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如何“漂白”自己 - Qzone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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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如何“漂白”自己人民论坛杂志    发表于2010年09月03日 18:12 阅读(11) 评论(0) 分类: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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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论坛》(总第300期) 作者:● 贾宇   黑社会势力发展到其高级形式之后,如果缺乏足够的法律空间,势必难以生存和发展。因此,他们必须寻求法律上的空间
随着社会的变迁,为在各国政府的高压政策下求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黑社会组织也在“与时俱进”,悄无声息地进行着脱胎换骨的“改革”,不断以新的面目示人。其中一个明显趋向,就是黑社会组织日益迈向“公司化”,即借助于公司的形式与架构积累能量、聚敛财富、伪装自己、对抗侦查。
“公司化”已成黑社会发展的国际趋势
日本警察厅于2008年7月中旬发表的《2007年版警察白皮书》显示:过去以不动产、金融业等为主要筹资管道,近年则伸展到人才中介、警备和废弃物处理等业界,多以一般企业为掩护来取得资金,以公司名义介入证券交易市场,使得警方侦查和取证越来越困难,已成为其它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隐忧。该白皮书指出,2006年检举的28417名暴力集团组员当中,因传统的恐吓勒索、走私贩毒、赌博、诈骗等犯罪被逮捕的只占3成,其它都是借尸还魂、买空卖空的公司、法人犯罪。在俄罗斯,近年来黑帮正逐渐摆脱动刀动枪的传统模式,做起了港口贸易、银行等买卖,并把精力更多的用于官商勾结和幕后交易。在意大利,传统的黑手党在继续搞“地下经济”老本行的同时,开始扩张到旅游、餐饮、房地产等合法的经济活动领域。一般都以成立合法公司为方式,暴力已经成为辅助工具。
20世纪70、80年代以后,我国台湾地区开始采取“以企业养帮会”的模式。“四海帮”、竹联帮”等均形成了一个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财团组织,其经营事业范围甚广,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庞大的跨国企业集团。在我国内地,黑社会性质富翁的暴力发家史,往往起源于草莽阶段的创业初期,此后随着资本的积累与公司化的正规运作,逐渐漂白。同时,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免受黑恶势力的威胁、排挤和破坏,或者为了抢占先机,出奇制胜,轻松攫取高额利润,某些正规企业也逐步偏离合法经营的正道,开始尝试借用黑社会手段。他们有的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秘密联合,有的干脆组建自己的“打手”甚至“杀手”队伍,从合法经营逐步向黑社会性质非法活动转化。
“公司化”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危害性更大
许多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一直活跃于餐饮、酒店、歌舞、洗浴等娱乐服务场所,盘踞在“黄、赌、毒”等非法经营窝点,兴风作浪于建筑、运输、商品批发等各类市场。黑社会性质犯罪已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唐山市特大涉黑团伙杨树宽经常开着装甲车横行霸道,先后敲诈财产8亿多元,霸占矿山数座。河北张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和其它手段,非法控制了石家庄至保定、廊坊、张家口、东胜、临清等托运线路和石家庄胜利北街货运中心、火车站行李房、向阳街运输六场部分货运业务。
近几年来,黑社会势力开始大规模地进军高端经济领域。他们有的插手有色金属、煤矿等资源开发和地产开发、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城市建设等大型项目,有的涉足国企改制、国资拍卖、企业上市、股权转让、证券交易、金融保险等经济活动。他们利用社会管理和市场经济管理的种种漏洞,采取买通政府官员和以暴力威胁相结合这种双重非法手段,与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合法企业展开非法竞争,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危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政商结合,拓展生存空间
黑社会势力发展到其高级形式之后,如果缺乏足够的法律空间,势必难以生存和发展。因此,他们必须寻求法律上的空间。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之后,便具备经济实力来实现其法律空间的扩展。为了寻求强大的“政治保护伞”,与政治权力合流,公器私用,往往不惜以重金腐蚀党政高官,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把能够提供巨大经济利益的相关管理部门的官员,或能够提供政治庇护的权力机关、执法机关的官员拉下水,甚至直接操纵某些官员的任免,编织“关系网”, 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和帮助。
少数的黑社会势力已经渗入县市级政府内部,到政府内部选取“代理人”,参与安排地方人大与政协的领导人。在重庆打黑行动中,落网的“黑老大”中不少人都头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光环。吉林省近年来破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梁旭东,与之有牵连的党政干部就有30多人。
如今,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重要特点是做些善事,漂白染红,欺世盗名,从扶贫助残等方面沽名钓誉。有的黑道人物已经扮成爱护广大民众的慈善家、维护社会正义的行道者等光彩角色。在媒体的渲染和包装下,某些黑社会人物成了慈善家,黑恶势力的光环就因此显得更加耀眼和威严。例如浙江台州黑帮头子张畏被捕前是台州市青联委员,还跨省担任湖北省宜都市政协副主席;齐齐哈尔黑帮头子张执文被捕前是齐齐哈尔市政协委员,还扬言“我要做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乃至东北的大哥大,做人人敬仰的教父。”西安邱忠保身上的“光环”有:中科联理事、中科联经济发展研究员、陕西工商联常委、陕西工商联直属商会执行会长、陕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等。
充分认识本质,加强治理力度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公司化发展绝对不是孤立的现象,绝对不是个别毒素的流淌,而是与整个社会环境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仅用严厉打击这一手,而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不能得到切实的落实,难免有“防不胜防”、“打不胜打”之患。现在我们强调“打黑除恶”要与铲除“保护伞”相结合,实际上就是要与开展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可以说找准了问题的症结,是我国社会大发展、大变革时期打击犯罪的经验总结。
更进一步,要有效打击公司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坚持反腐败斗争与加强民主监督相结合,毕竟反黑风险之大、成本之高,确非孤立的个人所能担当。只有普通群众能够轻松自如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他们才能真正、普遍地从孤立无助的境遇中解放出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打击涉黑犯罪才能收到釜底抽薪之效。(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