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28:13
香港的高等教育(当地称为“专上教育”)指中学毕业后继续受到的任何高于中学教育程度的专业、技术、学术性质的教育,属于香港现行教育体制下最高层面的教育。也就是说,从教育程度上说高于中学教育,或中学教育不涉及的职业专门技术等,学术范围广泛,程度上深浅不同,课程内容基本上是专门及专业的。
香港的高等教育以港大的创建为起点,以科大的崛起为高峰。在这九十多年中,从英国殖民统治到香港回归港人治港,高等教育发展历经风风雨雨,现在终于走上了坦途。
80年代初期,香港高等教育开始迅速发展,发展方向由“精英教育”趋向“大众教育”。近十年来在香港科大的带动下,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已经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在地区和世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从整体上强化和带动了香港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香港科大的发展、崛起和窜升,不仅为香港、台湾和内地树立了榜样,也为亚洲及世界许多国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最近,笔者到新加坡几所大学参观时了解到,新加坡曾明确提出以香港科大为榜样。
应该看到,香港高等教育发展和繁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香港的大环境。香港经济持续发展、体制合理、法治健全、自由开放、政府廉洁高效等诸多优越条件和有利因素。
香港的高等院校及分类
目前,香港有12所高等院校,其中八所由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 教资委)资助,也就是港人所称呼的“八大校”(本文主要涉及的院校)。在这八所院校中,七所是大学,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岭南大学,其余一所是师资培训学院(香港教育学院)。另外三所颁授学位的院校并非由教资会资助,他们是由公众拨款营办的香港演艺学院,以及财政自给的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学院和珠海学院。
香港从事高等教育的机构种类很多,对这些机构的性质和法定意义局外人很难分辨。一般情况下,普遍认为受教资会资助的是“公立”,不受教资会资助的称为“私立”。其实不受教资会资助也可以是 “公立”。 香港从事高等教育的机构大致可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定大学
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所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大学。香港有以下八所法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
二、法定学院
法定学院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所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学院。香港有以下两所法定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和香港教育学院。
此外还有三所注册高等学院(香港树仁学院、明爱徐诚斌学院和珠海学院)、两所职业训练局院校(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和职业训练局工商资讯学院)、八所一般院校(中华基督教会公理高中书院、明爱白英奇专业学校、恒生商学书院、保良局香港社区书院、香港中文大学-东华三院社区书院、香港科技专上书院、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和香港艺术中心艺术学院)
香港高等院校学位颁授
与内地和国际高校类似,香港学位教育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
香港的大学内部都制定了严格的学术评审条例,建立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不定期的校外检查(external review)或审核(audit),加上教资会对教与学质量保证过程的监督,各大学的学术水平均得以保障。
香港学术评审局负责评审非接受教资会资助而且没有自行评审资格的一些院校,确保其教学质量及学术水准。
另外,由于香港高校的学位结构和学位考试类似欧美大学,因此学位考试通常委任海外著名大学及学院的学者担任校外主考人,他们大多是欧美学者,这样有利于欧美国家承认香港各大学颁授的学位。
所以香港高校颁授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均获得世界各地高等教育院校广泛认可。
在香港回归后的六年中,内地对香港的大学学位证书没有明确的认可规定,同样香港学术评审局也未对内地高等院校学位能否等同香港学位作全面评估,也没有认可内地高校学位的特别规定。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双方无论前往对方城市求职的人员,还是希望招聘对方人才的公司和机构,在人员资格评定上,都面临无据可依的窘境。
2004年7月11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和香港特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在北京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其中明确规定,内地学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内地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直接攻读香港高校的博士学位。同样,香港高校学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内地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香港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直接攻读内地高校的博士学位。
此后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香港和内地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两地学历“门坎”终于取消。此举不仅有利于双方高校互相招收学生,推动高校之间交流合作,也极大促进了其他领域及行业的交流与合作。2004年以前,香港八大校招收的包括内地生在内的国际学生的比例为4%,到2006年扩大到10%,以后有望继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