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军商业日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3:01:43
网络,以什么为中心?
IT与互联网业的产品与服务,大略有三种主要思路:
第一种是以应用为中心,典型公司是微软,它的获利方式是软件销售。
第二种是以信息为中心,典型公司是门户类的雅虎和现在的搜索引擎Google,获利方式是广告。门户和搜索之间的不同是:门户的主导思路是“流量”,辅助以公司品牌或互联网频道品牌,从而销售出大量Banner广告;搜索的主导思路,则是精确判断受众的需求(通过搜索关键词确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广告。
第三类是以人为中心,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是主要架构,典型公司是Facebook。这类公司的获利方式还不清晰,现有的包括,比如针对人的广告,比如直接促进交易,比如收取服务费……应该有多种可能性。
还有一类以交易为中心的公司,典型的公司是eBay、阿里巴巴与淘宝,它们相对而言独立于“应用、信息和人”之外。不过,这类公司和以人为中心的思路非常契合,一方面,它们也可以解读为是由一个个关联的人组成的,另一方面,无论针对性广告还是直接促进交易,分布式交易都是关键。
上周我讨论说新媒体关键词是“参与”,在“应用、信息和人”这个架构下看,其实,只有以人为中心,才有参与。对于应用,人是在与机器互动;对于信息,人是在获取信息,虽然我们可以说个性化、信息聚合的确也是参与。但回到根本,参与,是人与人(单个的人或群体的人)的互动。
(以上想法受到与keso讨论的激发,不过也没法分清哪个想法是他的,哪个是我的,只能说正确的归他,错误由我承担,哈。欢迎各位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