的话,你会怎么看待这桩谋杀案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低头看着他快空了的酒杯,两条垂直的纹路弄皱了他的前额。他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会怎么定位这桩谋杀案呢?”
  “就像你打电话前我们下的结论。精神病干的,你知道吗?我们不许再这么称呼他们了。大约一年前上头下的令。今后我们不能称他们为精神病。我们得称之为EDP。”
  “什么是EDP?”
  “情绪失常者(Emotionally Disturbed Person)。中央大街某个混蛋闲得没事想出来的。这个城市挤满了疯子,而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倒是如何称呼他们。我们不想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不,我认为是精神病干的,开膛手杰克的现代版。打个电话招来妓女,然后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干的呢?”
  “你应该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够的运气获得实质性证据。在这个案子中,指纹没多大帮助,那是个人来人往的旅馆房间,有上百万个模糊指纹,你无从查起。要是有一个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属,但我们没这个运气。”
  “就算你们运气好——”
  “就算我们运气好,只有一个指纹也无济于事。除非你手头有个嫌疑犯。你无法单凭一个指纹就让华盛顿通缉全国的。他们会说你总会搜集到足够证据,但是——”
  “多年来他们一直这么说的。”
  “永远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时我也干满余下的六年,到亚利桑纳州养老去了。如果没有可以顺藤摸瓜的实质性线索,我想我们就得等那个疯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几个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总会出现纰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后把他跟银河旅馆的一些指纹相对照,然后就可以结案了。”他把酒喝干,“然后他讨价还价,认个过失杀人罪,最多三年就出来了,继续作案,但我不想重来一次。我向上帝发誓再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下一轮是我请。起初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喝酒有失体面,但正是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却了这一点。他已现醉态,但你得会看才能看得出来。他眼光呆滞,与之相配,举止也显迟钝。他谈话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两个醉鬼在礼貌对话,而实际上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跟他喝得一样多,我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鸿沟急遽扩大。
  我尽力把话题锁定在金·达基嫩身上,但总是办不到。他想要谈论纽约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他身子前倾,压低嗓音,好像此时酒吧里并非只有我们两个顾客似的,其实只剩我们和酒保了。“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是黑鬼。”
  我没吭声。
  “还有拉丁美洲杂种。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马上反驳。“听着,别跟我说这些,”他说,“以前跟我搭档很久的一个家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许你认识他——”我不认识,“——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妈的,我确实曾经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样,无论警局内外,我都没碰到过比他更好的人。但这跟我说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说,“你乘过地铁吗?”
  “迫不得已的时候。”
  “嗯,妈的,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谁都不会乘地铁的。地铁是整个城市的缩影,设备动不动就坏,车厢里到处都是肮脏的喷漆,一股尿骚味。警察对那儿的犯罪无能为力,但我要说的是,妈的,我上地铁四处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里吗?我到了他妈的国外。”
  “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们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东方人,我们现在又多了好些中国移民,还有韩国人。韩国人现在可是杰出市民了,在城里开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场,他们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把孩子送进大学,但那全是阴谋。”
  “什么阴谋?”
  “噢,妈的,听上去很无知、很偏执,但我就是忍不住这么想。以前这是白人的城市,现在我总觉得自己是这里最后的白人。”
  长时间的沉默。然后,他又说:“他们现在在地铁里吸烟。你注意到了吗?”
  “我注意到了。”
  “过去从没有过。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铁里点烟。现在,咱们的中产阶级也在地铁里点烟,然后喷云吐雾。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么开始的吗?”
  “怎么开始的?”
  “记得一年前吗?一个家伙在PATH线地铁里抽烟,那儿的一个警察让他把烟熄掉,那家伙拔枪就把他打死?记得吗?”
  “记得。”
  “就从那儿开始的。只要看过那条新闻,不管是谁,警察还是平民,都不会贸然告诉过道对面的家伙熄掉他那该死的烟。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抽烟,无人敢管。然后更多的人开始抽烟,连发生入室盗窃这样的大案都无需浪费时间报案,谁还会去管在地铁里抽烟的事儿?执法不严,人们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皱皱眉,“但想想PATH线地铁的那位警察。你愿意像他那样去死吗?叫别人熄掉烟,然后砰的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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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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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他讲起卢·鲁登科的母亲,由于她的朋友给她捡回一台不该捡的电视机而被炸死。于是,我们开始轮流讲起恐怖故事来。他提到一个社工人员被骗上一栋公寓的顶楼遭强暴多次后,被推下楼摔死。我记起一条新闻,说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被另一个同龄男孩枪杀。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凶手声称被害人嘲笑了他。德金谈到好几起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还有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女婴,因为他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电影都得出钱雇人看孩子。我提到格雷森区的那个女人,她在衣柜那儿挂衣服时被流弹打死。我们的对话颇有点比拼的味道。
  他说:“市场自认为找到了解决办法。死刑,重新启用黑色大电椅。”
  “你认为这行得通吗?”
  “无疑,公众需要它。它至少有一个功效是你无法否认的。电死一个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后不会再犯。妈的,我就投票赞成。把电椅拿出来,用电视转播他妈的行刑过程,插些广告,赚几个钱,多雇几个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吗?”
  “什么事?”
  “我们有过死刑,但处决的不是杀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杀的概率比杀人犯上电椅的概率还大。我们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门,现在酒保也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已经把他从他的电视节目上吸引过来了。
  德金说:“我喜欢那个电视机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么会错过那条新闻的。你觉得自己什么都听说过了,但总有新的出现,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这个城市就有八百万个故事,”他拉长声音说,“你记得那个节目吗?几年前电视上播过。”
  “我记得。”
  “每次节目结束时他们都说那句台词,‘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
  “我记得。”
  “八百万个故事,”他说,“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吗,这个他妈的城市的大粪池里有什么?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凉的空气中,他陷入了沉默。我们绕过两个街区,最后来到离警察局不远的路口。他的车是一部水星车,已有些年头。车角有点坑坑洼洼。车牌前头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该车是用来办案的,不要开罚单。一些经验丰富的混混也能认出这是警车。
  我问他能否驾车。他不太喜欢这个问题。他说:“你是谁,警察吗?”然后想到这句话实在荒谬,便又笑了起来。他靠在打开的车门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后合。“你是谁,警察吗?”他说,吃吃笑个不停,“你是谁,警察吗?”
  那种情绪像电影里的快镜头一样一闪而过。有一刻,他严肃冷静,眼睛眯着,下巴翘起来像牛头犬。“听着,”他说,声音低沉而生硬,“别这么高人一等,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你这个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你这个狗娘养的。”
  他把车倒出开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开得还不错。我希望他无需开得太远。
  15
  我直接走回旅馆。酒铺都关门了,但酒吧仍在营业。我没太费力便走过那些大门,同时也抵制住假日饭店两侧第五十七大街街头妓女的召唤。我冲雅各布点点头,确认没有我的电话,然后便上楼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醉得厉害,酒鬼将自己暴露太多之后,便处于自卫式的好斗状态。他的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他可以对任何陪伴他的人说,或对着夜空说。
  然而,它们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我上了床,但无法入睡,就开灯起来,拿着笔记本坐在床沿。我浏览自己记的一些笔记,然后把我们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对话简要记上一、两句。另外又写上我的一些想法,像猫玩线团一样玩味着,直到思路越来越短,反复出现的都是同一个想法时,我只好放下笔记本,拿起先前买的一本平装书,但总是看不进去。我反复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云。
  几个小时以来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变。离旅馆三个店面远就有一个熟食店,冰箱里摆满啤酒,而啤酒不会让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没动。
  钱斯没问我为何替他干活。德金认为赚钱是个合理动机。伊莱恩愿意相信我那样做是因为那是我的职业,就像她卖淫、上帝宽恕罪人一样。那也是事实,我确实需要钱,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职业。
  但我还有一个动机,并可能是一个深层动机。寻找杀死金的凶手可以代替喝酒。
  哪怕是暂时的。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等我淋浴完毕,刮好胡子来到街上时,太阳又不见了,它躲进了厚厚的云层。一整天太阳就这样忽隐忽现,就像掌管天气的家伙没安心本职一样。
  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走到银河旅馆。那个帮查尔斯·琼斯登记的职员没当班。我看过档案里他的询问笔录,并不真的指望能从他嘴里得知更多的东西。
  一位经理助理让我看了琼斯的登记卡。他在姓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查尔斯·欧文斯·琼斯”,在签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C·O·琼斯”,全用大写字母。我把这些指给经理助理看,他告诉我这种差异不足为奇。“人们在一栏里写上全名,在另一栏中用缩写,”他说,“两种都是合法的。”
  “但这不是签名。”
  “为什么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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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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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耸耸肩。“有的人写什么都用印刷体,”他说,“这个家伙打电话预订房间,事先付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的人不会去挑剔签名的问题。”
  我的重点并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个琼斯刻意避免留下笔迹样本,这很有趣。我看着他用印刷体写下的全名。我发现自己在想,查尔斯(Charles)前三个字母同钱斯(Chance)前三个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何想方设法牵连自己的客户?
  我问他,我们的这位琼斯在过去的几个月是否光顾过这里。“这一年来都没有,”他向我保证,“我们把以前顾客登记的名字按照字母顺序输进了电脑,有一个警探查过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话——”
  “其他还有多少顾客用大写字母签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过去两三个月的登记卡吗?”
  “想找什么?”
  “看看哪些人像这个家伙一样用印刷体签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说,“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吗?我们旅馆有六百三十五个间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个月有一万八千多张登记卡。”
  “除非你们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个月也有六千多张登记卡,两个月就是一万两千张。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万两千张卡?”
  “一个人一小时大概可以看几千张,”我说,“因为他只需检查签名是否大写。大约几个钟头就够了。可以我来,也可以让你的几个职员来做。”
  他摇摇头。“这我无权决定,”他说,“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虽然很想合作,不过我职权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话——”
  “我知道我是在请你帮忙。”
  “如果这种忙我有权帮的话——”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我继续说,“占用你的时间,造成你的不便,我当然是要花钱补偿的。”
  要是在小一点的旅馆,这应该行得通,但在这儿,我是浪费时间。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意识到我是在贿赂他。他反复说,如果警方下令的话,他很乐意帮忙。这回我没再坚持。我问他是不是可以复印琼斯的登记卡。
  “噢,我们这儿就有复印机,”他说,很高兴终于帮得上忙,“请等一下。”
  他拿了张复印件回来,我向他道谢,他问我还有别的事吗,他的语气显示他认为应该没有了。我说我想看看案发现场。
  “可是警方已经查过那儿了,”他说,“房间正在整修。地毯得换,你知道,墙也得重刷。”
  “我还是想看看。”
  “真的没什么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儿该有工人。油漆工已经走了,我想,不过地毯工人——”
  “我不会碍事的。”
  他把钥匙给我,让我自己上楼。我找到房间,庆幸自己的办案能力如此之强。门上了锁,地毯工看来是去吃午餐了,旧地毯已经移开,新地毯铺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还卷着待铺。
  我在那儿待了几分钟。正如经理助理所说,房里真的没什么可看,空空如也,既无家俱,又无金的半点痕迹。刷了新漆的墙壁闪闪发亮,浴室也光可鉴人。我像灵媒一样四处走动,企图用指尖获得一些感应,但即便有感应的话,我也没能感受到。
  窗口朝向市中心,视野被其它高大建筑切割成块。在两座建筑间的缝隙,我瞥见远处的世界贸易中心大楼。
  她有时间眺望窗外吗?杀死金之前或之后,琼斯先生曾经眺望过窗外吗?
  我乘地铁到市中心。火车是新到的那批,车厢内由黄、橘、褐搭配成悦目的图案,但涂鸦人已经把这些破坏无遗,所有的空间都布满他们难以辨认的讯息。
  我没看到有人抽烟。
  我在西四街下车,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顿街,弗兰·谢克特在此处一栋四层褐砂石建筑的顶楼上有间小公寓。我按了她的电铃,透过对讲机报上姓名,前厅的门嗡嗡作响地打开了。
  楼梯间充满各种味道——一楼的烤面包味,上去半层是猫味,顶楼明显是大麻烟味。我在想,你可以通过楼梯间的异味描绘出一座大楼的概况。
  弗兰在门口等我。淡棕色的卷曲短发围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她张着圆头鼻子、嘴唇上翘,鼓鼓的两颊就连花栗鼠都会羡慕不已。
  她说:“嗨,我是弗兰。你是马修吧。我可以叫你马修吗?”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她手搭上我的胳膊引我入房间。
  屋里大麻味道更加浓郁。这所公寓是处工作室。房间很大,一面墙凹进去构成一个小厨房。家俱包括一张帆布躺椅,有靠枕的沙发椅。几个塑料牛奶箱叠在一起,放书和衣服。还有一张大水床,上铺假毛皮床罩。水床上方的墙面挂了一幅室内场景的镶框海报,壁炉里冒出一个火车头。
  我谢绝喝酒,接受了一罐健怡可乐,拿着坐在了靠枕沙发上,发现它坐上去比看起来舒服。她坐帆布躺椅,想来也是坐着比看着舒服。
  “钱斯说你在办金的案子,”她说,“他要我把你想知道的都跟你讲。”
  她的声音有点像小女孩那样上气不接下气,听不出有多少是故意装出来的。我问她和金交情如何。
  “不太熟。我见过她几次。有时候钱斯会一次带两个女孩共进晚餐,或看表演。我想我大概每个人都见过。我只见过唐娜一次,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是迷失在太空里。你见过她吗?”我摇摇头。“我喜欢桑妮。我不知道我们到底算不算是朋友,不过她是我唯一会打电话聊天的人,我每周打给她一、两次,或是她打过来,你知道,我们可以聊聊。”
  “但你从没给金打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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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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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没有。我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她想了一下。“她眼睛很漂亮,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它们的颜色。”
  弗兰自己的眼睛也很大,眼仁介于棕和绿色之间。她的睫毛极长,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假的。她身材矮小,用拉斯维加斯歌舞团的术语来说,就是所谓的“小马”体型。她穿了条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裤角卷起,高耸的胸部上紧紧套了件亮粉红色毛衣。
  她不知道金计划离开钱斯,并觉得这很有趣。“嗯,我可以理解,”她沉吟片刻后说,“他并不真的关心她,你知道。而你不会永远跟一个不关心你的男人待在一起。”
  “你为什么说他不关心她?”
  “很多小事可以看出来。有她在身边他很高兴,因为她不惹麻烦,又是摇钱树。不过他对她没感情。”
  “他对别的女孩有感情吗?”
  “对我是有,”她说。
  “别人呢?”
  “他喜欢桑妮。大家都喜欢桑妮,跟她在一起很有趣。我不知道他是否关心她。还有唐娜,我敢说他不在意唐娜,不过我看唐娜也不在意他。我想他们纯属生意关系。唐娜,我看唐娜谁都不在意。我看她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人。”
  “鲁比呢?”
  “你见过她?”我没有。“嗯,你知道,她颇有异国风味,所以他喜欢。另外,玛丽·卢非常聪慧,他们一起听音乐会之类的狗屎,去林肯中心,听古典音乐,但那可不表示他对她有感情。”
  她开始咯咯笑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如此好笑。“噢,我才想到,我是典型的笨妓女,以为自己是皮条客的最爱。不过你知道吗?只有跟我在一起,他才能完全放松。他可以到这儿来,脱掉鞋子,胡思乱想。你知道什么是‘前世姻缘’吗?”
  “不知道。”
  “呃,跟轮回转世有些关系。不知道你信不信那个。”
  “从没想过。”
  “呃,我也不知道我到底信不信,但有时我觉得钱斯和我前世认识。不一定是情侣或夫妻之类的关系。我们可能是兄妹,要不他是我父亲或我是他母亲。我们甚至可能是同性,因为转世以后性别可能会变。我是说我们也许是姊妹之类的。真的,都有可能。”
  电话打断她的思路。她穿过房间去接听,背对着我,一手支在臀上。我听不到她的谈话。她说了一会儿,然后遮住话筒,转头看我。
  “马修,”她说,“我不想催你,但你知道我们大概还要谈多久吗?”
  “不会太久。”
  “那我可以约人一个小时后过来吗?”
  “没问题。”
  她转回身,讲完话,然后挂上。“我的一个老顾客,”她说,“他人真的很好。我跟他说一个钟头后来。”
  她又坐下来。我问她搭上钱斯以前,是否就住这公寓。她说她跟钱斯在一起已有两年零八个月,不,在那之前她和其他三个女孩合租切尔西一处较大的地方。是钱斯为她准备好这间公寓的,她只需搬进来就行。
  “我把家俱搬过来,”她说,“那张水床是这儿原有的。我把我原来的单人床扔了。那张玛格丽特的海报是我买的,面具是这儿的。”我没注意到面具,转过头才看到我身后的墙上挂了三个肃穆的黑檀木雕。“他很了解那类东西,”她说,“知道面具是哪个部落做的等等。这类事情他很在行。”
  我说这公寓不适合卖淫。她皱皱眉,一脸迷惑。
  “你这行大部分的女孩都住在有门房的建筑里,”我说,“有电梯等设备。”
  “噢,没错。我刚才没听懂你的意思。嗯,的确。”她欢快地笑了起来,“这儿是不一样,”她说,“来这儿的嫖客不认为自己是嫖客。”
  “怎么讲?”
  “他们自认为是我的朋友,”她解释道,“他们当我是爱吃迷幻药的格林威治村小姐,我正是,而他们则是我的朋友,也没错。我是说,他们来这儿是要快活一下,这是事实,但到按摩院去干可以更快更容易,直截了当,简单明了,懂吧?不过上这儿来,他们可以脱掉鞋子,吸点大麻,再说这儿又是格林威治村温馨性感的小公寓。我是说,你得爬三层楼梯上来,然后在水床上滚来滚去。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妓女,我是他们的女朋友。我不收费。他们给我钱是因为我得付房租,而且你知道,我只是一个一心想当演员的可怜的格林威治村小姐,但永远不会如愿以偿。我当不成演员,但并不在乎,我还是每周上两个早上的舞蹈课,每周四晚上跟埃德·科文斯上表演课,去年五月我还在瑞贝卡剧院演了三个周末的戏。我们演易卜生的《当我们死而复生》,你信不信,有三个嫖客去给我捧场呢?”
  她聊起那部戏,然后开始告诉我,她的顾客除了钱外还送她礼物。“我根本不必买酒。实际上,我把酒送人是因为我自己不喝酒。而且我已好几年没买大麻了。你知道谁手里的大麻最棒?华尔街那帮人。他们会买一盎司过来,我们吸一些,然后把剩下的给我。”她冲我忽闪着长睫毛。“我还挺喜欢抽的。”她说。
  “猜得出来。”
  “为什么?我看上去神志不清吗?”
  “味道。”
  “噢,对。我闻不到是因为我住这儿,但每次我出去后再回来时,哇!就像我一个有四只猫的朋友,她发誓说它们没有味道,但那味道能熏倒你。只是她已经习惯了。”她换个坐姿,“你抽吗,马修?”
  “不抽。”
  “你既不喝酒,又不吸大麻,真了下起。我给你再拿一罐健怡可乐?”
  “不,谢谢了。”
  “你肯定?呃,你介意我吸一点吗?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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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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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便。”
  “因为那个客人要来,吸一点有助于培养情绪。”
  我说没关系。她从炉上的架子取下一塑料袋大麻,卷成烟卷,非常熟练。“他可能也想抽。”她说着,又卷了两根。她点上一支,把其他的放好,然后坐回到帆布躺椅。她一直吸着大麻烟卷,吞云吐雾之际聊起她的一生,最后把剩下的一小截大麻烟蒂熄掉,留待以后再吸。她的举止并未因吸大麻而有明显不同。也许她已经吸了一整天,我到的时候早就神思恍惚。也许吸毒并不能轻易让她失态,就像有些人喝酒也不怎么轻易露出醉态一样。
  我问钱斯来这儿时抽不抽,她听了颇觉好笑。“他从不喝酒,也不吸毒,跟你一样。对了,你是不是因此才认识他的?你们两个都在酒吧以外的地方打发时间?还是因为你们都不吸毒?”
  我设法把话题拉回到金的身上。如果钱斯不关心金,那弗兰是否认为金可能会跟别人约会?
  “他根本不在乎她,”她说,“你知道吗?我是他唯一的爱。”
  我现在可以感觉到她话里的大麻味。她的声音没变,但她的思维已跟着大麻转悠到别的地方了。
  “金是不是有了男朋友?”
  “我有男朋友,金有嫖客。其它女孩有的全是嫖客。”
  “如果金有什么特别的人——”
  “当然,我懂。有个不是嫖客的人,所以她才想和钱斯分手。你是这个意思吧?”
  “有这个可能。”
  “然后他就杀了她。”
  “钱斯吗?”
  “你疯了啊?钱斯根本没有在乎到了要杀她的地步。你知道找人代替她要花多长时间?妈的。”
  “你是说那男朋友杀了她。”
  “当然。”
  “为什么?”
  “因为他进退两难。她离开钱斯,准备从此跟他快快乐乐过日子,可他要这这些干什么?我是说他有老婆,有工作,有家庭,在斯卡斯代尔有栋房子——”
  “你怎么知道这些?”
  她叹口气:“我只是顺口胡说,宝贝。我只是在编故事。你明白吗?他是已婚男人,喜欢金。现在流行爱上妓女又叫她爱上你,那样的话你可以免费跟她上床,但你不想让人把你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吧。她说,喂,我现在自由了,甩掉你的老婆,我们一起奔向夕阳吧,而那夕阳不过是他在乡村俱乐部阳台远远观赏的东西,他不想改变。接下来就是你所知道的了,她死了,他回到拉齐蒙特。”
  “一分钟前还是斯卡斯代尔呢。”
  “管它是哪儿。”
  “他会是谁呢?”
  “那个男朋友吗?不知道,谁都可能。”
  “是个嫖客?”
  “你不会爱上嫖客的。”
  “她会到哪儿会男人?她会见的男人会是哪一类呢?”
  她努力想着这个问题,然后耸耸肩放弃了。我们的谈话到这里后没再有任何进展。我用了一下她的电话,然后把我的名字和号码写在话机旁的便笺上。
  “如果你想到什么的话——”我说。
  “如果想到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要走了?确定不想再来罐可乐?”
  “不,谢谢。”
  “好吧,”她说。她走过来,用手背掩口懒洋洋打了一个哈欠,透过长长的睫毛看着我。“嘿,真的很高兴你能来这儿,”她说,“如果想要个伴儿的话,你知道,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好吗?只是过来聊聊。”
  “肯定会。”
  “我喜欢那样,”她轻声说,踮起脚尖,出乎意料之外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我真的很喜欢你,马修。”她说。
  下了一半楼梯时,我开始笑起来。她如此自然而然地露出妓女做派,道别时热情洋溢,多么精于此道。难怪那些股票经纪人不在乎爬楼梯,难怪他们去捧场看她表演。见鬼,她确实是演员,而且演技不赖。
  走过两条街,我还能感觉到她印在我脸上的那一吻。
  16
  唐娜·坎皮恩的公寓在东十七街一栋白砖建筑的十楼。客厅窗户朝西。我到那儿时,时隐时现的太阳正好露了出来,阳光洒满房间。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或是从窗口悬垂而下,或是搁在壁架和桌子上面。阳光穿过植物倾泻下来,在暗色的拼花地板上投下错综复杂的光影。
  我坐在一把柳条扶手椅上,品着一杯黑咖啡。唐娜蜷坐在旁边一条有靠背的四尺宽橡木长凳上。她说那原本是教堂座椅,纯英国橡木,是英王詹姆士一世时期或者也有可能是伊莉莎白女皇时期的。因为年代久远颜色变暗,它被三、四个世纪以来虔诚教徒的臀部磨得非常平滑。德文郡的某个乡村牧师决定整修教堂,她适时地在一次拍卖会上买到这条长椅。
  她的长脸跟这长椅十分匹配,从又高又阔的前额一直延伸到尖尖的下巴。她皮肤苍白,仿佛能照到她的唯一阳光都要经过层层绿叶。她穿了件圆翻领的白色绉纱宽衬衫,灰色法兰绒短褶裙和一条黑色紧身裤,驼丝锦拖鞋里露出脚趾。
  她的鼻子窄长,唇薄嘴小。深棕的头发垂到肩膀,由前额的“美人尖”径直泻下。黑眼圈,右手两指上有烟草污渍。没擦指甲油,没戴首饰,没有明显的化妆痕迹。当然也无美色,不过她那中世纪气质和美相当接近。
  她看上去同我见过的妓女极其不同。她更像是诗人,或者我觉得诗人应有此相貌。
  她说:“钱斯要我积极配合你。他说你想查出是谁杀了牛奶皇后。”
  “牛奶皇后?”
  “她长得像选美皇后,后来又听说她来自威斯康星,我就想到那儿牛奶喂养出来的健康和天真。她像皇家的牛奶女工。”她轻声笑了起来,“我讲的是自己的想象,其实我不太认识她。”
  “你见过她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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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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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她有男友。”
  她也不知道金打算离开钱斯,听到这个消息她似乎觉得有趣。“我在想,”她说,“她是移入还是移出。”
  “你是什么意思?”
  “她是要入伙,还是要撤伙?重点不同。第一次到纽约时,我是要入伙。我那时刚脱离家人和家乡,但那是次要的。后来,当我和丈夫分手时,我是要逃出。与其说是要找归宿,不如说是要逃离。”
  “你结过婚?”
  “三年。呃,在一起三年。同居一年,结婚两年。”
  “多久以前结的婚?”
  “四年吧?”她算一算,“明年春天就满五年了。不过从法律上讲,我还是已婚身份,但一直懒得去办离婚。你看我该离吗?”
  “不知道。”
  “也许该离,一了百了。”
  “你跟钱斯在一起多久?”
  “快三年了。为什么问这个?”
  “你不像妓女。”
  “妓女有模式吗?我知道我跟金不太像,既没皇家味道,也不像牛奶女工。”她笑起来,“我俩就像上校夫人和贱女,虽然我不知道谁是哪个。”
  “同是血肉之躯?”①
  我能知道这句诗,她十分惊讶。她说:“离开丈夫后,我住在下东城。你知道诺福克街吧?在斯坦顿街和里文顿街之间?”
  “不太熟。”
  “我可特别熟。我以前住在那里,在附近打过零工。我在洗衣店做过,也当过招待和店员。每次不是辞职不干,就是被人解雇。钱总是不够用。我开始痛恨我住的地方,还有我的生活。本想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他接我回去养着我。有一次我拨了他的号码,可是占线。”
  于是她几乎是在不经意间开始卖起身来。她那个街区有个店老板一直觊觎她。有一天她并未事先计划便说:“瞧,如果你真想跟我上床的话,就给我二十美元怎么样?”他惊惶失措,脱口而出说他不知道她是妓女。“我不是,”她告诉他,“但我需要钱。而且我的床上功夫相当不错。”
  她开始一个星期接几次客,从诺福克街搬到附近更好一些的地方,然后又搬到汤普金斯广场东边的第九街。从此她不必上班,但还有其他的麻烦得处理。她曾遭到过毒打,也被抢过几次。她再一次考虑给前夫打电话。
  然后,她遇到一个在城中心一家按摩院工作的邻居女孩。唐娜试着在那儿工作,觉得非常安全。店门口有个男的专门对付想找麻烦的人,而工作本身又很机械化,几乎像医生动手术一样超脱。她的嫖客要求的差不多都是手淫或口交。她的肉体不会遭到侵犯,除了单纯的身体接触以外,完全没有进一步亲密的行为。
  起先她喜欢这样,把自己看成“性的技术员”,就像某种理疗师。然后发生了剧变。
  “那地方有种黑手党的气息,”她说,“在窗帘和地毯里,你能嗅到死亡。而且那开始像是一种工作,定时上下班,乘地铁到工作的地方。这工作吸干——我喜欢这个词——吸干了我体内的诗意。”
  于是她辞职不干,恢复以前的自由职业。有一天,钱斯发现了她,然后一切开始有条不紊。他把她安置在这栋公寓里,她在纽约头一次住上像样的地方,他把她的电话号码广为传播,也解决了她所有的麻烦。她的帐单有人付,公寓有人打扫,一切安排妥当。她只需要专心写诗,之后将诗作寄给杂志社。电话铃响时,她便友善待客,展现魅力。
  “钱斯把你赚的钱全都拿走,”我说,“你会不满吗?”
  “应该不满吗?”
  “我不知道。”
  “反正那不是真钱,”她说,“钱来得容易去得快。否则的话,所有的毒品贩子都可以开证券交易所了。那种钱怎么来的怎么去。”她把两腿放下,端坐在教堂长椅上。“总之,”她说,“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我只想一个人独处。我希望有个像样的地方住,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我是说写诗。”
  “这我理解。”
  “你知道大部分诗人的经历吗?他们教书,或者从事某个正当职业,要不就玩诗人的游戏,四处朗诵演讲,为申请基金会奖金写计划报告,结识贵人,拍人马屁。我从来不想去干那些狗屁事情,我只想写诗。”
  “金想要干什么?”
  “天知道。”
  “我想她跟某人有私情,并因此被杀。”
  “那我很安全,”她说,“我跟谁都没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我跟全人类息息相关。你觉得那会使我身处险境吗?”
  我不懂她的意思。她闭着眼睛念:“‘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诗句。你知道她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吗?跟谁?”
  “不知道。”
  “你看她的死是否也损及于我?我在想我跟她算不算也有关系。我不认识她,并不真的认识她,但我写了一首关于她的诗。”
  “我能看吗?”
  “我想可以,但我看不出它能告诉你任何事。我写了首关于北斗七星的诗,但如果真想了解它,就该去找天文学家,而不是我。你知道,诗表现的并非它本身,而是诗人。”
  “我还是想看看。”
  这似乎令她很高兴。她走向书桌——那是一个老式掀盖书桌的现代版——马上就找到了。这首诗是以斜体字手抄在一张白色文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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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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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时我用打字机打出来,”她说,“但我喜欢以这种方式让它们呈现在纸上。这种书写体是我看书自学的,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难学。”
  我念道:
  用牛乳为她沐浴,让这白色流淌
  牛乳洗礼中的纯洁
  愈合第一道曙光下出现的裂隙。
  执起她的手,告诉她无需烦恼,
  告诉她不必为牛奶哭泣,
  银色枪筒散射的种子。
  在研钵中捣碎她的脊骨,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
  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烁。
  顺其自然吧。
  让牛乳流淌。
  让它涌下,涌入那古老草地。
  我问她是否可以把诗抄到我的笔记本上。她的笑声柔和、欢快:“为什么?诗告诉你谁杀了她?”
  “我不知道它告诉了我什么。也许抄下来就能悟出它到底说了什么。”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说,“希望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夸张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不过你不必费心抄诗,你可以把这个拿去。”
  “别傻了,这是你的。”
  她摇摇头,“诗还没写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如果你见过金,一定会注意她的眼睛。”
  “对。”
  “我最初想把蓝眼睛和绿玻璃作个比较,所以诗中才有了绿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写出来时,眼睛不见了。我想之前的草稿里有,但后来删掉了。”她笑起来,“它们转瞬即逝。我把银色、绿色和白色都写到了,却漏掉了眼睛。”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头看诗。“总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该有十四行,十四行诗嘛,虽然这些诗行长短不一。我对‘裂隙’这个词也不太确定。或许押半个韵更好。用‘缝隙’,‘空隙’,或别的什么词。”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与其说是对我说,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探讨诗中可作修改的地方。“总之拿去吧,”最后她说,“它还远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后,我根本没再看这首诗。”
  “你是在她遇害前写的?”
  “是啊。虽然我用钢笔抄过一遍,但从没把它看作完成品。我会根据草稿来写完这首诗的。我应该可以再想想哪里该改,哪里保留。如果她没死的话,我还会润饰下去的。”
  “什么使你停下来呢?是震惊?”
  “我感到震惊吗?我想大概是吧。‘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我当然不会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别人会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金的死损及于我吗?我想没有。我并不像约翰·多恩那样,认为自己跟全人类息息相关。”
  “那你为什么把诗搁置一边呢?”
  “我没把它搁置一边,只是放在一边。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她考虑了一会儿,“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我想继续写这首诗,但不想把她的死扯进去。诗里的颜色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加进血色。”
  17
  我是从莫顿街搭乘出租车到的东十七街唐娜的住处,现在我又搭另一辆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楼。付钱给司机时,我才想起还没去银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个周末我都得把钱斯的钱拿在手中。除非某个抢匪财星高照。
  我给门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钥匙,减轻少许负担,还顺口编了一通谎话,说自己是房客代理人。冲那五元钱,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我走上电梯,开锁进了房间。
  警方早就搜过这里。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想找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德金给我看的档案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但没有人会把留意到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
  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现场能发现些什么,也很难判断他们是否顺手牵羊拿走了些什么。有的警察会劫掠死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在其他方面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诚实。
  警察看过太多的死亡和惨状,为了今后继续面对这些,他们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我还记得我头一回从旅馆房间抬尸出门的经验。那人吐血而亡,死后多日才被发现。我和一名资深巡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塞入尸袋。下楼时,每下一级楼梯,我的搭档就任由尸袋磕碰一次。就算抬一袋土豆,他也不会如此大意。
  我还记得旅馆其他房客围观我们的神情,也记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遗物的。他拿出那人仅有的一点现金,仔细数过,然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你以为这些钱还会去别的地方吗?总得有人拿。要不就归州政府所有。纽约州拿这四十四元钱有啥用?放进口袋里,然后买块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尸臭。”
  我把钱放进口袋。后来,我成了那个抬尸体下楼撞楼梯的人,数钱分钱的也是我。
  风水轮流转。我在想,总有一天,尸袋里的那个人会是我。
  我在那儿待了一个小时。我查过抽屉和衣橱,不清楚自己想找什么,也没找到什么。要是她有个写满电话号码的小黑本——传说那是应召女郎的生财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发现它了。我倒不认为她真有这么一个本子。伊莱恩有一本,不过弗兰和唐娜都说自己没有。
  我没找到任何毒品或吸毒用具,不过这并不证明什么。警察既然会搜刮死人的钱,自然也有可能把毒品据为己有。要不就是钱斯把屋里所有的违禁品拿走了。他说在她死后,他来过公寓一次。不过我注意到,他没拿走非洲面具。它们从墙上怒视着我,无论钱斯找来哪个干劲十足的年轻妓女取代金的位置,它们都要尽自己保卫公寓的本分。
  霍珀的海报仍挂在音响上方。它也要留下来等待下一位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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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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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遍布她的踪迹。当我翻查她梳妆台抽屉和衣橱里衣服的时候,还能闻到她的味道。她的床铺没有整理。我掀起床垫,查看下面。无疑,在我之前已有人这样做过。我什么也没找到,便放下床垫,她刺鼻的香味从皱巴巴的床单漫起,充塞着我的鼻孔。
  在客厅里,我打开一个壁橱,发现她的毛皮外套、大衣和夹克,还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一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波本威士忌吸引住我的视线。我发誓我已经品尝到了那浓烈的波本酒味,喉咙感受到吞咽它的感觉,一股热辣流向我的胃,暖意直通足尖和指尖。我关上橱门,穿过房间,坐到沙发上。我本来没想喝酒,几个小时以来也没想过酒,看到烈酒纯属意外。
  我回到卧室。她的梳妆台上有个首饰盒,我打开查看。有很多耳环,两条项链,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几只手镯,其中一个非常迷人,象牙做的,镶边像是金子。另外还有一枚俗气的班级纪念戒指,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市拉法雷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内侧刻有14K字样,掂掂重量想必还值点钱。
  谁会拿走这些东西?银河旅馆里她的皮包内有些现金,根据档案里记载,大约是四百多元和一些零钱,这钱可能会转交给她威斯康星的父母。但他们会大老远飞来认领她的大衣和毛衣吗?他们会要她的毛皮外套、高中戒指,以及象牙脚环吗?
  我又待了一会儿,记了一些笔记,克制住不去打开客厅橱门,然后离开那里。我乘电梯到楼下大厅,冲门房挥挥手,对刚进来的房客点点头。那是个老妇人,用一条饰有莱茵石的皮带牵着一条小短毛狗。小狗冲我狂叫,我才想到金的小黑猫下落不明。我没看到它的踪影,浴室里也没见到它的秽物盘。有人把它拿走了。
  我在街角处拦住一辆出租车,到旅馆门前付车费时,我才发现金的钥匙同我口袋里的零钱混在一起。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房,他也没想起跟我要。
  我有一个口信。乔·德金打过电话,留下警局的号码。我打过去,对方说他出去了,但还会回来。我留下我的姓名和电话。
  我上楼回房,气喘吁吁,筋疲力尽。我躺下来,但无法休息,控制不住脑中连绵的思绪。我下楼去买了奶酪三明治、法式炸薯条和咖啡。喝了两杯咖啡后,我从口袋掏出唐娜·坎皮恩的诗。诗中有什么东西似乎在召唤着我,但我想不出是什么。我又读了一次。我不懂这诗的意思。从字面上看它该有一定含义。但我总觉得诗里有个东西在向我眨眼示意,意图引我注意,但我头脑不济,无法会意。
  我走到圣保罗教堂。演讲人在用一种超然的轻松口气讲一个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父亲得了急性胰脏炎,母亲醉酒时自杀。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妹也相继病死。另一个兄弟因脑水肿还在州立医院接受治疗。
  “我戒酒几个月之后,”他说,“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开始担心自己可能脑伤严重,所以去找我的辅导员,告诉他我的忧虑。‘呃,’他说,‘也许你有脑伤,有这可能。不过我先问你,你能记住哪天在哪里开会吗?你能毫不费力找到会场吗?’‘能,’我告诉他,‘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没事,’他说,‘你目前所需要的脑细胞都有了。’”
  我在休息时离开。
  旅馆前台又有一个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马上打过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电话,然后上楼。我又拿出唐娜的诗看,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德金。他说:“嗨,马修。我只是想说,希望昨晚没给你留下恶劣印象。”
  “你指什么?”
  “呃,总体而言,”他说,“偶尔我会受不了压力,你懂我意思吧?我需要发泄,发发酒疯,说说胡话。我不常这样,但偶尔为之。”
  “当然。”
  “大部分时间我热爱工作,但有时压力太大,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所以时不时地我得把所有这些垃圾从我体内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没太失态。”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错什么。我在想,昨晚的事他到底记得多少。他已经醉得足以失去记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失忆的。也许他只是有点记忆模糊,不确定我对他的发作有何看法。
  我想起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不必在意,”我说,“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
  “嘿,我得记住这句话。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或许真的犯过呢。”
  “也许吧。”
  “你的调查进展如何了?有眉目了吗?”
  “还很难说。”
  “我懂你意思。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话——”
  “实际上,还真有。”
  “哦?”
  “我去了银河旅馆,”我说,“和一名经理助理谈过,他给我看了琼斯先生的登记卡。”
  “大名鼎鼎的琼斯先生。”
  “上面没有签名。名字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猜也是。”
  “我问他是否可以给我看看过去几个月的卡片,看有没有同样用印刷体写的签名,然后同琼斯的笔迹相对照。他说他无权决定。”
  “你该给他塞点钱。”
  “我试过。他根本没懂我的用意。不过你能让他拿出签名卡的。他不帮我是因为我没有官方授权,但如果警方出面的话,他肯定会照办。”
  他沉吟了一阵,然后问我这线索是否真的有意义。
  “很可能。”我说。
  “你认为凶手以前在那旅馆住过?用别的名字登记?”
  “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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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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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没用他的真名,否则他就会用手写体签名,不必耍这花招。所以我们又能得出什么结果呢,假设我们很走运,真有那么一张卡,又让我们给找到了,那我们弄到的不过是这个狗娘养的用过的另一个化名,那我们就跟现在一样不知道他是谁,毫无进展。”
  “真要帮忙的话,还有一件事你可以做。”
  “什么事?”
  “让那一带的其它旅馆核查他们,呃,六个月或一年以来的登记记录。”
  “查什么?印刷体登记吗?得了,马修,你知道这需要多少人力吗?”
  “不是查印刷体登记。要他们查名叫琼斯的房客。我说的是像银河旅馆这样的地方,昂贵的现代旅馆。它们大多数应该跟银河旅馆一样,将住宿资料存入电脑。五或十分钟他们就能调出琼斯的登记记录,但必须有个戴警徽的让他们去干才行。”
  “然后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记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的琼斯先生,然后就可以比较他的印刷体签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么线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里。有了线索后该怎么办就不用我来教你吧。”
  他又陷入沉默。“不知道,”之后他说,“听起来希望渺茫。”
  “也许是。”
  “坦白说,这是浪费时间。”
  “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的。也不是那么希望渺茫。乔,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了的话,你就会去做的。”
  “我不知道。”
  “你当然会这样。你认为是买凶杀人,或是疯子干的。如果是买凶杀人,你就不想处理。如果是疯子干的,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我不会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你就是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已经解释过昨晚的事了。”
  “这不是买凶杀人,”我说,“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
  “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
  “相当肯定。”
  “为什么?”
  “雇来的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么疯狂的。他怎么杀死她的?大砍刀砍了六十次?”
  “我想是六十六次。”
  “那就是六十六次了。”
  “不过不一定是砍刀。是类似砍刀的东西。”
  “他让她脱光,然后残忍地砍死她。他弄得满墙是血,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样的职业杀手?”
  “谁知道那个皮条客雇了哪种野兽?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的,下手要狠,杀鸡儆猴。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然后他又雇我调查。”
  “我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马修。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干的。是正常人发狂后干的,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
  “你怎么知道?”
  “他过于仔细了。登记住宿时用印刷体签名,还把脏毛巾一并带走。那家伙刻意不留下任何实质性证据。”
  “我还以为他用那毛巾包砍刀呢。”
  “他何必那么做?洗过砍刀后,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的盒子里就行了。再说,如果他真把它包在毛巾里,可以用干净毛巾。他没必要把用过的毛巾一起带走,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毛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一根毛发、一块血渍——他知道自己或许会被列为嫌疑犯,因为他知道有什么事会把他和金联系起来。”
  “我们可不确定毛巾是否真的脏了,马修。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
  “他把她砍得血肉模糊,喷得满墙是血,你以为他会不洗澡就走?”
  “我猜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拿回家当纪念品吗?他是有原因的。”
  “好吧。”他片刻沉默,“精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是说他认识她,而且有杀她的理由。你无法确定这一点。”
  “他为什么让她去旅馆?”
  “因为他在那儿等着。他和他的小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小砍刀到她第三十七街的住处去?”
  “不到她家去?”
  “对啊。我一整天都在跟妓女谈话。她们不喜欢应召外出,因为那耗费时间。她们也不是一定不去,但她们通常邀请对方到她们的住处,告诉他那里有多舒服。金可能也提出来过,只是他不肯。”
  “嗯,他已经付了房钱,总不能让钱白花吧。”
  “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那儿呢?”
  他沉吟片刻。“她有个门房,”他说,“也许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
  “他反倒要穿过旅馆大厅,签登记卡,和前台服务员讲话。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可能是因为门房以前见过他。否则门房可比整个旅馆所带来的风险小多了。”
  “那可不一定,马修。”
  “我忍不住会这么想。有人就是干了这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除非他认识这个女孩,而且有私人原因想要她死。他有可能情绪失控。头脑清醒的人通常不会拿把砍刀大开杀戒。但他并不是一个随便挑个女人屠宰的疯子。”
  “那你看呢?男朋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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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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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
  “她跟皮条客一刀两断,告诉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然后他就惊慌失措了?”
  “没错,我就是往这个方向考虑的。”
  “然后就拿把砍刀发疯?这种行径跟你描述的那个宁愿留在老婆身边的家伙相符吗?”
  “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
  “不确定。”我承认。
  “那些登记卡,查尔斯·O·琼斯,以及他的那些化名——假如有化名的话。你真认为它们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它们是线索。”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那我只好说‘不’。我不认为它们一定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不过你还是认为值得一试?”
  “我在银河旅馆本来是想亲自查对卡片的,”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只是那个经理助理不让。”
  “我猜我们应该去查那些卡片。”
  “谢谢,乔。”
  “我想我们也可以进行另外那项调查。那一带所有的一流商业旅馆,查它们六个月以来的琼斯登记卡。你要的是这些吧?”
  “对。”
  “验尸显示,她喉咙和食道里都有精液。你注意到了吗?”
  “昨晚在档案里看到了。”
  “他先要她口交,然后用男童子军砍刀把她大卸八块。而你认为是她男友干的。”
  “精液可能是之前的客人留下的。她是妓女,不缺客人。”
  “大概吧,”他说,“你知道,他们现在能把精液分类。这跟指纹不同,更像是血型,是重要的旁证。不过你说的没错,以她的生活方式来看,就算精液和某个家伙不符,也不能证明他无罪。”
  “而且就算相符,也不能证明他有罪。”
  “没错,但他妈的能让那家伙头痛。真希望她挠过他,指缝里留些他的皮屑。那绝对可有用。”
  “不可能事事顺心。”
  “当然。如果她给他口交,那她牙缝里该有一、两根毛发。问题是她太淑女了。”
  “没错,问题就在这里。”
  “而我的问题是,我开始相信这案子确实成立,而凶手远在天边。我有一桌子的混账案子没时间处理,现在你又拿这个案子拖我后腿。”
  “想想看,如果这案子破了,你该多神气。”
  “功劳都归我,嗯?”
  “反正总得归谁吧。”
  我还有三个应召女郎要联络,桑妮、鲁比和玛丽·卢。笔记本里记着她们的电话号码。不过这一天我跟妓女谈的话已经够多了。我给钱斯的联络处打电话,留言要他回电。这是星期五晚上,也许他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体育馆看两个孩子对打,还是只在基德·巴斯科姆上场时才去?
  我拿出唐娜·坎皮恩的诗来看。在我脑海中,诗中所有的颜色都覆盖着鲜血,鲜亮的动脉血从猩红褪成深褐。我提醒自己,唐娜写诗时,金还活着。那我为什么会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丝不祥?难道她知道些什么?还是我过于敏感?
  她漏掉了金的金发,除非是用太阳作隐喻。我看到金色的发辫盘在她的头上,联想起简·基恩的梅杜莎。没想那么多,我便拿起话筒打了一个电话。很久没拨这个号码了,但记忆如同魔术师变出纸牌般变出她的号码。
  铃响四下。当我正要挂断时,听到她低沉、有些喘息的声音。
  我说:“简,我是马修·斯卡德。”
  “马修!不到一个小时前,我还想到你呢。等一下,我刚进门,先把外套脱掉……好了。你怎么样?真高兴你能打电话过来。”
  “我还好。你呢?”
  “噢,一切照旧。过一天算一天。”
  这是我们戒酒人的口头禅。“还去参加聚会吗?”
  “嗯——实际上,我刚从聚会那儿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错。”
  “那好啊。”
  这天是星期几,星期五?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我三天没喝酒了。”我说。
  “马修,太棒了。”
  有什么可棒的?“大概吧。”我说。
  “你一直在参加聚会吗?”
  “算是吧,不过我恐怕还没准备好要参加所有聚会。”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或许哪天我们会在会场上遇见。我承认有可能。她戒酒近六个月,也介绍过几次经验。我说什么时候听听她的故事一定很有趣。她说:“你要听?上帝,你也在我的故事里。”
  她正要重新开始雕塑。戒酒后,她一切暂停,因为无法准确地将黏土塑造成型。但她现在在尝试,努力使之比例协调。戒酒第一,生活的其它部分慢慢复原。
  我怎么样?呃,我说,我有个案子,是帮一个熟人调查。我没讲细节,她也没有追问。谈话的节奏缓慢下来,偶尔出现停顿,于是我说:“我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声好。”
  “很高兴你打电话,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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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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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哪天我们会不期而遇。”
  “希望如此。”
  我挂上电话,想起在她利斯本纳德街的阁楼饮酒聊天,酒精在血管里发挥魔力,温暖舒畅。多么美好甜蜜的夜晚啊。
  聚会时你会听到人们说:“清醒时最糟的一天,也比酒醉时最棒的一天强。”然后大家就会像吊在汽车仪器板上的塑料狗一样使劲点头。我想到和简共渡的那晚上,然后环顾我的小陋室,设法弄清这个晚上到底比那个好在哪里。
  我看看表。酒铺已经关门,不过酒吧还会营业好几个小时。
  我待在原地。外面,一辆巡逻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声音渐行渐远,时间分秒流逝,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钱斯。“你一直在工作,”他赞许地说,“我接到报告。女孩都还合作吧?”
  “她们很好。”
  “有眉目了吗?”
  “很难说。这里一点信息,那里一点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它们拼凑起来。你从金的公寓里拿走什么了?”
  “只是一些钱。为什么这样问?”
  “多少钱?”
  “两百元。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顶层抽屉,那不是什么秘密,她就是放在那儿。我四处翻了翻,看她是否有私房钱,可没找到。你没搜出存折、保险箱钥匙吧?”
  “没有。”
  “钱呢?当然,找到了你就留着吧,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钱。你只拿了那些?”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她和我拍的合影。没理由把那留给警察。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纳闷。你在警方找到你之前就去过她那儿?”
  “他们没找我,我是自愿过去的。没错,我先去过那里,而且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两百元就没了。”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你把猫带走了?”
  “猫?”
  “她养了只小黑猫。”
  “对了,她是有只猫。不,我没把猫带走。如果想到它的话,我会给它留些食物的。怎么,它不见了?”
  我说没错,小猫的秽物盘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公寓时小猫在吗,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也没去找。
  “你知道,我动作迅速,进去后五分钟就出来了。就算小猫蹭过我的脚,我也不会留意。怎么了?杀她的不会是猫吧。”
  “不是。”
  “你不会认为她把猫也带到旅馆去了?”
  “她为什么那么做?”
  “老兄,我可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谈论那只猫。”
  “肯定有人把它带走了。她死后,除了你以外一定还有人去过公寓,把猫带走了。”
  “你确定小猫今天不在那儿?陌生人靠近时,动物都会害怕得躲起来。”
  “小猫真的不在。”
  “可能是警察去的时候逃掉了。门开着,猫跑了出去,再见了,小猫。”
  “从没听说猫会带着自己的秽物盘一起走。”
  “也许是某个邻居拿的。听到它喵喵叫,不想让它挨饿。”
  “有钥匙的邻居?”
  “有些人会跟邻居交换钥匙,以防被锁在门外。要不就是邻居从门房那儿拿的钥匙。”
  “可能就是这样。”
  “肯定是。”
  “明天我去找她的邻居问问。”
  他轻轻吹起口哨:“你会追查到底的,是吧?像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跟狗咬骨头一样咬住不放。”
  “办案就应如此。Goyakod.”
  “你说什么?”
  “Goyakod,”我说,然后跟他解释,“意思是:抬起屁股去敲门(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
  “噢,我喜欢。再说一遍。”
  我又说了一遍。
  “‘抬起屁股去敲门。’我喜欢。”
  18
  星期六是敲门的好日子,因为待在家里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这个星期六的天气不适合出门,连绵细雨从阴暗的天空飘落下来,刺骨寒风把雨丝吹得纷乱。
  纽约的风有时颇为怪异。高耸的建筑似乎把风割裂,它飞旋着,就像台球桌上的旋转球,于是,风古怪地东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区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风似乎总是迎面扑来。我绕过街角,它也绕了过来,劈面而来,把雨喷洒在我脸上。有时我因此神清气爽,有时我弓背低头,诅咒风雨和我自己,偏在这种天气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楼,我手拿钥匙,朝门房点头后径自进入。我以前没见过他,估计他也不认识我,但他并没质疑我进门的权利。我乘电梯上楼,进入金的公寓。
  也许我是想确定小猫是否仍旧不在。我没有其它进去的理由。据我判断,公寓和我上次离开时一样,还是找不到小猫和它的秽物盘。考虑到这个,我就去查看厨房。橱柜里没有任何罐装或盒装的猫粮,没有装小猫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没有防溢的喂猫小碗。我在公寓里闻不出半点猫味,便开始怀疑我对这个动物的记忆是否准确。然后,我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半满的猫食,上覆一层塑胶膜。
  瞧瞧这个,我想。大侦探找到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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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理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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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不久,大侦探找到了猫。我在走廊走来走去,挨家敲门。尽管是下雨的周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头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养过猫,更甭说它的下落了。
  我敲开的第四家主人是艾丽丝·西姆金斯。她个头矮小,五十多岁,讲话小心谨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猫。
  “噢,你是说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会有人来找它。进来,好吗?”
  她领我坐上一张垫着软垫的椅子,端来一杯咖啡,还为屋中家俱过多道歉。她告诉我说,她是个寡妇,从郊区一所房子搬进这间小公寓,虽然她已经扔掉很多东西,但还是留下太多家俱。
  “这儿就像是障碍赛跑道,”她说,“倒也不是昨天才搬过来,我在这儿住了将近两年,因为不是紧急的事,我就这么拖呀拖的。”
  她是从邻居那儿听到金的死讯。第二天早上坐在办公室的桌边时,她想起金的小猫。谁会喂它?谁会照顾它?
  “我一直忍到午餐时间,”她说,“因为我觉得总不能因为怕小猫多饿一个小时就像疯子一样冲出办公室。我喂好猫,把秽物盘清理干净,为它换水,当晚下班回家时又过去看它。显然一直没人过来照顾它。整晚我都在想着这个可怜的小东西。第二天早上去喂它时,决定暂时把它接过来同住。”她微笑道,“它好像已经适应了。你说它会不会想她?”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想我,但我会想它。我从没养过猫。几年前我们有条狗,我没想养狗,至少在城里不行,但养猫似乎并不麻烦。黑豹已经剪了趾甲,所以不存在抓坏家俱的问题。不过我倒希望它抓坏一些,那会促使我丢掉部分家俱。”她轻声笑起来,“我好像把她公寓里所有的猫粮都拿过来了。我可以统统转交给你。黑豹不知躲哪儿去了,但我肯定会找到它的。”
  我向她保证自己不是为猫而来,如果她愿意的话,大可留下黑豹。她颇惊讶,但显然放下心来。但如果我不是为猫而来,那来干什么?我简短解释了我的身份。当她还在整理思路时,我又问她如何进入金的公寓的。
  “噢,我有钥匙。几个月前我给了她我公寓的钥匙。当时我要出城,请她帮我给植物浇水,回来后不久,她把她的钥匙也给了我。我想不起是为什么。要我代喂黑豹吗?真的想不起来了。你介意我给它换个名字吗?”
  “什么?”
  “我就是不喜欢它的名字,但又不知给它改名是否合适。我敢说它根本认不出那名字,它只认得电动开罐器的嗡嗡声,宣布要开饭了。”她笑笑,“诗人艾略特写过,每只猫都有个秘密名字,只有猫自己知道。所以我觉得不管叫它什么,其实都一样。”
  我把话题转到金身上,问她和金有多熟。
  “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朋友,”她说,“我们是邻居,好邻居。我留了她公寓的钥匙,但不敢肯定我们算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吗?”
  “我想我知道。起初我以为她是模特儿,她有那个本钱。”
  “对。”
  “但后来慢慢猜出她真正的职业。她从未提过,我想可能就因为她一直不愿提到自己的职业,我才往别处想。而且还有一个黑人常来找她。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是她的皮条客。”
  “她有男朋友吗,西姆金斯太太?”
  “除了那个黑人吗?”她想了一会儿,这时,一道黑影突然窜过地毯,跃上沙发,然后再一跳便不见了。“看到了吧?”她说,“它根本不像黑豹。我不知道它像什么,但一点都不像豹子。你问她有没有男友是吧?”
  “对。”
  “我也在怀疑。她肯定有过秘密计划,因为我们最后一次聊天时她暗示过——她说要搬走,还说她的生活就要大大改善。我只当那是痴人说梦。”
  “为什么?”
  “因为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要跟她的皮条客抛下一切奔向夕阳,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不过她不肯明说,因为她绝对不会说出真相,告诉我她有一个皮条客,而她是个妓女。我知道拉皮条通常会跟手下女孩说,其它女孩全不重要,只等存够钱他俩就可以远走高飞,到澳洲买个牧场好好过日子之类。”
  我想到莫顿街的弗兰·谢克特,她深信钱斯跟她前世有缘,未来无可限量。
  “她打算离开她的皮条客。”我说。
  “为了另一个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这个。”
  她从没见过金跟哪个人特别要好,也没注意去金公寓里的男人。不管怎样,这类访客很少晚上光临,她解释说,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还以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买的呢,”她说,“她很得意,好像是什么人买给她的,但我觉得她不好意思说是自己掏钱买的才装装样子。我敢打赌她确实有个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样子很像,似乎那是某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并没明说。”
  “因为他们的关系不能公开。”
  “对。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还有那些珠宝。你说她想离开她的皮条客。她因为这个被杀的吗?”
  “我不知道。”
  “我尽量不去想她已经被杀,以及整个过程和原因。你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没看过。“书里有个养兔场,处于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那里食物供应充足,因为人类定期留下兔食。那儿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养兔人目的是要设下陷阱,偶尔享用兔子大餐。生还的兔子从来不提这个陷阱,也不愿谈到它们被杀的同伴。它们有条不成文规定,就是要假装那个陷阱并不存在,而它们死去的同类也从未存在过。”她讲话时一直看着旁边,此时她望着我。“知道吗?我觉得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如此等等。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否则我们就得搬家,但我们不想搬。我们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我留下电话号码,告诉她如果想到什么就打电话。她说好的。我乘电梯到大厅,可是到那里后我留在电梯里又回到十二楼。因为找到黑猫并不表示再敲几家门就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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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RT地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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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还真是浪费时间。我又跟六个人谈过,一无所获,只知道他们和金井水不犯河水。有个男的甚至不知道他的一个邻居被人谋杀。其他人倒是听说了,但并不很清楚。
  敲过所有门后,我发现自己又回到金的门口,手里握着钥匙。为什么?因为前厅橱柜里那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
  我把钥匙放回口袋,走出大楼。
  按照会议通讯录,我到离金住处几条街外参加午间聚会。我进去时,演讲人正好结束她的经验介绍。一眼望去,我以为是简。定睛再看,才发现两人并不很像。我拿杯咖啡,在后面坐下。
  房间拥挤,烟雾迷漫。讨论焦点好像集中在戒酒计划的精神层面,我不清楚那指的是什么,听了半天还是不懂。
  然而有个家伙说得精彩,他个子高大,声音粗哑。“我来这儿本来是要保命,”他说,“然后才发现触及灵魂。”
  如果星期六是敲门吉日,那么也同样适于拜访妓女。尽管星期六下午去嫖的人不是绝无仅有,不过还是少数。
  我吃了点午餐,然后搭乘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RT地铁线到城北。车厢不挤,我正对面坐了个黑人小子,身穿豆绿色夹克,脚踩厚底靴子,正在抽烟。我想起跟德金的那番对话,很想告诉那孩子把烟熄掉。
  老天,我暗想,还是别管闲事了。随他去吧。
  我在第六十八大街下车,往北走过一个街区,再往东走过两个。鲁比·李和玛丽·卢·巴克住的公寓大楼斜向而对。鲁比住在西南角那栋,我先走到那儿,所以就先去那儿。门房用对讲机通报后,我和一个花店送货男孩同乘电梯上楼。他捧着大束玫瑰,香气四溢。
  鲁比应声开门,淡淡一笑,领我进去。公寓陈设简单高雅。家俱现代,中庸,但某些摆设为房间增添了东方色彩——一块中式地毯、一组黑漆框架装裱的日本画,一扇竹屏风。这些组合还不足以使这间公寓具有异国情调,但鲁比本人却弥补了不足。
  她高挑身材——尽管没有金高,窈窕婀娜,穿着黑色紧身外套,下摆开衩,走路时隐隐露出一截大腿。她引我就座,问我想喝什么。我听到自己开口要茶。她微微一笑,端了两杯茶回来。我注意到,是立顿红茶。天知道我还希望能有什么好茶。
  她父亲是法国和塞内加尔的混血儿,母亲是中国人。她生在香港,在澳门住过一段时间,然后经法国和伦敦来到美国。她没告诉我年龄,我既没问起,也无从猜测,或是二十,或是四十五,或是两者之间。
  她和金见过一次,不是很熟,事实上她和其他女孩也都不熟。她为钱斯工作了一段时间,觉得合作愉快。
  她不知道金是否有男友。她问,为什么会有女人想要两个男人?那她不是得拿钱给他们两个?
  我说金跟她男友的关系或许有所不同,他可能送她礼物。鲁比似乎觉得这难以理解。我说的这个人是嫖客吗?我说有可能。但嫖客不是男友,她说。嫖客只是一堆男人中的一个。谁会对嫖客产生感情?
  在街道对面,玛丽·卢·巴克给我倒了杯可乐,还端出一碟奶酪和饼干。“那你见过龙女喽,”她说,“很特别,是吧?”
  “特别这个词不足以形容她。”
  “三个种族融为一个惊世美女。可是惊吓还在后头。你打开门,发现里头没人。过来一下。”
  我和她一起站在窗边,看着她手指的地方。
  “那是她家窗户,”她说,“从我这儿可以看到她的公寓。你会以为我们是好朋友,对吧?出其不意跑来借点白糖,或者抱怨经期焦虑。有可能,是不是?”
  “结果没有?”
  “她永远彬彬有礼,但心不在焉。那女人没法与之相处。我认识很多嫖客都去过那里,我也帮她介绍过一些。譬如某个家伙说他对东方女人抱有幻想。要不就是我会对某人说,我认识一个女人他或许喜欢。知道吗?这么做万无一失。他们都心存感激,因为她漂亮,具有异国风味,而且我猜她床上功夫不错,但他们几乎都没再去过。他们去一次,很高兴自己去过,但不再光顾。他们会把她的号码转告朋友,但自己不会再打。我敢说她生意兴隆,但我打赌她不懂什么叫固定客户,我打赌她根本没有固定客户。”
  她身材苗条,深色头发,个头偏高,五官精致,牙齿小巧,排列整齐,脑后绾个发髻,还戴了副飞行员眼镜,镜片是淡琥珀色。头发和眼镜结合起来使她看上去颇为严肃,而这种效果她也绝对清楚。“我摘下眼镜,放下头发以后,”她一度提起,“看来温柔多了,威胁性也大大减少。当然,有些嫖客喜欢看上去有点危险的女人。”
  关于金她说:“我跟她不熟。我跟她们没有一个熟的。她们各有特色。桑妮喜欢寻欢作乐,她认为当妓女大大抬高了她的身价。鲁比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成年人,不食人间烟火。我敢说她正在存钱,总有一天会回澳门或香港,去开鸦片馆。钱斯或许知道她的打算,也很明智地决定不去管她。”
  她在饼干上放了一片奶酪递给我,自己也拿了一些,然后小口喝着手中的红酒。“弗兰是个迷人的怪胎,我称她做格林威治村的白痴。她已经把‘自我欺骗’提升为一种艺术形式。她肯定得吸掉一吨大麻,才能继续相信她编出来的那套胡话。再来些可乐?”
  “不,谢谢。”
  “你肯定不想来杯葡萄酒?或更浓烈的?”
  我摇摇头。收音机传来柔和的背景音乐,是某个古典音乐频道。玛丽·卢摘下眼镜,吹了吹,然后拿块纸巾擦拭。
  “还有唐娜,”她说,“是妓女国的诗人。我在想,诗词对她的意义就像大麻对弗兰的意义。你知道,她写得一手好诗。”
  我随身带了唐娜的诗,拿给玛丽·卢看。当她浏览全诗时,前额现出条条竖纹。
  “还没写完,”我说,“她还在润色。”
  “不知道诗人怎么知道自己完工没有。还有画家。他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算画完?我很难理解。这首诗是关于金的吗?”
  “对。”
  “我不懂它的意思,不过有点东西,她想要表达些什么。”她想了片刻,头像鸟一样扬起,她说:“我想我把金当成最典型的妓女。来自中西部北边的白种金发美女,天生就是那种勾在黑人皮条客臂弯里走过一生的女人。跟你说,她被谋杀我丝毫不感惊讶。”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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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RT地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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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很确定。我被吓住了,但并不惊讶。我想我看出她不会有好下场。意外死亡。倒也不一定是被杀,而是这一行的牺牲品。比如自杀。或是毒品加酒精带来的悲剧性收场。其实据我所知,她既不酗酒,也不吸毒。我想我本以为她会自杀,但谋杀也不是没有可能,对吧?可以让她脱离这行。因为我无法想象她一辈子这样干下去。一旦中西部的纯朴从她身上消失,她就会无法忍受。而我也看不出她能找到什么出路。”
  “她是要退出。她告诉钱斯她想退出。”
  “你确定那是事实?”
  “对。”
  “那他如何反应?”
  “他说由她自己决定。”
  “就那么筒单?”
  “显然。”
  “然后她被谋杀。有关联吗?”
  “我想一定有。我想她有个男友,而这男友就是关键。我猜他是她要离开钱斯的原因,也是她被害的原因。”
  “但你不知道他是谁。”
  “对。”
  “谁有线索吗?”
  “目前为止都没有。”
  “唔,我也爱莫能助。我不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她眼里闪过爱的光芒。不过,这倒合理。男人把她拉进这行,大概也需要另一个男人把她带出去。”
  接着她便跟我讲起她如何进入这个行当。我本来没想问,但还是听了全部经过。
  有回在苏荷区一家西百老汇画廊的开幕式上,有人把钱斯指给她看。他跟唐娜在一起,指出他的那人告诉玛丽·卢说,他是皮条客。因被多灌了一两杯廉价葡萄酒,她在酒精作用下走过去,向他自我介绍,说想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
  她其实还算不上作家。那时她和一名在华尔街从事某种高深莫测的工作的男人同居,住在西九十四街。男人已经离婚,但仍和前妻藕断丝连,他顽劣的孩子每个周末都过来,两人关系发展也一直不顺。玛丽·卢是自由编辑,有份兼差的校对工作,另外还在一家女性主义月刊登过两篇文章。
  钱斯和她约会,带她共进晚餐,完全改变了访谈的初衷。喝鸡尾酒时她意识到自己想要和他上床。这种冲动与其说源自性欲,不如说是出于好奇。晚餐还没吃完,他就提议要她别作表面文章,干脆写点真的,由妓女的角度来看她们的实际生活。她显然颇感兴趣。他对她说,何不善用这种兴趣?何不跟随它的指引,何不试两个月妓女的全套生涯,看看结果如何。
  她把这提议当成玩笑。饭后他送她回家,没有任何挑逗,而且对她的性暗示装聋作哑。其后一个星期,她无法把他的建议抛到脑后。她自己的生活似乎一无是处。她的恋情已经枯竭,有时她想,自己还跟情人同居只是因为不想花钱另租公寓。她的事业停滞不前,毫无起色,挣的钱也入不敷出。
  “还有书,”她说,“书突然变得极为重要。莫泊桑从停尸间弄来人肉品尝,目的是要准确描述它的味道。难道我就不能花一个月时间体验妓女生涯,好写一本关于这一主题的好书?”
  她接受钱斯的提议后,一切便被安排妥当。钱斯帮她搬出西九十四街的公寓,把她安置在目前的住处。他带她出游,展示她,和她上床。在床上,他指导她该怎样做,她也觉得这是爽心快事。她体验过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沉默寡言,只期望她领会他们的意图。她说,就连嫖客也不会直接说出他们的要求。
  前几个星期她仍认为自己只是为写书搜集资料。每回嫖客走后,她都记些笔记,写下自己感受。她还写日记,把自己和她所做的事区分开来,新闻工作者的客观身份对她而言就像唐娜的诗词和弗兰的大麻一样。
  当她逐渐意识到卖身就是目的而非手段时,她几乎精神崩溃。她以前从未想过自杀,但当时整整一个星期她都在边缘徘徊。最后她终于度过难关。妓女生涯并不表示她就得给自己贴上妓女标签。这不过是她生命中一个短暂的阶段。书虽然只是她当初进入这行的借口,但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去写书。所以没关系,她每天过得很愉快,只是想到要永远过这种生活时才会感到心里不安。但那不会发生。等时机成熟,她会轻松脱身,就像她入行时那样。
  “这就是我能保持特别冷静的原因,马修。我不是妓女,我只是暂时扮演妓女的角色。你知道,这两年的日子原本可能更糟。”
  “我想是吧。”
  “空闲很多,也有不少动物性满足。我看了很多书,也去看电影,逛博物馆,而且钱斯喜欢带我听音乐会。你知道瞎子摸象的故事?有人抓到尾巴以为大象像蛇,另一个摸到象身以为它像墙。”
  “怎么?”
  “我觉得钱斯就是大象,而跟着他的女孩都是瞎子。我们每人看到的都只是他的一面。”
  “而且你们房中都有一些非洲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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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RT地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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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雕像大约三十寸高,是个一手握着一把枝条的小人。他的脸和手是用红蓝两色珠子串成,身体其它部位则镶满贝壳。
  “我的守房神,”她说,“是来自喀麦隆的巴统祖先雕像。是玛瑙贝做成的。全世界的原始社会都把玛瑙贝当货币,是部落世界的瑞士法郎。你看它的形状像什么?”
  我靠近仔细端详。
  “像女性生殖器,”她说,“所以男人才会自然而然地把它当做交易媒介。你还要些奶酪吗?”
  “不,谢了。”
  “再来一杯可乐?”
  “不用。”
  “好吧,”她说,“如果还想知道点别的什么,跟我说一声就行。”
  19
  从她那栋建筑出来,一辆出租车刚好停在前头放人下车。我便坐上去,告诉司机我旅馆的地址。
  司机一侧的雨刷坏了。他是白人,驾驶执照的像片上却是黑人。有个牌子写着:请勿吸烟,司机过敏。车内弥漫着大麻的味道。
  “他妈的什么都看不到。”司机说。
  我靠在椅背上,享受着这段车程。
  我在旅馆大厅给钱斯的联络站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上楼回房。大约十五分钟以后,他打了过来。“Goyakod,”他说,“我跟你说,我喜欢这个词。今天敲了很多家门吗?”
  “有几个。”
  “怎么样?”
  “她有个男友,给她买礼物,她四处炫耀。”
  “跟谁炫耀?我那群女孩吗?”
  “不是,所以我才会想到这是她的秘密。是她的一个邻居跟我提到礼物的。”
  “邻居收养了那只小猫?”
  “没错。”
  “‘抬起屁股去敲门’,这招还真管用。你先是要找失踪的小猫,结果找到了一条线索。是什么礼物?”
  “一件毛皮外套,还有些珠宝。”
  “毛皮,”他说,“你是说那件兔皮外套?”
  “她说是貂皮。”
  “染过色的兔皮,”他说,“是我买给她的。我带她逛街,付的是现金。我想是在去年冬天。那邻居说是貂皮,我操,我倒想卖给那个邻居两件那样的貂皮,狠狠敲她一笔。”
  “金说过那是貂皮。”
  “跟她邻居讲的?”
  “跟我讲的。”我闭上眼睛,想起她和我同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时的样子。“说她来纽约时穿的是件牛仔外套,现在换成貂皮大衣,还说如果能重过这几年,她宁愿用貂皮大衣换回那件牛仔外套。”
  他的笑声在电话里回响。“染过色的兔皮,”他很肯定地说,“比她当初走下公交车时穿的破烂值钱,但当赎金还不够。而且买给她的也不是什么男朋友,是我。”
  “呃——”
  “除非我就是她所谓的男朋友。”
  “有可能。”
  “你提到珠宝。她的那些都是假货。你看过她珠宝盒里的东西吧?没一件值钱的。”
  “我知道。”
  “假珍珠,一枚班级纪念戒指。她唯一一件不错的东西也是我送给她的,一个手镯,也许你看过?”
  “象牙做的?”
  “对,是老象牙,配件是金的,铰链和挂钩,虽然不多,但金子总归是金子,对吧?”
  “你给她买的?”
  “花了一张百元大钞。如果在店里,要想找到那种好货色的话,起码也得花上三百元。”
  “是赃物?”
  “这样说好了,我不买没收据的东西。卖给我的那人可没说手镯是偷来的,他只说打算卖一百块。我去拿照片时真该一块儿带走的。你知道,我买那手镯是因为我喜欢,送她是因为我不打算戴它。再说,我想戴在她手腕上一定很好看。果真没错。你还是认为她有男友?”
  “我想是。”
  “你听上去没那么肯定了。或者只是累了。你累吗?”
  “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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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RT地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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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了太多门的缘故。她这个所谓的男友,除了买实际上他没买过的礼物以外,还为她做了些什么?”
  “他打算照顾她。”
  “噢,妈的,”他说,“那是我做的事,老兄。除了照顾她,我还能做什么?”
  我躺在床上伸展四肢,结果没脱衣服就睡着了。我敲了太多门,和太多人谈过话。本来还想去找桑妮的。我已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过去,结果却睡着了。我梦到血,还有一个女人在尖叫。我醒来时大汗淋漓,口腔深处有股金属味道。
  我冲个澡,换上衣服。在笔记本里找到桑妮的电话,到大厅拨号,没有人接。
  我松了口气,看了看表,朝圣保罗教堂走去。
  演讲人语音柔和,淡棕的头发,前额略秃,有张稚气的脸。开始时我还以为他是牧师呢。
  结果,他是杀人凶手,还是同性恋,有天晚上突然失去意识,用厨房里的菜刀在他恋人身上连砍三、四十下。他静静地说,对事情经过他有模糊的记忆,因为他的意识时有时无。清醒时刀还握在手里,当时可怕的景象把他吓坏了,然后又沉入黑暗。他在阿提卡监狱坐过七年牢,出狱后滴酒未沾,至今已有三年。
  听他讲话真叫人心里发慌。我不确定自己对他有何感觉。他能活着出狱,不知该替他高兴,还是为他难过。
  休息时,我和吉姆聊起来。也许是受刚才那人经历的影响,或是念念不忘金的死,总之我开始谈到所有那些暴力,所有那些犯罪,所有那些凶杀案。“我受不了,”我说,“每次拿起报纸就看到一些该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疯了。”
  “你知道那个老笑话吧?‘医生,我每次做这动作都会痛。’‘那就不要做这动作。’”
  “怎么?”
  “你应该不再看报。”我看了他一眼。“我是说真的,”他说,“那些报导也让我心烦,关于国际局势的报导也是如此。如果是好事,就不会见诸报端。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听到别人说的,总之我开始想,根本没有法律规定我非读那些垃圾不可。”
  “不去理会它。”
  “有何不可?”
  “那是鸵鸟行径,不是吗?眼不见,心不烦。”
  “也许吧,但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想没有必要被那些自己无能为力的事逼疯。”
  “我无法让自己对那些事无动于衷。”
  “为什么?”
  我想起唐娜。“也许我和全人类息息相关。”
  “我也是,”他说,“我来这儿,我听,我讲。我保持清醒。那就是我和全人类的关系。”
  我又倒了些咖啡,拿了两块饼干。讨论时,大家纷纷告诉演讲者,他们多么欣赏他的诚实。
  我想,天哪,我永远说不出这种话。然后,我把视线转向墙壁。他们在墙上贴着标语,诸如“简便才易行”之类的金玉良言,一条标语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神恩赦我”。
  我心想,才不呢,去它的吧。在失去意识时我才不会杀人呢。不要跟我说什么神恩。
  轮到我发言时,我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