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供需决定房价”-李国义-搜狐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43:53

如何理解“供需决定房价”

“供需决定房价”,此观点对不对?关键是看如何理解。

要明确“需”是指哪些“需”?如果说“需”包含了消费之需和投机之需,那么,“供需决定房价”的判断就是符合事实的。如果说“需”仅仅包含了消费之需,而不含投机之需,那就不符合事实了。换句话说,没有投机之需,仅仅是消费之需,房价绝不可能高到现在这样的程度。

于是引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政府应不应该抑制投机之需?如果政府抑制了投机之需,是不是与市场经济法则相悖?

“让市场自己决定房价”,“让供需关系自己调整房价”,可以,但有一个前提:只能让消费领域的供需决定房价,只能让住房作为消费品由市场决定房价。当允许投机存在的时候,让供需决定房价,房价只能节节攀升,升到多高,那就看印多少钞票了。特别是在对外资开放的情况下,汹涌的投机货币,可以让房价再翻上几十番。在这种情况下,主张让供需决定房价,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那么,住房可不可以作为资产,作为投机品,供人们随便投机,政府不予干预?

不可以。住房与股票、债券不同。人们可以选择买股票、债券,也可以选择不买股票和债券。但是,人们不能选择不住房。住房是人的必需品。同是地球人,每人都有住的权利。贫富差距只可体现在住房面积的差异、住房地点的差异,但不能体现在有房与无房的差异上。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保障人人有房住。

租房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学生读书期间,可以租房;劳动者到一个地方短期居住(例如5年以内),可以租房;大学毕业生、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在结婚前暂时租房住,可以。单位把住房租给职工,并允许职工只要在本单位工作就可以一直住着,直到死亡,也可以。但是,一个工作10年以上的人,单位又无房可租,那就应该让其能够在工作所在地买得起一套哪怕20平方米的住房。

有一位著名专家发表宏论,大意是说:政府不应该打压房价,打压房价与增加居民财产收入相矛盾,房价涨了能够提高居民财产收入。这话要看怎么理解。作为只有消费住房的人来说,房价高低无所谓,除非需要用住房抵押来借款。不打压房价,就会影响更多普通人的利益,使他们付出更大的代价。打压房价,减少的是投机炒房人的财产收入。房价涨,受益者是炒房人、房产商、政府,受损者是普通老百姓,何谈增加财产收入?

当一个社会里,20%的人拥有80%货币财富、80%的人拥有20%货币财富的时候,如果不抑制投机,结果就是富者更富,贫者更贫,而且富的是少数人,受损害的是多数人的利益。当允许投机炒房的时候,国家的好政策不但不会使老百姓获益,反而带来灾难。例如,国家决定新疆喀什地区成为经济特区,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外地投机客闻风而动,乘飞机飞到喀什,炒房子,使该区住房转眼间从1400元1平方米涨到了4800元1平方米,把当地需要买房的人坑苦了,他们的收入增长速度远不及房价增长速度。

屁股决定脑袋。凡是反对政府抑制投机炒房的,反对打压房价的人,一般都是手里有多套住房的人。像任志强这样的房产商必然会站在房产商的利益来发表观点,而绝无可能站在普通人的立场看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反对房价降,那是因为他们手里拥有数套住房;财税部门高呼要征收房产税,那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绝不是为了降低房价。相反,为了多征税,地方政府会希望、促推房价涨。从长期趋势看,房产税绝不可能使房价下降,恰恰相反,房产税将成为抬高房价,并且加重居民负担的重要因素。禁止投机和放开建房管制才是降房价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