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英共删改《毛选》 刘少奇同意 毛泽东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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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3     来源: 老年生活报
海外版权费“不差钱”关于毛泽东的稿酬、海外版权费,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据资料反映,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吴连登曾回忆:那时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翻译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经常给毛主席汇稿费过来。对于朝鲜、阿尔巴尼亚等国汇来的稿费,毛主席让中央办公厅一一退了回去,多数是汪东兴经办的。
在外交部解密档案中,也发现了可以印证吴连登回忆的有关材料。在“捷克要求出版《毛泽东选集》”的档案记录中,有一份外交部的报告证实,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国际共产主义团体出版社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译介主席著作的,毛泽东曾多次拒绝版税,他所关注的是翻译母本的版本、翻译质量的好坏。
而另一份“1963年瑞典请求翻译毛泽东文选”的档案也涉及了海外稿费问题。驻瑞典大使馆给中央外办、外交部的初次公文就明确地建议,“同意其出版,不收版权费”。而外办和外交部仅五天后就直接给予了“同意”的批复。对此,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毛泽东对于各国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译介其著作,不要求版权费已经成为了约定俗成的惯例。
英共要求删改毛著
1953年1月19日,外文出版社起草了《对于〈毛泽东选集〉英语本出版的初步意见》上报中宣部,当时的副部长胡乔木阅后转报“毛泽东著作出版委员会”主任刘少奇审批。5月25日,中国国际书店与英共领导的劳伦斯出版公司签订在英国出版《毛泽东选集》英文本的协议。1954年3月29日,英国共产党总书记波立特给中共中央来信,提出他们在翻译时,准备将《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战争和战略问题》一文的第一、第二两节删去。
理由是:这两段文章主张采取武装革命,不符合英共“走向社会主义之路”的纲领,英国的法律禁止一切公开出版物出现推翻政府的言论,同时,如果此英译本在美国出版和发行,亦有可能使美共受到美国政府的迫害。
毛泽东批评中宣部
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请示刘少奇后替中央起草了给波立特的复信稿,认为可以同意波立特的意见。这封复信稿送中央审阅时,受到毛泽东的批评:“陆定一同志:中宣部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同意英国党的错误提议——应当注意。”
毛泽东还指出波立特“提问不妥”,我方同意对方意见“回答不妥”,并“退王稼祥同志照办”。1955年5月,毛泽东会见英共领导人波立特,与他当面探讨过这个问题。但劳伦斯出版公司1956年竟然在未经过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出版了第一版英译本《毛泽东选集》,删除了这两节。我方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对方恢复被删改的内容,遭到对方的拒绝。
1959年,英国方面提出要签订第二版的合同,我方坚持要求恢复被删改的内容,如果不恢复,我方将收回版权,不准备在英国出版。但英共方面仍不让步。最后,我方未授权劳伦斯出版公司翻译第二版《毛泽东选集》英译本。毛泽东著作英译本遭删改,震动是相当大的。1960年,胡乔木作为负责处理翻译毛泽东著作的领导人在给外交部情报司的文件中,给出了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