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骗走20万 余14万救命钱遭冻结急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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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d.qq.com  2008年10月28日08:0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评论6条
一条飞来短信,让市民张惠芳(化名)被骗走20余万,所幸追赃及时,在犯罪嫌疑人取走6.8万元后,剩余的14万元被银行“急冻”。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围绕这被“冻”住的14万元,成都警方和张惠芳一家开始了漫长的“解冻”之路。昨日,张惠芳打进本报热线说,警方已将被冻款全数取回。但据警方介绍,还有更多的“张惠芳”,仍对着本属于自己的“冻结款”望眼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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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飞来“短信”骗走她6万多元
“因为轻信一条短信,20万元差点全军覆没。”昨日,家住双楠的张惠芳回忆:2007年4月30日的一个下午,张惠芳极少使用的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称我的银行卡在外地消费数千元,并给了我一个咨询号码。”张惠芳立即照号码打过去,对方称她的银行卡信息极有可能被盗用了,建议她立即将钱转到一个指定的安全账户里。“由于犯罪分子自称是银行的”,张惠芳说,虽然有些忐忑,但还是将卡上余额209163元,打到了一个深圳的账户上。当天下午5点,张惠芳警觉地到成都市双楠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立即通过对方账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追查犯罪分子的下落。”双楠派出所警察叶昌军告诉记者,犯罪分子留下的身份信息十分模糊,作案的手机号码早已打不通。后来,“警方通过银行方面的配合,查出钱已被取走了6.8万元”,双楠派出所民警一边和深圳开户银行取得联系,一边继续追查犯罪分子的下落。当晚12点前,账户上剩余的14万余元终于被成功冻结。
警方担保 三飞深圳取冻结款
大部分损失被止住了,但张惠芳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据相关法规,被银行方面冻结的刑事案件涉案款项,必须要等案件侦破后才能领回,“我的丈夫当时正生病住院,这14万元,等于是他的救命钱呀。”张惠芳欲哭无泪。
努力查案的同时,双楠派出所民警叶昌军和易丹当起了“空中飞人”。“我们飞了三次深圳,一次北京”,叶昌军说,该银行深圳方面坚持按规办事,必须要等案件侦破后才解冻涉案款项,“哪怕我们找到当地检察院、法院甚至银监会都无济于事。”为此,成都警察再次迎难而上,“被冻款最后通过北京的该银行中国总部,由警方担保,才成功化冻。”
普遍现状 “解冻”之路让无数人望眼欲穿
“帮得了一个张惠芳,但更多的张惠芳呢?”昨日,在谈起为张惠芳取款的过程时,办案民警说,按照现行法律,受骗钱财一般会作为案件受理最重要的“物证”被银行冻结,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记者也看到,受害人若要对诈骗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必须证明其“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也就是说,案件如果没有侦破,受害人提出的“提前追回被骗款”等要求将不会被法院受理。
“很多被骗款项只有几千元或几万元的受害人,至今还对着银行里的冻结款,望眼欲穿。”警方说,虽然他们希望特事特办,为受害人解决生活困难,但银行的硬性规定及相关法律也会受阻。
专家建议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律师伍长康说,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涉案现金的确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物证之一,“冻结”也符合法律要求,“但随着作案手法的翻新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的运用,实物人民币等物证已经可以被银行取款、划款等痕迹取代。”以张惠芳案件为例,伍长康说,银行完全可以出具犯罪嫌疑人在取款机上的转账及取款记录等,证明其诈骗20余万的犯罪行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中止。“一纸取款、转账单等即可替代被冻现金。”
伍长康说,“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能对此作出司法解释,说明划款痕迹能取代被冻现金作为物证,银行及警方在技术层面的问题,即可解决。”
记者钟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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