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的不服从—梭罗(节录)sbvfgu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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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不服从—梭罗(节录)
我由衷地同意这个警句──“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我希望看到这个警句迅速而且系统地得到实施。我相信,实施后,其最终结果将是──“最好的政府是根本不进行治理的政府”。当人们做好准备之后,这样的政府就是他们愿意接受的政府,政府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而大部分政府,有时所有的政府却都是不得计的。对设置常备军的反对意见很多、很强烈,而且理应占主导地位,它们最终可能转变成反对常设政府。常备军队不过是常设政府的一支胳臂。政府本身也只不过是人民选择来行使他们意志的形式,在人民还来不及通过它来运作之前,它同样也很容易被滥用或误用。但是,现实地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说,我不像那些自称是无政府主义的人,我要求的不是立即取消政府,而是立即要有个好一些的政府。让每一个人都表明能赢得他尊敬的是什麽样的政府,这样,也就爲赢得这种政府迈出了一步。到头来,当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时候,多数派将有权统治,而且继续长期统治,其实际原因不是因爲他们极可能是正义的,也不是因爲这在少数派看来是最公正的,而是因爲他们在物质上是最强大的。但是,一个由多数派作出所有决定的政府,是不可能建立在正义之上的,即使在人们对其所了解的意义上都办不到。在一个政府中,如果对公正与谬误真正作出决定的不是多数派而是良知,如果多数派仅仅针对那些可以运用便利法则解决的问题做出决定,难道是不可能的吗?公民必须,哪怕是暂时地或最低限度地把自己的良知托付给议员吗?那麽,爲什麽每个人还都有良知呢?我认爲,我们首先必须做人,其后才是臣民。培养人们像尊重正义一样尊重法律是不可取的。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是不论何时都从事我认爲是正义的事。…… 不公正的法律仍然存在:我们必须心甘情愿地服从这些法律,还是努力去修正它们、服从它们直至我们取得成功,或是立刻粉碎它们呢?在当前这种政府统治下,人们普遍认爲应等待,直到说服大多数人去改变它们。人们认爲,如果他们抵制的话,这样修正的结果将比原来的谬误更糟。不过,如果修正的结果真比原来的谬误更糟的话;那是政府的过错,是政府使其变得更糟的。爲什麽政府不善于预见改革并爲其提供机会呢?爲什麽政府不珍惜少数派的智慧呢?爲什麽政府不见棺材不落泪呢?爲什麽政府不鼓励老百姓提高警惕,爲政府指出错误而避免犯错误呢?爲什麽政府总是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把哥白尼和路德逐出教会,并指责华盛顿和富兰克林是叛乱分子呢?”…  在一个监禁正义之士的政府统治之下,正义之士的真正栖身之地也就是监狱。当今马萨诸塞州爲自由和奋发图强之士提供的唯一妥当的处所,是监狱。在狱中,他们爲州政府的行径而烦恼,被禁钢在政治生活之外,因爲他们的原则已经给他们带来麻烦了。逃亡的奴隶,被假释的墨西哥囚犯和申诉白人犯下的罪孽的印第安人可以在监狱里找到他们,在那个与世隔绝,但却更自由、更尊严的地方找到他们。那是州政府安置不顺其道的叛逆者的地方,是蓄奴制州里一个自由人唯一能够骄傲地居住的地方。如果有人以爲他们的影响会消失在监狱里,他们的呼声不再能传到政府的耳朵里,他们无法在囹圄四壁之内与政府爲敌,那麽他们就弄错了。真理比谬误强大得多,一位对非正义有了一点亲身体验的人在与非正义斗争时会雄辩有力得多。投下你的一票,那不仅仅是一张纸条,而是你的全部影响。当少数与多数保持一致时,少数是无足轻重的,它甚至算不上是少数;但是当少数以自身的重量凝聚在一起时,便不可抗拒。要麽把所有正直的人都投入监狱,要麽放弃战争与奴隶制,如果要在这二者之间做出选择的话,州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选择。如果今年有一千人不交税,那不是暴烈、血腥的举动,但是若交税则不然。那是使政府得以施展暴行,让无辜的人流血。事实上,这正是和平革命的定义,如果和平革命是可能的话。如果税务官或其它政府官员问我,正如有位官员问我的那样,“那麽,我怎麽办呢?”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希望做什麽的话,那你就辞职。”如果臣民拒绝效忠,官员辞职,那麽革命就成功了。即使假定这会导致流血的话,难道当良心受伤害的时候就不流血吗,从良心的创伤里流出的是人的气概和永生,将使他永世沈沦于死亡之中。此时此刻,我就看到这种流血…… 我已经六年未交投票税了。我还一度爲此进过监狱,关了一夜。当我站在牢房里,打量着牢固的石壁,那石壁足有二、三尺厚,铁木结构的门有一尺厚,还有那滤光的铁栅欗。我不由地对当局的愚昧颇有感独。他们对待我,就好像我不过是可以禁锢起来的血肉之躯。我想,当局最终应当得出这麽个结论:监禁是它处置我的最好办法,而且我还从未想到我还能对它有什麽用处。我知道,如果说我与乡亲之间挡着堵石墙的话,那麽他们若想要获得我这种自由的话,他们还得爬过或打破一堵比这石墙更难对付的墙才行。我一刻也不觉得自己是被囚禁着。这墙看来是浪费了太多的石头和灰泥了。我觉得,似乎所有公民中,只有我付清了税款。他们显然不知道该怎样对付我,他们的举止就像些没教养的人。他们的威胁恭维,样样都显得荒唐可笑。他们以爲我惦记的是挪到这堵墙的另一边。我不禁觉得好笑,我在沈思时,他们却煞有介事地锁起牢门,全然不知我的思绪就跟在他们身后出了牢房,丝毫不受任何阻碍,而他们自己才真正是危险的。他们既然奈何不了我,便打定主意惩罚我的身躯,就像群顽童,无法惩罚他们憎恨的人,就冲他的狗撤野。我看,州政府是个傻子,如同一位揣着银匙的孤女,怯生生的,连自己的朋友和敌人都分不出来。我已经对它失去了所有的敬意,我可怜它。州政府从未打算正视一个人的智慧或道德观念,而仅仅着眼于他的躯体和感官。它不是以优越的智慧或坦诚,而是以优越的体力来武装自己。我不是生来让人支使的。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来生活。让我们来看看谁是最强者。什麽力量能産生效果?他们只能强迫却无法使我顺从。因爲我只听命于优越于我的法则。他们要迫使我成爲像他们那样的人。我还不曾听说过,有人被衆人逼迫着这样生活或那样生活。那会是什麽样的生活呢?当我遇到的政府对我说:“把你的钱给我,不然就要你的命!我爲什麽要忙着给它钱呢?那政府可能处境窘迫不堪,而且不知所措。我不能帮它的忙。它必须像我一样,自己想办法。不值得爲这样的政府哭哭啼啼。我的职责不是让社会机器运转良好。我不是工程师的儿子。我认爲,当橡果和栗子并排从树上掉下来时,它们不是毫无生气地彼此谦让,而是彼此遵循各自的法则,发芽、生长,尽可能长得茂盛。也许直到有一天,其中的一棵超过另一棵,并且毁了它。如果植物不能按自己的本性生长,那麽它就将死亡,人也一样…… 我不想同任何人或国家争吵。我不想钻牛角尖或自我标榜比旁人强。我倒倾向于认爲,我寻求的是遵守我国的法则的理由。我是太容易遵守这些法则了。我完全有理由怀疑我有这毛病。每年,当税务官造访时,我总是忙着回顾国家与州政府的法令和主张,回顾人民的态度,以便找到个遵命的理由。我相信州政府很快就能免除我的这类操劳,那麽我简直就同其它国民一样爱国了。从较低层次的角度看,宪法尽管有缺点,但还是非常好的。法律和法庭是非常令人尊敬的,甚至这个州政府和这个美国政府在许多方面也是非常令人敬佩、非常难得可贵、令人感激的,对此人们已经大加描述过了。但是,如果从稍高层次的角度看,它们就不过是我所描绘的那个样子。如果从更高或最高层次的角度看,那麽有谁会说它们是什麽玩意儿,或者会认爲它们还配让人瞧上一眼,或者值得让人考虑考虑呢?  不过,政府同我没多大关系,我尽可能不考虑它。我不常生活在政府之下,我甚至不常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一个人思想自由,幻想自由,想象自由,那麽不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就绝不会长期存在。愚蠢的统治或改良者们不可能彻底妨碍他 ....  政府的权威,即使是我愿意服从的权威──因爲我乐于服从那些比我渊博、比我能干的人,并且在许多事情上,我甚至乐于服从那些不是那麽渊博,也不是那麽能干的人──这种权威也还是不纯正的权威:从严格、正义的意义上讲,权威必须获得被治理者的认可或赞成才行。除非我同意,否则它无权对我的身心和财産行使权力。从极权君主制到限权君主制,从限权君主制到民主制的进步是朝着真正尊重个人的方向的进步。民主,如同我们所知道的民主,就是政府进步的尽头了吗?不可能进一步承认和组织人的权利了吗?除非国家承认个人是更高的、独立的权力,而且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是来自于个人的权力,并且在对待个人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就绝对不会有真正自由开明的国家。我乐于想象国家的最终形武,它将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人,尊重个人就像尊重邻居一样。如果有人履行了邻居和同胞的职责,但却退避三舍,冷眼旁观,不爲其所容纳的话,它就寝食不安。如果,一个国家能够结出这样的果实,并且听其尽快果熟蒂落的话,那麽它就爲建成更加完美、更加辉煌的国家铺平了道路。那是我想象到,却在任何地方都不曾看到的国家。
注:亨利.戴维.梭罗(1817-1862)是位杂文家、诗人、自然主义者、改革家和哲学家。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毕业于哈佛大学。在担任了数年小学校长之后,梭罗决定以作诗和论述自然作爲他终生的事业。他是拉尔夫.沃尔多.埃默森的信徒,是先验主义运动的一位领袖。与浪漫主义和改革结合在一起的先验主义推崇感觉和直觉胜过理智,宣扬个人主义和内在的心声──完整和自然的声音。 梭罗零打碎敲的以文谋生的努力几乎从未给他带来什么稿酬。他发表的作品销路不佳,便不时在家中的小铅笔厂里工作。1845年,时年二十八岁的他,下决心撇开金钱的羁绊,在征得埃默森的同意后,在埃默森拥有的离康科德二英里的沃顿塘上建了一座小屋。 1846年7月,梭罗居住在沃顿塘时,当地的警官找他,叫他支付投票税,尽管他已经数年未行使这个权利了。梭罗拒绝支付税款。当夜,警官把他关在康科德的监狱里。第二天,一位未透露身份的人士──可能是梭罗的姨母支付了税款,他便获释了。不过,他表明了他的观点:他不能向一个容许奴隶制并且对墨西哥发动帝国主义战争的政府交税。他准备了一份解释自己行动的演说稿,并于1849年发表了这篇演说稿。当时,这篇文章没有引起什麽反响。但是到了十九世纪末,这篇文章却成了经典之作,在国际上出现了一批追随者。列夫.托尔斯泰在1900年读到这篇文章,对它崇拜不已。圣雄.甘地在南非当律师时,宣读这篇文章爲触犯了种族歧视法规的印度人辩护。甘地深受梭罗的影响,成了一位终生非暴力反抗和消极抵制非正义权势的典范。通过甘地,梭罗的主张变成了政治活动的工具。后来在二十世纪,年轻的小马丁.路德.金也深受甘地的影响,梭罗的主张便在美国民权运动的思想基础中得到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