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从政绩观中寻找答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3:28
  策划:新华网时政部 责编:王永霞 张雪花来源:新华网等       -2007年7月6日-
【编辑有话】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到安徽蚌埠鲍家沟检查,结果一幅令人震撼的场面让他们久久不能释怀:一些为治理当地“毒沟”而上告了10年的村民,齐刷刷地跪在检查组的面前,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请求治污!
据了解,这种污染严重的现象目前在各地并不鲜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的太湖、滇池、巢湖蓝藻爆发事件,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种种迹象还表明,中国的环境资源已达到一个危险的临界点,传统的治理方式已经无法应对日趋严峻的水资源污染形势。
环保问题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面对这样的迫及民众生存的严峻形式,一些官员仍持漠视态度,仍然是地方利益至上,以单纯追求GDP增长为最高目标。绝不能让这些畸形的政绩观继续存在下去,否则,将会以失去环境和民心为代价。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到干部考核之中,并形成制度,对于包庇、纵容环境违法的干部“一票否决”,让漠视环境保护的官员付出代价。
 我国接二连三出现严重“水污染”事件

某地村民跪求治理污染
我国本来就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从松花江事件后,平均每两天发生的一起环境突发事故中,70%是水污染事故。种种迹象都说明我们的环境资源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必须采取果断的措施才能遏制住这种趋势。——潘岳
事件一: 上告10年无果 村民下跪检查组请求治污
今年5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到安徽蚌埠鲍家沟检查,一群当地百姓跪倒在检查组面前,请求检查组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污染问题。据反映,当地村民为了污染问题已经上告了10年,“市里来查过、省里来查过,可就是不断地查、不断地排污”。
污染企业“三不怕” 地方政府“三不查”: 按照环保总局官员的说法,目前环境执法中企业有“三不怕”:一不怕环境监察、二不怕环境处罚、三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而一些地方政府又有“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这样的社会逻辑下,环境受损的普通公民维权无路,甚至下跪求援,也就不足为怪了。>>>点击详细
事件二:江苏沭阳饮用水源受污染 城区20万人断水逾40小时
这是江苏沭源自来水公司被污染的取水口
新华网江苏沭阳7月4日电 江苏省沭阳县地面水厂取水口遭受新沂河上游不明污染源污染,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城区20万人断水。截至3日22时,沭阳县地面水厂取水口的水质仍远远达不到取水标准,城区无法正常供水。
据沭阳县环保局局长胡道良介绍,7月2日下午3时,沭阳县地面水厂检测人员发现城区生活供水遭到污染,水流出现明显异味。经过水质检测,发现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为每升28毫克左右,远远超出国家取水口水质标准。随后,县有关部门关闭城区供水,并迅速组织人员查找污水来源。据初步了解,饮用水源污染为新沂河上游山东化工企业排污所致。>>>点击详细

无锡市前宋巷小区居民家中的自来水伴有刺鼻异味
事件三:太湖蓝藻暴发致自来水变质 无锡市民抢购纯净水
从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市民纷纷抢购纯净水和面包。
各方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入夏以来,无锡市区域内的太湖水位出现50年以来最低水位,加上天气连续高温少雨,太湖水富营养化较重,诸多因素导致蓝藻提前暴发,影响了自来水水源地水质。>>>点击详细

 “水污染”背后折射出畸形的政绩观

“村民下跪请求治污”让谁蒙羞?
“跪求治污”与“能不查就不查”
“治污”为何常常赶不上“排污”?
新华网友: 近几年来,有关环境污染的报道经常见诸于报端,有些地方的污染情况可谓是“触目惊心”却没有引起重视,最后竟然严重到让当地百姓下跪请求治污,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知道污染情况?还是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新华网友:地方政府忙于追求GDP,对环保问题却无动于衷,而村民为了自己的生存环境不得不向国家环保总局的检查组下跪请愿!村民的“出格”举动让政府蒙羞,环保部门岂能对环境污染如此漠视?
新华网友:有些官员为了政绩,甚至以牺牲环境来吸引排污大户,一旦上级环保部门来检查,当地政府总是想尽办法包庇这些企业,便出现了“检查也是白检查”的现象,没政府的保护伞,那些企业敢顶风排污吗?要治污,必须纠正官员的畸形政绩观。

新华网友:不能否认的是,许多排污大户背后有当地政府撑腰,如果没有对污染地区渎职官员的问责制度,这些官员还会伙同排污企业一道和上级环保部门玩“猫捉老鼠”,最终只会导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铲除环保问题中的阻力,必须先撤掉渎职、受贿的官员,并且实行“流域限批”制度。
新华网友: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大,不少地方官员只有眼前利益,没有长远利益,只有地方利益,没有国家利益,只有权力和金钱,心中没有群众的生命健康。所以一定要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治污先治官:“官”问题是环保问题的“风暴眼”

水资源恶化趋势远远比人们想象来得快。如果我们不能够更有效地治理环境,恐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将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潘岳
治污先治官是环保“风暴眼”
污染何以始终得不到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一点还在于地方政府扭曲的政绩思想,以及基于此之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假监管。既然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些污染企业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关系到他们任内的工作“业绩”,关系到他们未来的荣辱升迁,那么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去真正治污呢?>>>点击详细
从某种意义讲,“治污先治官”更为关键。企业缺乏社会公民意识和地方政府官员畸形的政绩观,是环境问题的症结,而两者之中,后者的影响尤甚——既然地方官员提出了“宁可呛死,不能饿死”的口号,选择了吃祖宗遗产,砸子孙饭碗的“发展模式”,那么一个地方的环境污染自然在劫难逃。>>>点击详细
“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都解决了
近年来环保部门在执法行动中见到不少大污染企业门口挂的不是由当地政府“重点督办”的黑牌子,而是“重点保护”的红牌子。“‘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都解决了!” 潘岳认为,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  >>>点击详细
“治污先治官”,不但是对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的地方政府官员警告、记过、降级乃至撤职,而且也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点击详细
首要的是要真正建立环境考核问责机制
在当下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飞速发展的关键时刻,水污染治理是对政府行政、宏观调控能力与社会和谐的严峻考验,应努力探索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但在所有的措施与办法中,首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
提出科学发展观后,一些地方政府仍然不顾区域、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已逼近底线,盲目追求GDP增长,甚至牺牲国家利益和公众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由此可见,政绩观的改变单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那就是官员环保考核问责机制。环保总局将强烈建议监察等部门继续加大加重对区域流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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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问题进入利益博弈阶段
中国环境问题已从观念启蒙阶段进入利益博弈阶段,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力量之间必定有一个此起彼伏的拉锯过程。在强大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一些特殊利益面前,仅仅依靠环保总局来推进环境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一直认为,对于中国的环保事业而言,政府执法、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三者的结合非常重要。
追究刑事责任利于遏制环境污染
尽管我国已经连续发生多起重大污染事故,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这种状况削弱了刑罚的威慑力。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现状,拿起刑罚武器,严厉追究恶意污染环境者的刑事责任,尽快阻止对环境的破坏,已变得刻不容缓。
太湖水污染不能只处理几个镇级干部
对这次太湖水污染事件,我们要举一反三,不能因为出了事,就掀起了一阵小小的“环保风暴”,处理几名官员了事。对那些仍未引起重大事故,却视污染如无物的官员放纵不管。否则,就会让一些官员产生排污只要不出大事就没事,抓住了是“倒霉”的侥幸心理。那样的话,下一次污染危机离我们就不会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