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张家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1+1”个性化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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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1+1”个性化培养模式
信息时间:2010-5-11
时间: 2010-05-11  来源: 新华日报
● 实践与思考
张家港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1+1”个性化培养模式。初步成效显示,该模式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激发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潜能,把个人职业发展寓于纪检监察事业发展之中,为实现组织共同愿景提供动力源泉。
一、“1+1”个性化培养模式的缘起
今年5月13日是江泽民同志为“张家港精神”题词15周年。15年来,张家港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以张家港精神为动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满足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方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从追踪分析反映,这些培养方法在把握坚定政治方向的前提下侧重于履职业务能力培养,突出共性要求,较难兼顾个体差异,特别在持续激发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潜能上有所欠缺,这也是当前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中普遍遇到的问题。如何建立一套有效机制、方法和路径去破解这一课题?去年下半年,我市纪委、监察局在传承原有培养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着眼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成长发展与纪检监察事业科学发展互融互动格局的形成,借鉴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经验,提出并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1+1”个性化培养模式。
二、“1+1”个性化培养模式的内涵和实施步骤
“1+1”个性化培养模式,是指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持续巩固每个干部履职素养和能力同时,不断激发每个干部适应未来潜能的集成培养系统。简言之,“1+1”就是立身之本+发展潜能。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发展期望与组织愿景目标契合。强调将个人的职业生涯设计融入事业发展之中,要求自主学习,学会系统思考,建立共同的愿景;二是立足当前和谋求长远结合。要求与时俱进,行动学习,面向未来,接受挑战;三是组织外力推动与个人内生动力有机融合。突出组织平台的搭建,树立赶超标杆,营造人人参与、团队学习的氛围,改善心智模式,促进自我超越。
实施步骤:一是分析摸底阶段。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岗位职责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特质,专门设计调查问卷和测试题本,运用统计分析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履职要求、入职背景、入职经历、成长阶段、个人价值取向、学习培训需求等情况全面了解,建立基本数据模型,并进行系统分析。二是归纳分类阶段。通过对采集数据的分析,结合干部教育背景、准入渠道、年龄特点、岗位经历、职级层次等因素,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总分为打基础和谋长远两大类型,细分为招录型、军转型、成长型、业务型、复合型、管理型六个小类,为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奠定基础。三是量身定制阶段。分别建立个性化培养基本模块,对应设计菜单式培训套餐,使每位在职干部在不同成长期都有适切的培训培养套餐可供选择。四是操作实施阶段。以“1+1”个性化培养模式为蓝本,注重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的同步落实。
三、“1+1”个性化培养模式的探索价值和实践意义
1.体现导向性,在促进行动学习中巩固每位干部履职的理想信念,为学习型组织的构建筑牢思想基础。其一,注重强化党性原则,体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要求。其二,突出鲜明的实践特色, 体现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宗旨观念、工作作风和行为操守上的基本特点。其三,蕴含强烈的创新要求,旨在培育创新文化、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坚持做到运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2.突出针对性,在强化团队学习中提升每位干部模范履职的综合实力,为学习型组织的构建探索方法路径。“1+1”个性化培养模式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个体差异,以用为导向,补短与扬长相结合的原则,旨在持续巩固每位干部的职业特质――立身之本,不断激发每位干部的优势潜力――履职潜能。具体实施中,通过专题论坛、学术沙龙、无领导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等新方法新形式,打破思维定势,改善心智模式,使团队学习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工具;通过工作评点制,强化每月或每项重要任务完成后的“认识与收获(含创新点)”、“不足与反思(含困惑点)”,让大家“关起门来做书记”,在自主学习中着力提高系统思考、自我反思的能力;通过项目负责、课题申报等制度,鼓励干部承担富有挑战性的任务,打破各自为战、封闭运行的传统模式,在行动学习中激发创造潜能;通过标杆管理,推出榜样人物和优秀团队,在标杆学习中持续实现自我超越。
3.体现持续性,在形成共同愿景中激发每位干部争先创优的内驱力,为学习型组织的构建提供活力源泉。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苏州名列前茅、全省争当率先、全国敢为一流”的目标定位,明确了“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严以律己、扶正祛邪、务实为民”的勤廉要求,建树了“特别能自律、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形象,形成了“风清气正,和谐港城”的共同愿景。与此同时,聚全委之力、扬个人之长、和谐奋进、朝气蓬勃的团队精神进一步发扬;高点定位、敢于担当、自我超越、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形成;重点工作分工合作、专项工作快速高效、热点难点工作项目引领、课题攻关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智慧谋发展、以实绩论英雄、以创新决胜未来的评价标准进一步统一,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融互动局面的形成。
(本文作者系中共张家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