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网络文化并非洪水猛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37:15

低俗网络文化并非洪水猛兽

(2010-09-06 20:11:58) 

2010年6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做客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文人讲坛时表示:低俗电视节目应坚决叫停。

   

朱虹说,像“凤姐”这种低俗文化,应该坚决叫停,不让其流布于社会。

  

对此,网络红人凤姐回应说,我是社会大众捧出来的,是一个个网民顶帖顶出来的,所以这并不是我个人的低俗,而是社会。凤姐接下来说道:你今天把我罗玉凤按下去了,明天就有下一个这样的人冒起来。我觉得他们应该从整个社会文化着手,而不是打压我们这些混口饭吃、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可怜人。

   

凤姐虽说是要长相没长相、要文化没文化、要能力没能力,要财富没财富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草根一族,但其回应之语率直质朴,很真实,不做作,真实是一种很能从内心打动人的力量。

 

凤姐的回应,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当然,反对者也不在少数。这就是网络,永远是口水不断,一派观点很难说服另一派。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无论电视文化,还是网络文化,其主要功能是什么?长期以来,有两种观点一直在争锋,即教化功能与娱乐功能。前者高擎道德的大旗,以为教育可治社会百病,仿佛节目高雅了就能塑造人的灵魂,腐败分子和社会沉渣看后就会幡然醒悟,从此改邪归正;后者注重趣味与轻松,认为这些视听文化主要的作用就是娱乐大众,博大家开心一笑,替沉闷而忙碌的人生透一口气,至于是高雅的还是低俗的,不是很重要。何况全国人民以下层劳动者居多,不仅社会地位低,而且俗人居多,看看低俗文化有啥不好。

 

笔者认为,除了承担舆论导向重任的新闻节目外,其它的节目都应该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只要不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和摧残人身心的黄赌毒等负面因素,都可以和受众见面。让大众文化真正回归大众,使其真正成为大众的文化盛宴,品种齐全,花样繁多,根据各人的喜好,雅着可选雅的,俗者可选俗的,各取所需,各得其乐。

 

文化历来属于大众,并非是文化话语权拥有者与文人雅士们的专属。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传媒一直在为少数人服务,其视野中很少有下层人民。网络新媒体的出现,让长期被主流媒体排斥在外的草根阶层为之而欢欣鼓舞,大家有了尽情交流的新平台,而且扬眉吐气做了主人-----网络很公平,话语权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是在文化方面的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革命,

 

弹指一挥间,世界已互联。网络深刻地改变了这个世界,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网络时代,使一批在传统媒体中怎么也不会有一席之地的草根走入了大众的视野,并以惊人的传播速度迅速窜红,平民一夜之间成为名人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了。梦想能够照进现实,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很快乐的事情。网络红人除了凤姐外,还有有“极品乞丐”、“穷极华丽第一极品路人帅哥”、“乞丐王子”之称的犀利哥,大摆搞笑POS的芙蓉姐姐、在孔庙内大摆热辣造型国学辣妹,“晒不黑的放羊女”天仙妹妹等。许多人为这样的新生事物而叫好,并对之津津乐道,也有不少人对之嗤之以鼻,谓之低俗甚至恶俗,进而对之口诛笔伐,必欲除之而后快。其实大可不必,文化是个抽象的意识形态,与物质形态的东西不同,所谓一千个人的眼睛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也,对之的观照有太多的个人色彩。高雅与低俗,原本就很难区分,历史上也一直有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争,几千年下来,也没见阳春白雪占过上风。新文化运动兴起之时,古文捍卫者们也是以低俗来贬斥新文化的。结果呢,新文化顺应历史潮流大行其道,一路凯歌走到现在。而古文捍卫者们遭到了历史与时代的无情唾弃。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对待新事物一定要宽容,不必动辄重言相向大动干戈。只要这些新事物不对社会造成直接的危害,就任其自生自灭吧,如果确实是低俗不堪的,人民自然早晚会抛弃它。所谓的低俗网络文化并非洪水猛兽,只是个客观存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文化对社会及人们的影响其实并非一些所谓的有识之士想的那么大,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社会上的腐败等令人痛恨的现象,绝不是高雅文化的缺位或低俗文化的盛行所造成的。一些腐败分子在双规前几天还在报纸电视上大谈反腐倡廉的怪现象屡见不鲜,那可是很不低俗的宣传啊,有的讲的还十分动情。这些当初看似高雅宣传的东西,其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恶俗。

 

网络红人都是些小人物,他们的存在价值是不大,但也无需将其斥为低俗而声讨甚至叫停封杀。这些小人物有时是很烦人,但也有其可爱的一面,无论是烦人还是惹人喜爱,都将成为我们这个民族对一段历史的记忆。(刘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