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收毒枭100万不是诈骗(南方都市报 20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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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收毒枭100万不是诈骗
2007-09-11 10:06:3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曾代理“周广龙案”“孙志刚案”的马克东涉嫌诈骗在辽宁受审,其辩称是合理收费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广州乃至全国法律界关注的著名律师马克东涉嫌诈骗案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审。法庭上,马克东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坚称自己收取的是合理的律师费,且有代理合同为证。公诉机关则认为,马克东事前夸大虚构了认识法院领导可疏通关系的事实,以此诈骗100万元。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辽宁毒枭落网牵出名律师
马克东案缘起于辽宁毒枭宋鹏飞在广州落网。2005年初,宋在广州一家酒店门口停车,因保安拒绝其占用别人已预订的车位,他就叫来几个手下把保安活活打死。事后,宋想给保安家属200万元私了未果,家属最终还是报了警,广东警方通过侦查取证,一举端掉了宋鹏飞的涉黑团伙。其后,警方发现了一本宋鹏飞的账本,上面记录了宋鹏飞打通关系的各项支出。在此账本中,2001年曾经有一笔100多万元的款项支出记录,而收款人则为马克东。
关于这笔支出的用处,宋鹏飞的“搭档”赵文刚称“这笔钱是被马克东给骗走的,当时马克东号称跟公检法关系好,可以帮忙摆平很多事情”。原来,早在2001年,宋鹏飞的几名手下在广州的金色年华夜总会门前犯事,杀死了一名保安,宋出资聘请了马克东以及马克东当时所在的汇明律师事务所几名律师担任辩护律师,这项记录由此而来。
被捕理由是涉嫌诈骗百万
10月20日,就在周广龙案终审判决的当天下午,马克东被辽宁警员从其办公室带走。当时,他正在接受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在简略地回答了几个问题后,他突兀地结束通话。其同事说,马克东和记者通话时,辽宁警员已经来到了律师所。挂掉记者的电话后,马克东就被辽宁警员带走,随即他的手机一直就处于关机状态。
而辽宁警员以“协助调查”为名带走马克东后,直接赶赴机场,乘坐当天下午5时左右的班机直飞沈阳。在辽宁警员向马克东发出的逮捕令上,写明逮捕理由是马克东涉嫌诈骗。知情人当时透露,马克东被捕是因诈骗辽宁籍毒枭宋鹏飞100万元。
最高院指定案件在辽开审
昨天上午,穿着白色T恤衫的马克东出现在法庭的走廊上时,早就等候在旁听席上的亲友神情激动,他的弟弟冲上前去大声呼唤“哥哥”。据到场旁听的人士说,马克东看上去气色还不错,走上法庭时神态自若。
本案此前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开庭地点应该在辽宁营口还是在广州。有说法认为,马克东既然是广州的律师,涉嫌诈骗的地点和马克东本人的户籍都在广州,理应在广州开庭审理,但昨天庭审前法官宣读了最高法院的决定,指定本案在营口开庭,双方对此便不再有异议。
■庭审焦点
所收100万元是诈骗还是律师费?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唇枪舌剑,主要问题还是紧紧围绕在那100万元是律师费还是诈骗所得上。
检方:马克东夸口认识法院领导
尽管马克东的同事经过多方寻找,将原先“金色年华案”的代理合同寻得并递交法院,以证明100万元确实是律师费,但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虽然已经确认了马克东确实曾受委托代理案件,但在此过程中,马克东故意夸大虚构了一些事实。比如,他曾夸口说自己认识法院的某位郑姓领导,并声称可以摆平此事,以此来诈骗钱财。
马克东:合理收费不存在诈骗一说
本身就是资深刑辩律师的马克东则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的态度十分坚决:其中的80万元是自己的代理费,而另外20万元是事务所另外两名律师的代理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合理地收取,并不存在诈骗一说。至于收来的巨额资金流向何方,马克东在庭上表示,钱用于盖别墅了,后来别墅因违建问题被政府强行拆除。
代理律师:没有任何诈骗情节和意图
他的代理律师钟闻东也认为,马克东当时与赵文刚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于当时涉案的宋鹏飞在重病之中,他要做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案件中止审理,一切行为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没有任何诈骗情节和意图。
这起备受法律界关注的案件,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据悉,营口市站前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律界反应
“做刑案律师尤其危险”
马克东涉嫌诈骗案在广东乃至全国法律界引起很大震动,广东省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纷纷派员前往辽宁旁听本案审理过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派人到场。此前,全国律协就此召开过两次研讨会,法律界人士指出,这是全国律协首次对单一个案召开研讨会,足见重视程度。然而,由于掌握的资料有限,就此召开的各类讨论会并未能有确定的讨论结果。
省、市律协的有关人士纷纷表示,目前来谈论马克东是否有罪还为时过早,案件毕竟只是在审理阶段,判决还没有真正出来,不过,律师协会将对这起案件关注到底。
“马克东案使广东律师震动很大,做刑案的律师尤其危险:你不收律师费,没法做下去;收了律师费,就有可能把自己卷进去,甚至可能带来牢狱之灾”,昨晚,广州一名做了多年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因为刑事案件容易得罪司法机关,相对其他案子来说律师费又不多,很多律师不愿意代理刑事官司,之前也有律师因为办刑事案件,结果因涉嫌伪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司法界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很多当事人找律师的前提就是看其是否“有关系”、“能说上话”、“和法院的哪个领导熟”,要是没有关系,就很难接到大案,案子接到手后,为了打赢官司多挣律师费,需要通融的地方又必须花钱,而这些费用是属于“灰色地带”,没有发票的,如果当事人反咬一口,就麻烦。
■马克东其人
马克东,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198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执业,先后在广州市白云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华侨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1995年成为广东汇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2001年4月转入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至案发,并担任该所的合伙人、主任律师。2006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年执业律师奖”。
马克东是广州市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专长刑事、经济债务纠纷、劳动争议、行政诉讼、房地产、交通事故、医疗赔偿、家庭婚姻等案件的辩护。曾为“孙志刚事件”涉案警官和“广州黑帮第一案”黑老大周广龙辩护。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秀云 陈捷生 实习生 黄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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