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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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 20:30:16 来源:网易财经跟贴 0 条手机看股票1999年10月27日,有关减持国有股的相关政策公布,国有股减持将通过配售方式实现。
1999年12月2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年内进行国有股配售的两家试点上市公司为中国嘉陵和黔轮胎。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首尝国有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案。
2001年冬至2002年春,国有股减持方案大讨论。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6月13日,证监会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出台,6月14日沪指创出2245点高点。
2001年7月23日,烽火通信、北生药业、江汽股份、华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按10%的融资额市价减持国有股。
2001年10月22日,证监会紧急暂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宣布暂停在新股首发和增发中执行国有股减持政策。
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承认中国股市存在股权分置问题,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分类表决机制出台。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确立了“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自发探索阶段:
1994年4月,珠海恒通集团收购棱光实业35.5%的股权。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国有股转让。
政策准备阶段:
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
试点过渡阶段:
1999年12月2日 国有股配售试点启动。中国证监会确定冀东水泥、华一投资、惠天热电、陆家嘴、中国嘉陵、天津港、富龙热力、成商集团、黔轮胎、太极集团10单位为国有股配售预选单位。
正式实施阶段: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是第五条,即新发、增发股票时,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最受争议的是第六条,即“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把高价减持和首发、增发“捆绑”起来。
紧急暂停阶段:
2001年10月22日,证监会紧急叫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10月23日,受停止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出售国有股消息影响,沪深股市开盘即放出巨量,股指跳空高开,沪深股市涨幅一度接近10%的涨停线,两市股票几乎全线涨停。
研究讨论阶段:
2002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公布了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同时强调指出,公布的方案仅仅是框架性和原则性方案,并非是最终的操作性方案。在此之后,关于国有股减持政策的讨论依然受人们关注。
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政策出台阶段:
2007年7月, 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公布了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以及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三个政策性文件。(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