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价格上涨3%工资应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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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价格上涨3%工资应涨5%2007年08月23日 03:23 源自:上海证券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大 中 小 】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到2006年这个差距已经达到3.3:1 资料图 数据来源:wind 张大伟 制图  价格上涨3%,工资应涨5%  ⊙本报记者 薛黎   今年5月份以来,我国出现了全国性的猪肉价格上涨情况,许多城市住房价格也继续大幅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连续攀升早已突破3%的警戒线,同时很多人也开始体会到“钱不够花”,抱怨工资增长缓慢。更多关于 工资 收入 的新闻9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资提至840元 仍全国... (8.23) 民企应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8.21) 广东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遇“四不”阻力 (8.20) 晏扬:制定大学生最低工资标准是个馊主意 (8.17) 郭松民:涨工资并不是对打工者的恩赐 (8.9) 辛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怎能玩文字游戏 (8.9) 王石川:最低工资可否与物价联动 (8.8)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有望提高 相关方案已上报 (8.8) 麦当劳内地员工17年来首次全面提高工资 (8.8) 两部委全国摸底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又一轮 (8.21) 中海发展:收入增长领先于经营成本 优... (8.20)   面对物价上涨和居民收入之间的矛盾,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表示,物价的上涨不能超过收入的上涨,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改善民生,每一年的工资调节,它要看住价格,价格上涨3%的话,工资应该涨5%。  “如果工资增加了2%,但是物价增长了5%,那我们的生活质量就下降了3%。”李培林认为,我国应该要完善工资和物价的政策,以日本的大米价格为例,日本政府可以补贴到国际市场价格的7倍以上,以保持物价的相对稳定。  要应对目前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仅靠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是不够的。而政府不能直接干预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增长,目前只能通过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一定的工资水平,因此应对物价上涨,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增加工资这个简单的手段,要综合应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控制物价配套工作等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