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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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7日 14:59  来源:楚天风纪  点击量: 13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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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群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运用政策、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努力成为反腐倡廉的行家里手。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贺国强同志的要求,做“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也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必须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责任,坚持做到“五要”。
要“精”学。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职能所涉及的领域广泛,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深的专业素质,必须在学习上求精。要从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个人实际出发,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宪法和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等内容作为重点,围绕如何提高纪检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来开展学习,学精、学透,把学习的内容各个突破,深钻细研,做到样样精通,真正成为行家里手。
要“博”学。当今世界,社会信息化、政治多元化、经济全球化,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多样化,面对的工作对象复杂化,这就要求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多读书、多学习,以广博的知识扩大视野,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学习有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要学习经典原著;既要学习哲学历史,又要学习经济法规;既要学习传统文化知识,又要学习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
要“谋”学。纪检监察干部事务多、工作没有规律性,要把学习作为一项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要谋划“学什么”的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法律、市场经济和心理学等业务知识。要谋划“怎么学”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具体而繁琐,要注重规划性,善于合理安排时间,把学习与工作进行统筹兼顾。“挤”时间学、“找”时间学,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要“恒”学。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做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随着知识更新步伐不断加快,以前在校学习的专业知识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必须通过在职教育来弥补。要把工作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只有持之以恒,十年如一日,才能学到真知。切不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饱一餐,饿一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要“活”学。学习和工作、做人一样,不提倡读死书,成为机器人,要灵活掌握学习技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学与思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研究。要善于运用所学知识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要向群众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问策于基层,问策于群众,拜群众为师,向群众求教。要整合资源学,充分利用身边可利用的一切学习资源加强学习。要从网络中学习,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倾听基层群众呼声。
(作者系英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