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到底要树立什么英雄人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06:02

作者:萧柏行
2009年10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1套节目播出了刘文学勇斗地主分子英勇牺牲的英雄事迹。说得是“在1959年11月18日,四川省合川县双江村年仅14岁的刘文学在回家的路上,发现本村的一个地主分子在偷生产队地里的辣椒,于是上前去捉拿地主分子,拒绝了地主分子的金钱收买,与其进行英勇搏斗,最后被地主分子用绳子勒死。”的往事,作为对少年英雄的纪念。
这段故事,对于50岁以上的大陆中国人实在是耳熟能详。在文革前和文革期间的小学语文课本里,都以课文的形式出现。其“念念不忘阶级斗争”的主导思想,使整整一代中国人树立起了“痛恨地主阶级,不忘阶级斗争”的思想观念,“亲不亲,阶级分”成为了那个悲剧年代的主流思想,地主分子和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一起归为“黑五类”,成为全社会“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斗争对象,有多少好青年就是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而不能升学、不能参军、不能就业,在“接受再教育”的口号下过着低人一等的悲惨生活。
这段历史是每一个50岁以上中国人难以忘却的惨痛记忆,而今已被人们逐渐淡忘。实在应该感谢中央电视台,使人们重新想起中国还经历了这么一段惨痛的历史。
考虑到刘文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1959年11月正是发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全国“三年困难时期”的前夕,一般老百姓正在忍受饥饿的煎熬,作为低人一等的地主分子,可以想像到其处境恐怕更为悲惨,而四川省、河南省、安徽省是当年饥荒最严重的地区,在濒于饿死的边缘偷摘几个辣椒充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根本与破坏集体经济毫不搭界。刘文学由于接受了当时那种丧失人性的“阶级斗争”思想观念,上前与之搏斗完全是一种时代的悲剧,只应该感到痛心,而不应该看作是“革命的英雄行为”;而偷摘辣椒的地主分子也完全清楚被扭送到生产队后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当时地主分子根本不被看作是人,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能置于死地,“破坏集体经济”更是难以饶恕的罪行。于是,当地主分子看到自己偷盗行为暴露,他因为恐惧而丧失了人性,在苦苦哀求、金钱收买无效后为了自保而痛下毒手。整个事件只能说是人性的悲剧,也是当时社会的悲剧、人类良知的悲哀。
我们绝对不能责备刘文学,不能否认他是个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但也也是那个时代、那种可怕理念的受害者。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一个社会没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当作罪状而遭到全社会的批判,这种历史悲剧是否还会重演?
央视宣传英雄人物,目的应该是为社会树立起光辉的榜样,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但是将刘文学作为英雄人物来宣传,目的是什么?是提醒人们“阶级敌人人还在,心不死”,还是鼓励未成年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处于弱小地位的小孩,我们应该要求他们像成年人一样见义勇为吗?还是要重新激起人们对“地主分子” 的仇恨,将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
为了几只辣椒,付出了两条鲜活生命的代价——成就了一位少年英雄,也制造了一个杀人犯,这一切都是保卫“集体经济”的观念下进行的。难道我们今天还要将这种“道德杀人”的悲剧继续进行下去吗?看来社会也许真正需要来一次大讨论:刘文学到底是英雄还是悲剧人物?以两条鲜活生命的代价换取全民族的集体觉醒,代价虽高,但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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