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上举报/王治国/检察日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2:38:15
时间:2007-08-28 00:32 作者:王治国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8月26日,据新华社播发一篇报道《网上举报争议不断利大弊大众说纷纭》,以网上一度爆炒的“副市长殴打情妇”事件为由头,借用网友和律师、纪检干部等人之口,对网上举报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进行了分析。
7月14日,一篇《副市长殴打情妇,引来举报信》的文章出现在新浪网个人博客中。文章描述了云南省个旧市副市长童某因情妇间争风吃醋,将情妇杜某暴打一顿,杜某因此愤然告发童某的婚外情等问题。博主姜焕文听了杜某的讲述后,进行调查取证,认定童某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于是写了举报材料送到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他将文章贴在自己的新浪网、搜狐网博客中,并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众多著名网上论坛转贴。此文迅速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并有一些报纸跟进报道。身处“漩涡”之中的童某,于8月上旬被个旧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副市长职务。
仔细研究据新华社的这篇报道,以及文中说的“副市长殴打情妇”事件,笔者认为作者混淆了两个基本概念,即“网上举报”和“网上曝光炒作”。“网上举报”,是指反腐败职能部门开通举报网站,让公民通过网络举报腐败问题,反腐败职能部门通过网络受理公民的举报。“网上曝光炒作”,是指举报者或其他相关人,将举报的问题在网上曝光,进行炒作或者引起媒体炒作。可见,两者的性质和内容有本质的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尽管这篇报道存在瑕疵,但它指出了或者说引发我们思考这样的问题:反腐败怎样利用网络收集举报线索,发现和调查腐败案件?网络如何为反腐败提供有益支持,而不是对反腐败造成不利影响?
问题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点:我们如何看待网上举报?
笔者的观点是:反腐败,欢迎网上举报,但不应提倡网上曝光炒作。
网上举报,是反腐败职能部门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的举报新渠道、新方式。它和传统的信访举报方式相比,更快捷、方便、畅通,甚至更安全。它是反腐败工作与时俱进的表现,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当前力挺的一种举报方式。如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很多地(市)级、县级纪委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在检察系统,上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到相当多的基层检察院,也都开通了网上举报。网上举报对检察机关收集案件线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了有益的作用。
“副市长殴打情妇”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说明网上曝光炒作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和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不否认举报人或其他相关人将举报的问题放在网上曝光炒作,有时是“不得已而为之”,也不否认这样做有时能对有关部门“形成舆论压力”,“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但是,网上曝光炒作毕竟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向反腐败职能部门举报。而且,其负面的效应也是存在的:如果网上曝光炒作的问题不实,可能造成侵权;恶意的网上曝光炒作还可能造成“舆论审判”现象,对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正常的调查活动形成干扰,不利于案件的查处。所以,我们不希望网上曝光炒作成为一种常态。
鉴于此,我们建议,公民如果发现腐败线索,或者遭遇腐败,最好不要搞网上曝光炒作,而是向反腐败职能部门举报,有条件的话可以进行网上举报——对这种做法,反腐败职能部门是欢迎的,也是支持的。当然,反腐败职能部门要重视群众的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及时给举报人一个合理的答复,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