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论偏官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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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论偏官格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居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夺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格成大贵。如脱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浅而印露,则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煞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印制,不能服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也,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戊被甲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 丁巳 庚寅 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

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贵矣。如沈郎中命是也,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至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