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流产你见过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25:35
一次意外让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冒险,也让我真正体验了医生的冷酷。悲哉!别让此事再重演!经历了才知道,晚了。就当自己是个例子,在此告戒所有姐妹,别再受伤·····今年3月11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对我却是一个灾难的开始。走进大同三医院妇科的我,已经知道自己肯定怀孕,但刚刚一个月。很害怕流产,但也要硬着头皮来到医院,不相信其他医院。却来到了一个好像专为我设计的陷阱。越是害怕却越遭遇致命的打击。李彦英老主任,更值得信赖,做B超,(B超的张主任告诉我太小,过10天左右来流产,但我鬼迷心窍相信了李彦英,让我经历了这场劫难。)为了减轻我的痛苦,药流,12日开始喝药,14日到医院观察,建议3日后刮宫。18日,又找到李主任言当日加一份药就好了。又做B超,将我带到梁爱民大夫处,建议刮宫,其中的痛苦无法形容,咬牙坚持,心想总算结束了。其实真正的噩梦刚刚上演。早孕反应让我提心吊胆,4月2日,再次来到医院,B超结果让我泪不成行。医生问我,要这个孩子吗?我近乎崩溃。接下来的日子,度日如年,在咨询了多家医院后,所有医生都认为下手早了。别的医生都认为很危险,应该找三医院去做,郭美莲主任让我先喝药,再刮宫。怕大出血。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战战兢兢二次喝药,戏剧性的是他们又和我收费了,4月8日总算流下去了。他们每个人见了我象躲瘟神一样,都说不想沾手我的事。心想总算好了,但肚子痛的要命,10日做B超淤血,4月11日,再次刮宫,没有办法,为了保命我再次忍受痛苦。我人权何在?尊严何在?一个小小的流产把我折磨的几近崩溃。而且费用可观,就光B超就做了六次。究竟是为什么?在当今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合适宜吗?医院到现在居然拒不承认过错,他们认为药品说明书上说怀孕49前都可以做。难道这是真话吗?还说要我做司法鉴定,要我去法庭告他们。他们不怕。因为他们树大根深,我们老百姓有多少闲钱,又有多少精力去耗呢?老百姓难道只有挨打的份吗?我不相信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不整治这些无德的医生,我们还敢去看病吗?我相信政府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任这种不该发生的事情再次发生在弱势群体(普通公民)的身上。假如一个医生连最简单的手术都做得一塌糊涂,那老百姓岂不成了一个个试验品了吗?人权何在,尊严何在?安全何在?堂堂三医院都如此了,我们还去信谁呢?我相信一定会有有识之士看到这篇文章,也绝不会坐视不管的。此文绝无虚假,到三医院就可查实。