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环球时事解读.时事节简版》星期五1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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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环球时事解读.时事节简版》星期五10年06月11日

 

中国主张以色列明确无核武器国家身份

【维也纳消息】据媒体报道,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际原子能机构中国理事陈求发10日在维也纳指出,中国“主张以色列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的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之下”。

正在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0日审议以色列核问题,陈求发在会议发言中重申了中国“一贯支持在中东建立无核武器区”的立场,并强调:“防止核武器在中东地区的扩散,有利于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各方的利益。”

陈求发敦促中东地区所有国家认真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义务,签署和批准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

在是否拥有核武器的问题上,以色列一直采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模糊政策。这一立场引起阿拉伯国家的强烈不安与不满。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本次会议上,阿拉伯国家提出的“以色列核潜力”问题被列为专门议题加以审议。

哈马斯要求以色列完全解除加沙封锁

【维也纳消息】据美国媒体消息,哈马斯政治局主席马沙尔6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哈马斯要求以色列完全解除加沙封锁,并且不认同“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为以色列放松加沙封锁而做出的努力”。

马沙尔说:“有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以放松加沙封锁为基础,试图处理以色列封锁加沙地带的问题。对此,我们完全不认同。我们要求的是(以色列)完全解除加沙封锁,并且拉法边境口岸必须对人民运动和物资运输完全开放。”

【时事点评】我们先来关注这一段文字,原文是:哈马斯要求以色列完全解除加沙封锁,并且不认同“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为以色列放松加沙封锁而做出的努力”。

●只有搞清楚哈马斯上述“要求”与“不认同”的真正含义,才能把握住国际风云的“台风眼”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只有搞清楚哈马斯上述“要求”与“不认同”的真正含义,我们才可以准确地把握住“联合国通过伊朗制裁案的后续发展”、或者“两场悲剧(天安号神秘沉没事件、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事件)”的“后续发展”,换句话说,才能精确把握住眼下国际风云的“台风眼”。

在具体展开这前,我们不妨简单回顾一下围绕“以色列武装土耳其船队”事件、我们曾经给出的一组观点,即:

●再谈第一、二、三条路线

第一,“国际社会”进入加沙地带的路线其实有三条,第一条路线是指“以色列直接控制的、进出加沙的陆地口岸”;“第二条路线”是“埃及直接控制的、进出加沙的陆地口岸”;第三条路线实际上就是“国际社会”进出加沙地带的海上通道。

第二,第一条路线本质上是“美以联合控制的”的;第二条路线本质上是“欧美”联合控制的;

第三,就目前而言,在以色列“发现”美国的绝对实力与相对实力进一步下降之前,特别是,在绝对实力与相对实力虽然下降得厉害,但美国“仍然在竭尽全力充当以色列最后保护人”的角色的情况下,第一条路线本质上仍是美国人“说了就算”的一条路线;“第二条路线”的开或者关,首先取决于“欧美”的“开关意见”是否高度统一。也就是说,它是一条“欧美”各自说了“既算也不算”的路线:如果“欧美”意见不能统一,那么,作为“物理控制着”口岸的一方,埃及(其实就是阿拉伯国家)也就会有机会最终决定第二条路线的开与关。

第四,“第三条路线”的最大特点就是:一旦得以“打通”,它将既是“第一”条“美以无法联合控制”、甚至无法施加影响(除非直接动武、就像以色列这次武装袭击)的路线,却也将是“第二”条“欧洲说了既算也不算”的路线,如果拥有“自己说了既算也不算”之“第二条路线”的欧洲人,最终也支持建立“第三条路线”、从而再“增持”一条“自己说了既算也不算”的路线的话!

第五,而在上面四点的基础上,我们也就不难看出,第三条路线一旦“得以打通”,它将是“非美势力(包括欧盟)”中的“大多数”说了就算的一条的路线。

在这里,东方评论员再次提请大家注意我们的用词及前提条件,即“...一旦得以打通.....”。

显然,就目前而言,在“国际社会”没有对以色列袭击土耳其救援船队进行“对美以有约束力”的处理之前,“第三条路线”并没有得以打通。

●埃及(阿拉伯国家)何以立刻宣布“无限期开放加沙口岸”?

因此,我们也再次提请大家注意,目前,进出加沙的路线仍然“只有”两条:一条是控制在“美以”手中,是美国人说了就算;另一条控制在“欧美”手中,它是一条“欧美”各自说了“既算也不算”的路线:如果“欧美”意见不能统一,那么,作为“物理控制着”口岸的一方,埃及(其实就是阿拉伯国家)也就会有机会最终决定第二条路线的开与关。

而在事件发生之后,由于“欧美”一度在“是否全面调查、以谁为主调查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问题上态度公开分歧,埃及(阿拉伯国家)就立刻宣布“无限期开放加沙口岸”,就属于这种情况,就是抓住了机会。

通过上面的回顾,结合哈马斯最新提出的要求(.....要求以色列完全解除加沙封锁)、最新阐明的态度(......不认同“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为以色列放松加沙封锁而做出的努力”),我们也就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这场悲剧后续发展”的“要点”之所在了。

为了更好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再来阅读两则资料。

资料:以色列放宽对加沙地带封锁 允许更多食品进入

【东方档字NO.201006100348】据报道,以色列开始放宽对加沙的封锁,允许一些食品和饮料进入加沙地带。不过,控制加沙地带的哈马斯指出,当地人民需要的是可用来进行重建的水泥等原料。

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官员透露,以色列将从下周开始,允许更多食品进入加沙地带,这包括薯片、饼干、罐装水果,以及汽水和果汁。巴勒斯坦经济部长哈桑说:“他们将送来前菜,我们还在等主菜,我们在等这个不公平的围困行动结束。”

路透社则引述以色列安全消息来源说,以色列计划在几周内解除对加沙的所有食品进口禁令。该消息来源说:“这同(以色列攻击)救援船队的事件无关。”

以色列坚持,封锁加沙的行动是必要的,这将阻断哈马斯的武器供应来源。不过,联合国指以色列的封锁,已导致加沙发生人道危机。

哈马斯则冷淡处理以色列允许部分物资进入加沙的消息。哈马斯经济与贸易部长扎扎说:“我们有3家生产汽水的工厂,他们说将允许薯片入境,但我们的工厂生产的薯片远超加沙人民所需。”

他指出:“我们希望看到的是真正的解除封锁……是进口可以重建加沙的工业与建筑材料。”

资料:英报:以色列拟接受英国建议放松对加沙封锁

【东方档字NO.201006090145】据英国《每日电讯报》6月8日报道,据消息人士8日透露,以色列准备接受由英国提出的放松加沙封锁的计划,以换取国际社会接受其对上周以军突袭土耳其救援船事件的淡化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英国在加沙人道主义救援问题相关谈判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上周泄密的一份机密文件中也提到了由英国提出的若干放松加沙封锁的措施。随着国际社会对加沙人道救援局势的批评不断增加,以色列官方已经表示原则上同意通过以色列与哈马斯控制区的陆路口岸向加沙输送更多的援助物资。自以色列2007年控制加沙以来,以色列只允许基本的人道主义救援物资进入该地区,禁止可能被哈马斯用于军事用途的多数电子和建筑材料通过封锁。

虽然以色列放宽封锁的做法会受到援助机构的肯定,但土耳其担心,这种交易将意味着以色列永远不必为“蓝色马尔马拉”号船舶上7条人命负责。这艘船是上周试图突破加沙封锁的国际救援船队中的领航船。

目前,西方国家对由联合国领导调查船队突袭事件的支持明显减弱,以色列官员否认这与其在放松加沙封锁问题上的合作态度有任何直接联系。

不过,一名熟知谈判过程的西方消息人士称:“一个让步交易即将发生。”英国外交大臣威廉姆-海格也暗示,通过宣布“有国际存在的调查”可能更容易被接受,联合国调查的压力已然减轻。以色列政府已提出要进行以色列国内独立的司法调查,可能会有一两个美国观察员参与调查,但已排除了对涉及此事的士兵或军官进行审问的可能性。

消息称,由联合国、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组成的中东和平四方已接受了英国提出的多数建议。

此外,以色列还被要求放松对经该国陆路口岸进入加沙地带的限制,并且要求以色列允许联合国向加沙运送修复2008年12月加沙战争期间被毁坏的的6万所房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装备。据信,以色列政府已暗示,会接受这其中的大多数条件。

对此,一位以色列官员表示:“以色列将灵活处理那些会到达平民手中的物品。”此外,该官员还补充称,在获得“第三方”保证的情况下,以色列可能会允许运送一些像水泥这样可能被用来修筑军事掩体的建筑材料,这就意味着,联合国需要确保这地些材料不会落入哈马斯成员的手中。

报道同时指出,这一谈判能否取得效果,还需要获得国际社会的更多支持。

【时事点评】在仔细阅读上述两则资料之后,也就非常清楚了,眼下的情形是:在公开层面,一方面,就如消息所透露的、“以色列准备接受由英国提出的放松加沙封锁的计划,以换取国际社会接受其对上周以军突袭土耳其救援船事件的淡化处理”;另一方面,也如消息所透露的、“由联合国、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组成的中东和平四方已接受了英国提出的多数建议”;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如英国人自己所说的那样,“一个让步交易即将发生”;

●哈马斯所说的“......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指的是谁?

因此,哈马斯所说的“......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主要指的就是“由联合国、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组成的中东和平四方”。

而在之前的点评中,我们已经对成立于几年之前的所谓“中东四方”予以了明确定性,即:“中东四方工作组”的“原型”原本就是个“欧美共同决策中东事务的双边框架”(详细分析见之前的讨论纪要)。

因此,如果将“.....哈马斯......不认同......一些地区性团体和国际团体为以色列放松加沙封锁而做出的努力”的意思做进一步“翻译”,也就成了“.....哈马斯....不认同.....中东四方.....为以色列放松加沙封锁而做出的努力......或者中东四方(实质是“欧美”)与以色列之间.......即将发生的......一个让步交易.....”。

●哈马斯何以“不认同”这些个“努力”与”让步交易”?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哈马斯之所以“不认同”这些个“努力”与”让步交易”,在于这些“努力”也好、“让步交易”也罢,本质上都不过是“欧美”想将“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事件”局限在“欧美双边框架”之内进行“内部处理”。

结合我们对“国际社会”进出加沙地带的第一、二、三条路线的“定义”,结合第一条路线与第二条路线的“本质区别”,特别是,结合第三条路线的“最大特点”(“国际社会”等概念非常重要,相关内容请参阅之前的讨论纪要,在此不再重复),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哈马斯所不认同的这些个、局限在”欧美双边决策框架“内的“努力”与”让步交易”,其“核心内容”恰恰在于两点:

●欧盟试图实现如下意图

第一,根据我们的观察,作为“国际社会”的一部分,欧盟借着“国际社会”一致要求全面调查“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这个机会,试图实现如下意图,即:在继续与美国一道,在“欧美双边决策中东事务框架”下“共同控制”第二条路线的同时,直接废掉美国对第一条路线的“单独控制权”,也就说是,一旦以色列在欧盟的“努力”下、在“欧美”之间的“让步交易”中、被迫全面打开第一条路线,“且”阿拉伯国家也“认同”这些个“努力”与“让步交易”的话,也就意味着“欧盟”将“美国说了就算的”第一条路线“本质上”变成了“欧、美都说了既算也不算”的第二条路线。

●再多一条、或者更多条“第二条路线”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什么阿拉伯国家的话语权

显然,虽然阿拉伯国家手中原本就有一个“第二条路线”,但由于埃及(其实就是阿拉伯国家)原本就受制于整个西方(也就是“欧美”),因此,再多一条、或者更多条“第二条路线”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什么阿拉伯国家在“国际物资进出加沙问题”上的话语权,而这,却是破解以色列“封锁加沙、企图困死”哈马斯(实际是“困死”阿拉伯国家在巴以问题上的核心利益、核心主张)的关键。

第二,在“第一”的基础上,我们再去观察新闻资料中的另外几段文字,也就可以更加清楚地找出“.....哈马斯......不认同....(欧盟的)努力....(欧美之间的)让步交易......”的微妙之处。

这几段文字是这样的:

其一,据知情人士透露,英国在加沙人道主义救援问题相关谈判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上周泄密的一份机密文件中也提到了由英国提出的若干放松加沙封锁的措施。

其二,随着国际社会对加沙人道救援局势的批评不断增加,以色列官方已经表示原则上同意通过以色列与哈马斯控制区的陆路口岸向加沙输送更多的援助物资。

其三,自以色列2007年控制加沙以来,以色列只允许基本的人道主义救援物资进入该地区,禁止可能被哈马斯用于军事用途的多数电子和建筑材料通过封锁。

其四,目前,西方国家对由联合国领导调查船队突袭事件的支持明显减弱,以色列官员否认这与其在放松加沙封锁问题上的合作态度有任何直接联系。

其五,一名熟知谈判过程的西方消息人士称:“一个让步交易即将发生。”英国外交大臣威廉姆-海格也暗示,通过宣布“有国际存在的调查”可能更容易被接受,联合国调查的压力已然减轻。

显然,针对上述五段文字,东方评论员想提出这样几点供大家参考,即:

第一点,我们认为,在“其一”中,看点是“......由英国提出的若干放松加沙封锁的措施”,关键词是“若干放松”四个字、而不是“国际社会”中的“大多数”、特别是阿拉伯国家要求的“全面放开”;

●一旦“让步交易”达成,充其量也就意味着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点,而在“其二”中,我们认为,看点是“.....随着国际社会......批评不断增加,以色列原则上同意.....通过以色列与哈马斯控制区的陆路口岸向加沙输送更多的援助物资”,关键词是“通过以色列与哈马斯控制区的陆路口岸向加沙输送更多的援助物资”,显然,既不是“埃及(阿拉伯国家)控制的陆路口岸”、更不是“刚刚发生悲剧的海上口岸),也就是说,在处理这起悲剧的过程中,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欧盟“努力”的首个方向、或者它准备与美国之间达成的所谓“让步交易”,其“核心条款”不仅距离“国际社会”要求全面调查事件本身、有意开劈“第三条路线”、从而自根本上解除“美以”对加沙地带严酷封锁的愿望极远,甚至连“第一条路线”、“第二条路线”都无法全面打开。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非常清楚的是,在“国际物资进出加沙”的问题上,如果欧盟的“努力”、或者欧盟与美国之间准备达成的“让步交易”是建立在“....英国提出的若干放松加沙封锁的措施....”、以及“以色列同意通过以色列与哈马斯控制区的陆路口岸向加沙输送更多的援助物资”的基础上的话,那么,如果不做实质性修改、一旦“让步交易”达成,它充其量也就意味着这样一个结果:在美国“压”以色列同意“放松封锁加沙若干措施”的同时,欧盟也得“压”埃及(也就是阿拉伯国家)必须终止执行“无限期开放加沙口岸”的决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欧盟所谓的“努力”与“让步交易”,就从根本上背叛了“联合行动”

显然,如果是这样的话,欧盟所谓的“努力”与“让步交易”,就从根本上背叛了“土耳其船队选择5月31日闯关”、代表“国际社会(包括欧盟、阿拉伯国家、中国、俄罗斯、伊朗等)”开拓“第三条路线”的“联合行动”,且最后等同于欧盟“接受”了“以色列选择5月31日开枪”、代表“美以”以武力封杀“第三条路线”的结果。

●悲剧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可以凭之以强行全面打开“第一、二条路线”的“武器”

第三点,在“其三”中,我们认为,看点在于“自2007年以来......以色列....禁止可能被哈马斯用于军事用途的多数电子和建筑材料通过封锁”,关键词在于“.....可能被哈马斯用于军事用途的.....”,

在第二点的基础上,可以肯定的是,“可能被哈马斯用于军事用途的”国际物资,将不在欧盟要求、也不在以色列同意放松封锁的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以色列不接受全面调查”国际社会就准备强行打开”第三条路线”、从而可以根据需要或选择“经援”、甚至选择“武装哈马斯”,本身就是一种“有可能出现的局面”,而最终制造出这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的整个过程,恰恰是悲剧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可以凭之以强行全面打开“第一、二条路线”的“武器”。

●“国际社会”中的“大多数”并“不认同”欧盟所谓的“努力”、且拒绝接受欧美间的“让步交易”

显然,在哈马斯不认同“中东四方框架内”所谓的“努力”与“让步交易”的背后,是“国际社会”中的“大多数”、特别是阿拉伯国家在“其它势力”的支持下,并“不认同”欧盟所谓的“努力”、且仍然拒绝接受欧美之间的“让步交易”。

●以色列的这番辩解给人的感觉就是“此地无银三佰两”!

第四点,在“其四”中,看点是“西方国家对由联合国领导调查船队突袭事件的支持明显减弱”,以及“以色列官员否认这与其在放松加沙封锁问题上的合作态度有任何直接联系”。

在第一、二、三点的基础上,相信大家对“西方国家(欧美)对由联合国领导调查船队突袭事件的支持明显减弱”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至于“以色列官员否认这与其在放松加沙封锁问题上的合作态度有任何直接联系”的辩解,大家还会相信吗?

●再谈“各尽其能、各取所需”

而在之前的点评中,我们也曾经非常明确地给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即:

在“土耳其船队”载着欧洲核心国家多名国会议员,选择以色列总理进行加拿大、美国访问行程期间,正式冲击“第三条路线”的背后,是看清了“天安号事件”真相、不仅不打算按“美国牌路”出牌、而且还想借机大捞一把、或打开地中海计划格局,或坐实“东欧利益”、或确立“地方王”地位、更或者继续“将大国战略交易平台从自己核心地带(南亚、或东北亚)推移到对方核心地带(中东、或地中海)”的“国际社会”,或者出面策划、或者背后支持、或者乐观其成、或者为了“防患于未然(伊拉克一分为三,叙利亚受到军事打击)”,而形成的一次“联合行动”,为的是“各尽其能(土耳其出头,阿拉伯国家支持,伊朗鼓噪,中、欧、俄在联合国配合)”、并“各取所需”!尽管它的确是一场人道悲剧!

●欧盟在“各尽所能”之后,已经开始“各取所需”了

显然,欧盟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事“前”将“欧洲核心国家多名国会议员”送上船、事“后”也高调谴责了以色列、从而“各尽所能”之后,在其明显减低对“由联合国领导调查船队突袭事件”的支持度的背后,自然是已经“各取所需”了,即:此前与美国一道“事实控制”着“第二条路线”的欧盟,准备将“第二条路线”的控制模式移植入“第一条路线”,且“美以”在“国际社会”中的“大多数”要求全面调查事件、并根据情况对以色列进行制裁的强大压力下,也“刻意”摆出一份“准备对欧盟让步、并达成交易”的姿态。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以色列的这番辩解给人的感觉就是“此地无银三佰两”!至于辩解的效果,从哈马斯“不认同”的态度来看,只能用“越描越黑”来形容!

●在国际政治博弈中,“副作用”向来也是可以利用的

然而,不论是“此地无银三佰两”也好,“越描越黑”也罢,“美以”对这些“副作用”不会不知道。

不过,在国际政治博弈中,“副作用”向来也是可以利用的,且在局面被动的时候,还得尽力地利用好!

●“美以”的这份“姿态”,除了“无奈”的被动成分之外,显然还带有主动的动机

对此,首席评论员就指出,“美以”的这份“姿态”,除了“无奈”的被动成分之外,显然还带有主动的动机,即:利用欧盟“首先考虑的”是欲借机增强自己在“欧美双边决策中东事务框架(中东四方)”决策权、“其次考虑的”才是“实现有利于欧盟利益的巴以和平”,“第三考虑的”是“实现有利于欧美共同利益的巴以和平”,“最次考虑的”才是“全面、公正推动巴以和平”的私心,将欧盟从“国际社会”中第一个“抠”出来,从而慢慢分解“国际社会”、减轻自己压力。

●在“各尽所能”之后,中国目前所要做的是要瞄准机会“各取所需”

第五点,在“其五”中,看点是“.....一个让步交易即将发生......”。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既然“欧美”之间的“.....一个让步交易即将发生......”,既然阿拉伯国家也看清楚了其中的奥秘,且既“不认同”欧盟的“努力”、也不喜欢这个“让步交易”,那么,在欧盟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已经在“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层面上完成“第一幕表演”之后,作为“国际社会”的另一分子,在“各尽所能”层面也已经高调谴责了以色列的中国,目前所要做的、也是要瞄准机会、“各取所需”了。

●北京似乎决定借机“直接介入”包括中东和平进程在内的、几乎所有中东重大事务了

在这个层面上,结合中国举手同意让联合国通过了“实质修改版伊朗制裁案”的最新发展,我们再去观察中国“主张以色列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的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之下”,也就不难明白,不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一直被排除在“中东四方工作组”之外,但一直凭借“伊核六方”身份,且既“支持阿拉伯国家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合理要求”又“支持伊朗和平利用核技术”、且还注意到“阿拉伯国家既顾忌伊朗拥有核武器、更顾忌以色列拥有核武器的复杂心理”之“平衡立场”、早已经“间接”参与中东和平事务的北京,似乎已经决定借这个战略机会“直接介入”包括中东和平进程在内的、几乎所有中东重大事务了,不论“欧美中东和平事务双边框架”是否欢迎。

●就目前局势而言,中国“直接介入”中东几乎所有事务的支点仍然是“核问题”

显然,首席评论员就指出,就目前局势而言,中国“直接介入”中东几乎所有事务的支点仍然是“可以深深切入各方核心利益”的“核问题”。

●全球性支点与地方性支点

但是,一如我们多次强调,伊核问题是“中欧俄美”在“全球事务”上博弈的核心支点,然而,在以色列依然愿意充当美国中东钢钉的情况下,在美国在伊拉克、科威特依然保有庞大驻军的情况下,也就是说,相比美国而言,在“中欧俄”想直接决策中东事务实力、但在中东的“硬实力”却有所不够的情况下,“中欧俄”中的“大多数”又不得不将本应作为“全球战略支点的伊核问题”、“权变为”联手消侵美国中东事务话语权的“地方性支点”来加以利用。

这样,由于“中欧俄”在中东和平事务上的影响力、目的性各有不同,阿拉伯国家在伊核问题上的目的性也与“中欧俄”有所区别,这也就给“美国全球战略”以一种可伺机与“中、欧、俄、阿拉伯国家”、特别是“欧、俄、阿拉伯国家”分头讨价还价,在“中、欧、俄、阿拉伯国家”的间隙中寻找机会的“战略利用空间”。

●“制裁案”最终通过本身,就是美国尽最大限度利用“上述战略利用空间”的典型案例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此次联合国通过的“伊朗制裁案”,虽然被中国“实质性修改”,且修改到“哪怕只有一家与中国金融机构有往来的伊朗银行被制裁都不允许”的地步、修改到“伊朗与中国之间的能源等贸易往来几乎不受任何影响”的地步,从而对伊朗、特别是对中国的战略利益几乎不构成任何实质性伤害,但“制裁案”最终通过本身,就是美国尽最大限度利用“上述战略利用空间”的典型案例,尽管美国人在这一典型案例中最终拿到只是一份“无效”的“制裁案”。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在这里,我们想补充一些细节。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就“内容”而言,对这份“伊朗制裁案”的“无效性”,我们无意再过多解读,不妨援引美国《外交政策》上的说法。

日前,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发表一篇文章,文章说:尽管长时间以来,奥巴马政府在对联合国通过的“伊朗制裁案”进行展望时,多次用到了“后果严重”、“切中要害”、“毫不留情”等形容制裁力度将极其严厉的形容词,但是,“伊朗制裁案”表决通过之后的内容说明,奥巴马事前应该用的最好形容词就是“无效”。

文章指出,在中国的坚持下,华盛顿政府被迫同意修改制裁决议,但修改的结果是:将大部分“重要限制”修改成了“自愿条款”;

文章认为,新制裁并不比此前的三项“伊朗制裁案”更加有力,因此,它不足以改变伊朗国家战略;

文章还特别指出,在核问题上,新决议只要求各国在货物“被证实”与“涉嫌核扩散”活动相关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拦截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各伊朗最主要海运企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的物资。

换句话说,一个国家只要没有“当场人证俱获”,根据“制裁案”,就不必要采取任何拦截行动。

有必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类似的情况,适用于经济与贸易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

●我们曾经给出的一个观点

事实上,也正是基于上述“战略利用空间”,在“伊朗制裁案”是否通过的问题上,我们一早就给出如下观点,即:在美国最终同意拿掉所有的、旨在“严厉制裁伊朗、实质是制裁中国”的核心条款之后,在伊朗核技术、特别是一系列重要军事技术也取得“突飞猛进”之后,中国与伊朗是“可以同意”一份、对“欧美俄之前已经达成共识的美版制裁案”进行实质性修改的“中国版制裁案”、最终在联合国通过的。

●“中国同意”与“伊朗同意”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同意”不用多做解释,因为中国不仅对“美版制裁案”完成了“大肆修改”了,在联合国也的确举手同意了;

至于“伊朗同意”,其实也不用过多解释、且也很好理解:因为“制裁案”通过之“前”,伊朗的核技术、特别是一系列重要军事技术也的确“突飞猛进”了,而在“制裁案”通过之“后”,拒绝出席“上合峰会”的伊朗总统却愿意飞往上海,并在上海强调“中国与伊朗关系非常良好”。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伊朗总统之所以拒绝出席“上合峰会”在于两点,一是不满与美国大做战略交易(特别是“乌克兰政权”交割)的俄罗斯,未能在“制裁案”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俄罗斯与伊朗之间的共同利益”,从而没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伊朗的利益;二是不满“上合组织”暂不考虑接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加入。

●伊朗有意识地、将均“举手同意”制裁案通过的中国与俄罗斯进行“区别对待”

非常清楚,伊朗总统在这个背景下“愿意飞往上海,并在上海强调中国与伊朗关系非常良好”,就是在有意识地、将均“举手同意”制裁案通过的中国与俄罗斯进行“区别对待”。

而基于中国在中东事务上所持有的“平衡立场”,中国在“制裁案”问题上又的确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中国与伊朗的共同利益(比如,没有一家与中国有业务往来的伊朗银行会受到制裁案的制裁,中伊之间的主要贸易往来也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影响)”,且中国在朝核问题上,伊核问题上,巴基斯坦安全问题上,均事实地担负着“真正可以顶住美国综合压力”的“核心角色”,因此,在伊朗有意识地、将均“举手同意”制裁案通过的中国与俄罗斯进行“区别对待”的背后,也是既有“策应”也有“期待”:“策应”中国直接介入中东几乎所有事务,并在此基础上,“期待”中国继续、且更好地担负起“最大限度保护”“中国与伊朗共同利益”的责任。

如果我们从这个层面去观察问题,那么,我们也就不难明白,在“中国主张以色列明确无核武器国家身份”的背后,它有这样几层意义:

●以“三重身份”,中国首次在“正式场合”、公开为“传说中的”以色列核问题“立项”

第一,“中国主张以色列明确无核武器国家身份”本身,既是“联合国五常”中的一方、也是“伊核六方”中的一方,“朝核六方”中的一方,以“三重身份”,首次在“正式场合”、公开为“传说中的”以色列核问题“立项”。

●是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后续发展”

第二,它既是“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事件的“后续发展”、也是联合国通过“伊朗制裁案”的“后续发展”,还是“天安号事件”的“后续发展”;

第三,它是“与中国谈伊朗严厉制裁案、但商谈并不融洽”的以色列,最终替美国抛出“新邪恶轴心名单”,从而将军事打击目标“隐隐指向”叙利亚,并“策应”美国伊核、朝核政策的“后续发展”;

而以色列最终替美国抛出“新邪恶轴心名单”、从而将军事打击目标“隐隐指向”叙利亚的战略意图,我们已经说过,那就是:“美以”以准备军事打击叙利亚、或者肢解伊拉克、继而准备搞乱中东相威胁,意图迫使欧盟、阿盟、土耳其(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问题)等“提前执行”旨在“严厉制裁伊朗、实质制裁中国”的“美国版伊朗制裁案”。

●“美以”的意图并未有根本变化,只是将“提前执行”变成了“单独执行”

东方评论员想强调的是,在“中国修改版伊朗制裁案”通过之后,“美以”的上述意图并未有根本变化,唯一变化的是将“提前执行”变成了“单独执行”,即:在正式通过的“伊朗制裁案”之“外”,借用联合国执行“修改版伊朗制裁案”的一整套框架,再加以扩大化,用一切手段、威胁欧盟、阿盟等“单独执行”“美国版制裁案”。

●在中东方向,要破解美国的“上述企图”的关键

显然,要破解美国的“上述企图”,如果仅仅在中东方向去找某个方案的话,那么,关键就是拔掉以色列这枚“美国中东钢钉”,至少实质性地限制其“中东钢钉的战略效能”。

而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要达到这一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发挥出“哈马斯”与“真主党”这两只“反以武装”的战略潜能,从而一方面最大限度地限制以色列这枚“美国中东钢钉”的“战略效能”,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掩护叙利亚,从而最大限度地阻止美国狗急跳墙、或以“准备军事打击叙利亚”来屈服叙利亚、或者以“肢解伊拉克”、放出“库尔德人建国”问题来屈服土耳其,屈服阿盟、直到欧盟,迫使它们在“伊朗制裁案”之外,“单独执行”已在联合国流产的“美国版严厉制裁伊朗案(实质是制裁中国)”,从而实现“美国南亚战略”之“暗渡陈仓式”的“破局方案”,实质性地“与美国联手”发起对中国的经济、特别是金融攻击。

●通过“立项”以色列核问题的方式,支持继续开拓“第三条路线”

在搞清楚上述内容之后,我们也就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在欧盟有意与美国达成“让步交易”,将“第二条路线”运行模式扩展至“第一条路线”、借机强化自己的中东话语权,从而继续“与美国一道”维持“欧美双边决策中东事务机制(中东四方)”的背景下,中国正式、公开地、以“三重身份”、为“以色列核问题”“立项”,其实也是“逆向地”利用了“上述(美国)战略利用空间”,将阿拉伯联盟、土耳其、叙利亚、伊朗、巴西等从“上述(美国)战略利用空间”中单独“抠”出来,通过“立项”以色列核问题的方式,支持、鼓励它们在“国际社会”的框架内,继续开拓“国际物资”自由进出加沙地带的“第三条路线”。

显然,一旦“国际社会”中的“大多数”说了就算的“第三条路线”被打通,或者目前完全控制在“美以”或者“欧美”手中的“第一、二条路线全部无条件开放”,也就意味着“欧美”控制加沙的筹码不再存在,也就意味着“欧美双方都想维持下去、且作为欧美双边决策中东事务”之主要平台的“中东四方”,如果继续拒绝改革、继续拒绝赋予阿拉伯联盟、俄罗斯以话语权,继续拒绝接纳中国的话,也就没有存在下去的“基础”了。

而打破“以色列是中东唯一核武国家”的现状,更是最大限度限制以色列这枚“美国中东钢钉”的最高效方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欧美”继续打自己“双边框架”的小算盘,那么,

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欧美”着眼于“继续西方经济、特别是金融霸权”的目的、继续打自己“双边框架”的小算盘,那么,在中国、俄罗斯、巴西等“南方势力”的推动下,对阿拉伯国家利益威胁更大、且造成阿拉伯国家在巴以问题上始终处于守势的“以色列核问题”,就将立刻取代“巴以和平问题”,成为欧美之间“进一步妥协”的最大障碍;

●美国人、或者“欧美双方”,有“共同应付”这一局面的好方案吗?有“共同应付”这一局面的能力吗?

不然,以美国、或者欧美在“以色列核问题”与“伊核问题”上的双边标准为由,在打通“第三条路线”问题上最积极、且想以此实现自己中东大国梦、重扛“伊斯兰旗帜”、充当中东“地方王”的土耳其、转身就会以为“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讨个说法”的理由下、迅速启动“土耳其核计划”,令“土核问题”取代“伊核问题”,成为“中欧俄美”之间的又一重大问题,不仅如此,埃及核计划、叙利亚核计划、甚至巴西核计划也都会出现在报端,美国人、或者“欧美双方”,有“共同应付”这一局面的好方案吗?有“共同应付”这一局面的能力吗?

●再谈中朝边境枪击案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朝边境发生发一起枪击案,这样的事情过去曾发生过,就事件本身,从朝鲜方面进行道歉等处理方式来看,就案情本身而言,这是一起偶然事件,与政治无关;但从中国方面选择“韩国副外长到达北京、寻求北京支持韩国将天安号事件提交联合国”的关键时候,突然罕见地将其“表面化”、并公开表示“已向朝鲜方面提出严正交涉”的情况来看,就案情的“事后处理”而言,这已经“被政治化”了:显然,中国的动作是在向“执意要将天安号提交联合国、以策应美国全球战略”的韩国发出如下警告:中国该说的都说了,如果韩国一意孤行、继续应美国之需、继续刺激朝鲜,最终激起将“令韩国人民受损失最大”的朝鲜半岛冲突的话,中国也“无法与朝鲜说话了”!

●韩国李明博政府的所作所为,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个“贱”字!

显然,在“天安号事件”上,中国的策略是:不与美国纠缠,更不与韩国纠缠,既然美国通过制造“天安号事件”让韩国来纠緾“中国东北亚战略”,那就不妨放手让朝鲜单独、自主地去对付“美国的东北亚战略”,而要破解美国玩的天安号这一手,关键是用“战争的恐怖”去终止“韩国的悲情闹剧”。在这个问题上,一个可以单独、自主处理天安号事件的朝鲜,在必要的时候(比如韩国继续上演这种悲情闹剧的话),在朝韩边境开一枪、打两炮,冲冲韩国的经济,就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真实的情况是,在“中国正式向朝鲜提出严正交涉”之后,韩国方面的反应非常迅速,立刻表示,将向朝鲜提供一批“据说是小孩用的物资”,以示人道关怀!目睹这一切之后,我们只想补充一句,面对几十条韩国军人的性命,韩国李明博政府的所作所为,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个“贱”字!

●尽管“贱”,但李明博政府并不“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贱”,但李明博政府并不“傻”,无论如何,在经济层面上,由于欧美第二波金融危机的不可避免性,天安号事件之后,“韩国经济”始终没有敢较之前远离“中国经济”半步,日本经济也是一样,而鸠山正是为了日本可以继续在中美之间更好地玩“政经分离”而选择了下台!

另外,在我们看来,美国之所以宁愿“实质修改”也想拿到这份“中国版制裁案”,其意图在于“单独执行”已经在联合国流产的“美国版制裁案”,由于该制裁案实质是制裁中国的,因此,在某种情况下,朝鲜与伊朗强化“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伊朗与土耳其开展“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甚至朝鲜、伊朗与叙利亚之间进行民用核技术合作等方式,将是推动“天安号事件”、“以色列袭击土耳其船队”这“两起悲剧”得到公正处理的最高效的方案。

至于局势是否向这方面发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这本身就是为了经济、特别是金融攻击中国的“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就在胡锦涛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等国进行访问,上合峰会召开之际,吉尔吉斯又发生了骚乱。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与之前的情况不同,这次骚乱的“美国色彩”非常浓厚,但“俄罗斯因素”也不能忽略,“美国色彩”之所以非常浓厚,美国为的是要“警告一下”正在召开、且准备通过两份有关上合组织扩员文件的上合峰会、在吸收巴基斯坦、伊朗的问题要“小心”、且准备继续将吉尔吉斯、甚至整个中亚五国都推入乱局,从而最大限度地干扰中国从中亚获限能源、输出商品的效率,这本身就是为了经济、特别是金融攻击中国的“准备工作”。

●恐怕俄罗斯与美国人都打错了算盘

而“俄罗斯因素”之所以也不能忽略,则是俄罗斯要试探一下“上合(实际上是中国)”在维护上合内部团结问题上的“底线”,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既然这一波吉尔吉斯政权更替是俄罗斯弄出来的事情,那么,在如何维护吉尔吉斯稳定的问题上,在那个“成员复杂”的“临时政府”没有“合法(俄罗斯与美国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之前,特别是,在“上合组织”没有做出“组织决定”之前,就应该由俄罗斯、或者俄罗斯主导的集安组织来负责,如果集安组织有这个能力的话。的确,上合对中国非常重要,但上合对俄罗斯更加重要,如果俄罗斯指望中国会因为“上合对中国非常重要”就可以凭借“美国在吉尔吉斯、特别是阿富汗的军事存在对中国新疆稳定是个巨大威胁”、来迫使北京迎合俄罗斯的核心主张(俄罗斯想让上合组织军事化去对抗北约、令美国可以借机巩固北约,而不是北京主张的经济化、从而可以去继续分化北约),并慢慢对中国中亚影响力形成挤出效应的话,从北京冷静处理吉尔吉斯政权更替的整个过程来看,恐怕俄罗斯与美国人都打错了算盘。显然,既然北京在吉尔吉斯的问题上进行着冷处理,一旦其它战略方向形势激化,在吉尔吉斯都有军事基地的俄罗斯与美国,出于对“上合”的“依赖(对于俄罗斯而言)”与“痛恨(对于美国而言)”,在吉尔吉斯政治走向的问题上,就得“热处理”了。

●北京在这个时候挑头“立项”以色列核问题,也是有其迫切性的!

如果从这个层面观察问题,北京在这个时候挑头“立项”以色列核问题,全力将大国战略交易的平台从自己身边推离,推向美国的核心地带,比如中东,让土耳其这种“地方王”去强烈冲击中东既有格局,也是有其迫切性的!

在这个问题上,在今后的讨论中,我们将继续结合相关发展、继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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