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论政]道德激励需要“惩恶”与“扬善”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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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日 总第346期)

近年来,从“彭宇案”到“老太捡金案”,关于“道德”的争论已经屡见不鲜,以至于有人感叹“路不敢拾遗”、“伤不敢救助”。道德本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建设离不开对道德的激励,而在这一过程中,谁应当成为激励的主体?谁来助道德一臂之力?
新华网友 清水一滴可:必须加大“正向”与“反向”两方面的激励,即“惩恶扬善”双向并举。特别对“反向”激励(指惩治),在失信与作假被揭露后,作假者付出的成本太低,惩治是不力的,以致于有更多的人敢于冒险,也能使更多的人“得道成仙”。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都会比较选择,这就是社会导向。
新华网友 诚实公民:由于贫富差距,人们的价值观生存观及奋斗目标出现了分歧,社会人为的拉开了距离,万众一心的凝聚力无形中削弱,富者的奢侈与穷者的艰难必然的造成了同人不同命的社会矛盾。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新华网友 深山客人:没有上升为法律的道德,并没有强制力,全靠个人自主选择取舍。国家为了社会利益考虑,可以给予奖励,以鼓励这样的道德。
新华网友 jinyuhappy:这不仅仅应该是政府去思考的问题,更是公众应该关注的,在加大对学生道德教育的同时,父母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而且,政府在对一些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同时,应该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使道德和法律互相促进,制裁一些严重道德缺失行为。
新华网友 王西木:监督,惩治,教育,激励,排名不分先后,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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