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书记失踪三月谁担责?-啸冰 -草木有情-强国博客-人民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0:21:00
副书记失踪三月谁担责?
据8月26日《云南信息报》报道,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于3个月前离岗出走而神秘失踪。安阳市政府主要领导称李卫民是“外出看病了”,但不肯透露具体情况。安阳市委书记证实,李卫民确实不在工作岗位上,但否认其潜逃。接受采访的河南省纪委及安阳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均表示不清楚李卫民的情况。由此引起民众猜测纷纭,有的说他已经到了加拿大,有的说他在新加坡开餐馆,还有的说他在长沙被抓了,但知情人士称这些都是传言。
笔者以为,副书记的“失踪”之说,仅是一种公众感受。而有关部门的“不清楚情况”之辞,则是一种搪塞与回避。事情很显然,如果真的不清楚情况,真是一起通常意义上的失踪案,那么安阳市主要领导的“外出看病说”如何得来,安阳市委书记否认其“潜逃”的说法又如何得来?既使是一介普通公民,失踪24小时后警方即可进行立案侦查,何况是高级别的官员?如果真是一起市委副书记失踪案,那无疑是一起罕见的重大事件,然而为何又不见警方介入调查?
由此,公众的质疑在所难免,无可非议:副书记“躲猫猫”三月未归,谁该担责?
一个级别不算低的市委副书记,一个大活人,3个月音讯全无,相关方面却无动于衷,这显然已不是一起简单的“失踪”事件。
学生离开学校,必须向老师请假,发现学生旷课,老师必须和家长沟通,过问原因,学生失踪,学校老师和家长应该担责;工人离开岗位,必须向班组、车间请假,工人失踪,工厂领导应该担责;在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失踪,病人家属也有权追究医院的责任。以此类推,副书记的“失踪”谁该担责的问题,不是不言而喻的吗!
官员“躲猫猫”、民众“乱猜测”的情形,并不是民主法治的政治常态。现代公共行政的一个基本品质,即为信息的公开透明。李卫民失踪事件,且不论直接导致安阳市委专职副书记一职3个多月来一直空缺,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单就信息披露而言,也是一种巨大的缺憾。因为说到底,官员的行踪与信息,乃是政务信息的一部分,亦是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
党政官员的岗位长达3个月的空白,实在匪夷所思。对李卫民的去向,安阳市或河南省方面到底是不是真的知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论是何种情况,相关方面都必须以坦诚与公开来回应公众的疑惑与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