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宁可政府“关门”,也不让法律闭眼(新华网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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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政府“关门”,也不让法律闭眼
2007年09月06日 00:00:57  来源:新华网
惠铭生作者文集
安徽省萧县石油公司2004年与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向萧县交警大队及其四个中队供油。然而自今年3月下旬起,交警大队停止支付加油费。按照相关协议,萧县石油公司在8月初停止对交警大队供油。随后,县交警大队以“查违”为由扣押石油公司车辆,致使公司业务一时处于停顿状态。(9月5日《新京报》)
萧县交警大队以“运载危险品闯禁区和无押运员”为由扣押石油公司的车辆,显然是个幌子,其醉翁之意是“报复”石油公司的停止供油。县交警大队出招也不含糊,一辆运油车竟开出8万元的天价罚单。萧县交警大队以“查违”为由扣押石油公司车辆,实质是公权私用,滥用权力。
对于萧县石油公司的停油,萧县交警大队李华大队长似乎很不屑,振振有词地说:“不就是欠了几个月的油钱吗?我们是堂堂执法部门,至于为了这点钱把我们的油给停了?”言外之意,自己欠的21.2万元油钱是“小钱”,交警大队是堂堂执法部门,小小县石油公司怎么胆敢停油呢?
执法部门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欠钱吗?就可以心安理得免费加油吗?在我们某些地方,许多官员内心里会给出肯定的回答。
在此,我想起了2006年7月1日,美国新泽西州政府的“关门歇业”。由于一项州预算草案没有在州议会如期获得通过,美国新泽西州州长乔恩·科尔津只好签署一项行政法令,“关闭”已经没有权力支出任何预算的州政府,致使约四万五千名政府雇员处于休假或待业状态,就连新泽西州法院也被迫处于“半停工”状态。2002年7月,因预算没有通过,田纳西州州长唐·森德奎斯特也曾宣布关闭政府办事机构。相同的事还曾发生在2005年7月,同样因新财政预算未能在议会通过,明尼苏达州政府停止办公。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仅仅是美国的州政府,就连联邦中央政府也曾因预算问题而遭遇“关门”危机。1995年,美国国会与总统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大多数政府机构因缺乏经费而被迫关门7天。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白宫的电费,才让美国第一圣诞树的灯光不至熄灭。但是,无论是美国州政府还是联邦中央政府,除了乖乖宣布政府“关门”外,没有谁大喊:我们是堂堂的美国州政府或说我们是堂堂的美国联邦中央政府,谁敢停我们的电?
政府“关门”事件并非经常发生,这种事例也过于极端,但我们从中应该有所启示:那就是政府哪怕关门,也要依法办事。美国政府之所以能关门,源于他们的法律高于一切,人民制定的法律把政府锁在笼子里。美国可以没有总统,但不可以没有法律。
在任何一个民主法制国家,“法律至上”的原则都应深入民心,更必须是公职人员的信条。可在萧县交警大队却没有看到这样的信念。当事单位显然不知道执法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否则就是违法滥权。
法律是衡量一切职能的标准,宁可政府“关门”,也不能让法律“闭眼”,法律的权威是任何理由都不能动摇的。这绝不仅仅是美国人的理念,在追求法治完善的中国,也应如此。
http://news3.xinhuanet.com/comments/2007-09/06/content_6667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